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建築風格:建築遺迹和地上建築物複原之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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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譯本) 石先生論述了&beta21基址下面的四個貯藏坑。

    &beta21基址各邊長約7公尺,其面積近50平方公尺。

    在這個範圍内發現了H361、H462,H463和H443四個坑,前三個為長方形,後一個近似圓形。

    各坑的口部就在&beta21基址之下,坑深在2.5公尺以上;坑深而口小,坑口又在地面下較深處,無疑說明了它們供貯藏用的性質。

    坑内的遺物,主要是殷商時期的陶片、骨器和鑄銅器的型範的碎片。

    幾乎每個坑裡都有陶片出土,其中還有些殷商時期的典型器物&mdash&mdash鬲。

    對這幾個貯藏坑石先生作了扼要說明。

    他說: 以上四個窦窖,固然與基址的本身沒有直接的關系,但可證明一件事情,就是在沒有建築基址之前,這個地帶也是窦窖密布之區。

    這些窦窖并不是殷代以前的窦窖,從其中的鬲、豆、盂、壺、盆等殘片來觀察,也是殷代中期的産品,再從H361中的銅範來說,他們已經鑄造銅器了。

    再和小屯&beta區殷代遺址發展的情形相比較,可以證明這座遺址是殷代比較晚期的建築物。

    (4) 有證據表明,&beta21基址下面的窖穴大概一直到殷商後期仍被使用。

     地面上建築的複原 石璋如除了發表在《中國考古報告集》上的巨著(1959年)外(5),還寫了四篇關于小屯建築遺址的研究論文,即:(1)《殷代地上建築複原之一例》(1954年)(6);(2)《小屯殷代的建築遺迹》(1955年);(3)《殷代的夯土、版築與一般建築》(1969年)(7);(4)《殷代地上建築複原的第二例》(1970年)。

    前兩篇是在1959年以前發表的,後兩篇是後來寫的。

    在前兩篇文章中,作者詳述了讀者普遍關心的複原的基礎。

    如在第二篇文章中他說,他是根據夯築基址和殘留在各基址上的顯然作為支撐廊柱、柱或欄杆用的礫石複原的。

    但是,基址的上部建築已全部消失,所以石先生不得不依靠其他資料,就是(1)甲骨文中有關房子的象形字;(2)《大戴禮記》和《考工記》(8)等文獻記載;(3)作者于抗戰時在雲南、四川等地親自看到的保存至今的普通房屋的外形和建築方法。

    根據上述各種資料,他複原了幾個建築物。

    經他同意,筆者把複原後房子的樣式的圖附上,以再現可能是殷商帝王統治這一都城時建造的房屋。

    讓我們依據本書第六章介紹的夯築基址的分布,看看石先生的複原。

     按照研究所的考古記錄,在北組(&alpha區)的那些建築是發現最早的。

    在考古發掘記錄中,這個地區共發現十五座夯築基址,其中&alphall基址最大,&alpha4基址次之。

    由于種種原因,石先生選擇&alpha4基址進行複原試驗(圖27)。

     圖27 &alpha4的複原圖 在最近發表的一篇論文中,石先生概述了&alpha區建築的一般特征。

    他說: 雖然15座基址的分布呈松散無組織狀态(見圖22),但仍可分為南、北兩部分。

    南部有5座(&alphall-15),北部有10座(&alphal-10)。

    南部有三座面積較大,而北部的大多面積較小,以&alpha4和&alpha6為中心。

    它們彼此之間是否有聯系還很難說。

    &alpha4保存完好,所有的柱礎石還在原來的位置上。

    因此,我選擇它作試驗性的複原。

    這是一個長方形的基址,我的想法是屋頂的複原也是随基址的,而在中國目前還普遍存在這種長方形房屋的原型。

    &alpha4像現在中國的房子一樣,被建成一個棟梁支撐着兩個斜坡的房頂,便于雨水下流。

    建築房頂用的材料據發掘提供的證據,是用雜草、稻草、蒲草、竹或木片等并拌以膠泥。

    看來,殷商時期抹泥技術已有高度發展,許多深窖的外觀就可證明。

    貝殼燒的石灰已在建築上使用。

    我要補充的是在&alpha4基址中部有一排礫石,其排列法與此基址邊緣發現的礫石排列相似,很明顯這是為支撐屋脊的。

    (9) 上面的話不是石先生的原文,但因筆者幾乎每星期都有和石先生交談的機會,所以我除了叙述石先生已寫過的文章外,還特别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