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大漢帝國之末運(89—3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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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制度之破裂&mdash&mdash外戚與宦官
和帝以後百年間是漢室漸趨滅亡的時期,同時也是古代中國大崩潰的開始。
外戚與宦官是帝制的兩種不可避免的弱點。
作為皇權制度的寄生蟲,皇權越集中,他們的權勢也就越大。
随着東漢以來皇權的膨脹和專制政治體制的加強,外戚和宦官的勢力也開始狐假虎威,在絕對皇權的庇護下作威作福,甚至達到了操縱皇帝、肆行廢立的地步。
中興之初,雖然極力防範,但到章帝時外戚又漸漸擡頭,窦憲是章帝的皇後之兄,在章帝在位之時就已經位高權重,他甚至驕橫到用低價強買沁水公主的園田,而公主卻畏憚窦憲的權勢而不敢吭聲。
窦憲的氣焰,可見一斑。
章帝死後,和帝即位,太後臨朝,窦憲更加嚣張。
窦憲的黨羽,遍布朝野,他的奴客甚至殺人越貨、橫行京師。
和帝有心除掉窦憲,苦于身邊大臣皆為窦憲黨羽而隻得依靠宦官。
永元四年(92年),宦官鄭衆受命指揮自己的親信禁軍除掉了窦憲。
鄭衆因功封侯,并參預政事,這是宦官專理朝政和封侯的開始。
和帝以下政治就又為外戚操縱。
曆代外戚都故意立幼主,甚至立仍在襁褓中的嬰兒,以便國舅假借青年太後的名義把持一切。
漢順帝死後,梁太後及其兄梁冀先後選立兩歲的漢沖帝,八歲的漢質帝,十五歲的漢桓帝。
梁冀把持朝政近二十年,年幼的漢質帝雖為兒童,亦對梁冀的行為有所不滿,稱之為“跋扈将軍”,梁冀知道後竟将質帝毒害。
當時百官遷召,都要到梁冀門下謝恩,然後才能到相關機構報到。
若官員不順從梁冀的各種勒索,往往被之殺害。
梁冀當權期間,一門之中,有七人封侯,三人為皇後,六人為貴人,兩人任大将軍,女子食邑稱君者七人,與公主結婚者三人,其餘任卿、将、尹、校者五十七人。
皇帝成年之後,往往認為隻有宦官能鏟除跋扈的外戚;但宦官弄權,國事更無辦法。
宦官和外戚本是一丘之貉,外戚飛揚跋扈,宦官也同樣的橫行不法,宦官們可以當官,可以封侯,甚至可以養子襲爵,曹操的父親曹嵩便是宦官曹騰的養子。
漢桓帝時,單超等五位宦官因誅殺梁冀而封侯,世稱“五侯”。
“五侯”們的生活完全仿照宮中制度,他們的兄弟親戚勒索州郡,殘害百姓,與盜賊無異。
和帝以下百年間的政治史就是外戚與宦官的輪流搗亂史,在這種情形下,一切法定的政治制度都不能維持,政治又返回到原始時代的野蠻鬥殺。
二政治制度之破裂&mdash&mdash國軍消滅與地方割據 光武帝廢郡國軍,隻留中央軍與重要邊地的駐屯軍。
這并不見得是中央集權的政策:一般人早就不要當兵,與其繼續維持有名無實的地方軍,還不如直接廢除為便。
但人民既然不願當兵,中央軍也是同樣的難以維持;所以到後來隻有邊疆歸化的羌胡兵還勉強可用,甚至大家認為這是當然的事,絲毫不以為怪。
并且不隻衰亂的末世如此,東漢強盛時最值得紀念的武功勝利,實際亦大半是外族兵的功勞。
窦憲出擊北匈奴之時,就曾利用南匈奴和羌胡的軍隊配合作戰,史載窦憲出兵時率“南單于、東烏桓、西戎氐羌侯王君長之群,骁騎三萬”(《後漢書·窦憲傳》)。
東漢末年及三國時期,各軍閥利用鮮卑、烏桓、羌族“以胡治胡”和打擊敵人更是常态。
如軍閥韓遂就利用羌族武裝進攻州郡,而當時防守韓遂的将領曾建議利用烏桓和鮮卑的力量進行對抗。
郡國軍雖然廢除,維持各地的治安仍需武力。
所以州牧太守一定都要招募士兵。
但這是地方官的私軍,不屬于國家,也不為國家所用。
在東漢,各州郡都有獨霸一方的豪強地主,這些豪強在他們的莊園中都擁有自己的武裝。
地主的田莊相對獨立,因此往往成為内聚力很強的社會群體,他們擁有的武裝實力足可以與政府軍對抗。
東漢末年,有的豪族武裝甚至拒絕地方官入境。
中央軍消滅,宦官外戚交互搗亂,天下騷動,擁有私軍的地方官尾大不掉,因而形成割據的局面。
黃巾軍起義後,很多軍閥都是依靠地主豪強的武裝而割據城池,或者由一個比較有威望的大豪強聚集其他擁有賓客部曲的豪強形成自己的勢力。
