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名稱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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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Period,冊I,頁二六二),他的作品有171卷,亦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萬有文庫》本)卷一一,頁四四&mdash四五、五一&mdash五二,傅氏之書列傳部分之索引列入《哈佛燕京專刊》第24号。
第三部書是查繼佐(1601&mdash1676年,見Hummel,前揭書;頁一八&mdash一九)的《罪惟錄》,共102卷。
其書原名為《明書》,在莊廷(約死于1660年左右,見Hummel,前揭書;頁二○五&mdash二○六)案發生後,因懼怕文字獄而改名,見《罪惟錄》(《四部叢刊》本)張廷濟“跋”,頁一下;L.C.Goodrich,TheLiteraryInquisiton of Ch'ien-lung,頁七五&mdash七六;以及金毓黻《中國史學史》,頁二七三&mdash二七四。
[10]《梁書》卷四九,頁一三下&mdash一四下;《玉海》卷四七,頁四。
[11]《史通》卷一,頁一二下對此書評論不佳。
《史通》卷一,頁一四上,“釋”,以及金毓黻《中國史學史》,頁二二○都說根據梁武帝“紀”,這部《通史》成書于548年。
我隻有在《梁書》卷三,頁三九上的“本紀”找到一段資料,但并未記載時間。
[12]《通志》(《十通》本),頁一上。
[13]《夾漈遺稿》(《函海》本),頁一一下。
[14]《宋史》卷三三六,頁六下。
[15]《資治通鑒》(《四部備要》本)“神宗序”,頁二上。
[16]如薛應旂(1535年進士)的《宋元資治通鑒》一五七卷;以及徐乾學(1631&mdash1694年,見Hummel,前揭書,頁三一○&mdash三一二)的《資治通鑒後編》一四八卷。
[17](《四部備要》本)卷四,頁一二下&mdash一九上。
[18]“六便”是:免重複;均類例;便铨配;平是非;去牴牾;詳鄰事。
“二長”是:具剪裁;立家法。
“三弊”:無短長;仍原題;忘标目。
[19]卷五,頁一上&mdash三上。
[20]金毓黻:《中國史學史》,頁一六六。
[21]何炳松在他的《通史新義》(上海,1930年)序,頁二&mdash一三中,曾綜論中國“通史”的發展。
[22]章炳麟:“清代學術之系統”,《師大月刊》第10期(1934年),頁一五七。
此文為1932年章炳麟在北平的演講,由學生柴德赓筆記。
第三部書是查繼佐(1601&mdash1676年,見Hummel,前揭書;頁一八&mdash一九)的《罪惟錄》,共102卷。
其書原名為《明書》,在莊廷(約死于1660年左右,見Hummel,前揭書;頁二○五&mdash二○六)案發生後,因懼怕文字獄而改名,見《罪惟錄》(《四部叢刊》本)張廷濟“跋”,頁一下;L.C.Goodrich,TheLiteraryInquisiton of Ch'ien-lung,頁七五&mdash七六;以及金毓黻《中國史學史》,頁二七三&mdash二七四。
[10]《梁書》卷四九,頁一三下&mdash一四下;《玉海》卷四七,頁四。
[11]《史通》卷一,頁一二下對此書評論不佳。
《史通》卷一,頁一四上,“釋”,以及金毓黻《中國史學史》,頁二二○都說根據梁武帝“紀”,這部《通史》成書于548年。
我隻有在《梁書》卷三,頁三九上的“本紀”找到一段資料,但并未記載時間。
[12]《通志》(《十通》本),頁一上。
[13]《夾漈遺稿》(《函海》本),頁一一下。
[14]《宋史》卷三三六,頁六下。
[15]《資治通鑒》(《四部備要》本)“神宗序”,頁二上。
[16]如薛應旂(1535年進士)的《宋元資治通鑒》一五七卷;以及徐乾學(1631&mdash1694年,見Hummel,前揭書,頁三一○&mdash三一二)的《資治通鑒後編》一四八卷。
[17](《四部備要》本)卷四,頁一二下&mdash一九上。
[18]“六便”是:免重複;均類例;便铨配;平是非;去牴牾;詳鄰事。
“二長”是:具剪裁;立家法。
“三弊”:無短長;仍原題;忘标目。
[19]卷五,頁一上&mdash三上。
[20]金毓黻:《中國史學史》,頁一六六。
[21]何炳松在他的《通史新義》(上海,1930年)序,頁二&mdash一三中,曾綜論中國“通史”的發展。
[22]章炳麟:“清代學術之系統”,《師大月刊》第10期(1934年),頁一五七。
此文為1932年章炳麟在北平的演講,由學生柴德赓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