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上的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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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平天國時期,駐節中國的一位英國官方譯員湯姆士·泰勒·邁多士(ThomasTaylorMeadows),曾對中國婦女地位作了如下的評論:
中國婦女仍較盎格魯-薩克遜人更為男子的奴隸,但由于儒家孝順父母的原則,緩和了這種奴隸性質。
政府即使明知真正的理由在逃避一些公務上的困難,也不敢拒絕身為獨子的官員,以照顧年邁寡居的母親為由告假;另一方面,一個政府官員(就像我們所可能做的),卻不敢因照顧病痛中的妻子,或拜訪由于公務而長久分離的親友而告假。
外國官員對配偶的關心,多少影響公務和責任的情形,令中國官員們覺得比什麼都更驚奇和有趣。
中國人極少将極熟識的朋友介紹給自己的妻子,這并不是一種恭維的舉動;而介紹給母親卻很常見。
被介紹的人要向這位婦人叩頭,也就是說跪在她的面前,并重複地以前額碰地。
做兒子的并不阻止,隻是以下跪和叩頭向他的朋友答禮。
就這樣,在中國常可見到兩個居高位,有着灰白胡子的男人,為尊敬一個和自己同一階層的女子而叩頭。
一個做母親的在縣官面前控告自己兒子時,不必細究其子何以冒犯長上,就會受到黑奴在美國鞭笞室中相似的責罰。
讀者或會得到這樣的結論:認為在中國這種社會和法律上的母權,會普遍地提高婦女的地位;事實上也是如此,雖然她們在自身婚姻上,都隻是被動的工具而已。
這段或可稱為母權的有趣發現,見于邁多士于1856年刊行的《中國人及其叛變》(TheChineseandTheirRebellions)一書(六三四&mdash六三五頁)。
隻要這本書稍遲五六年出版,作者也許會将母權和太後攝政,或中國的女主制度相提并論。
整個中國從公元前221&mdash1912年的曆史,主要是一個男權和父系的社會,這已是普通知識。
然而卻很少有人注意到中國悠久的曆史中,有好幾個時期由女主統治。
不論是漢人或外族所建立的朝代,都曾有太後攝政,尤其是漢、北魏(鮮卑)、遼(契丹)、宋、元(蒙古)、清(滿)的太後最有權勢。
唐朝唯一的女皇帝武曌,甚至建立了她自己的朝代(攝政期間:690&mdash705年,逝于705年,享年八十)。
總之,這些女主在中國曆史上曾有相當的影響力。
女主雖很重要,但對她們的研究卻很缺乏,并且常非批評性的。
西文作品中,隻有少數譯自中國正史的傳記:如前漢呂後(攝政期間:前188&mdash前180年,逝于前180年)[1],後漢鄧後(攝政期間:105&mdash121年,逝于121年,終年四十一歲)[2],北魏馮後(攝政期間:465&mdash471年、476&mdash490年,逝于490年,終年四十九歲)[3]的傳記,及對武曌[4]和慈禧太後(攝政期間:1861&mdash1872年,1874&mdash1889年,1898&mdash1908年,逝于1908年,享年七十四歲)的研究[5]。
魏複古(K.A.Wittfogel)和馮家異曾對遼朝皇後所享崇高地位仔細讨論過[6],但對其他朝代就沒有類似的研究。
并且,由于其他朝代沒有像遼耶律氏和蕭氏的互婚,遼的例子并不是典型的。
蕭氏皇後們作為契丹統治者及統帥之重要性,在今天中國評劇中仍可看到。
傳統中國學者對太後攝政雖已有若幹研究[7],但常是簡略的,并且帶着濃重的傳統倫理批判色彩。
幸好有個近代的研究是相當簡明、客觀的,可以作為這方面研究的起點,就是趙鳳喈所著《中國婦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中“皇太後攝政”部分(一一一&mdash一一四頁)。
此系趙教授獲1926年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在北大所設獎助金資助下所作的研究論文,并于1928年出版。
雖然已經過了三十多年,但大體說,這本書,尤其是這一部分,仍是極有用的。
在此我引用一段趙文及其注釋,并增添有關之政治和社會問題的讨論,希望對其他學者有所啟發,而對這些女主的臨朝和個性從事更徹底而批評性的研究。
趙鳳喈文[8] 中國雖無成文之沙烈律(SalicLaw);而女子不得為皇帝,(注一)乃曆史共同默守之禁例。
考之史乘,自夏禹傳位子啟,以後曆代君主,莫不傳位于子,而無一傳位于其女者,可以知矣。
即皇太後攝政一事,吾國經典上,既有警誡之文,(注二)曆代亦無成文法可稽;且有禁止皇太後幹政者,如明代即其顯例。
(注三)惟此種事例,起自西漢之呂後,迄于前清末季慈禧太後止,有二千餘年之曆史,決不可以偶然之事實目之;蓋自漢代以後,凡有皇太後攝政之事發生,類多援引先代故事,以為成規。
(注四)是太後攝政之事,在漢代創制,在後代為至少有習慣法之效力。
降至清代,竟将太後“垂簾聽政”[9]一項,列入《大清會典》(卷二九一)之中,視為一代之大典,其成為一代之政治制度,似毋庸疑。
