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否定詞雜談

關燈
思不甚清楚。

    我想如果解釋為因狀況意志等原因而達到的否定,則用較強之弗,這樣與段玉裁的“其文曲”,竹添的“有故之辭”、“遷辭”(遷大約指改變決定)都可相通。

    而且強調的否定,用于他動詞的,比用于自動詞的為多,也是自然的情形。

    所以這與“弗”在晚周,往往略與“不之”相當,而且多在正反對照的情形之下,強調否定,如段玉裁、丁聲樹等所舉之例,實在是一脈相通。

    要隻說“不輕弗重”,而不說明何以輕何以重,反而顯得太單調了。

     葛瑞漢在AsiaMajor15.1(1969)有一篇文章論上古漢語的代名詞(ThearchaicChinesepronouns)認為吾我之别,是吾輕而我重。

    他說,輕重不可空言,必得從句子裡看得出來才能算,例如特舉新指(thenewnotthegiven)或已舉而對照(givenbutcontrasted),都可作加重之證。

    他舉《孟子》“守者曰:此非吾君也,何其聲之似我君也”,譯吾君為milord,我君為mylord,以為對照。

    我想,用白話,如果譯為“這不是我們的主子(或君主)啊,怎麼他的聲音那麼像我們那位主子(或君主)呐”也許可以表達這個輕重的分别。

    葛瑞漢這篇文章,雖不能說把吾我的問題全部解決了,至少是值得注意的一個看法。

    至于他把特提(如“夫我,則不暇”“我則無禮”)與對照,作為加重(至少容易加重)的根據,則應該是大家可以同意的。

     葛瑞漢在這篇文章裡,提到早期上古漢語(EarlyArchaicChinese)否定式裡的代詞用在否定詞與動詞之間(如《詩經》“不我過”)是通常的語序,後來才有代詞用在動詞之後的。

    這個語序問題,大野透有很長的讨論(頁二三四至二四六),為兩種語序,都舉了很多先秦的用例。

    他認為,“不印自恤”(《書·大诰》)、“不我遐棄”(《詩·汝墳》)這種詞序,在先秦是“非強調态”,因為是通常的語序。

    而比較後起的“爾之許我&hellip&hellip爾不許我”(《書·金縢》),“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詩·黍離》),“維昔之富,不如時(是);維今之疚,不如茲。

    ”(《詩·召旻》),“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論語·鄉黨》)等,可以稱為“準強調态”。

    這個分别,很有趣味。

    準強調大約是雖不必強調而很可能強調的意思。

    注意,上舉的《書經》、《詩經》、《論語》四例,都是對照的情形,而不食之矣,是一個新的決定。

    大野所舉的例,我隻有幾條有異議,就是《左傳》的“不如殺之”(莊三十二),“不如備之”(宣十二),“不如下之”(昭二十二),《荀子》的“莫若好同之&hellip&hellip則莫若早同之”(仲尼),“則莫若反之民&hellip&hellip則莫若反之政”(君道),在前三例,“殺之”、“備之”、“下之”,都是不如的賓語(或補足語);在後四例,“好同之”等,都是莫如的賓語或補足語。

    這些例句,不應與否定詞加動詞加代詞賓語的例句混為一談。

    又關于語序,王力的《漢語史稿》中冊,1958年,頁三六六至三六七,也已指出疑問代詞賓語和否定句代詞賓語放在動詞前面在上古是正常的結構,不是“倒裝句”;代詞賓語後置,比較後起。

    兩種結構并存,是過渡狀态。

    到了南北朝以後,這兩種句法中代詞賓語後置的發展,在口語中已經完成了。

    以後書面語言裡再用代詞賓語前置的結構的(如古文作家),那隻是仿古,而并不反映口語。

    這話大抵不錯。

    可惜的是,他沒有注意到在他所謂過渡狀态時期,這個較新的語序,往往帶有加重語氣。

    周法高的《中國古代語法》稱代篇pp.44&mdash45則舉了十二個弗字後仍有“之”字之例,而“之”有在動詞前者,有在動詞後者(他舉的《禮記》二例,大野未舉,因大野那一段讨論,未用三禮)。

