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羅馬帝國(公元前三一—公元一九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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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皇帝制度與皇帝崇拜
羅馬政治上軍人獨裁局面發展到最後的結果,一定是由一個大軍閥出來獨攬軍政大權,并将在舊共和制度外衣掩蓋下的這種軍人獨裁變成為合法的政治制度&mdash&mdash皇帝制度。
到此時羅馬帝政制度乃正式确立了,帝國也正式形成了。
羅馬帝國時代的政權本質基本上仍與共和時代相似,仍是一個大奴隸主階級的政權。
不過這個政權的形式已經變了,共和時代是大奴隸主階級直接參與對國家政權管理工作,而此時奴隸主已從直接的政權活動中退了出來,而把他們的階級利益委托給了當時政權中的中心人物皇帝&mdash&mdash最大的軍閥,由皇帝來代表整個的奴隸主階級來管理國家。
羅馬帝國的皇帝有四種稱号。
第一種稱号是Imperator(希臘文為Autocrator)。
這個稱号在共和時代已經有了,不過當時它是對率軍出征時的羅馬執政來說的,在當時此詞的意思相當于“大元帥”。
到軍閥獨裁局面出現後,這些獨裁經常都是“大元帥”,因而這個名詞乃漸變成他們的固定的稱号了。
到帝國時代此詞已變為“皇帝”之意了。
今日歐洲多數國家(如英、法)文字中“皇帝”一字即源出于此字。
第二種稱号是Princeps-PrincepsciviumRomanorum,意即“元首”或“羅馬第一公民”。
它是龐培約最先使用的一個頭銜,以後的獨裁者也都承襲了這個稱号。
奧克闼飛安諾作了皇帝後仍喜以此名自稱,因它多少保有一些共和國的意味,使一般人民聽起來不會覺得太刺耳。
第三種稱号是Augustus(希臘文為Sebastos),這是帝國成立後出現的名詞,也可以說它是帝國第一任皇帝的唯一的正式的稱号。
它是公元前二七年時羅馬元老院“上”予皇帝奧克闼飛安諾的尊号。
我們可以譯之為“至尊”。
“至尊”具有宗教上的含意,帶有尊貴如神明的意思在内。
元老院稱奧克闼飛安諾時皆用此名,而奧克闼飛安諾則故作謙虛,多以“元首”自稱。
第四種稱号是Caesar。
帝國第一任皇帝奧克闼飛安諾是儒略·恺撒的繼子,帝國成立後百年中的皇帝也多自認是源出恺撒家族一系的人,故“恺撒”一字在人心目中是與皇帝相聯系的。
到克羅底約皇帝時(Claudius,公元四一&mdash五四年)乃正式規定“恺撒”為皇帝之尊号,以表示皇族的“神性”。
今日歐洲少數國家文字(如俄文、德文)中的“皇帝”即由此字變來。
皇帝的權力是從執政官權力的基礎上發展下來的,此時皇帝異于以前執政官的最重要的權力有二。
第一是軍權(Imperium)。
“軍權”是從王制時代傳下來的,在王制時代Imperium意指“王權”,而王制時代的王權又是與軍權相一緻的。
到共和時代才成為了執政官的“統軍權”,此權也可由元老院授予某個人。
共和國末期的獨裁者經常統軍,而軍權又保障了他們的獨裁權力的行使,故帝國成立後軍權就變成了皇帝特有的權力之一,隻有皇帝才可以領有軍權,其他人則隻能受皇帝之命代其行使軍權,而不能領有軍權。
第二是保民權。
按羅馬制度保民官一職必須由平民擔任,貴族無權作保民官,而後來保民官卻掌握了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力,即立法權。
