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建築風格:建築遺迹和地上建築物複原之設想
關燈
小
中
大
安陽發現的一些建築遺迹,如侯家莊的王陵和小屯的夯築基址等,這些在前幾章中已按它們發現的先後予以介紹,所以在這裡就不詳加論述了。
但為了讓讀者了解在公元前第二個千年的最後兩個半世紀的中國首都的大體概況,我拟将過去近十年的各種有關的零散發現集中起來作一綜合分析。
夯土,作為基址和牆的建築技術不是殷商時期發明的。
大陸近期考古發掘證明,夯土建築技術在商遷都到安陽的很久前就已存在了。
如鄭州的商代遺址及河南西部和其他地方更早的遺址都發現了在建築上使用這種方法。
小屯發現的建築遺迹可分兩大部分:地下建築和地上建築。
而地下建築遺迹又可分為住所、窖穴、祭祀坑和正規的墓葬等小類。
同時,還發現了溝和蓄水池。
毫無疑問,所有這些都是有計劃建造的,可能是由政府的一些有關部門負責管理。
讓我們首先介紹地下建築群。
地下建築 石璋如把地下建築分為兩組:一組是居住用的,另一組為窖穴。
石先生的意見是,已被發掘揭開的地下居住窖穴比貯藏窖少得多。
大部分殘留下來的地下住室都較大而淺,其深度的尺寸一般小于寬度。
它們一般都有上下的台階。
順便說一下,有趣味的是商周時期日常使用的詞彙中的“來”和“去”,正如一些專家學者所解釋的那樣是“上”和“下”。
這說明了這個特定詞語的用法與當時人們生活在半地下室的住所中有密切的關系。
在石璋如1955年寫的一篇論文中介紹的六個地下住所中,有半數上面壓有一層或幾層夯土。
(1)很清楚,在地面建築動工之前,必須先把地下住所或窖穴清理或填實,然後再在上築夯土基址。
當第一次看到這些非常清晰的夯土層時,立即會産生幾個問題:這些地下住所是建于殷商時期嗎?如果是,證據呢?若不是,又建于何時呢?這些問題隻有通過仔細觀察住所遺迹,才能得到圓滿的回答。
留存下來的各種類型的實例表明了地下住所有許多式樣。
石先生所舉的實例是: Ⅰ式,圓形 H134是一個極好的例子。
它位于&beta12基址西邊緣之下。
其上口距現地面1.14公尺,上疊壓着厚約5公分的夯土層。
台階是沿着圓坑壁而下的。
此坑上口的直徑在2&mdash2.27公尺之間。
深僅2公尺,底部平坦。
上下通道由七個不同高度的台階組成,最下的台階下為斜坡。
坑底的主要堆積物為陶片、動物骨骼和銅渣等。
居住面中間有一較大的礫石,直徑約40公分×20公分,很明顯,這是柱礎(圖25a)。
圖25a 地下建築(H134) 石先生舉的另一例子是7∶H23,它位于&beta7基址之下,此坑雖列為圓形但不太規整,其上口較整齊,直徑為7公尺,内部結構複雜。
此坑上口在&beta7基址下40公分處。
它本身的深度達5.85公尺,坑内有一台階,共17級。
此台階建在居住穴中間,将居室分為兩部分。
西部較淺有4.7公尺,東部比西部深1公尺。
在穴内發現一塊經鑒定屬于第四期的字骨(圖25b) 圖25b 地下建築(7∶H23) Ⅱ式,橢圓形 此式的幾個例子也在&beta區。
石先生首先以H213為例加以說明。
此坑上口距現代地面58公分,上疊壓着&beta18基址的夯土層。
居住穴長7.02公尺,寬2.28公尺,深2公尺多一點(2.02&mdash2.32公尺)。
坑的北部較窄淺。
寬80公分的階梯式通道從北部開始,沿西牆一側向下。
當台階下降到坑口下1.5公尺深時,與立在坑底的一條土坎相接,此土坎把居住穴分為南北兩部分。
南部的居住面平坦。
要進入南部必須先下到北部,再沿隔坎轉入南部(圖25c)。
居住穴内填滿夯土,很明顯,這是為&beta18基址建基用的。
圖25c 地下建築(H213) 石舉的第二個例子是H156,它是現存的最寬敞的地下居住穴,其長徑為12.4公尺,短徑為3.8公尺,深僅2.25公尺,坑口在地面下1公尺。