    他又說“我們再看上述諸例後面多有表決定的&lsquo矣&rsquo字(十二例中有七例),或是代詞賓語&lsquo之&rsquo不提前(十二例中有七例),可能和語氣有關”。

    末句甚值得注意。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在丁聲樹文末頁(頁九九六)有關于“弗”“不”讀音的一段附識,恐怕注意到的人很少。

    他對于“上古音中的&lsquo不&rsquo*pu?g到《切韻》變為p?u,收聲g已失去,但近代方言裡,&lsquo不&rsquo字有入聲收-t的痕迹,如廣州讀pt”很覺奇怪。

    (聯陞按:宋代王觀國《學林》卷十已有“不字舉世讀為奔物切,而諸字書,并不收此音”雲雲,一大段議論。

    )後來得到李方桂先生的指示,這個疑難乃完全解決。

    李先生說: 切韻的“不”p?u到現在變為fu(廣州),fou(北平),隻餘“然否”“否認”一類的用法,通寫作“否”。

    至于現在語言中的pt(廣州)pu(北平),文字雖寫作“不”,實在是由《切韻》的pu?t(弗)變來。

    大概在很早的時期,“弗”pu?t已有兩種讀法:一種是重讀(accented),保持pu?t音,後來變為fet(廣州),fu(北平),廣州北平等方言讀書時用;還有一種是輕讀(unaccented),因為輕讀之故,就把微細的介音--先失去了,作put;失去了介音--,所以重唇後此就不變為輕唇,廣州作pt,北平作pu,許多官話方言裡就用這個字作普通的否定詞,不過把它寫作“不”字。

    普通口語裡這個字所以保持了輕讀,毫不足奇,因為它在語言中本是個輕聲字(除非在特别要注重否定的時候)。

    “弗”“不”兩字的用法早已混同,在文字上,“弗”“不”遂失去了本來文法上的意義一變而分别代表“弗”字的兩讀:“弗”代表重讀pu?t(廣州ft,北平fu),“不”代表輕讀pu?t(廣州pt,北平pu)。

    它們的演變是: pu(北平)&mdash&mdash字寫作“不” pu?g(不)p?u(不)fan(廣州),fou(北平) &mdash&mdash字寫作“否” 先生此說極精,版已排好,無法增訂,謹記于後,敬謝先生教益。

    二十三年五月八日,聲樹附識。

     丁聲樹說“先生此說極精”,我很同意。

    口語(尤其是方言)保存古音之說,語言學者常常提到;不過運用之妙,還在個人。

    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李先生指出否定詞在一般的狀況之下輕聲,這一點也很重要。

    例如《世說新語》問句之末,相當于後代文言之“否”口語的“嗎(麼)”的字,一般寫作“不”,如“二兒可得全不?”“有後不?”“君能屈志百裡不?”(言語),這些“不”字,照後代口語推斷,大約已是輕聲。

    答語自然看動詞的性質,如“至不?客曰:至”。

    “聖人有情不?王曰:無。

    ”(文學) B.Csongor有一篇文章,題為“AContributiontotheHistoryoftheCh&rsquoingYin輕音”,見ActaOrientalia9(1959)。

    他說:輕音(unstressed)與輕聲(theweakeningofthetoneitself)不同。

    根據他對唐代Brahmi語所譯漢文佛教典籍的研究,當時至少西北某方言,已有輕音,而同一漢字,Brahmi,可以用不同的元音(vowels)或不同的起音(initials)分别輕重。

