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上古中晚期亞歐大陸之遊牧世界與土著世界(公元前一〇〇〇—公元六〇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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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羅馬的奴隸,甚至某些倒黴的奴隸主和本族的奴隸以及氏族成員變成了農奴之後,才出現了如後來曆史家所稱的那種典型的封建剝削制度&mdash&mdash西歐型的封建制度。
這樣看來,無論就西部羅馬帝國本身封建化的過程來說,抑或就日耳曼人促成西部真正封建制度的出現的作用說,公元四七六年都不是一個開始的階段。
公元四七六年的事變,實際遠不如四一〇年羅馬城的陷落那樣重要,自三七八年以來的一個世紀間,帝國曾經受到了多次的打擊,任何一次打擊都可看作是帝國崩裂過程中的重要标志,後來曆史學家不過是習慣于把四七六年的事變看作最醒目的标志而已。
五、最後百年之拉丁文學 公元五世紀時期,實際上可說已沒有文學了。
在此時期中唯有作品傳留下來的人是西窦尼沃·亞波林那理(SidoniusApollinaris,公元四三一&mdash四八四年)。
西窦尼沃·亞波林那理是高盧地方的拉丁人,出身于統治階級。
他喜歡寫詩和寫信,這些詩和信的唯一特點就是極端考究修辭,可是并沒有什麼文學價值。
但是由于他一生都經曆着帝國最後的崩潰階段,作為羅馬帝國統治階級的一個代表,他的作品真實而清晰地反映了末日窮途的羅馬統治階級的絕望心情。
所以,他的作品可以作為崩潰時期的補充史料。
六、羅馬帝國傾覆中之基督教教會 公元三九二年羅馬帝國正式承認基督教為國教,這是基督教發展史上的極其重要的關鍵,決定了它成為帝國統治機構的一部分。
至此基督教已經全部完成了它的變質過程,最初所具有的人民性和進步性已完全消失了。
與其徹底變質相适應,為了使教會能成為一個完整的有效的統治機構,公元三九二年後基督教在宗教經典的修訂、教會的組織、宗教禮節和儀式以及宗教理論&mdash神道學等方面都有着一些與此前不同的整頓和創造。
在宗教經典方面,這時有了公認的宗教經典&mdash&mdash《聖經》(希臘文為Biblia,拉丁文為Canon)。
此《聖經》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猶太教的經典,即中國天主教稱之為《古經》,耶稣教稱之為《舊約》(VetusTestamentum)的。
但當時被據以為《聖經》的這部分猶太教經典已不是猶太文的原本,而是由一些分散在羅馬帝國境内各地的猶太人,特别是在地中海區域以亞曆山大裡亞城為中心的一些已經希臘化了的猶太人所翻譯的希臘文譯本,此希臘文譯本因是由七十二人分别譯出的,故又總稱“七十”(Septuaginta)。
除猶太教經典外,另一部分的基督教《聖經》則是公元一世紀最早的一些基督徒所寫下來的東西,這些文獻一直在基督教内部流傳着,到公元四世紀時經教會之審訂,亦被公認為基督教的經典。
這部分經典,中國天主教稱之為《新經》,耶稣教稱之為《新約》(NovumTestamentum)。
最初基督教的《聖經》,無論《舊經》《新經》都隻有希臘文本,稍晚才又有了耶婁尼摩(Hieronymos,公元三四八&mdash四二〇年)所譯的拉丁文本出現,流行于西方。
這種拉丁文本的《聖經》被稱為“Vulgata”,後來變成為西方教會所用的标準本。
今日天主教的《聖經》仍以此拉丁文本為準。
在教會組織方面,此時出現了幾種新制度。
其中以主教掌握“神權”的制度最足以說明基督教之變質與教會之統治機構化。
