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訂約通商後之内憂外患(1858—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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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婦人也。
四人遠聞叱呵之聲,奇之,欲前以觀其異。
及從者馳至,謂其阻礙前驅,遂曳下馬,刃拳交加,殺死一人,二人重傷,惟婦人先逃。
報至使館,英使大怒。
以向之殺戮外人,猶為浪士;今犯罪者乃大藩之侍從。
幕府權力統治諸藩,而其臣屬,公然仇殺外人,是将破約也。
于是英人率兵艦數艘,徑逼橫濱;來書切責,辭文倨慢,要求苛重;且約期答報。
幕議難之,請得延期,議不能定。
迨英艦聚集益多,觀兵耀威,幕府洶擾,中老至稱疾無視事者。
乃恤死者之家,金四十五萬元。
英人怒猶未已,由海軍提督率兵艦七艘,駛入鹿兒島灣,請薩摩藩侯立出罪人,并輸償金。
藩議主戰,猶故意遷延,密為之備。
英人倍忿,猝奪其汽船三艘,兵端遂啟。
英艦進擊,彈如雨注,火及街市;炮台為之毀壞,戰士多傷;藩侯大懼,允償恤金。
斯役也,鹿兒島城被毀。
城,日本西南商埠也,居民十八萬人;及受重創,民多逃亡。
薩藩人士,知其土槍不敵巨炮之猛;忠勇武士,竟敗于久練之兵。
由是好奇膽大者,遠出遊曆,求增知識,藩主複争購軍火,供給軍隊,采取西法以訓練士卒。
德川家茂 将軍家茂應天皇之召,命其顧問先入平安,預理一切。
三月後入朝,獻黃金白銀。
天皇躬臨神社,誓言親征,複将以攘夷刀賜家茂。
家茂稱疾不出,慶喜扈從,因代受之。
定以一八六四年五月十日為攘夷之期;遍告列藩,令各出兵。
但親藩内藩,謂非将軍之意,不肯奉诏;外藩亦觀望;獨長門藩侯毛利慶親,先于境内沿海要害之地,建築炮台。
及至诏下,有美船一艘,駛往長崎,過赤馬關。
長門藩士,發炮擊之,未傷而逃去。
既而法艦荷艦過其下者,皆被炮擊,受重傷。
英法兵艦,薄近其地,還炮示威,旋亦駛去。
美使以炮擊商船之故,與幕府交涉,要求償金;船雖未傷,将軍猶如數與之,且許懲罰藩侯。
及幕府遣使诘毛利氏擅擊外艦之故,長人不服,竟拘留使者。
使者俄死;幕府謂其殺之,相惡甚深。
值天皇将親征攘夷,長門将士之在京師者,戎服備裝,封鎖大内,禁止出入,事将不測。
天皇大懼,中止親征。
于是朝臣驚愕;其黨于德川者,謂其将挾天子以令四方,肆力诋斥;天皇因诏長軍,遠離京師,拒其入見。
長藩數請廢免前禁,诏皆不許。
亂後,将軍又率諸侯入朝。
天皇下诏,一變前旨。
略曰:“朝臣三條實美等,不察國内大勢,矯議親征。
長人忽其主命,炮擊夷舶,其罪至重。
”當是時長人方聞外艦聚集,來報前隙,亦遣使上書曰:“尺寸之地,莫非王土;縱夷上岸,天下之辱也。
”不報。
其西南諸藩黨于長門者,皆言宜合全國之力,征讨外艦;又不省。