    如次第之次作tsiysi,而複次之次作tse;大衆之大作thiyi,而大城之大作ttayi。

    都表示前者是重音,後者是輕音。

    可特别注意的,是在他列舉的幾種輕音之中,有proclitic“不”(negationofverbs)。

    此點似可為否定詞一般不重讀之佐證。

    至于《孟子》的“否,不然也”,此處否與不之間,是否尚有輕重之别,倒是一樁值得吟味的事。

     (三)意義與用法(下) 現在可以略論甲骨文裡的否定詞。

    大體言之,以陳夢家在《殷墟蔔辭綜述》,1956年,頁一二七至一二九的說法,較為穩妥。

    他也指出否定詞由其聲音來說,可分為兩組:一組是雙唇塞聲的“不”、“弗”,一組是雙唇鼻聲的“勿”、“毋”。

    後二者有命令祈望之義。

    (不過他舉的用“勿”之例,祈望的對象都是王。

    實際恐怕無此限制。

    )“不”、“弗”有完全交替之例,不過也有分别: 舉例說,蔔辭隻有“不雨”、“不遘雨”而沒有“弗雨”、“弗遘雨”,隻有“下上弗若”,而沒有“下上不若”。

    以“弗若”、“不若”來說,前者是否定詞與動詞的結合,後者是否定詞與名詞的結合。

    (聯陞按:末句講法有問題,下面再讨論。

    ) 陳氏又說: “不”和“弗”的不同,約有以下各點:(1)“不”可以和“若”結合而成為一個名詞(聯陞按:參考《左傳》宣三年“不逢不若”);(2)“不”與“我”可以相結合而成否定的先置賓詞;(3)“不”字常和有關天象氣候的内動詞“雨”、“”(晴)、“風”、“易日”(陰)相結合;(4)“不”所結合的動詞範圍較廣;(5)“不”可以表示已往的事實,如《粹》一○四三驗詞雲“之日大采雨,王不步”、是說那天下雨之時王未步。

     “弜”字也應該是屬于“不”、“弗”一組的。

    張宗骞,《弜弗通用考》(《燕報》二十八:五十八至六十九)證明弜為否定詞是對的,說“弜弗通用”則是有問題的。

    侯家莊所出廪辛大甲“弗”、“不”、“弜”、“勿”具見,則四者仍有分别。

    但“弜”字盛行于中期蔔辭中,則是其特色。

     蔔辭否定詞還有與“又(有)”相對的“亡(無)”字,陳氏以為動詞。

     管燮初的《殷墟甲骨刻辭的語法研究》,1953年,頁四十一表列“勿、弗、不”三字的用法:命令&mdash&mdash“勿”獨用;祭祀、征伐、畋狩,日常生活&mdash&mdash“勿、弗、不”同用;企求&mdash&mdash“弗、不”同用;氣象,用代詞作賓語的謂語&mdash&mdash“不”獨用。

    與陳說大體相同。

    不過命令與企求,有些時候,似乎不易分别[管氏所舉的命令有“勿乎(呼)”、“勿令”]。

    管氏又說,“亡、毋”二字用作否定詞者,所見不多,用法上無條理可言(頁三十九)似不及陳氏以“亡”為無(與即有相對),以“毋”為表命令祈望之說。

     陳氏“不、弗”分别的第五條,以為“王不步”相當于“王未步”。

    此點可能引起誤會。

    甲骨文的“未”不作否定詞用。

    古代漢語“未”大抵作“尚未”或“未嘗”解。

    隻表示過去事實的用例也許有,不過極難證明。

    如《書經·金縢》“王亦未敢诮公”自然不是尚未,不過還可能是未嘗。

    《孟子·滕文公》下“五月居廬,未有命戒”是過去未有,《公孫醜》下“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曰,未也”。

