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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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天然物等,胥為天神。

    天神行為,頗似人類,專司禍福,凡忤慢者罰之,其敬畏者賞之,禱告祭祀,借得神之歡心,以求福者也。

    《耶柔吠陀》《散馬吠陀》多根據于《葉格吠陀》,無重要價值。

    《耶柔吠陀》内容四分之一,則引用或取材于《葉格吠陀》。

    其所歌詠之禮品、宗教觀念,以及詩中地名,與前者大異,而符術大興。

    《散馬吠陀》之詩,皆采于《葉格吠陀》,專為婆羅門禱謝祈福用者;《阿他弗吠陀》,則民間符咒集也。

    就文學言之,不如《葉格吠陀》之優美,其中符咒,或為驅鬼醫病,或為咀蛇免毒,内雜技數醫方,多為初民所有。

    其出最晚,而其所詠之風俗習慣,固早于《葉格吠陀》也。

     《吠陀》神典,證明雅利安人自西北而來。

    其社會組織,已超過于野蠻時代。

    政治每小部落,各有君王,部落之人,多其親屬,王猶其族長也,遇有要事,則商于耆老;耆老有與其王共理政事者。

    詩中所舉之國名,王名甚多,時或詠其戰事。

    所可惜者,吾人不能推定詩歌之年代,故無從知其先後,而有助于史料也。

    其戰争之武器,弓矢最要,戟斧次之。

    武士又有戰車,車有馬一,中乘二人,一為禦者,一為戰士,蓋為馳騁追逐之用,餘皆步卒。

    當其無事之時,相居甚安。

    民知織布。

    恒河流域之古銅器,多其所遺,婦女又以金器為飾,其工藝之發達,當可推想。

    飲食則以牛乳、面餅、蔬菜、水果為大宗。

    凡于婚姻重事,皆殺牛馬以祭神。

    其與祭者,既得食肉,又可飲酒。

    娛樂則有跳舞、音樂、賽車、賭博等。

    雅利安人之遷入印度,可于詩中見之。

    例如《葉格吠陀》歌詠之河名,皆在印得斯河流域。

    及耶柔吠陀時代,則入于恒河流域矣。

    既至其地,遂逐土人而南。

    土人之風俗習慣,有見采于雅利安人者,咒蛇去毒之習慣,固其證也。

     吠陀時代而後,入于史詩時代,印度又一新環境矣。

    史詩之文字、語句、音韻、體裁,與吠陀大異,宗教社會情形,亦有變遷。

    其詩共二:一曰《乃麻亞拉》Ramayana,二曰《馬盍害那》Mahabharat。

    其中所記之瑣碎英雄故事,或為初民之傳說;詩文出于《吠陀》之後,間有引用《吠陀》詩義者。

    最後寫出之文體,約當紀元後二百年。

    吾人述其曆史變遷之經過,必當略叙史詩之内容。

     《乃麻亞拉》之稱史詩,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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