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吐魯番文獻研究論集》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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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用紙,甚精到。

    一良先生亦有讨論。

    二四頁說牓子可用半張紙,令我想起俗語“秀才人情紙半張”,以前不大懂。

    又三六頁說宋以後似已無璧回謙稱過分的門狀名刺之風。

    我猜想是減少了,尚未全無。

    近見吳大澂給友人的信,末有“敬請台安,藉璧謙版”八字,謙版擡頭,可見清末還有此種風習。

     馬世長君研究敦博第五八号卷子用紙(四一九至四二四頁),得到一個初步結論:“即敦煌文書所用紙張,其高度超過三○厘米的大紙,大約在吐蕃時期出現,至晚唐、五代時則使用得較為普遍。

    ”(四二四頁)此說甚有益。

     文書之紙,在正反兩面使用,有一名詞是反故(亦作反古),此辭周一良先生在他的《讀書雜識》(《燕京學報》二十四期,1938年)早有讨論。

    引《南史》七六《隐逸傳(下)》“反故抄寫”,《南史》八十《侯景傳》“何當離此反故紙耶”說“反故者猶言廢紙,今東瀛尚用此語”,甚是。

    又按,《抱樸子·自叙篇》“常乏紙,每所寫,反覆有字,人尠能讀也”。

    或可作為旁證。

     既有反正,而寫者又未必是一人用兩面,則正背有時難定。

    若依書寫先後,以先寫者為正,則為劉俊文君論唐律及律疏文五八二所說“律疏乃正面,書寫在先,四分律比丘尼戒本乃背面,本書在後”。

    以下細論因此之錯誤裁割等問題,此類問題,是左景權先生大文中所謂“變例”(一五頁)。

    舉一重要之例,如斯六一三号文書,一面是西魏大統十三年計帳,内容十分重要。

    另一面是《華嚴經》,抄者用反故,把官文書剪斷連貼,次序錯亂,山本達郎教授得池田溫等之助,整理研究,最先在《東洋學報》三十七卷連期發表(1954年),現在池田先生又彙集各家考校,把此卷收入他的大著《中國古代籍帳研究》(1979年),功德無量!劉銘恕《斯坦因劫經錄》著錄此卷,以佛經為正,官文書為背。

    翟理斯(L.Giles)目錄則說正面是Census(戶籍),背是《華嚴經》。

    較好。

    池田《籍帳研究》一六五頁仍作(BLS六一三背)。

     景權先生論書寫紙,可參考之處甚多。

    現除官文書應早于私文書之外,再提一點,即先生所謂“道經背面,屢見佛文,反之則絕無僅有”(一六頁),此點反映兩教之消長,極為重要。

    道家重視書法,陳寅恪師在《天師道與濱海地域之關系》文中,早有讨論。

    佛教徒亦當仁不讓,如藤枝晃教授《吐蕃支配時期の敦煌》(《東方學報》三十一期)引斯3071V(即背)付經曆斷片有“道士文書并無用處”一行大字,藤枝先生認為書法最佳(達筆),不知與另一面道經書法高下如何,正面反面可能都有用,不必固執,景權先生已經說了。

     王永興先生研究色役,說有二十餘種(一二七頁),提出文武散官四品以下九品以上分别于吏部兵部當番服役。

    很重要。

    所引《舊唐書·職官志》“朝議郎以下”雲雲一段,更為重要,因為雖然“承使及親驅使,甚為猥賤”,而“兩番以上,則随番許簡,通時務者,始令參選,一登職事已後,雖官有代滿,即不複番上”。

    這些小散官的番上是有條件的。

    是否應計為色役,很難說。

    鞠清遠有《唐代财政史》一書,抗戰時長沙商務館(1930年)印行,大約流布不廣。

    此書内容充實,在特種收支章内論色役與資課,值得參考。

    困難之點,是色役之色隻是種類之意,唐人使用色役一詞,好像不甚确定,後人更難分别了。

     安家瑤君研究的判集,有幾點小事可提,二三四頁至二三五頁“沙州地稅,耆壽訴稱不濟,軍州諸加稅四升”兩判不同,先誰後駁,頗可注意。

    二三七頁第一行張卿以下,似應另題為别條。

    下一條“強索進馬”,與一良先生文中讨論之進馬(三一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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