教會中的統治階級&mdash教士中本以主教地位最重要,而此時主教集團不但已完全變成基督教内部的最高統治者,并且又被認為是具有神權的人。
主教具有神權的理論是說,耶稣曾将其神權親自授予了他的十二個弟子(中國天主教稱之為十二宗徒,耶稣教稱之為十二使徒),而主教則又自十二宗徒處繼承了這種神權。
這就等于說主教就是耶稣的人間代表,主教有支配教徒的絕對權力,所以主教具有神權的統治理論成立後,主教甚至在形式上也不再是早期基督教内部為信徒服務的教徒内部的一分子了,而是以其神權來絕對支配所有信徒的統治者了。
主教神權的實際内容有三:一是關于教會信條和制度的決定權。
二是《聖經》的解釋權。
因《聖經》内容非常龐雜,特别是猶太教經典的那一部分,包括有種種與宗教無關的文學、曆史、哲學等方面的内容,因而在用基督教觀點來牽強附會時,就往往會發生許多不同的解釋。
當然,出身于不同社會階層的信徒和教會内部各種地位的教士都要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釋,在這種時候,主教有權決定《聖經》的“正确”解釋,也就是說此後對《聖經》的解釋絕對隻能有利于教會中的統治階級,也就是有利于社會上的統治階級。
三是基督教内部長期口傳下來的一些不見于明文的傳統(traditio),這種傳統要由主教決定其是否有效。
從上述種種說法可以看出此時教會機構已完全把持在少數主教手中。
此外,與主教神權确立之同時,主教派立方法也有了改變。
最初主教的派立完全是由信徒群衆選舉的,此時這種傳統雖不能廢除,但是由信徒群衆的選舉并不能将神權給予主教,所以信徒的選舉,隻被當作是公衆所表示的意見,而被選舉出來的主教必須由鄰區的主教給他“祝聖”&mdash&mdash即傳授神權後,始能正式作主教。
每個主教有自己管理的一定的“教區”(dioecesis),在這個區域内他有權處理一切有關教會的事務。
有關整個教會的大問題,亦即各教區之間的共同問題則需召開公議會來決定。
這種公議會制度的創始就是公元三二五年君士坦丁大帝所召開的尼基亞公議會。
公議會的召開沒有一定規定的期限,有需要讨論的問題就随時召集。
此時在教士階級中又出現了一種特殊的人物&mdash修士。
修士起源于修道制度的建立,而修道制度之成為教會制度的一部分與修士之成為教士階級的一分子則經過一個由人民運動發展為統治機構的過程。
修道這種辦法原是基督教内部的反對教會變質的一個人民運動。
在公元二世紀初期許多中上層階級中人加入基督教後,基督教即開始變質,于是一些反對教會制度化和統治化的信徒便脫離團體開始在家修行,但在家修行不免有許多瑣事煩擾,故到二世紀末三世紀初時,最先在叙利亞、埃及等地有許多基督徒離家到曠野中去修行,過一種苦修生活。
到三世紀末、四世紀時,修道已成為一種廣泛的運動。
當時出家苦修的多是一般貧苦信徒,他們以修道的辦法來反對主教對教會的控制,所以修道運動實際是基督教内部反對基督教變質的一種運動。
主教集團最初曾反對和禁止這種運動,甚至誣蔑它為“異端”。
但是他們的反對和禁止并不能發生作用,相反地參加這個運動的信徒反而日益增多。
因此主教集團到後隻好改變了手段,由壓迫轉而為軟化,即承認了這個運動的合法性,使這個自發的運動變成為由他們所控制和領導的有組織的運動。
四世紀時乃由教會出來設立了一些修道院,組織信徒在内修行,同時承認修士為教士,即基督教統治階級中的一分子。
這等于是瓦解了這個信徒群衆的反教會運動。
此後修道院就成為了基督教内部統治機構之一。
修道院成立後教士階級(elericus)開始分為世務(saecularis)教士&mdash&mdash主教、神父等和入會(regularis)教士&mdash&mdash修士兩種。
