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的豪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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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遭受縣令的禁止,如應劭作營陵令時,曾下令申約吏民“不得殺牛,遠迎他倡,賦會宗落,造設紛華”(《風俗通·怪神》)。

     六、豪族與政治&mdash&mdash門生故吏 豪族雖然過着富裕的生活,在政治上不一定就有地位。

    他們雖可破費些财産,把自己買成“複民”他們所主有的奴隸,庇蔭的徒附,仍舊不能免除對國家的義務。

    這在他們像是損失,很想取得政治地位,更來幫助他們經濟的發展,比如後來晉朝允許萌客免課役的辦法,正是他們所期望的。

    但在漢朝的統治未推翻之前,制度自然不能大改。

    豪族隻好先交結官府,運動選舉,來争取政治地位。

     取得政治地位,就是做官。

    漢朝入仕途的方法主要的大概有下面三種: 1.選舉 有各種科目,如賢良方正,孝廉,茂才(即秀才,避光武諱改),是前漢就有的。

    “中興以後,複增敦樸,有道,賢能,直言,獨行,高節,質直,清白,敦厚之屬”(《後漢書》卷九一《左雄傳論》)。

     選舉可分固定的不固定的兩種。

    固定的如孝廉,依郡國人口多少規定每年應舉人數: 凡郡國&hellip&hellip歲盡遣吏上計,并舉孝廉。

    郡口二十萬舉一人(《後漢書》卷三八《百官志本注》)。

     (和帝永元四年)時大郡口五六十萬舉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萬并有蠻夷者,亦舉二人。

    帝以為不均,下公卿會議。

    鴻與司空劉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階品,蠻夷錯雜,不得為數。

    自今郡國率二十萬口,歲舉孝廉一人,四十萬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二十萬六人;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一人。

    帝從之。

    (《後漢書》卷六七《丁鴻傳》) 永元十三年,诏曰:幽、并、涼州,戶口率少,邊役衆劇。

    束修良吏進仕路狹。

    撫綏夷狄,以人為本。

    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

    (《後漢書》卷四《和帝紀》) 又茂才,據《後漢書·百官志》注,郡太守“狀州中吏民茂才異等,歲舉一人”,不知是否亦依照人口增減。

     其他科目,多半是不固定的,在君主認為必要的時候,就可以下诏令公卿大臣察舉。

    例如: (建武七年)诏曰:“比陰陽錯謬,日月薄食。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大赦天下。

    公卿司隸州牧舉賢良方正各一人,遣詣公車(公車,門名,公車所在,因以名焉。

    《漢官儀》曰:公車掌殿司馬門,天下上事及征召,皆總領之),朕将覽試焉。

    ”(《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 (安帝永初元年)诏公卿内外衆官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有道術之士,明政術達古今能直言極谏者各一人。