于是長門将士,率兵三百,鼓行而西,将入京師,近畿一時為之震動;幕府命其三日歸藩,又弗聽。
薩摩等藩,乃請進讨。
先是,長門炮擊外艦;薩藩亦有汽船一艘,于黃昏時,駛過赤馬關,戍兵誤以為外艦也,發炮擊之。
彈及船上,火藥爆炸,傷死者若幹人。
後見旗幟,始知為薩艦;乃遣使往告曰:“蕃艦樹貴藩旗幟,将來襲我,已擊之矣;敢以此告。
”薩侯固悉其情,因深惡之,久欲報複,故有此請。
朝議從之。
于是将軍令長人曰:“即撤軍歸;否則緻讨。
”長人大怒,揚言:“将清君側。
”欲夜襲京師以迎天皇。
事聞,公卿諸侯,馳赴京師,閉門嚴守。
昧爽,長人攻門;守兵應戰,更出擊之;長兵敗潰,将士自殺。
此役也,京師半毀于火。
幕府乃數毛利氏之罪,削其官爵,命大将率二十一藩之兵讨之。
幕府嘗欲讨伐長門,久而不發。
各國公使,謀共懲之。
伊藤博文,井上馨在英,聞之,遄歸。
伊藤,井上,固長門藩士也,素有大志。
值外人來逼,欲知歐洲情形,因得其主金錢之助,與同志數人,謀于英商,得至英求學,借知歐洲諸國政治修明,人民樂業,工商之發達,國勢之隆盛,遠過日本。
及聞長藩與外人構隙,遂乘輪而歸,谒見英使,詳道藩人之愚,将歸解之。
英使嘉其誠懇,特遣軍艦,送歸長門。
是時伊藤,井上,已脫武士刀服,翦發戴帽,着外人裝,道路為之側目。
已至,二人說外國形勢,論和戰利害;藩人聞之大怒,擊傷井上,至死而複蘇;伊藤隐藏,得免于難。
既而英聚兵艦九艘,荷四,法三,美一,薄長門海岸,炮擊岸上。
藩軍還擊,抗拒猛烈。
但外艦堅強,行駛迅速,彈丸橫飛,硝煙蔽海;長門炮火,遠不如之,炮台多被毀,死傷者甚衆。
日暮稍息。
明日又戰,勢漸不支。
藩人始信伊藤井上之言,遣井上等為使
四人遠聞叱呵之聲,奇之,欲前以觀其異。
及從者馳至,謂其阻礙前驅,遂曳下馬,刃拳交加,殺死一人,二人重傷,惟婦人先逃。
報至使館,英使大怒。
以向之殺戮外人,猶為浪士;今犯罪者乃大藩之侍從。
幕府權力統治諸藩,而其臣屬,公然仇殺外人,是将破約也。
于是英人率兵艦數艘,徑逼橫濱;來書切責,辭文倨慢,要求苛重;且約期答報。
幕議難之,請得延期,議不能定。
迨英艦聚集益多,觀兵耀威,幕府洶擾,中老至稱疾無視事者。
乃恤死者之家,金四十五萬元。
英人怒猶未已,由海軍提督率兵艦七艘,駛入鹿兒島灣,請薩摩藩侯立出罪人,并輸償金。
藩議主戰,猶故意遷延,密為之備。
英人倍忿,猝奪其汽船三艘,兵端遂啟。
英艦進擊,彈如雨注,火及街市;炮台為之毀壞,戰士多傷;藩侯大懼,允償恤金。
斯役也,鹿兒島城被毀。
城,日本西南商埠也,居民十八萬人;及受重創,民多逃亡。
薩藩人士,知其土槍不敵巨炮之猛;忠勇武士,竟敗于久練之兵。
由是好奇膽大者,遠出遊曆,求增知識,藩主複争購軍火,供給軍隊,采取西法以訓練士卒。
德川家茂 将軍家茂應天皇之召,命其顧問先入平安,預理一切。
三月後入朝,獻黃金白銀。
天皇躬臨神社,誓言親征,複将以攘夷刀賜家茂。
家茂稱疾不出,慶喜扈從,因代受之。