三政治制度之破裂&mdash&mdash财政與一般政治之紊亂 天下騷動的時代,财政一定混亂不堪,吏治也必因而破壞,甚至由正路做官幾乎成為不可能的事。
安帝永初三年(109年),天下大旱,财政危機開始顯現。
漢桓帝時期,蝗災和洪水又席卷大半州郡,同時不斷興起的各族人民反抗起義又耗費了朝廷大量
外戚與宦官是帝制的兩種不可避免的弱點。
作為皇權制度的寄生蟲,皇權越集中,他們的權勢也就越大。
随着東漢以來皇權的膨脹和專制政治體制的加強,外戚和宦官的勢力也開始狐假虎威,在絕對皇權的庇護下作威作福,甚至達到了操縱皇帝、肆行廢立的地步。
中興之初,雖然極力防範,但到章帝時外戚又漸漸擡頭,窦憲是章帝的皇後之兄,在章帝在位之時就已經位高權重,他甚至驕橫到用低價強買沁水公主的園田,而公主卻畏憚窦憲的權勢而不敢吭聲。
窦憲的氣焰,可見一斑。
章帝死後,和帝即位,太後臨朝,窦憲更加嚣張。
窦憲的黨羽,遍布朝野,他的奴客甚至殺人越貨、橫行京師。
和帝有心除掉窦憲,苦于身邊大臣皆為窦憲黨羽而隻得依靠宦官。
永元四年(92年),宦官鄭衆受命指揮自己的親信禁軍除掉了窦憲。
鄭衆因功封侯,并參預政事,這是宦官專理朝政和封侯的開始。
和帝以下政治就又為外戚操縱。
曆代外戚都故意立幼主,甚至立仍在襁褓中的嬰兒,以便國舅假借青年太後的名義把持一切。
漢順帝死後,梁太後及其兄梁冀先後選立兩歲的漢沖帝,八歲的漢質帝,十五歲的漢桓帝。
梁冀把持朝政近二十年,年幼的漢質帝雖為兒童,亦對梁冀的行為有所不滿,稱之為“跋扈将軍”,梁冀知道後竟将質帝毒害。
當時百官遷召,都要到梁冀門下謝恩,然後才能到相關機構報到。
若官員不順從梁冀的各種勒索,往往被之殺害。
梁冀當權期間,一門之中,有七人封侯,三人為皇後,六人為貴人,兩人任大将軍,女子食邑稱君者七人,與公主結婚者三人,其餘任卿、将、尹、校者五十七人。
皇帝成年之後,往往認為隻有宦官能鏟除跋扈的外戚;但宦官弄權,國事更無辦法。
宦官和外戚本是一丘之貉,外戚飛揚跋扈,宦官也同樣的橫行不法,宦官們可以當官,可以封侯,甚至可以養子襲爵,曹操的父親曹嵩便是宦官曹騰的養子。
漢桓帝時,單超等五位宦官因誅殺梁冀而封侯,世稱“五侯”。
“五侯”們的生活完全仿照宮中制度,他們的兄弟親戚勒索州郡,殘害百姓,與盜賊無異。
和帝以下百年間的政治史就是外戚與宦官的輪流搗亂史,在這種情形下,一切法定的政治制度都不能維持,政治又返回到原始時代的野蠻鬥殺。
二政治制度之破裂&mdash&mdash國軍消滅與地方割據 光武帝廢郡國軍,隻留中央軍與重要邊地的駐屯軍。
這并不見得是中央集權的政策:一般人早就不要當兵,與其繼續維持有名無實的地方軍,還不如直接廢除為便。
但人民既然不願當兵,中央軍也是同樣的難以維持;所以到後來隻有邊疆歸化的羌胡兵還勉強可用,甚至大家認為這是當然的事,絲毫不以為怪。
并且不隻衰亂的末世如此,東漢強盛時最值得紀念的武功勝利,實際亦大半是外族兵的功勞。
窦憲出擊北匈奴之時,就曾利用南匈奴和羌胡的軍隊配合作戰,史載窦憲出兵時率“南單于、東烏桓、西戎氐羌侯王君長之群,骁騎三萬”(《後漢書·窦憲傳》)。
東漢末年及三國時期,各軍閥利用鮮卑、烏桓、羌族“以胡治胡”和打擊敵人更是常态。
如軍閥韓遂就利用羌族武裝進攻州郡,而當時防守韓遂的将領曾建議利用烏桓和鮮卑的力量進行對抗。
郡國軍雖然廢除,維持各地的治安仍需武力。
所以州牧太守一定都要招募士兵。
但這是地方官的私軍,不屬于國家,也不為國家所用。
在東漢,各州郡都有獨霸一方的豪強地主,這些豪強在他們的莊園中都擁有自己的武裝。
地主的田莊相對獨立,因此往往成為内聚力很強的社會群體,他們擁有的武裝實力足可以與政府軍對抗。
東漢末年,有的豪族武裝甚至拒絕地方官入境。
中央軍消滅,宦官外戚交互搗亂,天下騷動,擁有私軍的地方官尾大不掉,因而形成割據的局面。
黃巾軍起義後,很多軍閥都是依靠地主豪強的武裝而割據城池,或者由一個比較有威望的大豪強聚集其他擁有賓客部曲的豪強形成自己的勢力。
三政治制度之破裂&mdash&mdash财政與一般政治之紊亂 天下騷動的時代,财政一定混亂不堪,吏治也必因而破壞,甚至由正路做官幾乎成為不可能的事。
安帝永初三年(109年),天下大旱,财政危機開始顯現。
漢桓帝時期,蝗災和洪水又席卷大半州郡,同時不斷興起的各族人民反抗起義又耗費了朝廷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