在宗教禮節和儀式方面,有禮拜日制度的規定。
這種制度原系繼承自猶太教的安息日制度。
猶太教本以每周的第七天(星期六)為安息日,基督教摹仿此制度設立了禮拜日的制度,但因傳說耶稣複活那一日是星期日,故基督徒乃選定此日作禮拜,而不用猶太教的星期六。
此外,基督徒又有必須舉行的聖事(sacramentum,意即宗教禮節),在四、五世紀時,此聖事包括四種禮節:一是聖洗,即洗禮,每個人參加基督教和信徒小兒初生時都要舉行一次聖洗,表示洗去過去罪孽,重新作人;二是堅振,小孩生下後先受一次洗禮,到十二歲左右時再由教士重新給他行一次禮,稱堅振,即堅定其信仰之意;三是聖體,即東方宗教中原有聖餐,基督教接受了東方宗教中的一種說法,認為聖餅聖酒在教士禱祝後即變成了神的血肉,人吃了以後就可以獲得神力;四是告解,即信徒先向教士忏悔自己所犯的罪行(告),然後由教士用神的名義赦免他的罪惡(解)。
在此時,由于教士階級故意發展迷信,以利于他們對教徒的統治,聖像(icon)的崇拜乃逐漸流行起來。
基督教最初并沒有任何物質的崇拜對象,因為他們認為神是無影蹤可尋的。
後來在耶稣受難事迹的傳說下,為表示他們對耶稣的信仰,開始崇拜起十字架來,架上有時還雕有耶稣受難的形象。
後又崇拜所謂宗徒們的聖骨。
到基督教成為統治機構後,乃故意加強迷信信仰,制造和附會出許多神和聖徒出現或示意的奇迹,于是便無中生有地繪制出了許多聖人、天使、耶稣、聖母等的所謂真容像來,使之成為信徒的崇拜對象。
公元三九二年以後,适應着基督教完全變質的另一重要發展,就是一套系統完整的宗教理論&mdash神道學的完成。
神道學不同于基督教最初産自人民當中的樸素的宗教信仰和傳說&mdash&mdash原始教義,而是企圖從基督教的立場出發,像一般哲學思想一樣地來解釋整個的宇宙和人生的宗教理論。
就這種宗教理論的哲學部分來說,系源于希臘哲學,當基督教傳入羅馬帝國後,即大量地吸收了希臘哲學的唯心部分,主要是柏拉圖以來的唯心哲學。
神道學的出現,早在公元三九二年以前,并且種類繁多,這種不易為一般信徒群衆所理解的煩瑣的宗教哲學的出現,有兩方面的背景:一個就是意味着基督教早期階段的變質,因為把顯明的一般人民易懂的樸素的宗教信仰複雜化,有利于當時在基督教團體内部逐漸增多的社會中上層的教徒為了本身利益對原始教義的曲解;一個就是為了吸收知識分子來參加基督教,因為當時羅馬帝國的知識分子都多少懂得一些希臘哲學,如要他們把自己哲學的宇宙觀和人生觀改為基督教的宇宙觀和人生觀,那起碼得把宗教哲學化,否則他們便認為基督教沒有哲學理論,過于簡單,而許多知識分子加入基督教後自然地又促進了神道學的發展。
但公元三九二年以前基督教中還沒有一套系統而完整的占統治地位的神道學。
三九二年以後,随着基督教的完全變質,教會完全成為統治機構,一套目的在于說明教會統治的合理化以及維持現世秩序的神道學成熟了,并且以羅馬城的陷落(公元四一〇年)為契機,通過奧斯丁(S.AureliusAugustinus,公元三五四&mdash四三〇年)正式出現了。
奧斯丁最初并不信基督教,他曾涉獵各家哲學,對希臘羅馬的各種哲學思想皆有研究,是一個大知識分子,到三十餘歲時始信基督教,于是就成為了基督教中的神道學大師,因而也就受到教會内部統治階級的青睐,地位上升很快,不久就作了北非地方西波城的主教。
公元四一〇年羅馬城陷落之時,他仍在西波城任主教。
羅馬城的陷落對羅馬人心震動極大,特别是羅馬的統治階級,因為他們一向就陶醉在羅馬永恒城的迷夢中,一時很難清醒,于是許多不信基督教的羅馬元老就歸罪于基督教,認為這全是由于羅馬人不信羅馬舊教而信了異教之故。
當時奧斯丁就在西波城的禮拜堂中,作了一系列的演講,用一套宗教哲學的理論,主要是有關曆史哲學方面的理論來反駁那些非難基督教的羅馬元老的說法。
這套演講後彙集成書,名《上帝國》(DeCivitateDei)。