太後攝政雖為一代之制度,然非謂凡屬太後,皆可攝政,蓋必具備相當之條件而後可。
所謂相當之條件者,亦無成文法為之明白規定;稽諸史策所載,約有下列三者: (1)皇帝年幼 如東漢窦太後臨朝,和帝年十歲(《後漢書·和帝本紀》)
政府即使明知真正的理由在逃避一些公務上的困難,也不敢拒絕身為獨子的官員,以照顧年邁寡居的母親為由告假;另一方面,一個政府官員(就像我們所可能做的),卻不敢因照顧病痛中的妻子,或拜訪由于公務而長久分離的親友而告假。
外國官員對配偶的關心,多少影響公務和責任的情形,令中國官員們覺得比什麼都更驚奇和有趣。
中國人極少将極熟識的朋友介紹給自己的妻子,這并不是一種恭維的舉動;而介紹給母親卻很常見。
被介紹的人要向這位婦人叩頭,也就是說跪在她的面前,并重複地以前額碰地。
做兒子的并不阻止,隻是以下跪和叩頭向他的朋友答禮。
就這樣,在中國常可見到兩個居高位,有着灰白胡子的男人,為尊敬一個和自己同一階層的女子而叩頭。
一個做母親的在縣官面前控告自己兒子時,不必細究其子何以冒犯長上,就會受到黑奴在美國鞭笞室中相似的責罰。
讀者或會得到這樣的結論:認為在中國這種社會和法律上的母權,會普遍地提高婦女的地位;事實上也是如此,雖然她們在自身婚姻上,都隻是被動的工具而已。
這段或可稱為母權的有趣發現,見于邁多士于1856年刊行的《中國人及其叛變》(TheChineseandTheirRebellions)一書(六三四&mdash六三五頁)。
隻要這本書稍遲五六年出版,作者也許會将母權和太後攝政,或中國的女主制度相提并論。
整個中國從公元前221&mdash1912年的曆史,主要是一個男權和父系的社會,這已是普通知識。
然而卻很少有人注意到中國悠久的曆史中,有好幾個時期由女主統治。
不論是漢人或外族所建立的朝代,都曾有太後攝政,尤其是漢、北魏(鮮卑)、遼(契丹)、宋、元(蒙古)、清(滿)的太後最有權勢。
唐朝唯一的女皇帝武曌,甚至建立了她自己的朝代(攝政期間:690&mdash705年,逝于705年,享年八十)。
總之,這些女主在中國曆史上曾有相當的影響力。
女主雖很重要,但對她們的研究卻很缺乏,并且常非批評性的。
西文作品中,隻有少數譯自中國正史的傳記:如前漢呂後(攝政期間:前188&mdash前180年,逝于前180年)[1],後漢鄧後(攝政期間:105&mdash121年,逝于121年,終年四十一歲)[2],北魏馮後(攝政期間:465&mdash471年、476&mdash490年,逝于490年,終年四十九歲)[3]的傳記,及對武曌[4]和慈禧太後(攝政期間:1861&mdash1872年,1874&mdash1889年,1898&mdash1908年,逝于1908年,享年七十四歲)的研究[5]。
魏複古(K.A.Wittfogel)和馮家異曾對遼朝皇後所享崇高地位仔細讨論過[6],但對其他朝代就沒有類似的研究。
并且,由于其他朝代沒有像遼耶律氏和蕭氏的互婚,遼的例子并不是典型的。
蕭氏皇後們作為契丹統治者及統帥之重要性,在今天中國評劇中仍可看到。
傳統中國學者對太後攝政雖已有若幹研究[7],但常是簡略的,并且帶着濃重的傳統倫理批判色彩。
幸好有個近代的研究是相當簡明、客觀的,可以作為這方面研究的起點,就是趙鳳喈所著《中國婦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中“皇太後攝政”部分(一一一&mdash一一四頁)。
此系趙教授獲1926年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在北大所設獎助金資助下所作的研究論文,并于1928年出版。
雖然已經過了三十多年,但大體說,這本書,尤其是這一部分,仍是極有用的。
在此我引用一段趙文及其注釋,并增添有關之政治和社會問題的讨論,希望對其他學者有所啟發,而對這些女主的臨朝和個性從事更徹底而批評性的研究。
趙鳳喈文[8] 中國雖無成文之沙烈律(SalicLaw);而女子不得為皇帝,(注一)乃曆史共同默守之禁例。
考之史乘,自夏禹傳位子啟,以後曆代君主,莫不傳位于子,而無一傳位于其女者,可以知矣。
即皇太後攝政一事,吾國經典上,既有警誡之文,(注二)曆代亦無成文法可稽;且有禁止皇太後幹政者,如明代即其顯例。
(注三)惟此種事例,起自西漢之呂後,迄于前清末季慈禧太後止,有二千餘年之曆史,決不可以偶然之事實目之;蓋自漢代以後,凡有皇太後攝政之事發生,類多援引先代故事,以為成規。
(注四)是太後攝政之事,在漢代創制,在後代為至少有習慣法之效力。
降至清代,竟将太後“垂簾聽政”[9]一項,列入《大清會典》(卷二九一)之中,視為一代之大典,其成為一代之政治制度,似毋庸疑。
太後攝政雖為一代之制度,然非謂凡屬太後,皆可攝政,蓋必具備相當之條件而後可。
所謂相當之條件者,亦無成文法為之明白規定;稽諸史策所載,約有下列三者: (1)皇帝年幼 如東漢窦太後臨朝,和帝年十歲(《後漢書·和帝本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