國家立法皆須由保民官向人民議會提出通過,這種制度對最初的羅馬獨裁者的權力有很大的限制作用。
因這些獨裁者都是貴族出身,不能作保民官,所以他們乃要求平民給予保民官的權力。
儒略·恺撒獨裁執政時,即曾取得了這種權力。
其後帝國之曆任皇帝亦皆援例要求取得此權,故後來保民權實成為皇帝所必具的權力之一。
除以上兩種特别重要的權力外,元老院又奉獻給皇帝三種特權,後來也成為了皇帝法定的權力。
其一是首先發言權。
過去除元老與執政外任何人都無權參加元老院會議,現在皇帝不論是否兼任執政官都可以參加元老院會議,并有在會上首先發言的權力,這就等于是元老院會議的議程要由皇帝來決定;其二是宣戰媾和權。
羅馬對外宣戰與媾和本由元老院決定,現元老院将此權獻予了皇帝。
其三是召集元老會議權。
過去召集元老會議之權屬于執政,現在不論皇帝是否兼執政都享有此權。
同時在事實發展過程中,皇帝又逐漸掌握了以下的三種權力:一是最高行政權,主要是财政權和各省長官的委任權。
國家财政收支不再由元老院控制,而由皇帝委任自己手下的私人來管理,他們隻對皇帝個人負責。
各省長官亦由皇帝直接指派,元老院漸不能幹涉。
二是最高立法權。
在皇帝取得了保民權後實際已掌握了立法權,不過在形式上皇帝仍須以合法手續來發布國家法令,可是到後來人民議會因已失去了實際作用,故很少召開了,皇帝漸漸随自己意思來公布法令,而無人敢過問此事,此後大家即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了。
三是最高司法權。
所有法官皆由皇帝指派,到後來皇帝本人也變成了全國最高的法官,凡羅馬公民皆可直接向皇帝上訴。
随着皇帝權力的無限加大,皇帝的地位亦日漸崇高,漸漸被當作神明來崇拜。
在帝國成立後不久,帝國各省中就都設立了“羅馬與至尊”神壇(“羅馬”是羅馬人從古以來就崇拜的一位女神),這表示此時至尊已與羅馬女神地位并列了,各地人民都要到此神壇前禮拜。
但奧克闼飛安諾深知羅馬人的心理,故意不在羅馬城和意大利半島上設立這種神壇,以示要羅馬城與意大利之地位與帝國其他地區有别。
這是對在位皇帝的崇拜,此外對已死的皇帝也有一套說法。
奧克闼飛安諾在位時即奉儒略·恺撒為神,稱之為“Divus”(拉丁文“神”),以後每個皇帝死後元老院也都奉之為神。
在帝國各地,甚至羅馬城與意大利半島上,也不例外地建立起死去皇帝的神壇。
雖然帝國到此時已實際建立,上述的一套皇帝制度也已确立,但從理論上講,當時羅馬仍是共和國,被稱為皇帝的人隻是元老院與人民特别委任的一個特殊的人而已。
這個人在制度上仍是被選舉出來的,元老院和人民可以随時取消他的特權,另委他人,所以羅馬皇帝不同于許多其他古國的皇帝,他的皇位并不能視為私産世襲傳授下去。
但實際上皇帝既是一個軍事獨裁者,他自然能夠利用其軍事實力來扶植一個他心目中的繼承人。
從奧克闼飛安諾始,曆代皇帝在生前往往就特别提拔一個人,認其為義子,經常派他代表皇帝出去作戰,以培養他的個人威望,使他逐漸協助自己行使獨裁權,故老皇帝死後,元老院隻好承認既成事實,經過正式手續承認此人為大元帥&mdash皇帝。
不過這種制度到底是非正式的,所以有時不能取得應有的承認,便往往引起了内亂。
有時老皇帝也可能沒有指定他的繼承人,這時便往往由軍隊擁戴出來一個人作大元帥,而元老院也隻能承認既成事實。
由羅馬皇帝的繼承制度上最可看出羅馬的皇帝制度實在就是軍人獨裁的制度。
二、帝國時代的社會階級與社會生活 帝國時代羅馬社會階級大體仍與共和時代晚期相同,基本上仍是自由民與奴隸兩大階級。