這是一整套的從基督教會立場出發的曆史哲學,就是以基督教為中心,從人類的起源講起,一直到人類的末日為止,對人類過去、現在和将來的整個曆史過程進行了一番解釋和預言。
全書總的精神與最終結論有二:一是教會應該是現世世界上的最高統治機構,一切國家機構
這樣看來,無論就西部羅馬帝國本身封建化的過程來說,抑或就日耳曼人促成西部真正封建制度的出現的作用說,公元四七六年都不是一個開始的階段。
公元四七六年的事變,實際遠不如四一〇年羅馬城的陷落那樣重要,自三七八年以來的一個世紀間,帝國曾經受到了多次的打擊,任何一次打擊都可看作是帝國崩裂過程中的重要标志,後來曆史學家不過是習慣于把四七六年的事變看作最醒目的标志而已。
五、最後百年之拉丁文學 公元五世紀時期,實際上可說已沒有文學了。
在此時期中唯有作品傳留下來的人是西窦尼沃·亞波林那理(SidoniusApollinaris,公元四三一&mdash四八四年)。
西窦尼沃·亞波林那理是高盧地方的拉丁人,出身于統治階級。
他喜歡寫詩和寫信,這些詩和信的唯一特點就是極端考究修辭,可是并沒有什麼文學價值。
但是由于他一生都經曆着帝國最後的崩潰階段,作為羅馬帝國統治階級的一個代表,他的作品真實而清晰地反映了末日窮途的羅馬統治階級的絕望心情。
所以,他的作品可以作為崩潰時期的補充史料。
六、羅馬帝國傾覆中之基督教教會 公元三九二年羅馬帝國正式承認基督教為國教,這是基督教發展史上的極其重要的關鍵,決定了它成為帝國統治機構的一部分。
至此基督教已經全部完成了它的變質過程,最初所具有的人民性和進步性已完全消失了。
與其徹底變質相适應,為了使教會能成為一個完整的有效的統治機構,公元三九二年後基督教在宗教經典的修訂、教會的組織、宗教禮節和儀式以及宗教理論&mdash神道學等方面都有着一些與此前不同的整頓和創造。
在宗教經典方面,這時有了公認的宗教經典&mdash&mdash《聖經》(希臘文為Biblia,拉丁文為Canon)。
此《聖經》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猶太教的經典,即中國天主教稱之為《古經》,耶稣教稱之為《舊約》(VetusTestamentum)的。
但當時被據以為《聖經》的這部分猶太教經典已不是猶太文的原本,而是由一些分散在羅馬帝國境内各地的猶太人,特别是在地中海區域以亞曆山大裡亞城為中心的一些已經希臘化了的猶太人所翻譯的希臘文譯本,此希臘文譯本因是由七十二人分别譯出的,故又總稱“七十”(Septuaginta)。
除猶太教經典外,另一部分的基督教《聖經》則是公元一世紀最早的一些基督徒所寫下來的東西,這些文獻一直在基督教内部流傳着,到公元四世紀時經教會之審訂,亦被公認為基督教的經典。
這部分經典,中國天主教稱之為《新經》,耶稣教稱之為《新約》(NovumTestamentum)。
最初基督教的《聖經》,無論《舊經》《新經》都隻有希臘文本,稍晚才又有了耶婁尼摩(Hieronymos,公元三四八&mdash四二〇年)所譯的拉丁文本出現,流行于西方。
這種拉丁文本的《聖經》被稱為“Vulgata”,後來變成為西方教會所用的标準本。
今日天主教的《聖經》仍以此拉丁文本為準。
在教會組織方面,此時出現了幾種新制度。
其中以主教掌握“神權”的制度最足以說明基督教之變質與教會之統治機構化。
教會中的統治階級&mdash教士中本以主教地位最重要,而此時主教集團不但已完全變成基督教内部的最高統治者,并且又被認為是具有神權的人。
主教具有神權的理論是說,耶稣曾将其神權親自授予了他的十二個弟子(中國天主教稱之為十二宗徒,耶稣教稱之為十二使徒),而主教則又自十二宗徒處繼承了這種神權。