    (《後漢書》卷五《安帝紀》) 被選舉的人,不一定是布衣,常常原已做過小官,然後被選。

    他們無論是否固定的選舉,大概都必須經過考試,以定等第。

    普通考後,可以做“郎”。

    東漢取士,孝廉最多。

    我們随便找幾個東漢人的碑志,很容易發現“舉孝廉除郎”幾字。

    郎是一種候補官,好的能補郡國首相,次等補縣的令長丞尉。

     考試有時候由皇帝親自主考,所謂“遣詣公車,朕将覽試”的便是。

    普通考試孝廉,選任郎官的責任,有時歸于尚書,有時歸于三公。

    因為可以拔擢任用很多人,所以這兩方面常争取這種權力,而且争得很利害。

    比較起來,以權在尚書的時候為多。

     2.辟除 漢時各公府同州郡衙門裡都有許多“曹”,分掌各項職務,像現今的“科”一樣。

    公府有十二曹,即西曹、東曹、戶曹、奏曹、辭曹、法曹、尉曹、賊曹、決曹、兵曹、金曹、倉曹。

    州郡隻有十曹,即除去十二曹中的東西曹。

    曹各有“掾”,像現在的科長或主任。

    下面有史及令史,則像科員。

     這些掾史,都由公府或州郡自己辟除,即自己選任。

    漢朝初年,還要“上言”,即報告一下。

    後來連報告也免掉了。

    有時朝廷也令三府辟召某人,那就要有尚書的敕(《後漢書》卷九六《陳蕃傳》)。

     州郡辟除,不過做地方小吏,不一定有多少希望。

    被公府辟召,則上司是中央大員,位高言重,自己隻要得到垂青,一帆風順,立刻可以轉任大官。

    所謂公府,有二府、三府、四府、五府等。

    二府是太尉府、司徒府;加司空府為三府;再加大将軍府為四府;加太傅府為五府。

    很有些人曾被四府或五府一同辟召。

     3.任子 這有點像蔭襲。

    西漢初就有“任子令”。

    辦法是二千石以上在職滿三年的,可以任子或同産(兄弟)一人為郎。

    想來利用此項特權的一定為數不少。

    東漢如安帝時候,曾下诏“以公卿校尉尚書子弟一人為郎舍人”(《後漢書》卷五《安帝紀》),是重申前令。

    舍人即太子舍人,位置比郎低一點。

    有時候三公的孫子,得拜童子郎。

    可知依恃父兄甚至祖父的地位,都可以與選舉所取的人,一同為郎。

     這幾種制度,造成政治上的依附,即“門生故吏”的盛行。

     選舉的人,同被選舉的人,常常因選舉之恩而發生關系。

    比如太守舉孝廉,在送孝廉應選之前,太守常對他們表示好意,如宴請贈送之類。

    三國名将周瑜,他家裡在東漢就是豪族。

    瑜的從祖父景,景的兒子忠,都做過漢朝的太尉。

    東漢末黨禍中的名流陳蕃、李膺、荀琨、杜密、朱寓,都在周景為刺史時被辟召為别駕或從事。

    《三國志》卷五四《周瑜傳》注引張璠《漢紀》載有周景連絡所舉孝廉的情形: 景曆位牧守,好善愛士。

    每歲舉孝廉,延請入上後堂,與家人宴會。

    如此者數四。

    及贈送既備,又選用其子弟。

    常稱曰:“移臣作子,于政何有!”先是,司徒韓縯為河内太守,在公無私。

    所舉一辭而已,後亦不及其門戶,曰:“我舉若可矣。

    不令恩偏稱一家也。

    ”當時論者或兩譏焉。

    (《後漢書》卷七五《周景傳》略同。

    但隻說“舉吏”沒有說明舉孝廉。

    論者即應劭,見《風俗通·十反》) 被舉的孝廉同牧守,普通大概算是有君臣之誼。

    但周景要移臣作子,看待得同兒子一樣親密。

    韓縯則全然不理。

    一個太過,一個不及,所以論者兩譏。

    可知當時多數太守與孝廉都有相當的連絡,宴會雖不必數四,想也該有一兩次。

     至于在某一長官之下作過掾史的,則一定有君臣之誼。

    将來長官雖改任或去職,他們仍算是他的“故吏”,在這個名義下面繼續保存着隸屬關系。

    長官死後,故吏常集起來出錢替他立碑,并刻上自己的爵裡名姓,以為關系的證據。

    故吏有為長官服喪的,多者至于三年。

    據《廿二史劄記》“東漢尚名節”條: 太原守劉瓆以考殺小黃門趙津下獄死。

    王允為郡吏,送瓆喪還平原,終三年乃歸。

    (允傳)&hellip&hellip李恂為太守李鴻功曹而州辟恂為從事。