定以一八六四年五月十日為攘夷之期;遍告列藩,令各出兵。
但親藩内藩,謂非将軍之意,不肯奉诏;外藩亦觀望;獨長門藩侯毛利慶親,先于境内沿海要害之地,建築炮台。
及至诏下,有美船一艘,駛往長崎,過赤馬關。
長門藩士,發炮擊之,未傷而逃去。
既而法艦荷艦過其下者,皆被炮擊,受重傷。
英法兵艦,薄近其地,還炮示威,旋亦駛去。
美使以炮擊商船之故,與幕府交涉,要求償金;船雖未傷,将軍猶如數與之,且許懲罰藩侯。
及幕府遣使诘毛利氏擅擊外艦之故,長人不服,竟拘留使者。
使者俄死;幕府謂其殺之,相惡甚深。
值天皇将親征攘夷,長門将士之在京師者,戎服備裝,封鎖大内,禁止出入,事将不測。
天皇大懼,中止親征。
于是朝臣驚愕;其黨于德川者,謂其将挾天子以令四方,肆力诋斥;天皇因诏長軍,遠離京師,拒其入見。
長藩數請廢免前禁,诏皆不許。
亂後,将軍又率諸侯入朝。
天皇下诏,一變前旨。
略曰:“朝臣三條實美等,不察國内大勢,矯議親征。
長人忽其主命,炮擊夷舶,其罪至重。
”當是時長人方聞外艦聚集,來報前隙,亦遣使上書曰:“尺寸之地,莫非王土;縱夷上岸,天下之辱也。
”不報。
其西南諸藩黨于長門者,皆言宜合全國之力,征讨外艦;又不省。
于是長門将士,率兵三百,鼓行而西,将入京師,近畿一時為之震動;幕府命其三日歸藩,又弗聽。
薩摩等藩,乃請進讨。
先是,長門炮擊外艦;薩藩亦有汽船一艘,于黃昏時,駛過赤馬關,戍兵誤以為外艦也,發炮擊之。
彈及船上,火藥爆炸,傷死者若幹人。
後見旗幟,始知為薩艦;乃遣使往告曰:“蕃艦樹貴藩旗幟,将來襲我,已擊之矣;敢以此告。
”薩侯固悉其情,因深惡之,久欲報複,故有此請。
朝議從之。
于是将軍令長人曰:“即撤軍歸;否則緻讨。
”長人大怒,揚言:“将清君側。
”欲夜襲京師以迎天皇。
事聞,公卿諸侯,馳赴京師,閉門嚴守。
昧爽,長人攻門;守兵應戰,更出擊之;長兵敗潰,将士自殺。
此役也,京師半毀于火。
幕府乃數毛利氏之罪,削其官爵,命大将率二十一藩之兵讨之。
幕府嘗欲讨伐長門,久而不發。
各國公使,謀共懲之。
伊藤博文,井上馨在英,聞之,遄歸。
伊藤,井上,固長門藩士也,素有大志。
值外人來逼,欲知歐洲情形,因得其主金錢之助,與同志數人,謀于英商,得至英求學,借知歐洲諸國政治修明,人民樂業,工商之發達,國勢之隆盛,遠過日本。
及聞長藩與外人構隙,遂乘輪而歸,谒見英使,詳道藩人之愚,将歸解之。
英使嘉其誠懇,特遣軍艦,送歸長門。
是時伊藤,井上,已脫武士刀服,翦發戴帽,着外人裝,道路為之側目。
已至,二人說外國形勢,論和戰利害;藩人聞之大怒,擊傷井上,至死而複蘇;伊藤隐藏,得免于難。
既而英聚兵艦九艘,荷四,法三,美一,薄長門海岸,炮擊岸上。
藩軍還擊,抗拒猛烈。
但外艦堅強,行駛迅速,彈丸橫飛,硝煙蔽海;長門炮火,遠不如之,炮台多被毀,死傷者甚衆。
日暮稍息。
明日又戰,勢漸不支。
藩人始信伊藤井上之言,遣井上等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