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的豪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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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鄉中閱視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麗合法相者,載還後宮。
擇視可否,乃用登禦。
(《後漢書》卷一○上《皇後紀序》) 這些中大夫掖庭丞相工等很容易與豪族聯絡,或受賄賂。
《皇後紀》所載諸後及貴人,十九出于豪家,還有許多是公主的女兒。
如明帝馬後,是馬援女。
章帝窦後,是窦融曾孫女,泚陽公主女;章帝梁貴人是舞陰長公主侄女。
獻帝伏後是陽安公主女。
隻靈帝何後,家裡本是屠者,以金帛賄遺主者,得以當選入宮,想來何氏必很有錢。
如光武帝陰後,即陰麗華。
素有美名,光武在未納她之前,常自歎說:“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
”陰氏在西漢已有幾代很富。
宣帝時候有位陰子方,大概是陰後的曾祖。
從他起就“暴至巨富。
田有七百餘頃,輿馬仆隸,比于邦君”(《後漢書》卷三二《陰識傳》)。
陰後的前母兄陰識,有子弟宗族賓客千餘人。
陰氏既為外戚,封侯者凡四人。
據錢大昭《後漢書補表》,外戚恩澤侯凡八十九人。
外戚在東漢政治上勢力之大,遠過于宗室。
如窦氏、梁氏,都兩度選後,尤為貴盛,這兩族的詳細情形,後面再說。
宦官成為豪族,是東漢後期的事。
宦官封侯,始于和帝時候首謀誅梁冀的鄭衆。
順帝陽嘉四年(公元135年)“初聽中官得以養子為後世襲封爵”(《後漢書》卷六《順帝紀》)。
養子有時是乞來的,有時是賣來的。
桓帝延熹八年(公元165年)劉瑜上疏:“今中官邪孽,比肩裂土。
皆競立胤嗣,繼體傳爵。
或乞子疏屬,或賣兒市道。
”(《後漢書》卷八七《劉瑜傳》) 順帝之許養子,恐怕隻是已成事實之公認。
因為安帝元初元年(公元114年)鄭衆死去,衆的養子闳就嗣封了。
宦官的勢力,如桓帝時候的曹節、王甫等: 割裂城社,自相封賞。
父子兄弟,被蒙尊榮。
素所親厚,布在州郡。
或登九列,或據三司。
不惟祿重位尊之責,而苟營私門,多蓄财貨。
繕修第宅,連裡竟巷。
盜取禦水,以作魚釣。
車馬服玩,拟于天家。
郡公卿士,杜口吞聲,莫敢有言。
州牧郡守,承順風旨,辟召選舉,釋賢取愚。
故蟲蝗為之生,夷寇為之起。
(《後漢書》卷一○八《曹節傳》) 靈帝時候,張讓、趙忠等十常侍,“封侯貴寵。
父兄子弟,布列州郡,所在貪殘,為人纛害”,竟成為引起黃巾之亂的直接原因。
當時有人上書說: 竊惟張角所以能興兵作亂,萬人所以樂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親賓客典據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
百姓之冤,無所告訴,故謀議不軌,聚為盜賊。
宜斬十常侍懸頭南郊,以謝百姓;又遣使者布告天下,可不須師旅而大寇自消。
(《後漢書》卷一○八《張讓傳》) 親身篡漢的曹氏,正是中常侍曹騰、曹嵩之後,可知宦官的勢力,足以亡漢。
依《後漢書補表》,宦者侯凡七十九人。
高級官吏同地方豪族,很難分開。
如前面舉出的二十八将,都可為此類豪族的例。
豪族的所在地域,差不多遍及全國。
陶希聖《中國政治思想史》第三冊列舉了不少: 北海有大姓公孫丹。
河東有大姓馬氏。
清河有大姓趙綱。
漁陽有大姓陽球。
京兆世族張純第五倫。
汝南名族袁闳。
颍川著姓韓稜。
家世衣冠如郭躬。
上黨雄豪陳龜。
