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文治武功派之黨争及立憲運動(1873—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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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之敕谕》 诏下,深惡藩閥圖謀報複之士,辄于國會未開之前,号召同志,組織政黨,謀握政權。

    闆垣先以其期成國會同盟之一部分會員,組織自由黨;複與其各支部連合,建立黨綱。

    大隈糾合其徒,設立改進黨;當被舉為總理,揭其黨綱,布告國内,聲勢俨然。

    于是藩閥大懼,因創立憲帝政黨,力主保守,袒護政府;然勢甚微。

    自由改進二黨,相與對立;就中闆垣氏偏于理想,專鼓吹自由平等民權之說;大隈則富于政治經驗,其策劃多可實行。

    大黨而外,各地方之小政黨聞風繼起,或附大黨,或自獨立。

     一八八二年,朝命伊藤博文考查歐美憲法。

    适自由黨黨魁闆垣退助,出遊歐美,與官吏偕行;時人疑其費用出自政府,改進黨之報章,首載其事。

    兩黨因之交惡,忘其公敵,轉相诋諆,人稍厭之。

    又自闆垣行後,自由黨無統馭之人,漸趨于激烈,以為空言無效,自由必以鐵血購之,數謀暴動,緻起擾亂。

    政府利用時機,頒布繁苛之集會條例,立憲帝政黨首自解散。

    闆垣歸國,與其黨謀曰:“條例嚴禁分社,總部不能統監黨員,不如使之各自秘密運動。

    ”亦自解散。

    時獨改進黨猶存,大隈乃揚言脫離黨籍,而誓于其黨曰:“廢除形式,協力進行。

    ” 一八八三年,伊藤博文歸自歐洲,聲望益增。

    蓋是時岩倉已死,在朝諸臣,才能識見,無出伊藤右者;朝廷因委為制度局總裁,兼理華族事務。

    未幾,遂分華族為五級,曰公侯伯子男。

    明年,太政大臣三條實美上表辭職,請廢太政官等,改設内閣;天皇許之,诏設總理大臣,其下置外務、内務、大藏、海軍、陸軍、司法、文部、農商務、交通九大臣,宮中置内大臣;即命伊藤為總理,組織内閣,而以井上馨任外務。

    伊藤施行其政策,條理井然,人民欣悅;但在位稍久,民間所期,過于其政績,漸有攻擊之者。

    會井上馨謀廢治外法權,許外人會審,輿論非之;農商大臣因與意見不合,辭職而去,朝野嘩然。

    後藤象次郎因更别立一黨,号曰大同團結。

    後藤,西鄉隆盛之黨也,自辭職而後,佐闆垣氏組織自由黨。

    适以其時俄人建築西伯利亞鐵路,東亞危急,不能内讧,遂放言高論,風動一時;自由改進二黨之分子,有奉之為首領者,勢力雄偉。

    于是闆垣複起,以減輕地租,改正條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為黨綱;召集黨徒,選舉委員,上京請願,将欲包圍政府。

    政府乃宣布保安條例,即日施行,逐黨人于都門三裡之外,限令三日退歸。

    當時被逐者五百餘人,報章譏嘲,人心憤怒。

    會政府設立樞密院,乃以伊藤為院長,黑田為總理大臣,大隈為外務大臣,後藤為交通大臣,借和輿論。

     後藤象次郎 大隈承井上失敗之後,繼續改正條約,許外人得充大審院之法官數席。

    事聞,朝野政客,群起非之。

    井上時任農商大臣,辭職而去;伊藤更率樞密院駁論其非。

    大隈力排衆議,進行益力;伊藤乃辭樞密院之院長,在野攻擊,輿論益嘩。

    于是自由黨等,互相聯絡,為示威運動,慷慨激昂。

    後藤象次郎複與大隈争論,請開閣議;俄而辭職;天皇召集禦前會議,久不能決。

    會大隈歸家,途為兇徒所刺,傷重,乃中止改約。

    于此紛擾之時,伊藤等編纂憲法,亦已告成。

    一八八九年,遂由天皇下诏,總理副署,公布于外。

     憲法告成,政黨運動之功為多;但其攻擊政府,吹毛求疵,毫無建設之批評,時或詈及個人,諸多違法,政府禁之,殊難斷其得失。

    若就政黨意義及組織而論,日本當時,實無真正之政黨。

    蓋政黨者,人民所組織之政治團體,須有明顯切實之黨綱或政策,為一部分或全體之有選舉權者所贊同,借以謀選舉之勝利,期其終能實行;其黨員須于國中占有多數之有選舉權者。

    今日本政黨之組織,乃皆失意怨望之政客,借以為号召;其黨綱條文,概籠統空泛,不能實現。

    時又無選舉法令,規定人民之有選舉權者,自無從得其同意。

    故其黨綱,皆出一二領袖之私見或理想。

    其借義氣相号召,專以攻擊為事者,充其所至,不過破壞;終不能掌握政權,實行其志。

    故其所謂政黨雲者,謂之政治學會可也。

    雖然,黨人之功,固有不可泯者。

    當其奔走演說,号召黨徒,設立報館,鼓吹立憲,身遭困難,百折不回。

    人民因崇而敬之,聞其說者,漸知立憲之義,讀其書者,為之奮然興起。

    其感動人心,勇往前進,不畏難,不辭苦,固亦過渡時代為國民先導者所應有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