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中世紀之武人時代(1192—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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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鐮倉幕府(1192&mdash1333) 源賴朝 初,賴朝起兵,讨伐平氏,遂據鐮倉。

    &mdash&mdash鐮倉,源氏之關東舊屬地也。

    賴朝于此,招集将士,分遣士卒,因軍事之故,鐮倉漸成為重鎮。

    既又以軍事繁雜,一人不能總其事,乃分侍所、政務所、訟判所之三所。

    侍所固以管理将士,檢定從違者;政務所,則綜理軍政,施行法令;訟判所,則聽斷訟罰,懲節罪人:其所長皆以其親信者為之。

    賴朝一人,兼握行政、立法、司法三種大權,幕府自身之雛形已略具。

    及一一八五年,義經逃亡,賴朝使其舅北條時政,鎮守京城以控制朝臣,因請置“守護”、“地頭”&mdash&mdash凡地一段出米五升,以為軍饷。

    法皇許可,賴朝遂悉以家臣分任,而自為總追捕使以管轄之。

    其明年,賴朝又請設“議奏”,一切朝政,皆經其協議奏請行之,任以心腹十人。

    由是凡賴朝奏請之事,托議決之名以上奏,無不許可者;其後則雖朝廷施行之事,亦必經其議決,朝廷一舉一動,無不在其掌握之中,國内之政權盡歸于鐮倉。

    既而賴朝入觐,大宴群臣,窮極珍奇,朝廷授以權大納言,兼近衛大将,禮遇尤厚。

    然未幾即辭去,複歸鐮倉。

    一一九二年,争攬政權之法皇崩;賴朝益橫,後鳥羽天皇遂授賴朝以征夷大将軍。

    征夷大将軍者,總督諸國之守護地頭,治理軍政,号令将士者也。

    由是名實相符,大将軍之職,自親王外,惟源氏任之,遂為幕府之始。

     賴朝創幕府于鐮倉,前已略舉其原因,茲更分述之如下:(一)平氏之滅亡,多由清盛與法皇及朝臣争名,卒至互相傾軋,源氏遂乘之崛起。

    賴朝鑒于往事,故敬朝廷而遠之。

    法皇天皇,擁聽政任命之名,而己則手握實權以監理朝政。

    其辭權大納言等職而不居者,恐因虛名招人嫉妒,蹈平氏覆轍耳。

    (二)當時朝臣工為吟風弄月之文,貪于聲色貨利之欲。

    清盛一族,争為公卿,漸染惡風,遂使子弟孱弱,不能将兵,終至敗亡。

    源氏之軍隊,來自關東,尚質樸,重然諾,輕生命,好服從,一旦來至濁惡刁詐之京城,難免為習尚所移,不複為源氏子孫用,故決去之。

    (三)賴朝以武力削除平氏,法皇得再聽政,後鳥羽天皇因而嗣位,武人得勢,氣焰方張,必非毫無建樹之朝廷所能驅使。

    幕府之創設實為時代之産兒,不得不然也。

    至幕府雲者,由将軍招緻賢能,專治軍政,賞罰将士;其将士因功受邑,治理其地,惟不得與朝廷通。

    至于朝廷治理庶政,任免文官,天皇仍擁至尊無上之虛名;而幕府大事,嘗以上聞,将軍固猶是人臣也。

    賴朝知人善用:其侍所,以和田義盛為長,政務所,以大江廣元為長,訟判所,以三善康信為長;守護皆忠勇之将士;地頭又多工會計者。

    凡此幕吏,于平氏專政時代,多居下位;一旦賴朝擢而用之,士類因益激昂,争先來歸。

    其朝臣之屬,率庸弱無能,不能有為,政權愈益歸于幕府。

    賴朝複深沉有度,處事精刻;常以節儉率下,将士畏服;又能留心政治,革除弊政,故國内稱治,庶民悅服,無有惡其專者。

     然賴朝性極猜忌,殺從弟義仲,并戮其子;叔父行家出亡,則執而斬之;又殺弟義經,而沉其嬰兒。

    後弟範賴,因賴朝出獵,訛言被刺,嘗以語慰其妻政子,又被幽而見殺。

    于是骨肉親故之中,凡智勇兼備之将,無一存者。

    方自謂鳥盡弓藏,永絕争奪,為子孫萬世之利;乃不數年忽然長逝,而政權遂歸于北條時政。

    其始賴朝病殁,長子賴家繼之,年十八。

    其母政子,時政女也,富于智略,因黨母家,專恣放縱,與聞政事。

    且以子年幼,不令聽政,委政務于十三人之會議;而時政為之長,權勢日隆。

    賴家又學于文士,善詩歌,美姿容,尤工媚術,通于将士之女,人心離散。