自由人仍分為元老、騎士與一般公民三種人,他們在名義上都是羅馬帝國的統治階級,但事實上羅馬政權從來隻代表着元老、騎士階級的利益,也隻有這兩個階級才能參與實際的統治權。
而一般羅馬公民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從事生産勞動的人,包括農民
到此時羅馬帝政制度乃正式确立了,帝國也正式形成了。
羅馬帝國時代的政權本質基本上仍與共和時代相似,仍是一個大奴隸主階級的政權。
不過這個政權的形式已經變了,共和時代是大奴隸主階級直接參與對國家政權管理工作,而此時奴隸主已從直接的政權活動中退了出來,而把他們的階級利益委托給了當時政權中的中心人物皇帝&mdash&mdash最大的軍閥,由皇帝來代表整個的奴隸主階級來管理國家。
羅馬帝國的皇帝有四種稱号。
第一種稱号是Imperator(希臘文為Autocrator)。
這個稱号在共和時代已經有了,不過當時它是對率軍出征時的羅馬執政來說的,在當時此詞的意思相當于“大元帥”。
到軍閥獨裁局面出現後,這些獨裁經常都是“大元帥”,因而這個名詞乃漸變成他們的固定的稱号了。
到帝國時代此詞已變為“皇帝”之意了。
今日歐洲多數國家(如英、法)文字中“皇帝”一字即源出于此字。
第二種稱号是Princeps-PrincepsciviumRomanorum,意即“元首”或“羅馬第一公民”。
它是龐培約最先使用的一個頭銜,以後的獨裁者也都承襲了這個稱号。
奧克闼飛安諾作了皇帝後仍喜以此名自稱,因它多少保有一些共和國的意味,使一般人民聽起來不會覺得太刺耳。
第三種稱号是Augustus(希臘文為Sebastos),這是帝國成立後出現的名詞,也可以說它是帝國第一任皇帝的唯一的正式的稱号。
它是公元前二七年時羅馬元老院“上”予皇帝奧克闼飛安諾的尊号。
我們可以譯之為“至尊”。
“至尊”具有宗教上的含意,帶有尊貴如神明的意思在内。
元老院稱奧克闼飛安諾時皆用此名,而奧克闼飛安諾則故作謙虛,多以“元首”自稱。
第四種稱号是Caesar。
帝國第一任皇帝奧克闼飛安諾是儒略·恺撒的繼子,帝國成立後百年中的皇帝也多自認是源出恺撒家族一系的人,故“恺撒”一字在人心目中是與皇帝相聯系的。
到克羅底約皇帝時(Claudius,公元四一&mdash五四年)乃正式規定“恺撒”為皇帝之尊号,以表示皇族的“神性”。
今日歐洲少數國家文字(如俄文、德文)中的“皇帝”即由此字變來。
皇帝的權力是從執政官權力的基礎上發展下來的,此時皇帝異于以前執政官的最重要的權力有二。
第一是軍權(Imperium)。
“軍權”是從王制時代傳下來的,在王制時代Imperium意指“王權”,而王制時代的王權又是與軍權相一緻的。
到共和時代才成為了執政官的“統軍權”,此權也可由元老院授予某個人。
共和國末期的獨裁者經常統軍,而軍權又保障了他們的獨裁權力的行使,故帝國成立後軍權就變成了皇帝特有的權力之一,隻有皇帝才可以領有軍權,其他人則隻能受皇帝之命代其行使軍權,而不能領有軍權。
第二是保民權。
按羅馬制度保民官一職必須由平民擔任,貴族無權作保民官,而後來保民官卻掌握了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力,即立法權。
國家立法皆須由保民官向人民議會提出通過,這種制度對最初的羅馬獨裁者的權力有很大的限制作用。
因這些獨裁者都是貴族出身,不能作保民官,所以他們乃要求平民給予保民官的權力。
儒略·恺撒獨裁執政時,即曾取得了這種權力。
其後帝國之曆任皇帝亦皆援例要求取得此權,故後來保民權實成為皇帝所必具的權力之一。
除以上兩種特别重要的權力外,元老院又奉獻給皇帝三種特權,後來也成為了皇帝法定的權力。