像其他居住穴一樣,其上疊壓着&beta11夯土基址。
這個地下居住穴較特别,它有兩條沿西牆作上
但為了讓讀者了解在公元前第二個千年的最後兩個半世紀的中國首都的大體概況,我拟将過去近十年的各種有關的零散發現集中起來作一綜合分析。
夯土,作為基址和牆的建築技術不是殷商時期發明的。
大陸近期考古發掘證明,夯土建築技術在商遷都到安陽的很久前就已存在了。
如鄭州的商代遺址及河南西部和其他地方更早的遺址都發現了在建築上使用這種方法。
小屯發現的建築遺迹可分兩大部分:地下建築和地上建築。
而地下建築遺迹又可分為住所、窖穴、祭祀坑和正規的墓葬等小類。
同時,還發現了溝和蓄水池。
毫無疑問,所有這些都是有計劃建造的,可能是由政府的一些有關部門負責管理。
讓我們首先介紹地下建築群。
地下建築 石璋如把地下建築分為兩組:一組是居住用的,另一組為窖穴。
石先生的意見是,已被發掘揭開的地下居住窖穴比貯藏窖少得多。
大部分殘留下來的地下住室都較大而淺,其深度的尺寸一般小于寬度。
它們一般都有上下的台階。
順便說一下,有趣味的是商周時期日常使用的詞彙中的“來”和“去”,正如一些專家學者所解釋的那樣是“上”和“下”。
這說明了這個特定詞語的用法與當時人們生活在半地下室的住所中有密切的關系。
在石璋如1955年寫的一篇論文中介紹的六個地下住所中,有半數上面壓有一層或幾層夯土。
(1)很清楚,在地面建築動工之前,必須先把地下住所或窖穴清理或填實,然後再在上築夯土基址。
當第一次看到這些非常清晰的夯土層時,立即會産生幾個問題:這些地下住所是建于殷商時期嗎?如果是,證據呢?若不是,又建于何時呢?這些問題隻有通過仔細觀察住所遺迹,才能得到圓滿的回答。
留存下來的各種類型的實例表明了地下住所有許多式樣。
石先生所舉的實例是: Ⅰ式,圓形 H134是一個極好的例子。
它位于&beta12基址西邊緣之下。
其上口距現地面1.14公尺,上疊壓着厚約5公分的夯土層。
台階是沿着圓坑壁而下的。
此坑上口的直徑在2&mdash2.27公尺之間。
深僅2公尺,底部平坦。
上下通道由七個不同高度的台階組成,最下的台階下為斜坡。
坑底的主要堆積物為陶片、動物骨骼和銅渣等。
居住面中間有一較大的礫石,直徑約40公分×20公分,很明顯,這是柱礎(圖25a)。
圖25a 地下建築(H134) 石先生舉的另一例子是7∶H23,它位于&beta7基址之下,此坑雖列為圓形但不太規整,其上口較整齊,直徑為7公尺,内部結構複雜。
此坑上口在&beta7基址下40公分處。
它本身的深度達5.85公尺,坑内有一台階,共17級。
此台階建在居住穴中間,将居室分為兩部分。
西部較淺有4.7公尺,東部比西部深1公尺。
在穴内發現一塊經鑒定屬于第四期的字骨(圖25b) 圖25b 地下建築(7∶H23) Ⅱ式,橢圓形 此式的幾個例子也在&beta區。
石先生首先以H213為例加以說明。
此坑上口距現代地面58公分,上疊壓着&beta18基址的夯土層。
居住穴長7.02公尺,寬2.28公尺,深2公尺多一點(2.02&mdash2.32公尺)。
坑的北部較窄淺。
寬80公分的階梯式通道從北部開始,沿西牆一側向下。
當台階下降到坑口下1.5公尺深時,與立在坑底的一條土坎相接,此土坎把居住穴分為南北兩部分。
南部的居住面平坦。
要進入南部必須先下到北部,再沿隔坎轉入南部(圖25c)。
居住穴内填滿夯土,很明顯,這是為&beta18基址建基用的。
圖25c 地下建築(H213) 石舉的第二個例子是H156,它是現存的最寬敞的地下居住穴,其長徑為12.4公尺,短徑為3.8公尺,深僅2.25公尺,坑口在地面下1公尺。
像其他居住穴一樣,其上疊壓着&beta11夯土基址。
這個地下居住穴較特别,它有兩條沿西牆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