弘農世族楊震。
犍為公子張綱。
山陽豪族王龔。
洛陽有财三千萬之種嵩。
下邳有曆世著名之陳球。
敦煌有家世二千石之蓋勳。
太原有世為冠蓋之王允。
“趙魏豪右,往往屯聚”。
此外我們可以補充的還有很多。
如“西州豪右并兼”見于《陳寵傳》(《後漢書》卷七六),左雄“稍遷冀州刺史,州部多豪族,好請托”(《後漢書》卷九一《左雄傳》)。
又如: 王丹,京兆下邳人也。
哀平時仕州郡。
王莽時,連征不至。
家累千金。
&hellip&hellip前将軍鄧禹西征關中,軍糧乏。
丹率宗族上麥二千斛。
(《後漢書》卷九一《王丹傳》) 趙熹&hellip&hellip後拜懷令。
大姓李子春先為琅邪相。
豪猾并兼,為人所患。
熹下車聞其二孫殺人,事未發覺,即窮诘其奸,收拷子春,二孫自殺。
京師為請者數十,終不聽。
時趙王良疾病将終。
車駕親臨王問所欲言。
王曰:“素與李子春厚。
今犯罪,懷令趙熹欲殺之。
願乞其命。
”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
更道它所欲。
”王無複言。
既薨。
帝追感趙王,乃贳出子春。
(《後漢書》卷五六《趙熹傳》) 可知大姓之力足以交通侯王,為他乞命。
豪族有的曆數百年不衰,如: 廉範,字叔度。
京兆杜陵人。
趙将廉頗之後也。
漢興,以廉氏豪宗,自苦徑徙焉。
&hellip&hellip範世在邊,廣田地。
積财粟,悉以赈宗族朋友。
(《後漢書》卷六一《廉範傳》) 廉範是明帝時人,上距廉頗三百餘年。
又如江東陸氏,在三國時候有吳丞相陸遜,以連營一炬破劉備著名。
遜的兒子抗,為吳大司馬荊州牧。
抗的兒子陸機、陸雲在晉以文學顯。
朱、張、顧、陸,并為大族。
陸氏在光武時候,已是豪族,見《陸續傳》(《後漢書》卷一一一): 陸續,字智初。
會稽吳人也。
世為族姓。
祖父闳,字子春,建武中為尚書令。
美姿貌。
喜著越布單衣。
光武見面好之,自是常敕會稽郡獻越布。
陸續的孫陸康,是陸遜的從祖,即是懷橘遺親的陸續的父親。
從陸闳到陸遜,也二百多年了。
又如涿郡崔氏,章帝時候有崔骃,被大将軍窦憲辟為掾屬,與其他故刺史二千石相比。
骃的高祖父崔朝昭帝時官到侍禦史。
朝的兒子舒,曆任四郡太守。
舒的兒子發,在王莽時官到大司空。
發是骃的伯祖父。
骃的兒子瑗,是大政論家崔寔的父親,官到濟北相。
《後漢書》卷八二《崔瑗傳注》引《華峤書》: 瑗愛士,好賓客,盛修肴膳。
或言其太奢。
瑗聞之,怒敕妻子曰:“吾并日而食,以供賓客。
而反以獲譏,士大夫不足養如此。
後勿過菜具,無為諸子所蚩。
”終不能改,俸祿盡于賓飨也。
可知當時一般人并不特别優待賓客。
崔寔這一支并不富,但寔的從兄崔烈,在靈帝公開賣官爵的時候,以五百萬錢買得司徒。
靈帝後來還說“悔不小靳,可至千萬”。
崔烈曾曆位郡守九卿,到此落了個“銅臭”的名兒。
崔氏若從昭帝時崔朝算起,到漢末也約有三百年。
四、豪族與經濟&mdash&mdash小民之困頓 豪族的依附有政治的與經濟之别。
經濟的依附很早就有,依照東漢初桓譚的話,當時已經有自由人依附豪商及高利貸者而為他們奔走了! 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貸。
中家子弟,為之保役。
趨走與臣仆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
(同上,《崔骃傳》) 依附大地主的更多,如前面所說役屬賓客數百家的馬援,就是好例。
重要的依附恐怕還是這種因為比上述的中家子弟更像臣仆了。
自由人所以不得已而依附地主的情形,桓帝時候,有前面舉出的豪族崔寔,作了一部《政論》,其中有一段說得很詳細: 始暴秦隳壞法度,制人之财,既無綱紀,而乃尊獎并兼之人,烏氏以牧豎緻财,寵比諸侯;寡婦清以攻丹殖業,禮以國賓。
于是狡猾之萌,遂肆其意。
上家累钜億之赀,戶地侔封君之土。