其一是首先發言權。
過去除元老與執政外任何人都無權參加元老院會議,現在皇帝不論是否兼任執政官都可以參加元老院會議,并有在會上首先發言的權力,這就等于是元老院會議的議程要由皇帝來決定;其二是宣戰媾和權。
羅馬對外宣戰與媾和本由元老院決定,現元老院将此權獻予了皇帝。
其三是召集元老會議權。
過去召集元老會議之權屬于執政,現在不論皇帝是否兼執政都享有此權。
同時在事實發展過程中,皇帝又逐漸掌握了以下的三種權力:一是最高行政權,主要是财政權和各省長官的委任權。
國家财政收支不再由元老院控制,而由皇帝委任自己手下的私人來管理,他們隻對皇帝個人負責。
各省長官亦由皇帝直接指派,元老院漸不能幹涉。
二是最高立法權。
在皇帝取得了保民權後實際已掌握了立法權,不過在形式上皇帝仍須以合法手續來發布國家法令,可是到後來人民議會因已失去了實際作用,故很少召開了,皇帝漸漸随自己意思來公布法令,而無人敢過問此事,此後大家即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了。
三是最高司法權。
所有法官皆由皇帝指派,到後來皇帝本人也變成了全國最高的法官,凡羅馬公民皆可直接向皇帝上訴。
随着皇帝權力的無限加大,皇帝的地位亦日漸崇高,漸漸被當作神明來崇拜。
在帝國成立後不久,帝國各省中就都設立了“羅馬與至尊”神壇(“羅馬”是羅馬人從古以來就崇拜的一位女神),這表示此時至尊已與羅馬女神地位并列了,各地人民都要到此神壇前禮拜。
但奧克闼飛安諾深知羅馬人的心理,故意不在羅馬城和意大利半島上設立這種神壇,以示要羅馬城與意大利之地位與帝國其他地區有别。
這是對在位皇帝的崇拜,此外對已死的皇帝也有一套說法。
奧克闼飛安諾在位時即奉儒略·恺撒為神,稱之為“Divus”(拉丁文“神”),以後每個皇帝死後元老院也都奉之為神。
在帝國各地,甚至羅馬城與意大利半島上,也不例外地建立起死去皇帝的神壇。
雖然帝國到此時已實際建立,上述的一套皇帝制度也已确立,但從理論上講,當時羅馬仍是共和國,被稱為皇帝的人隻是元老院與人民特别委任的一個特殊的人而已。
這個人在制度上仍是被選舉出來的,元老院和人民可以随時取消他的特權,另委他人,所以羅馬皇帝不同于許多其他古國的皇帝,他的皇位并不能視為私産世襲傳授下去。
但實際上皇帝既是一個軍事獨裁者,他自然能夠利用其軍事實力來扶植一個他心目中的繼承人。
從奧克闼飛安諾始,曆代皇帝在生前往往就特别提拔一個人,認其為義子,經常派他代表皇帝出去作戰,以培養他的個人威望,使他逐漸協助自己行使獨裁權,故老皇帝死後,元老院隻好承認既成事實,經過正式手續承認此人為大元帥&mdash皇帝。
不過這種制度到底是非正式的,所以有時不能取得應有的承認,便往往引起了内亂。
有時老皇帝也可能沒有指定他的繼承人,這時便往往由軍隊擁戴出來一個人作大元帥,而元老院也隻能承認既成事實。
由羅馬皇帝的繼承制度上最可看出羅馬的皇帝制度實在就是軍人獨裁的制度。
二、帝國時代的社會階級與社會生活 帝國時代羅馬社會階級大體仍與共和時代晚期相同,基本上仍是自由民與奴隸兩大階級。
自由人仍分為元老、騎士與一般公民三種人,他們在名義上都是羅馬帝國的統治階級,但事實上羅馬政權從來隻代表着元老、騎士階級的利益,也隻有這兩個階級才能參與實際的統治權。
而一般羅馬公民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從事生産勞動的人,包括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