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之自搏與佛教之自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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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頭搏頰,各如其方之數。
謂如東方九十,上方三百二十,日宮三十,月宮七十,水宮二十之類。
今建大齋,儀軌不一,精力有限,未易行也。
” 此儀有一節論忏罪用語,甚有趣味,附錄于次: 經科忏罪,質而不華,語頗難讀,今人以為古樸。
慶元乙卯(1195年),留沖靖來括蒼,主王夕郎家齋事。
每讀至大謝處,諸孤以為王給事生前無甚罪過,道錄不須如此忏。
是未知太上立齋謝之法,攝法界一切衆生罪緣因起,令有悔心,悔心苟形,善心自著。
天堂地獄由是分。
從有入無,歸之于道。
普天普地,俱攝入一忏願法中,故曰大齋。
夫豈為亡者乞恩悔罪而已哉。
然使建齋之主,因有不滿意處,則亦非太上随機設教之義。
杜廣成黃篆齋,為同學行道儀,曾引括謝經寶之文寫大謝矣。
今略加潤色,令便順易讀。
然忏罪處,悉反複用經語,庶使齋法流傳永劫也。
佛教苦行,為途甚多。
最難者如焚身燒指,自南北朝至隋唐,時有其例。
以後漸衰,然如《後山集》卷一九雲:“仁宗既疾,京師小兒會阙下,燃首眉以祈福,日數百人,有司不能禁。
”則較輕之燃眉,民間亦尚有為之者。
佛教之自撲法,最早見于記載似為隋代費長房之《曆代三寶紀》。
其卷第一二《記占察經》二卷雲: 右一部二卷。
檢群錄無目,而經首題雲,菩提登在外國譯,似近代出,妄注。
今諸藏内并寫流傳。
而廣州有一僧,行塔忏法,以皮作二枚帖子,一書善字,一書惡字,令人擲之,得善者好,得惡者不好。
又行自撲法以為滅罪,而男女合雜。
青州亦有一居士,同行此法。
開皇十三年(593年),有人告廣州官司,雲其是妖。
官司推問。
其人引證雲,塔忏法依《占察經》,自撲法依經中五體投地如泰山崩。
廣州司馬郭誼來京,向岐州具狀奏聞。
敕不信《占察經》道理,令内史詩郎李元操,共郭誼就寶昌寺問諸大德法經等。
報雲,《占察經》目錄無名及譯處,塔忏法與衆經複異,不可依行。
敕雲,諸如此者,不須流行。
藏經有《慈悲道場忏法》十卷,其中屢言“五體投地”,或言“五體投地如太山崩”。
然此忏是否如世所傳,為梁武帝為皇後郗氏所集,尚有問題。
且似至隋時尚未通行,否則行自撲法者似當征引。
但《廣弘明集》卷八多載梁陳時代忏文,則當時忏悔儀式必漸整備[4]。
自撲之法,若受道教影響,亦宜起于此際也。
7世紀淨土宗善導大師之觀念法門,有雲:“自撲忏悔,如太山崩,婉轉于地,号哭向佛,日夜相續,至死為期。
”又雲:“如是諸人,若能忏悔,日夜六時,身心不息,五體投地,如太山崩,号泣雨淚”。
其往生禮贊,未言自撲,但雲:“忏悔有三品,上中下。
上品忏悔者,身毛孔中血流,眼中血出者,名上品忏悔。
中品忏悔者,遍身熱汗從毛孔出,眼中血流者,名中品忏悔。
下品忏悔者,遍身徹熱,眼中淚出者,名下品忏悔。
”又雲:“雖不能流淚流血等,但能真心徹到,即與上同。
”[5]婉轉于地,與上文之驢輾泥中,姿勢想必相近。
善導之弟子懷感,著《釋淨土群疑論》,卷七且特設一章,專料簡投地自撲忏悔: 問曰:經言五體投地,求哀忏悔。
未知忏悔之徒,或多自撲,未知有何聖教。
若以五體投地即為自撲者,将恐此釋理未可,然此五體言,何妨隻是五輪着地,頭面禮佛也。
釋曰:如《觀佛三昧海經》第三說,佛于座起,令諸四衆觀佛色身。
釋子衆中五百釋子,見佛色身,猶如灰人。
比丘衆中一千人,見佛色身,如赤土人。