行苞苴以亂執政,養劍客以威黔首,專殺不辜,号無市死之子。
生死之奉,多拟人主。
故下戶踦岖,無所躊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率妻孥,為之服役。
故富者席餘而日熾,貧者蹑短而歲踧。
曆代為虜,尤不贍于衣食。
生有終身之勤,死有暴骨之憂。
歲小不登,流離溝壑,嫁妻賣子。
其所以傷心腐藏,失生人之樂者,蓋不可勝陳。
(《全後漢文》,崔寔) 自由農生活的困苦,是從戰國以來就如此的。
《漢書·食貨志》引有李悝為農夫作的預算: 令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歲收畝一石半,為粟百五十石。
除什一之稅十五,餘百三十五石。
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為粟九十石,餘有四十五石。
石三十,為錢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嘗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餘千五十。
衣,人率用錢三百,五人終歲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
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
此農夫所以常困,有不勸耕之心,而令粜至于甚貴者也。
總之是入不敷出。
西漢的情形,《食貨志》又引文帝時晁錯的話說: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
百畝之收,不過百石。
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
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無日休息。
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
勤苦如此,尚複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
當具,有者半價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
照舊是入不敷出。
元帝時候,兼并更甚,農夫更苦。
貢禹說: 農夫父子,暴露中野,不避寒暑,捽草把土,手足胼胝。
已奉谷租,又出槀稅。
(師古曰:槀,禾稈也。
)鄉部私求,不可勝供。
(師古曰:言鄉部之吏,又私有所求,不能供之。
)故民去本逐末,耕者不能半。
貧民雖賜之田,猶賤賣以賈。
(師古曰:賣田與人而更為商賈之業。
)窮則起為盜賊。
何者?末利深而惑于錢也。
(《後漢書》卷七二《貢禹傳》) 東漢以後,小農困苦的情形如故。
崔寔祖父崔骃,和帝時與班固、傅毅齊名,作了一篇《博徒論》。
其中有博徒譏笑農夫的一段,很生動,也很凄慘: 博徒見農夫戴笠持耨,以芸蓼荼,面色骊黑,手足胼胝,膚如桑樸,足如熊蹄,蒲望隴畝,汗出調泥,乃謂之曰:“子觸熱耕耘,背上生鹽,胫如燒椽,皮如領革,錐不能穿,步行狼跋,蹄戾胫酸。
謂子草木,支體屈伸;謂子禽獸;形容骸人。
何受命之薄,禀性不純!”(《全後漢文》,崔骃) 農人要比于草木禽獸了。
但是勞苦如此,還沒有活路,隻好另打主意。
上面貢禹指出來的兩條路:一條,賣了地業商,對于小農,這是夢想,地賣掉還不夠還債呢。
另一條,為盜賊,這倒容易,隻是被捉時受不了,地方上官吏很多。
非到萬不得已,這條路也不能走。
小農走的,是另外兩條道路,一是投附豪家,一是作仰賴官家廪給的流浪者,就是作盜賊的預備軍。
通漢代流民都很多,大半都是遭遇天災人禍而離村的農民。
