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 中日之戰(1894—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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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諸國,皆利朝鮮獨立。
當袁氏之幹涉朝鮮外交,美國嘗向清廷表示不滿。
德皇則利黃種殘殺自弱之政策,不願幹涉。
中國在外交上,全處于孤立地位。
日本遂無所忌,竟至決裂。
(五)朝鮮一八八四年之亂,新黨失敗,其領袖金玉均等,逃之日本。
韓廷誅其家族,下及仆輩。
複求玉均于日;日本弗與。
玉均已留日本,心極憤懑,數謀革命,事洩而敗。
韓廷大懼,隐謀刺之。
其刺客托言與李鴻章之子相善,誘玉均曰:“但得其父一諾,大事立成。
”玉均欣然,與之偕至上海(或謂李鴻章緻書招之)。
次日,遂出手槍,擊殺玉均。
各國公使,言于清廷,應處兇犯以相當之罪,且勿辱死者之屍;日使更請以兇犯歸其裁判。
李鴻章皆不之許,特令軍艦載犯及屍,送歸漢城。
韓王诏分玉均之屍,重賞刺客。
于是日人大怒,輿論嚣然。
日韓之感情益惡,中日之沖突,已無可免避。
會東學黨之亂作,遂啟二國戰争之禍。
東學黨者,朝鮮愚民所組織之秘密會也。
黨人倡言保存東方學術,反對宣傳耶教,時起騷擾。
其後政變數起,賦稅苛重,人心思亂,黨徒益衆。
一八九四年,黨人起兵,民争附之。
韓王命招讨使率兵八百人往讨。
兵士行不裹糧,日給銅錢百文,聽其向民間購食,散漫無紀,受其擾者,皆憤而助黨人。
旋陷重城全州,得其槍炮彈藥。
韓王複遣五百人往攻,中道潰散。
于是黨勢大張,聲言誅滅闵黨,匡君救民;全韓騷動。
韓廷大懼,問計于袁世凱。
世凱令其請求中國,出師援助,韓王從之。
李鴻章深信日本下院内閣之沖突未已,無暇外顧,議決出兵,令駐日公使依據《天津條約》,通知日本。
其六月七日,照會出兵文有雲:“我朝素宏字小之仁,斷難漠視藩服之難。
”日外務省答謂:“朝鮮王從未自承其屬于貴國。
”明日,其駐華公使又照會總理衙門雲:“&hellip&hellip朝鮮内亂孔熾,本國不得不派兵前往,業已命将出師。
&hellip&hellip”清廷請其不必出兵,辯答未已,而日本軍隊已抵釜山,前進漢城;清軍援韓者,則駐于牙山。
東學黨聞有重兵來讨,恐懼逃散。
袁世凱因照會駐韓日使大鳥圭介,略謂亂徒已散,中日兩國,可同時撤兵;大鳥不應。
六月十七日,日本外相又咨請清使略雲:“&hellip&hellip朝鮮内政,亟應代為修整。
兩國拟各簡命數大臣前往朝鮮,同心稽察各弊。
其分應整頓&hellip&hellip者,如國庫出納,遴選官吏,及募練彈壓内亂額兵等皆是。
”二十二日,中國拒絕其請,複文雲:“&hellip&hellip其内政作何整頓之處,應任朝鮮王好自為之。
&hellip&hellip貴國既認朝鮮為自立之國,豈能幹預其内政。
&hellip&hellip”同日,日外相複駐日公使文雲:“&hellip&hellip朝鮮王嘗蓄陰謀,緻釀禍變,大為敝國之害。
&hellip&hellip敝國萬難坐視。
&hellip&hellip是以決計代為設法,以保太平之局。
其所應查辦之事,已詳前牍。
&hellip&hellip今兩國退兵之先,必須訂定規模,俟朝鮮王辦理就緒,其執政以次各官,亦各有條不紊,方可奏凱班師。
&hellip&hellip”清廷終不肯從。
七月十四日,其駐京日使乃照會總理衙門曰:“&hellip&hellip中國仍執須令日本退兵原議,毫無合力整頓之意。
似此情形,兩國若起争端,實惟中國執其咎。
&hellip&hellip”文意強硬,不啻二國之絕交書也。
大鳥圭介 李鴻章初接日本共理韓政之文,大驚;轉謀和平,請駐京各國公使,向日調停,俄使緻書于日,勸其撤兵;外相複謂時機未至。
英患戰争妨其商業,出任調停;又以清廷衆臣意見不一而無結果。
七月某日,大鳥圭介忽令日軍隊在韓者,悉往漢城。
大鳥面谒韓王,诘問中國保護藩屬之意;又呈改革案,促王施行。
王逡巡數日,不得已,下诏罪己,派重臣三人為改革委員,協議改革事宜。
大鳥旋向韓廷要求四事:(一)日本得置漢城釜山之軍用電報,(二)朝鮮依據前約為日建築兵營,(三)撤退中國軍隊,(四)廢棄中韓之一切條約;限其三日答複。
