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殷商的裝飾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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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的1953年,我為在馬尼拉舉行的第八屆太平洋科學會議準備了一篇論文,題為《殷代裝飾藝術的諸種背景》(1)。

    其中我僅利用了有限的安陽材料,因當時我尚未對青銅器和其他藝術品,如侯家莊發現的雕刻品,進行細緻的研究。

    然而在這篇論文中我提出了幾個已開始形成的重要觀點。

     安陽發現的兩件藝術品一出土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一座大理石軀幹像身上雕刻着類似文身印記的圖案;一個雕刻着饕餮面的骨柄,饕餮面從上到下排列着。

    這兩件藝術品,使我找到了古代文身習俗和圖騰制存在的證據。

    另一組手工制品使我相信古代中國可能普遍存在着先進的木雕藝術。

    既然青銅器如我所推論的那樣,是模仿木制品的,那麼木制品原本一定是滿身有花紋的。

    田野考古工作者的确發現了一些木制豆型器皿和木鼓的遺痕,但它們已全腐朽了。

    在青銅器中方形體和長方形體的器物常常是滿身有紋飾,而圓或橢圓形體的則不是這樣。

    那時我推測方形體銅器是仿木制品的,圓形體銅器是從陶器演變來的。

     以這篇文章為起點,我繼續研究安陽資料近二十年,尤其重視研究青銅器。

    重要成果已發表在五卷《中國考古報告集新編》上,它包括了小屯和侯家莊出土的全部青銅禮器。

    現在看來,1953年的文章中初次提出的不少觀點仍适用。

    這一章中,我将緻力于讨論安陽發掘品中的藝術品的主要方面。

    與前一章一樣,将材料分為四組來叙述:陶器、骨器、石雕和青銅器。

     陶器 安陽出土的陶器已得到了詳細記錄和全面研究,其成果已于1956年出版(2)。

    我研究的結果,發現安陽陶器中的主要部分即灰陶中有少數是有紋的,它們是大口簋和帶蓋的罐。

    在有花紋的容器的外表面刻着一周或兩周鋸齒形線(圖31)。

    大多數灰陶器的表面經過拍打,印上粗或細的繩紋、方格紋,或刻上水平線紋。

    這些花紋是否為裝飾的最早階段,人們的看法是不同的。

    中國史前史最早的研究者之一吳金鼎認為它們僅是制作的痕迹,而鋸齒形刻紋帶似是從龍山文化演變而來的一種藝術嘗試。

     圖31 帶刻紋的灰陶器皿(據日譯本) 安陽發現的白陶提供了一種完全不同的實例,這類陶器可分為三組:質軟的、質較硬的和質硬磨光的。

    除質硬磨光的這組外,其他兩組器表都刻着華麗的圖案(見圖32、33)。

    這些圖案似以青銅器為範本,但有一例外,即豆形器,殷商時期還沒有這種青銅禮器。

    白陶豆的外表也有紋飾,但與其他白陶圖案有些不同。

    其設計主要是棋盤形格中的方角雲雷紋圖案。

    我的看法是這種刻紋白陶屬于後來的發展。

    我有理由相信商代人視白陶比青銅器還要珍貴。

    這在我的《殷虛白陶發展之程序》一文中已有詳細闡述。

    (3) 圖32、33 白陶上的裝飾圖案(據日譯本) 所謂釉陶的一組裝飾簡單,幾乎無例外,在每個罐靠近肩部處有一周簡單的波浪紋或一夾在陰線紋中的平行斜線紋。

    偶爾也有滿身裝飾棋盤形圖案的(圖34)。

    紅陶的表面裝飾幾乎與灰陶相同,飾以繩紋。

    在關于陶器裝飾的讨論的最後,我再談談已發現的某些燒過的陶制品。

    其中有的形狀像鏟子,後部有柄,柄端呈狗頭或有角動物頭的形狀,這可能是一種工具;若為工具,則其用途仍不清楚(圖35)。

    另一使人不解的發現是兩個穿着幾乎完全遮住下肢的長袍的陶人俑。

    這兩個陶人俑顯然是囚犯,雙手都戴着手铐,一人雙手在前,另一人雙手在背後。

    兩人頸帶着枷鎖,剃光了頭(圖36、37)。

    這兩個人俑在發掘早期即發現,是出自一個擾亂了的地區。

    以後再也沒有發現類似的遺物。

     圖34 帶刻紋或印紋的釉陶片 圖35 帶獸頭把手的用途不明的陶器 圖36 陶人俑 圖37 陶人俑 骨雕 在骨雕幾組中,數量最多的是笄。

    在侯家莊田野考古工作者曾發現一墓,墓中一女性骨架的頭頂端發現近百個笄,這說明商代婦女是何等精心裝飾她們的頭部。

    笄頂端的裝飾特别引人注意,它們被雕刻成不同形狀。

    據我初步研究,這些笄可分八式(4)。

    早期笄的一端雕刻較簡單,呈扁平形。

    在笄的另一端雕刻着精巧的動物或鳥(圖38)。

    這些形狀逐漸變化成各種幾何形的式樣。

     圖38 鳥頭笄 總數次于笄的是一種叫“柶”的食具,在小屯和侯家莊發現很多。

    其中一種形式的柶較瘦長和細,常用牛肋骨制成。

    整個器身随着材料的原形有點彎曲。

    柄上有雕刻的裝飾,使用部分扁平而末端呈圓形。

    另一式體粗短,兩頭同寬,但中間稍窄,常用牛腿骨制成。

    若按實際長度劃分,發現它們的大小極少一緻,但總的可分三類:由肋骨制的最長,約40公分,較少裝飾和修整;一類長約30公分,一端有一角形柄,另一端雕刻呈鏟形,平均長度比前一類短,而且柄上的雕刻很明顯;第三類短寬,包括一些用足部的骨制成的匙形物品,這類一般是用牛腿骨制成的,柄呈角狀,另一端邊緣為刃狀。

    柶的柄一般刻有現實的或神話式的動物紋飾如龍(圖39)、饕餮頭和鳥(圖40)。

     圖39 帶龍紋的柶柄 圖40 三鳥重疊紋的柶柄(據日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