政府沒有辦法,隻好給他們飯吃,即所謂廪給;或設法送他們回本鄉。
西漢時候,據《漢書·石奮傳》的記載,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關東流民有二百萬口之多。
東漢如桓帝永興元年(公元153年)流民有數十萬戶(《後漢書》卷七《桓帝紀》)。
而且從章帝起,就下诏實覈受廪人。
诏中說: 流民欲歸本者,縣其實廪令足還到。
聽過止官亭,無雇舍宿。
長吏親躬,無使貧弱遺脫,小吏豪右,得容奸妄。
诏書既下,勿得稽留。
刺史明加督察,尤無狀者。
(《後漢書》卷三《章帝紀》) 由此可知廪給有種種私弊。
此後諸帝常有廪給流民的诏書。
如和帝诏: 流民所過郡國,皆實廪之。
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
又欲就賤還歸者,複一歲田租更賦。
(《後漢書》卷四《和帝紀》) 我們要知道章、和兩帝還是東漢盛時,流民已成為诏書上的大問題了。
就區域說,僅和帝一朝所赈貸的已達數州數十郡。
和帝在位共十七年,據《後漢書·和帝紀》,赈貸凡下列各地: 永元五年,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冗。
開倉赈廪三十餘郡。
永元六年,遣谒者分行廪貸三河、兖、冀、青州貧民。
永元八年,诏赈貸并州四郡貧民。
永元十二年,赈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谷。
永元十四年,赈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谷各有差。
永元十五年,诏赈貸颍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
地域幾遍天下,此外未注明地域的赈貸尚有多次。
但是流民有加無減。
和安以後,據王符《潛夫論·浮侈篇》所記,洛陽的“虛僞遊手”,人數百倍于農夫。
其中有技術的能作些手工藝術品,或作些小兒玩具泥車瓦狗之類。
這些人大半是離村的農民,所營的生業都非久計。
大概比待廪的流民差不甚多。
後來在黃巾的大暴動中,流民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司徒楊賜至于認為“簡别流民,各護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誅其渠帥,可不勞而定”(《後漢書》卷八四《楊賜傳》)。
可以為證。
五、豪族與經濟&mdash&mdash豪人之富奢 小農的第二條路,是依附豪族。
被依附的豪族,仲長統稱作“豪人”,在他所著的《昌言》中,描寫豪人生活很詳細: 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布于州郡,田畝連于方國。
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龍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
榮樂過于封君,勢力侔于守令。
财賂自營,犯法不坐。
刺客死士,為之投命。
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敗,寄死不斂,冤枉窮困,不敢自理。
雖亦由網禁疏闊,蓋分田無限,使之然也。
(《損益篇》) 豪人之室,連棟數百。
膏田滿野,奴隸千群,徒附萬計。
船車賈販,周于四方,廢居積貯,滿于都城。
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
(《理亂篇》) 所謂“而有千室名邑之役”、“徒附萬計”,都是來投靠的家族或個人。
小農單獨生産,結果雖是入不敷出。