優婆塞衆中有十六人,見佛色身,如黑象腳。
優婆夷衆中有二十四人,見佛色身,猶如聚墨。
比丘尼衆中有一比丘,見佛色身,如白銀色。
優婆夷衆中,有多優婆夷,見佛色身,如藍
謂如東方九十,上方三百二十,日宮三十,月宮七十,水宮二十之類。
今建大齋,儀軌不一,精力有限,未易行也。
” 此儀有一節論忏罪用語,甚有趣味,附錄于次: 經科忏罪,質而不華,語頗難讀,今人以為古樸。
慶元乙卯(1195年),留沖靖來括蒼,主王夕郎家齋事。
每讀至大謝處,諸孤以為王給事生前無甚罪過,道錄不須如此忏。
是未知太上立齋謝之法,攝法界一切衆生罪緣因起,令有悔心,悔心苟形,善心自著。
天堂地獄由是分。
從有入無,歸之于道。
普天普地,俱攝入一忏願法中,故曰大齋。
夫豈為亡者乞恩悔罪而已哉。
然使建齋之主,因有不滿意處,則亦非太上随機設教之義。
杜廣成黃篆齋,為同學行道儀,曾引括謝經寶之文寫大謝矣。
今略加潤色,令便順易讀。
然忏罪處,悉反複用經語,庶使齋法流傳永劫也。
佛教苦行,為途甚多。
最難者如焚身燒指,自南北朝至隋唐,時有其例。
以後漸衰,然如《後山集》卷一九雲:“仁宗既疾,京師小兒會阙下,燃首眉以祈福,日數百人,有司不能禁。
”則較輕之燃眉,民間亦尚有為之者。
佛教之自撲法,最早見于記載似為隋代費長房之《曆代三寶紀》。
其卷第一二《記占察經》二卷雲: 右一部二卷。
檢群錄無目,而經首題雲,菩提登在外國譯,似近代出,妄注。
今諸藏内并寫流傳。
而廣州有一僧,行塔忏法,以皮作二枚帖子,一書善字,一書惡字,令人擲之,得善者好,得惡者不好。
又行自撲法以為滅罪,而男女合雜。
青州亦有一居士,同行此法。
開皇十三年(593年),有人告廣州官司,雲其是妖。
官司推問。
其人引證雲,塔忏法依《占察經》,自撲法依經中五體投地如泰山崩。
廣州司馬郭誼來京,向岐州具狀奏聞。
敕不信《占察經》道理,令内史詩郎李元操,共郭誼就寶昌寺問諸大德法經等。
報雲,《占察經》目錄無名及譯處,塔忏法與衆經複異,不可依行。
敕雲,諸如此者,不須流行。
藏經有《慈悲道場忏法》十卷,其中屢言“五體投地”,或言“五體投地如太山崩”。
然此忏是否如世所傳,為梁武帝為皇後郗氏所集,尚有問題。
且似至隋時尚未通行,否則行自撲法者似當征引。
但《廣弘明集》卷八多載梁陳時代忏文,則當時忏悔儀式必漸整備[4]。
自撲之法,若受道教影響,亦宜起于此際也。
7世紀淨土宗善導大師之觀念法門,有雲:“自撲忏悔,如太山崩,婉轉于地,号哭向佛,日夜相續,至死為期。
”又雲:“如是諸人,若能忏悔,日夜六時,身心不息,五體投地,如太山崩,号泣雨淚”。
其往生禮贊,未言自撲,但雲:“忏悔有三品,上中下。
上品忏悔者,身毛孔中血流,眼中血出者,名上品忏悔。
中品忏悔者,遍身熱汗從毛孔出,眼中血流者,名中品忏悔。
下品忏悔者,遍身徹熱,眼中淚出者,名下品忏悔。
”又雲:“雖不能流淚流血等,但能真心徹到,即與上同。
”[5]婉轉于地,與上文之驢輾泥中,姿勢想必相近。
善導之弟子懷感,著《釋淨土群疑論》,卷七且特設一章,專料簡投地自撲忏悔: 問曰:經言五體投地,求哀忏悔。
未知忏悔之徒,或多自撲,未知有何聖教。
若以五體投地即為自撲者,将恐此釋理未可,然此五體言,何妨隻是五輪着地,頭面禮佛也。
釋曰:如《觀佛三昧海經》第三說,佛于座起,令諸四衆觀佛色身。
釋子衆中五百釋子,見佛色身,猶如灰人。
比丘衆中一千人,見佛色身,如赤土人。
優婆塞衆中有十六人,見佛色身,如黑象腳。
優婆夷衆中有二十四人,見佛色身,猶如聚墨。
比丘尼衆中有一比丘,見佛色身,如白銀色。
優婆夷衆中,有多優婆夷,見佛色身,如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