    此時齊已伐燕,自然不是尚未,不過還可以是未嘗。

    漢語動詞,無所謂過去時(pasttense)是文法學者早已注意到的。

    文言“昨訪未晤為怅”,白話“昨天去拜訪,沒見到您,很失望”這一類的話,确是隻表示簡單的過去,用“未”用“沒有”,好像很自然。

    不過這恐怕是很近代的現象。

    一般文言,記過去沒有發生的事,以用“不”為常。

    其例多不勝舉。

    如《遊仙窟》(唐,張)裡的對話,可能已接近當時口語,有“向來有罪過,忘不通五嫂”(向來即适才,通指通報問候),還是說“不通”,不說“未通”。

    我曾大略翻查若幹種宋元明清的遊記日記,發現“訪&hellip&hellip不值(或&lsquo不遇&rsquo)”一直到晚清至民國初,還有人用。

    (例如曾國藩、李慈銘、張謇的日記裡都有)未果、不果則都有[9]。

    不過至遲到清朝中葉,用“未”表示單純過去之例已經不少,如林則徐日記裡“未晤”、“未遇”、“未赴”等,就很多了。

     我個人猜想,這個新用法(雖然還不能考定起于何時),可能是由“未嘗”、“未曾”、“不曾”這條路變來的。

    按“曾”字在上古,大抵用作副詞,相當于“乃”,至于《詞诠》所謂“時間副詞,嘗也,音層”的曾,大體起于漢以後(楊樹達先生隻有《公羊》闵元年傳“莊公存之時,樂曾淫于宮中”一例,或早于漢)(卷六,二十九頁),因曾而有未曾,但不曾似更後起,可能至宋代才盛行。

    宋元話本,有些用“不曾”之例,很像簡單的“沒有”,換言之,已不注重經驗(正如今日口語“過”可以表經驗,如“我沒吃·過熊掌,”也可能隻表完成,如“他已經吃·過飯了”,“偏·過您了”)。

    例如《定山三怪》“将軍道:班犬,你聽得說也不曾”,又“衆人都以手加額道:早是不曾壞了性命”,“不曾”大略相當于今日之“沒有”。

    不過注意,《定山三怪》還有“相公道:一夜你不歸,那裡去來?憂殺了媽媽!”(這個“來”現在也說“來着”,倒是确指過去之事,尤其是與時間如何過,如何利用有關,如“昨天你幹什麼來着”,“我念書來着”)還是說“不歸”,又可參考《曾文正公手書日記》(辛醜)“父親以昨夜不歸,不豫”。