但把土地集合到大地主經營之下,而由依附的小農耕種,結果便不相同。
因為田廣人多,可以有種種生産及分配上的便利。
耕牛種子,都不至于缺乏。
又可依照土地之宜選擇作物。
如崔寔《四民月令》(《全後漢文》有輯本)所記大地主的情形,作物除了黎稷稻麥等以外,有胡麻、大小蔥、苜蓿、蕪菁、瓜、瓠、葵、豆、蓼、芥、藍、韭等數十種。
樹木有竹漆桐梓松柏雜木。
他們可以試用種種新耕作方法,如趙過的代田法,氾勝之區種法等。
又在魏晉以後,水碓的地位非常重要,這種新生産工具在東漢或已發明,可惜書阙有間,不能詳考。
隻在《太平禦覽》八二九引《桓譚新論》有這麼一段: 宓犧之制杵舂,萬民以濟。
及後人加功,因延力借身重以踐椎,而利十倍杵舂。
又複設機關,用驢騾牛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
桓譚是東漢開國時人,那麼東漢的大地主一定是利用水碓。
又《後漢書》卷一一七《西羌傳》“因渠以溉,水舂河漕”。
章懷太子賢注“水舂即水碓也”。
亦可為證。
大地主更有一樁便宜事,是可以農而兼商。
漢朝雖禁二業,實際恐怕無甚結果,上引仲長統的兩段話可以看出大地主不但兼大商人,且與大牧畜主為三位一體。
在《四民月令》中,亦記有大地主囤積貨物買賤賣貴的方法: 二月,可粜粟黍大小豆麻麥子等。
三月,可粜黍買布。
四月,可粜穬(大麥之無皮毛者)及大麥、敝絮。
五月,可粜大小豆、胡麻,籴穬大小麥,收敝絮及布帛。
六月,可粜大豆,籴穬小麥,收缣縛。
(本條見唐鴻學輯本《四民月令》) 七月,可粜大小麥豆(唐輯本作粜大小豆,籴麥),收缣縛。
八月,粜種麥,籴黍。
十月,賣缣帛敝絮,籴粟豆麻子。
十一月,籴杭(編者注:今作粳)稻粟豆麻子。
一年中有九個月要做生意。
交易的都是衣食必需品。
夏天收布絮缣帛,冬天賣出,自然是大賺錢,糧食在春天大宗賣出,四月麥一熟立刻買進來。
他家裡自己也織布帛,田地的農産物一定有很多剩餘,大概都加入出賣。
農地的耕作,大概以地主家的男子及依附的小農為主。
奴隸多數隻作手工業,如織布帛等,恐怕隻有少數參加農事。
上引《昌言》“奴隸千群,徒附萬計”,千萬兩字不可泛泛看過,從事手工業及服役家事的奴隸在量上是不及從事農作的徒附的,也許有十倍之差罷。
奴隸是完全不自由人,可以買賣;徒附則是半自由人。
富豪役使着奴隸徒附,得到很多的收入,自然要享受很豐富的生活。
自己家裡是“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樂,列乎深堂”(《昌言·理亂篇》)。
“且其徒附仆妾,皆服文采”(《潛夫論·浮侈篇》)。
至于成為風俗。
蔡邕《女誡》: 而今之務在奢麗,志好美飾。
帛必薄細,采必輕淺。
或一朝之晏,再三易衣;從慶移坐,不因故服。
(《全後漢文》,蔡邕) 衣服穿得如此講究,食住自然都與此相稱。
此外人生大事的嫁娶送終,也都盡奢華之能事: 其嫁娶者,車骈數裡,缇維竟道。
騎奴侍童,夾谷并引。
(《潛夫論·浮侈篇》) 謝承《後漢書》記東京大族袁氏嫁女,正是如此: 送女奢華。
奴婢百人,皆被羅縠。
辎光路。
送終的更不得了: 今京師貴戚,郡縣豪家,生不極養,死乃崇喪。
或至金縷玉匣,檽梓楩柟。
良家造茔,黃土緻藏。
多埋珍寶偶人車馬。
造起大冢,廣植松柏。
廬舍祠堂,務崇華侈。
(《潛夫論·浮侈篇》) 崔寔《政論》有同樣說法: 法度既堕,輿服無限。
婢妾皆戴填揥之飾,而被織文之衣。
乃送終之家,亦大無法度。
至用檽梓黃腸,多藏寶貨。
飨牛作倡,高墳大寝。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而俗人多之,鹹曰健子。
天下跂慕,恥不相逮。
(《全後漢文》,崔寔) “飨牛作倡”是宰了牛請倡優來歌舞,這種風俗,西漢已有(見《鹽鐵論·散不足篇》);東漢恐怕更甚,至