這就等于說主教就是耶稣的人間代表,主教有支配教徒的絕對權力,所以主教具有神權的統治理論成立後,主教甚至在形式上也不再是早期基督教内部為信徒服務的教徒内部的一分子了,而是以其神權來絕對支配所有信徒的統治者了。
主教神權的實際内容有三:一是關于教會信條和制度的決定權。
二是《聖經》的解釋權。
因《聖經》内容非常龐雜,特别是猶太教經典的那一部分,包括有種種與宗教無關的文學、曆史、哲學等方面的内容,因而在用基督教觀點來牽強附會時,就往往會發生許多不同的解釋。
當然,出身于不同社會階層的信徒和教會内部各種地位的教士都要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釋,在這種時候,主教有權決定《聖經》的“正确”解釋,也就是說此後對《聖經》的解釋絕對隻能有利于教會中的統治階級,也就是有利于社會上的統治階級。
三是基督教内部長期口傳下來的一些不見于明文的傳統(traditio),這種傳統要由主教決定其是否有效。
從上述種種說法可以看出此時教會機構已完全把持在少數主教手中。
此外,與主教神權确立之同時,主教派立方法也有了改變。
最初主教的派立完全是由信徒群衆選舉的,此時這種傳統雖不能廢除,但是由信徒群衆的選舉并不能将神權給予主教,所以信徒的選舉,隻被當作是公衆所表示的意見,而被選舉出來的主教必須由鄰區的主教給他“祝聖”&mdash&mdash即傳授神權後,始能正式作主教。
每個主教有自己管理的一定的“教區”(dioecesis),在這個區域内他有權處理一切有關教會的事務。
有關整個教會的大問題,亦即各教區之間的共同問題則需召開公議會來決定。
這種公議會制度的創始就是公元三二五年君士坦丁大帝所召開的尼基亞公議會。
公議會的召開沒有一定規定的期限,有需要讨論的問題就随時召集。
此時在教士階級中又出現了一種特殊的人物&mdash修士。
修士起源于修道制度的建立,而修道制度之成為教會制度的一部分與修士之成為教士階級的一分子則經過一個由人民運動發展為統治機構的過程。
修道這種辦法原是基督教内部的反對教會變質的一個人民運動。
在公元二世紀初期許多中上層階級中人加入基督教後,基督教即開始變質,于是一些反對教會制度化和統治化的信徒便脫離團體開始在家修行,但在家修行不免有許多瑣事煩擾,故到二世紀末三世紀初時,最先在叙利亞、埃及等地有許多基督徒離家到曠野中去修行,過一種苦修生活。
到三世紀末、四世紀時,修道已成為一種廣泛的運動。
當時出家苦修的多是一般貧苦信徒,他們以修道的辦法來反對主教對教會的控制,所以修道運動實際是基督教内部反對基督教變質的一種運動。
主教集團最初曾反對和禁止這種運動,甚至誣蔑它為“異端”。
但是他們的反對和禁止并不能發生作用,相反地參加這個運動的信徒反而日益增多。
因此主教集團到後隻好改變了手段,由壓迫轉而為軟化,即承認了這個運動的合法性,使這個自發的運動變成為由他們所控制和領導的有組織的運動。
四世紀時乃由教會出來設立了一些修道院,組織信徒在内修行,同時承認修士為教士,即基督教統治階級中的一分子。
這等于是瓦解了這個信徒群衆的反教會運動。
此後修道院就成為了基督教内部統治機構之一。
修道院成立後教士階級(elericus)開始分為世務(saecularis)教士&mdash&mdash主教、神父等和入會(regularis)教士&mdash&mdash修士兩種。
在宗教禮節和儀式方面,有禮拜日制度的規定。
這種制度原系繼承自猶太教的安息日制度。
猶太教本以每周的第七天(星期六)為安息日,基督教摹仿此制度設立了禮拜日的制度,但因傳說耶稣複活那一日是星期日,故基督徒乃選定此日作禮拜,而不用猶太教的星期六。