    會鴻卒,恂不應州命而送鴻喪歸葬,持喪三年。

    (恂傳)樂恢為郡吏。

    太守坐法誅。

    恢獨行喪服。

    桓典以國相王吉誅,獨棄官收葬,服喪三年,負土成墳。

    (典傳)袁逢舉荀爽有道,爽不應。

    及逢卒,爽制服三年。

    (爽傳)此感知遇之恩而制服從厚者也。

     兩漢時候,為父母服喪,還沒有定制。

    為長官卻已經有服三年喪的,可知君臣之誼很重。

    但這不過是一個起頭,據《廿二史劄記》“長官喪服”條:魏晉以後,長官喪服,反有定制。

    普通服斬,過葬而除。

    北魏孝文帝改定為齊衰三月,可見為長官服喪是君主所不禁的。

     三府及州郡所辟召,沒有谒署的,普通不得稱故吏。

    但到後來為依附的方便,雖未就也願稱故吏甚至肯為舉主服喪,如上引的荀爽就是。

    這樣既表現自己清高,又不斷絕隸屬關系,真是一舉兩得。

    到東漢末這種情形想已很多,孔融就引據經傳來上書請求“三府所召,雖未就職,便為故吏”了。

     另外有門生,也是一種依附。

    并不一定受業,隻是假借名義,與有力者造成隸屬關系,希圖任用。

    在東漢門生已有為師長服喪的,見于《隸釋》的證據很多。

    又有弟子、門童,意思大略相似。

    《集古錄》說:“親受業者為弟子,轉相傳授為門生。

    ”《隸釋》說:“以久次相傳授曰門生,未冠曰門童。

    總而稱之,亦曰門生。

    ”這都是專就意義異同說明的。

    顧炎武、趙翼則能闡釋“門生”的依附的意義。

    顧在《日知錄》中說: 《後漢書·賈逵傳》“皆轉逵所造弟子及門生為千乘王國郎”,是弟子與門生為二。

    漢人以受學者為弟子,其依附名勢者為門生。

    《郅壽傳》“時大将軍窦憲以外戚之寵,威傾天下。

    窦常使門生赍書詣壽有所托”。

    《楊彪傳》“黃門令王甫使門生于京兆界辜權财務七千餘萬”。

    憲,外戚,甫,奄人也,安得有傳授之門生乎。

     趙翼《陔餘叢考》: 漢時門生非弟子之稱,《後漢書·楊厚傳》“門生上名錄者三千餘人”,曰上名錄,則不必親受業,但習其學即是也。

    《鄭康成傳》“康成沒。

    門生相與撰其問答諸弟子之詞,依《論語》為《鄭志》”。

    以弟子問答之詞,而門生撰述之,蓋如《論語》所謂門人受業于弟子者也。

    《李固傳》“固下獄,門生王調、貫械上書證其枉。

    及固死,陳屍于路。

    固弟子郭亮,負鐵锧乞收固屍”。

    曰門生,曰弟子,又可見門生之非弟子也。

    惟其不必親受業,但為其學者皆可稱門生,于是依勢趨利者,并不必以學問相師,而亦稱門生。

    蓋即後世拜門生之陋習也。

     徐幹《中論·譴交篇》說得更清楚: 桓靈之世,其甚者也。

    &hellip&hellip有策名于朝而稱門生于富貴之家者,比屋有之。

    為之師而無以教弟子,亦不受業。

    然其與事也,至乎懷丈夫之容而襲婢妾之态,或奉貨而行賂,以自固結,求志屬托,規圖仕進。

     到兩晉南北朝,門生地位,已經下同僮仆,稱所依附的人為“主人翁”,為他奔走服役。

    《日知錄》同《陔餘叢考》,都講論很多。

     東漢的豪族,如汝南袁氏,弘農楊氏,都是四世三公,門生故吏滿天下。

    隻就楊氏的門生說,楊震做太尉,被谮罷免回本郡時,有許多門人還追随着。

    在震氣憤飲鸩自殺之前,門人與諸子同聽遺囑。

    死後有門生二人“詣阙追訟震事,朝廷皆稱其忠”(《後漢書》卷八四《楊震傳》)。

     震大概有四子(《隸釋·太尉楊震碑》,本傳則說有五子)。

    牧、讓、秉、奉。

    牧的兒子統,讓的兒子著,官都不大。

    隻秉子賜,賜子彪,都做太尉。

    後來曹操嫌忌這個大族,就殺了彪的兒子楊修。

    說是忌修之才,恐不盡然。

    楊秉一支做太尉的,自然都有門生。

    楊統雖是小官也有門生。

    楊震的碑就是統的門人所立。

    門生不止是一個人的門生,并且是一家人的門生。

    不但要替師的祖父立碑,還有時替師的兒子立碑。

    如《隸釋·童子逢盛碑》,就是門生所立的。