    都還是用“不歸”不用“未歸”。

    又現代口語,過去的事實,用“不”用“沒有”,還可以有分别。

    例如“昨天他不去,是因為他不高興了”,“昨天他沒去,是因為他病了”,用“不”與意志有關。

    此點趙元任先生《中國話的文法》頁七八二至七八三已有讨論。

    趙先生舉的頭兩個例句,是“他見了先生也不站起來”,“他沒看見他,所以沒站起來”。

    上句是疑心他不願意站起來,可能是對先生不敬。

    (又“未曾”至少在皮黃戲裡,有“尚未,未及”之意,如“來曾開言淚滿腮”,亦可注意。

    ) 也許因為到了近代,大家覺得叙述簡單的過去事實,用“未”比用“不”還自然,因而對《孟子》裡“夷子不來”一句,有了異解。

    焦循《孟子正義》在滕文公上“孟子曰:吾固願見,今吾尚病,病愈,我且往見。

    夷子不來”。

    趙岐注“是日夷子聞孟子病,故不來。

    他日複往求見”。

    焦循《正義》說: 趙氏以夷子不來是記其實事。

    近時通解謂亦孟子言:謂我病愈往見夷子,夷子不必來。

    王氏引之《經傳釋詞》雲:不,毋也,勿也。

    言我将往見夷子,夷子勿來也。

     說老實話,我還是覺得趙注自然。

    焦循所謂“近時通解”,或不會早于明末清初,這也許可以作為“未來”當“沒有來”講,通行為時頗晚的旁證。

     未與未曾,到北宋已經兼有指經驗與簡單過去兩種用法,可以從《夢溪筆談》卷二十二(謬誤)的一條笑話看出來: 李獻臣好為雅言。

    曾知鄭州。

    時孫次公為陝漕罷赴阙,先遣一使臣入京。

    所遣乃獻臣故吏,到鄭庭參。

    獻臣甚喜,欲令左右延飯,乃問之曰:“餐來未?”使臣誤意“餐”者謂次公也,遽對曰:“離長安日,都運待制已治裝。

    ”獻臣曰:“不問孫待制。

    官人餐來未?”其人慚沮而言曰:“不敢仰昧。

    為三司軍将日,曾吃卻十三。

    ”蓋鄙語謂遭杖為餐。

    獻臣掩口曰:“官人誤也。

    問曾與未曾餐飯,欲奉留一食耳。

    ” 這裡所謂李獻臣好為雅言,是指他以餐為吃飯之意。

    而俗語餐當時或已多指挨打(注意,至今方言還有很多地方說吃了一頓打,至于吃飯挨打挨罵,都說一頓,更是普遍),來字相當于了或過,所以使臣先誤會以為李是問孫次公是否已因得罪挨了打,後又誤會是否問是他自己是不是挨過打,隻好慚愧承認以前挨過一頓打,十三下。

    獻臣這才明白是誤會,說隻是問他是否吃了飯了,如果沒有,想留他吃一頓飯。

    這個笑話,頗有意味。

    想來如南宋姜白石詞“憶昨天階預賞時,柳悭梅小未教知”,也許隻是沒有,而尚未之意,雖有亦已甚輕。

    至于清鄭闆橋詞“明日不知晴也未”,未指還不(将來),倒可以算一個比較新奇的用法,有些像日文的mada。

     現在想大略讨論“X不X”這個形式在造句構詞中的種種變化。

    上文曾提過,陳夢家誤以甲骨文的“雨不雨”為相當于“下雨不下雨呢?選擇的不定”(《殷墟蔔辭綜述》頁八十七)。

    實則這是“雨?不雨?”兩個問句,而不是一個抉擇問句。

    正反抉擇一口氣問,用法大約到隋唐才通行。

    至于不作問句的“X不X”,如《論語》先進“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後漢書(《續漢書》)·五行志》“諧不諧,在赤眉,得不得,在河北”,《世說新語·賞譽》“起不起,以蔔江左興亡”,其例多不勝舉。

    到現在還可以說“去不去在你”一類的話,意思都是“X或不X”,“X與不X”。

    (有時也說“X與不X”,尤其是皮黃戲詞特多,如“來與不來,但憑于你。

    ”)又口語有“動不動(兒)(的)”,即動辄,隻是一個詞。

    類似的詞,有“時不時(的)”,如《南北宮詞紀校補》,附的《北宮詞紀外集》,1961年,有明金日嶼“嘲楊吃寺”(沉醉東風),有“動不動八句詩,時不時一幅畫”(頁五十七),時不時亦可說“不時”,即時常,近代文言白話都可以用。

    (吳語有“不常”,也是時常的反語。

    )至于文言裡的X不X,則變化甚多。

    因為可以是主謂式,也可以是動賓式。

    如《論語·雍也》“觚不觚”,顔淵“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都是主謂式,不X即不成X,或不大像X的意思。

    比較簡單。

    動賓式,因為動詞可以有意動使動等用法,有時頗為難解。

    如《書經·康诰》“惠不惠,懋不懋”,就可以有不同的解釋。

    《尚書正義》以惠為順,說“故當使不順者順,不勉者勉”;現在姑依曾運乾《尚書正讀》之說:“惠,愛也。

    懋,勉也。

    言當惠其所不惠,勉其所不勉者。

    惠鮮鳏寡,是惠不惠也;克勤小物,是懋不懋也。

    ”(1964年,頁一六二)《老子》的“欲不欲”,是欲寡欲;“學不學”是要反璞歸真,大概沒有問題。

    《莊子·齊物論》“何謂和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

    是說,是不必果是,然不必果然。

    是可以變成不是,或看做不是;然可以變成不然,或看做不然。

    不可拘執。

    這與《秋水篇》說公孫龍“然不
0.15966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