此外,基督徒又有必須舉行的聖事(sacramentum,意即宗教禮節),在四、五世紀時,此聖事包括四種禮節:一是聖洗,即洗禮,每個人參加基督教和信徒小兒初生時都要舉行一次聖洗,表示洗去過去罪孽,重新作人;二是堅振,小孩生下後先受一次洗禮,到十二歲左右時再由教士重新給他行一次禮,稱堅振,即堅定其信仰之意;三是聖體,即東方宗教中原有聖餐,基督教接受了東方宗教中的一種說法,認為聖餅聖酒在教士禱祝後即變成了神的血肉,人吃了以後就可以獲得神力;四是告解,即信徒先向教士忏悔自己所犯的罪行(告),然後由教士用神的名義赦免他的罪惡(解)。
在此時,由于教士階級故意發展迷信,以利于他們對教徒的統治,聖像(icon)的崇拜乃逐漸流行起來。
基督教最初并沒有任何物質的崇拜對象,因為他們認為神是無影蹤可尋的。
後來在耶稣受難事迹的傳說下,為表示他們對耶稣的信仰,開始崇拜起十字架來,架上有時還雕有耶稣受難的形象。
後又崇拜所謂宗徒們的聖骨。
到基督教成為統治機構後,乃故意加強迷信信仰,制造和附會出許多神和聖徒出現或示意的奇迹,于是便無中生有地繪制出了許多聖人、天使、耶稣、聖母等的所謂真容像來,使之成為信徒的崇拜對象。
公元三九二年以後,适應着基督教完全變質的另一重要發展,就是一套系統完整的宗教理論&mdash神道學的完成。
神道學不同于基督教最初産自人民當中的樸素的宗教信仰和傳說&mdash&mdash原始教義,而是企圖從基督教的立場出發,像一般哲學思想一樣地來解釋整個的宇宙和人生的宗教理論。
就這種宗教理論的哲學部分來說,系源于希臘哲學,當基督教傳入羅馬帝國後,即大量地吸收了希臘哲學的唯心部分,主要是柏拉圖以來的唯心哲學。
神道學的出現,早在公元三九二年以前,并且種類繁多,這種不易為一般信徒群衆所理解的煩瑣的宗教哲學的出現,有兩方面的背景:一個就是意味着基督教早期階段的變質,因為把顯明的一般人民易懂的樸素的宗教信仰複雜化,有利于當時在基督教團體内部逐漸增多的社會中上層的教徒為了本身利益對原始教義的曲解;一個就是為了吸收知識分子來參加基督教,因為當時羅馬帝國的知識分子都多少懂得一些希臘哲學,如要他們把自己哲學的宇宙觀和人生觀改為基督教的宇宙觀和人生觀,那起碼得把宗教哲學化,否則他們便認為基督教沒有哲學理論,過于簡單,而許多知識分子加入基督教後自然地又促進了神道學的發展。
但公元三九二年以前基督教中還沒有一套系統而完整的占統治地位的神道學。
三九二年以後,随着基督教的完全變質,教會完全成為統治機構,一套目的在于說明教會統治的合理化以及維持現世秩序的神道學成熟了,并且以羅馬城的陷落(公元四一〇年)為契機,通過奧斯丁(S.AureliusAugustinus,公元三五四&mdash四三〇年)正式出現了。
奧斯丁最初并不信基督教,他曾涉獵各家哲學,對希臘羅馬的各種哲學思想皆有研究,是一個大知識分子,到三十餘歲時始信基督教,于是就成為了基督教中的神道學大師,因而也就受到教會内部統治階級的青睐,地位上升很快,不久就作了北非地方西波城的主教。
公元四一〇年羅馬城陷落之時,他仍在西波城任主教。
羅馬城的陷落對羅馬人心震動極大,特别是羅馬的統治階級,因為他們一向就陶醉在羅馬永恒城的迷夢中,一時很難清醒,于是許多不信基督教的羅馬元老就歸罪于基督教,認為這全是由于羅馬人不信羅馬舊教而信了異教之故。
當時奧斯丁就在西波城的禮拜堂中,作了一系列的演講,用一套宗教哲學的理論,主要是有關曆史哲學方面的理論來反駁那些非難基督教的羅馬元老的說法。
這套演講後彙集成書,名《上帝國》(DeCivitateDei)。
這是一整套的從基督教會立場出發的曆史哲學,就是以基督教為中心,從人類的起源講起,一直到人類的末日為止,對人類過去、現在和将來的整個曆史過程進行了一番解釋和預言。
全書總的精神與最終結論有二:一是教會應該是現世世界上的最高統治機構,一切國家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