    政子驟戒不從,日形瘠弱。

    一二〇二年,賴家病笃,時政謀分将軍之職權以授其子及弟。

    賴家之舅知之,與謀讨時政。

    政子亦以告其父。

    于是時政攻賴家之子及其舅,皆死,且幽囚将軍而立其弟實朝。

    既而殺賴家,又謀廢實朝,事洩被放。

    其子義時代之,專橫益甚;隐嗾賴家之子刺殺實朝,又殺賴家之子,源氏之統遂亡。

     源氏已絕,政子與義時謀,迎藤原賴經為鐮倉之主。

    賴經,源氏之姻親也,年甫二歲;由義時輔政,将軍但備位而已。

    先是後鳥羽上皇以賴朝專橫,久有翦滅鐮倉之志,隐聚工匠,鍛煉刀劍,以待時機。

    會源氏亡,上皇思複政權,而北條氏不省,以陪臣執國政,數忤朝旨。

    上皇大怒,诏關東将士讨之。

    事聞于鐮倉;義時會諸将,政子泣涕問曰:“故大将軍有恩德于關東,固知有今日;今事急,若将赴京師,佑上皇,而滅關東乎?抑戮力同心,念故将軍之恩,共保食邑乎?”衆皆應曰:“願誓死以報将軍。

    ”于是義時遣兵十九萬人西上,徑犯京師。

    此役也,父行者子留,子行者父留,關東之将士,人人殊死戰。

    官軍不及二萬,多新募烏合之衆,未嘗臨陣;雖據守要害,以逸待勞,終不敵百戰之精卒。

    東軍鼓行而西,遂長驅入京。

    誅與謀諸将,遷三上皇(後鳥羽、土禦門、順德)于遠島,仲恭天皇在位僅數月,以其為順德之子,亦被迫讓位,而立後掘河天皇,時年方十歲也,義時之子泰時、弟時房鎮守京師,抑制朝廷,統治畿内,巡撫西南,北條氏之勢益盛,朝權愈衰。

     北條泰時 北條時賴 既而泰時繼父義時執政。

    泰時性恭讓,能節儉,留心民政,人民悅服;嘗制定法綱,防割據之漸,規定武人權利,共五十一條,是為《貞永式目》。

    其條文毫無序次,且未完備,但詳載武人食邑,夫死之後,得分給妻妾;邑主聽訟,以迅速為宜,公平為歸;嚴禁将士與朝臣往來而已。

    又此式目,實根據鐮倉幕府以來之制度,不過此時始以明文公布,著為定律耳。

    其後雖以江戶幕府之盛,猶兢兢奉為圭臬。

    至當時朝廷法律,亦甚嚴密;甚至貨物貴賤,概皆規定;郡守尤諄諄然以留心聽訟為箴。

    泰時殁後,嗣者皆聰明有為,克勤克儉,尤以時賴為著。

    時賴專心民政,嘗削發為僧,遊曆諸邦,考察政事,問民疾苦,是以奸吏絕迹,政治清明。

    此時賴經擁将軍之虛名,尋讓位于年甫六歲之幼子賴嗣。

    會賴經預聞襲取時賴之謀,事洩,送之京師;有謀起兵迎複者,亦族誅。

    将軍賴嗣,憤父為北條氏所逐,陰誘将士圖恢複。

    有告之者,時賴悉知其情,乃廢賴嗣,奏請以宗尊親王為帥;朝議許之。

    皇族之為将軍自此始。

    然未十年,北條氏又逐走将軍,而立其子,年甫三歲。

    自此以後,将軍之年長者,皆為北條氏所廢逐。

    其猶存将軍之名者,徒以北條氏以陪臣執國政,人心不服,故借将軍以售其欺;但年長居職久,将不願為北條氏利用,因廢逐之。

    立幼之習,遂為定例。

     自唐内亂以來,中日聘報之使皆絕。

    惟日本僧徒,有至中國誦習佛法,歸而為高僧者;中國商船,亦有重載茶葉日用之品至日本者。

    但日本當時,船工拙甚,其船身狹小,不能涉風濤渡海西來。

    及至宋季,蒙古崛起于北方,翦滅金夏,蠶食宋邊。

    一二五九年後,忽必烈即位,五年之中,定都燕京;一二六五年,臣服高麗。

    時高麗君臣,談經論文,自謂禮義之邦,頗鄙夷蒙古;久曆戰争,國用匮乏,兵敗乃服。

    其王遣使者趙彜等入朝。

    趙彜言于忽必烈曰:“日本可通。

    ”世祖素好武功,久欲征服天下,聞之,大喜。

    乃命使者會高麗向導至日,诏令内屬。

    使者登舟前進,俄為大風所阻,不至而還者再。

    遂谕高麗,委以日本之事,期其必得要領。

    一二六八年,使者與高麗人東渡,先至幕府。

    将軍送之京城,其國書中有雲:“大蒙古國皇帝,奉書于日本國王。

    &hellip&hellip以至用兵,夫孰所好?王其圖之!”會朝廷慶祝皇壽,置之不答;使者守至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