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名稱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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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二十四史”的名稱中,除了《史記》與《三國志》之外,有十三部稱“書”,九部稱“史”。
這些名稱純為随意選擇,抑或受到傳統的影響?本文拟提出一個有關這個問題的解釋,并扼要地讨論中國史學上的一個相關問題。
這個解釋很簡單:每一部取法《史記》的史書,其名稱都以“史”字收尾,而以《漢書》為典範的史書則以“書”字結尾。
此說可由宋朝前所有的正史輕易獲得驗證。
隻有二十四史的最後五部似乎與這個說法不相吻合。
然而,更進一步地探究其原委,我們發現這個傳統所以改變,具有意味深長的原因(一個傳統并不會驟然消逝)。
首先,讓我們說明《史記》與《漢書》的主要差異:前者涵括數代,而後者僅及一朝。
許多學者業已注意到這種差别,特别是劉知幾(661&mdash721年)早已明确地厘清了《史記》與《漢書》的不同範疇[1]。
後世因襲《史》、《漢》前例的史書遂依照本身論述之範圍,分别以“史”或“書”為名。
569年,李延壽将《南史》與《北史》呈獻給唐高宗時,便曾聲明其編纂南、北史,也是以《史記》為範本[2]。
歐陽修撰修的《新五代史》,原先自題為《五代史記》,這個名稱更清楚地顯示了其與千餘年前的《史記》都是屬于同一類的作品。
同樣明顯地,舉凡稱“書”的正史,都是以一個朝代為其斷限。
唐、宋時代,把涵蓋數朝的史書叫做“史”,而把僅及一朝的叫做“書”,似乎已經形成一種傳統。
數代之史,合則為“史”,分則為“書”。
如北齊、北周、梁、陳及隋的史書都以“書”為名;但是《隋書》的“志”卻一度稱為“五代史志”,因為它們原來是打算涵括那五個朝代的[3]。
從目前稱作《舊五代史》的史書中,還可找到另一個例子。
乾隆時期的學者從《永樂大典》所保存的斷簡殘篇中将此書複原,根據他們的研究,《舊五代史》一書包括唐宋之間五個小王朝的編年史,而且,每一部編年史都叫做“書”[4]。
這些篇章仍然稱為《梁書》、《唐書》、《晉書》、《漢書》與《周書》。
當然,我們不應該把這些篇章标題與名稱相同的斷代史書混為一談。
其他證據可以在《三國志》中找到。
這部史書的三個部分,一般的确稱作“吳志”、“蜀志”與“魏志”;但宋代以降諸多版本的目錄及各章标題中也曾标作“魏書”、“蜀書”與“吳書”。
劉知幾在他的《史通》卷一,頁一五上,也把《三國志》納入“漢書家”裡頭。
《隋書·經籍志》與《新唐書·藝文志》中,載有一些史書雖以一朝為斷限,
這些名稱純為随意選擇,抑或受到傳統的影響?本文拟提出一個有關這個問題的解釋,并扼要地讨論中國史學上的一個相關問題。
這個解釋很簡單:每一部取法《史記》的史書,其名稱都以“史”字收尾,而以《漢書》為典範的史書則以“書”字結尾。
此說可由宋朝前所有的正史輕易獲得驗證。
隻有二十四史的最後五部似乎與這個說法不相吻合。
然而,更進一步地探究其原委,我們發現這個傳統所以改變,具有意味深長的原因(一個傳統并不會驟然消逝)。
首先,讓我們說明《史記》與《漢書》的主要差異:前者涵括數代,而後者僅及一朝。
許多學者業已注意到這種差别,特别是劉知幾(661&mdash721年)早已明确地厘清了《史記》與《漢書》的不同範疇[1]。
後世因襲《史》、《漢》前例的史書遂依照本身論述之範圍,分别以“史”或“書”為名。
569年,李延壽将《南史》與《北史》呈獻給唐高宗時,便曾聲明其編纂南、北史,也是以《史記》為範本[2]。
歐陽修撰修的《新五代史》,原先自題為《五代史記》,這個名稱更清楚地顯示了其與千餘年前的《史記》都是屬于同一類的作品。
同樣明顯地,舉凡稱“書”的正史,都是以一個朝代為其斷限。
唐、宋時代,把涵蓋數朝的史書叫做“史”,而把僅及一朝的叫做“書”,似乎已經形成一種傳統。
數代之史,合則為“史”,分則為“書”。
如北齊、北周、梁、陳及隋的史書都以“書”為名;但是《隋書》的“志”卻一度稱為“五代史志”,因為它們原來是打算涵括那五個朝代的[3]。
從目前稱作《舊五代史》的史書中,還可找到另一個例子。
乾隆時期的學者從《永樂大典》所保存的斷簡殘篇中将此書複原,根據他們的研究,《舊五代史》一書包括唐宋之間五個小王朝的編年史,而且,每一部編年史都叫做“書”[4]。
這些篇章仍然稱為《梁書》、《唐書》、《晉書》、《漢書》與《周書》。
當然,我們不應該把這些篇章标題與名稱相同的斷代史書混為一談。
其他證據可以在《三國志》中找到。
這部史書的三個部分,一般的确稱作“吳志”、“蜀志”與“魏志”;但宋代以降諸多版本的目錄及各章标題中也曾标作“魏書”、“蜀書”與“吳書”。
劉知幾在他的《史通》卷一,頁一五上,也把《三國志》納入“漢書家”裡頭。
《隋書·經籍志》與《新唐書·藝文志》中,載有一些史書雖以一朝為斷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