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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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雲:“大津無梁皆給船人,量其大小難易以定其差等。

    白馬津船四艘,龍門、會甯、合河等關船并三艘。

    &hellip&hellip渭津關船三艘。

    ”自餘各津船各一兩艘。

    渡子之數,“會甯船别五人,興德船别四人,自餘船别三人。

    ”是會甯船數與《水部式》大異。

    按《水部式》寫本,“五拾”二字大寫甚明晰,蓋與《六典》時代不同也。

    然即據《六典》已可知此關津在諸關津中之地位。

    又每舟渡子三人至五人,則《水部式》所代表之時代,會甯一津渡子蓋近二百人也。

    每日來往渡人蓋千人以上,交通行旅,可謂盛矣。

     我認為五拾二字應讀斷,則《水部式》與《六典》相差無多。

    嚴先生可能千密一疏,遂有過高之估計,似不可從。

    嚴先生治魏晉南北朝隋唐史,功力深厚,識解明确,我深為欽佩。

    此點如能以過人之雅量,接受鄙說,于後賢當有裨益。

     另一唐代的五十可以讀斷之例,見《史語所集刊》五十六本第一分,盧建榮《唐代前期非常支出的籌措及其回響》,此文甚佳。

    但有一處引《新唐書》卷一二二《魏元忠傳》,有一節提及魏氏對馬政之建議: &hellip&hellip又師行必藉馬力,不數十萬,不足與虜争。

    臣請天下自王公及齊人挂籍之口,人稅百錢,又弛天下馬禁,使民得乘大馬,不為數限。

    官籍其凡,勿使得隐。

    不三年,人間畜馬可五十萬,即诏州縣以上所稅口錢市之,若王師大舉,一朝可用。

    &hellip&hellip 解釋正确。

    但以“人間畜馬可五十萬”一句,未注明五十當斷,方符合以稅口錢買馬,衆擎易舉之旨,不可能要到了五十萬(百萬之半),方始由州縣收購,其理甚明。

     按五十萬斷開,則為約數,故上文之前有可字,讀者可自警覺。

    又按司馬溫公最重數字,其《通鑒考異》可見,今錄建中三年“河隴邊士”一條,其中亦有約五十萬人,用約字以示其為約數,亦五十可斷之例。

    文曰: 初,吐蕃既得河湟之地,土宇日廣,守兵勞弊,以國家始因用胡為邊将而緻禍,故得河隴之士約五十萬人,以為非族類也。

    無賢愚莫敢任者,悉以為婢仆。

     這一段值得社會史家注意。

     1987年9月30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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