    楊著官到高陽令,他的碑陰題名有“後公門生”同“沛君門生”。

    《隸釋》說: 沛君,沛相統也。

    後公,太尉秉也。

    楊震拜于前,故以秉為後。

    沛君者,著之從兄;後公者,著之季父。

     大概楊家這幾代人,沒有門生的很少。

    這正是楊氏所以為“東京名族”的一大理由。

     七、豪族與政治&mdash&mdash選舉請托 經濟上的依附,隻要富了就有人來;政治上的依附,則非貴不可。

    所以富而未貴的豪族就運動選舉,讓自己貴起來;已經貴了的要讓自己更貴并依附者也都貴起來,這樣大肆運動,結果從東漢初就鬧“選舉不實”。

     選舉不實,西漢武帝時已有,《前漢書》卷一七《功臣表》記元朔五年山陽侯張當居“坐為太常擇博士弟子故不以實完為城旦”,但數量不多。

    到元帝時候,诏言始有“二千石選舉不實”的話,見《前漢書》卷七一《于定國傳》。

     東漢第二世皇帝明帝,剛一即位,就下诏說: 今選舉不實,邪佞未去。

    權門請托,殘吏放手。

    &hellip&hellip有司明奏罪名,并正舉者。

     此诏所說實是光武帝時的情形,這正是東漢初豪族勢力已經深入政治的證明。

    明帝雖有意糾正,實在未生效力,我們看章帝即位後一年的诏書就可明白: 朕既不明,涉道日寡。

    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

    官職耗亂,刑罰不中,可不憂欤。

    &hellip&hellip夫鄉舉裡選,必累功勞。

    今刺史守相,不明真僞,茂才孝廉,歲以百數。

    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

    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圳畝,不系閥閱。

    敷奏以言,則文章可采;明試以功,則政有異迹。

    文質彬彬,朕甚嘉之。

    (《後漢書》卷三《章帝紀》) 和帝初即位時,窦氏專政。

    即位四年,誅窦憲等。

    所以第五年才下诏: 選舉良才,為政之本。

    科别行能,必由鄉曲。

    而郡國舉吏,不加簡擇。

    故先帝明敕在所令試之以職,乃得充選。

    又德行尤異不須經職者,别署狀上。

    而宣布以來,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從好。

    司隸刺史,訖無糾察。

    今新蒙赦令,且複申敕。

    後有犯者,顯明其罰。

    在位不以選舉為憂,督察不以發覺為負,非獨州郡也。

    是以庶官多非其人,下民被奸邪之傷,由法不行故也。

    (《後漢書》卷四《和帝紀》) 由這次诏書可以看出章帝也沒有能夠改良。

    而且有一樁弊病可注意的,是選舉多取年少,希望他将來貴顯可以報恩。

    這種情形也發生得很早。

    光武的表兄弟樊儵(即大地主樊宏之子)在明帝初即位時,就上言: 郡國舉孝廉,率取年少能報恩者。

    耆宿大賢,多見廢棄。

    宜敕郡國,簡用良俊。

    (《後漢書》卷六二《樊儵傳》) 這些選舉不實的情形,經過幾代,都不能改。

    到順帝時候,有一位名臣左雄,提出“限年試才”法,才算遇到一度整頓。

     左雄時候,政治已經十分腐敗了。

    左雄等一派士大夫實在看不過,所以要挺身而出,他上書給順帝,痛陳時弊: 漢初至今,三百餘載,俗浸雕敝,巧僞滋萌。

    下飾其詐,上肆其殘。

    典城百裡,轉動無常,各懷一切,莫慮長久。

    謂殺害不辜為威風,聚斂整辨為賢能,以理己安民為劣弱,以奉法循理為不化。

    髡鉗之戮,生于睚眦;覆屍之禍,成于喜怒。

    視民如寇雠,稅之如豺虎。

    監司項背相望,與同疾疚。

    見非不舉,聞惡不察。

    觀政于亭傳,責成于期月。

    言善不稱德,論功不據實。

    虛誕者獲譽,拘檢者離毀。

    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以求名。