及期,韓廷弗許。
二十三日,大鳥率兵,迫令韓王,接受其改革内政案。
袁世凱見事機已非,托辭請歸;清廷令唐紹儀代之。
袁氏去後,韓廷失其憑依,遂于二十
當袁氏之幹涉朝鮮外交,美國嘗向清廷表示不滿。
德皇則利黃種殘殺自弱之政策,不願幹涉。
中國在外交上,全處于孤立地位。
日本遂無所忌,竟至決裂。
(五)朝鮮一八八四年之亂,新黨失敗,其領袖金玉均等,逃之日本。
韓廷誅其家族,下及仆輩。
複求玉均于日;日本弗與。
玉均已留日本,心極憤懑,數謀革命,事洩而敗。
韓廷大懼,隐謀刺之。
其刺客托言與李鴻章之子相善,誘玉均曰:“但得其父一諾,大事立成。
”玉均欣然,與之偕至上海(或謂李鴻章緻書招之)。
次日,遂出手槍,擊殺玉均。
各國公使,言于清廷,應處兇犯以相當之罪,且勿辱死者之屍;日使更請以兇犯歸其裁判。
李鴻章皆不之許,特令軍艦載犯及屍,送歸漢城。
韓王诏分玉均之屍,重賞刺客。
于是日人大怒,輿論嚣然。
日韓之感情益惡,中日之沖突,已無可免避。
會東學黨之亂作,遂啟二國戰争之禍。
東學黨者,朝鮮愚民所組織之秘密會也。
黨人倡言保存東方學術,反對宣傳耶教,時起騷擾。
其後政變數起,賦稅苛重,人心思亂,黨徒益衆。
一八九四年,黨人起兵,民争附之。
韓王命招讨使率兵八百人往讨。
兵士行不裹糧,日給銅錢百文,聽其向民間購食,散漫無紀,受其擾者,皆憤而助黨人。
旋陷重城全州,得其槍炮彈藥。
韓王複遣五百人往攻,中道潰散。
于是黨勢大張,聲言誅滅闵黨,匡君救民;全韓騷動。
韓廷大懼,問計于袁世凱。
世凱令其請求中國,出師援助,韓王從之。
李鴻章深信日本下院内閣之沖突未已,無暇外顧,議決出兵,令駐日公使依據《天津條約》,通知日本。
其六月七日,照會出兵文有雲:“我朝素宏字小之仁,斷難漠視藩服之難。
”日外務省答謂:“朝鮮王從未自承其屬于貴國。
”明日,其駐華公使又照會總理衙門雲:“&hellip&hellip朝鮮内亂孔熾,本國不得不派兵前往,業已命将出師。
&hellip&hellip”清廷請其不必出兵,辯答未已,而日本軍隊已抵釜山,前進漢城;清軍援韓者,則駐于牙山。
東學黨聞有重兵來讨,恐懼逃散。
袁世凱因照會駐韓日使大鳥圭介,略謂亂徒已散,中日兩國,可同時撤兵;大鳥不應。
六月十七日,日本外相又咨請清使略雲:“&hellip&hellip朝鮮内政,亟應代為修整。
兩國拟各簡命數大臣前往朝鮮,同心稽察各弊。
其分應整頓&hellip&hellip者,如國庫出納,遴選官吏,及募練彈壓内亂額兵等皆是。
”二十二日,中國拒絕其請,複文雲:“&hellip&hellip其内政作何整頓之處,應任朝鮮王好自為之。
&hellip&hellip貴國既認朝鮮為自立之國,豈能幹預其内政。
&hellip&hellip”同日,日外相複駐日公使文雲:“&hellip&hellip朝鮮王嘗蓄陰謀,緻釀禍變,大為敝國之害。
&hellip&hellip敝國萬難坐視。
&hellip&hellip是以決計代為設法,以保太平之局。
其所應查辦之事,已詳前牍。
&hellip&hellip今兩國退兵之先,必須訂定規模,俟朝鮮王辦理就緒,其執政以次各官,亦各有條不紊,方可奏凱班師。
&hellip&hellip”清廷終不肯從。
七月十四日,其駐京日使乃照會總理衙門曰:“&hellip&hellip中國仍執須令日本退兵原議,毫無合力整頓之意。
似此情形,兩國若起争端,實惟中國執其咎。
&hellip&hellip”文意強硬,不啻二國之絕交書也。
大鳥圭介 李鴻章初接日本共理韓政之文,大驚;轉謀和平,請駐京各國公使,向日調停,俄使緻書于日,勸其撤兵;外相複謂時機未至。
英患戰争妨其商業,出任調停;又以清廷衆臣意見不一而無結果。
七月某日,大鳥圭介忽令日軍隊在韓者,悉往漢城。
大鳥面谒韓王,诘問中國保護藩屬之意;又呈改革案,促王施行。
王逡巡數日,不得已,下诏罪己,派重臣三人為改革委員,協議改革事宜。
大鳥旋向韓廷要求四事:(一)日本得置漢城釜山之軍用電報,(二)朝鮮依據前約為日建築兵營,(三)撤退中國軍隊,(四)廢棄中韓之一切條約;限其三日答複。
及期,韓廷弗許。
二十三日,大鳥率兵,迫令韓王,接受其改革内政案。
袁世凱見事機已非,托辭請歸;清廷令唐紹儀代之。
袁氏去後,韓廷失其憑依,遂于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