    州宰不覆,競共辟召,踴躍升騰,超等踰匹。

    或考奏捕案,而亡不受罪,會赦行賂,複見洗滌。

    朱紫同色,清濁不分。

    故使奸猾枉濫,輕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動百數。

    鄉官部吏,職斯祿薄,車馬衣服,一出于民。

    廉者取足,貪者充家。

    特選橫調,紛紛不絕。

    送迎煩費,損政傷民。

    和氣未洽,災眚不消,咎皆于此。

    (《後漢書》卷九一《左雄傳》) 皇帝很感動,但因為宦官擅權不能照他的話改革。

    後來他又提出改善選舉制度,說: 郡國孝廉,古之貢士。

    出則宰民,宣協風教,若其面牆,則無所施用。

    孔子曰“四十而不惑”。

    禮稱“強仕”。

    請自今孝廉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

    皆先詣公府,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副之端門,練其虛實。

    以觀異能,以美風俗。

    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

    若有茂才異行,自可不拘年齒。

    (同上) 當時也有人反對,如胡廣等上疏說: 蓋選舉因才,無拘定制。

    六奇之策,不出經學(陳平所出)。

    鄭(子産相鄭)阿(晏嬰化東阿)之政,非必章奏。

    甘(甘羅十二為秦上卿)奇(子奇年十八主齊東阿)顯用,年乖強仕。

    終(終軍年十八說降南越)賈(賈誼十八為博士)揚聲,亦在弱冠。

    (《後漢書》卷七四《胡廣傳》) 雖然舉出許多典故,順帝早已聽了左雄。

    胡廣等因為順帝先已下诏應許,又讓他們參議,還引經據典,發了許多怨言,說皇帝不該這樣不慎重。

    順帝看了,想是更不高興。

    後來胡廣作濟陰太守,竟因舉吏不實免黜。

     順帝下诏的第二年,就有人因為诏書末尾注有例外,想來偷巧。

    有廣陵孝廉徐淑,不夠四十歲。

    典選舉的尚書郎很奇怪,就诘問他。

    徐淑說:“诏書上說有如顔回、子奇,不拘年齒,所以我來了。

    ”尚書郎不能屈他。

    還是左雄,不愧為尚書令(尚書郎的首領),問他:“從前顔回聞一知十(見《論語》),孝廉你聞一知幾呢?”徐淑沒話說。

    于是左雄罵了一頓,叫他回去。

    從此威風大振,選舉從嚴。

    以前是“茂才孝廉,歲以百數”,現在隻汝南陳蕃、颍川李膺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

    “雄在尚書,天下不敢妄選,十餘年間,稱為得人”(《後漢書·左雄傳論》)。

     陳蕃等都是後來在黨锢之禍中反對宦官的要人。

    左雄又征舉海内名流為博士,獎勵有志操的弟子,因此來京師就學的極衆。

    左雄實在已經像一位黨人領袖。

    他這“限年試才”的一炮足使宦豎膽寒。

    順帝以前選舉實在太荒謬,《後漢書》卷八六《種嵩傳》有個故事可以為證: (種嵩)始為縣門下史。

    時河南尹田歆外甥王湛名知人。

    歆謂之曰:“今當舉六孝廉,多得貴戚書命,不宜相違;欲自用一名士,以報國家,爾助我求之。

    ”明日,湛送客于大陽郭,遙見嵩,異之,還白歆曰:“為尹得孝廉矣,近洛陽門下史也。

    ” 六個孝廉之中,有一個不受請托,便算難得。

    當時豪族勢力之大,可以想見。

    這種勢力,決非左雄等一時的糾正所能阻止。

     豪族不但請托地方,而且請托中央。

    左雄以後,中央的勢力,不在外戚,就在宦官。

    外戚宦官本身是大族,地方豪族與他們結納。

    選舉的情形更壞,東漢末的情形,如王符的話: 群僚舉士者,或以頑魯應茂才,以桀逆應至孝,以貪饕應廉吏,以狡猾應方正,以谀谄應直言,以輕薄應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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