擇視可否,乃用登禦。
(《後漢書》卷一○上《皇後紀序》) 這些中大夫掖庭丞相工等很容易與豪族聯絡,或受賄賂。
《皇後紀》所載諸後及貴人,十九出于豪家,還有許多是公主的女兒。
如明帝馬後,是馬援女。
章帝窦後,是窦融曾孫女,泚陽公主女;章帝梁貴人是舞陰長公主侄女。
獻帝伏後是陽安公主女。
隻靈帝何後,家裡本是屠者,以金帛賄遺主者,得以當選入宮,想來何氏必很有錢。
如光武帝陰後,即陰麗華。
素有美名,光武在未納她之前,常自歎說:“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
”陰氏在西漢已有幾代很富。
宣帝時候有位陰子方,大概是陰後的曾祖。
從他起就“暴至巨富。
田有七百餘頃,輿馬仆隸,比于邦君”(《後漢書》卷三二《陰識傳》)。
陰後的前母兄陰識,有子弟宗族賓客千餘人。
陰氏既為外戚,封侯者凡四人。
據錢大昭《後漢書補表》,外戚恩澤侯凡八十九人。
外戚在東漢政治上勢力之大,遠過于宗室。
如窦氏、梁氏,都兩度選後,尤為貴盛,這兩族的詳細情形,後面再說。
宦官成為豪族,是東漢後期的事。
宦官封侯,始于和帝時候首謀誅梁冀的鄭衆。
順帝陽嘉四年(公元135年)“初聽中官得以養子為後世襲封爵”(《後漢書》卷六《順帝紀》)。
養子有時是乞來的,有時是賣來的。
桓帝延熹八年(公元165年)劉瑜上疏:“今中官邪孽,比肩裂土。
皆競立胤嗣,繼體傳爵。
或乞子疏屬,或賣兒市道。
”(《後漢書》卷八七《劉瑜傳》) 順帝之許養子,恐怕隻是已成事實之公認。
因為安帝元初元年(公元114年)鄭衆死去,衆的養子闳就嗣封了。
宦官的勢力,如桓帝時候的曹節、王甫等: 割裂城社,自相封賞。
父子兄弟,被蒙尊榮。
素所親厚,布在州郡。
或登九列,或據三司。
不惟祿重位尊之責,而苟營私門,多蓄财貨。
繕修第宅,連裡竟巷。
盜取禦水,以作魚釣。
車馬服玩,拟于天家。
郡公卿士,杜口吞聲,莫敢有言。
州牧郡守,承順風旨,辟召選舉,釋賢取愚。
故蟲蝗為之生,夷寇為之起。
(《後漢書》卷一○八《曹節傳》) 靈帝時候,張讓、趙忠等十常侍,“封侯貴寵。
父兄子弟,布列州郡,所在貪殘,為人纛害”,竟成為引起黃巾之亂的直接原因。
當時有人上書說: 竊惟張角所以能興兵作亂,萬人所以樂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親賓客典據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
百姓之冤,無所告訴,故謀議不軌,聚為盜賊。
宜斬十常侍懸頭南郊,以謝百姓;又遣使者布告天下,可不須師旅而大寇自消。
(《後漢書》卷一○八《張讓傳》) 親身篡漢的曹氏,正是中常侍曹騰、曹嵩之後,可知宦官的勢力,足以亡漢。
依《後漢書補表》,宦者侯凡七十九人。
高級官吏同地方豪族,很難分開。
如前面舉出的二十八将,都可為此類豪族的例。
豪族的所在地域,差不多遍及全國。
陶希聖《中國政治思想史》第三冊列舉了不少: 北海有大姓公孫丹。
河東有大姓馬氏。
清河有大姓趙綱。
漁陽有大姓陽球。
京兆世族張純第五倫。
汝南名族袁闳。
颍川著姓韓稜。
家世衣冠如郭躬。
上黨雄豪陳龜。
弘農世族楊震。
犍為公子張綱。
山陽豪族王龔。
洛陽有财三千萬之種嵩。
下邳有曆世著名之陳球。
敦煌有家世二千石之蓋勳。
太原有世為冠蓋之王允。
“趙魏豪右,往往屯聚”。
此外我們可以補充的還有很多。
如“西州豪右并兼”見于《陳寵傳》(《後漢書》卷七六),左雄“稍遷冀州刺史,州部多豪族,好請托”(《後漢書》卷九一《左雄傳》)。
又如: 王丹,京兆下邳人也。
哀平時仕州郡。
王莽時,連征不至。
家累千金。
&hellip&hellip前将軍鄧禹西征關中,軍糧乏。
丹率宗族上麥二千斛。
(《後漢書》卷九一《王丹傳》) 趙熹&hellip&hellip後拜懷令。
大姓李子春先為琅邪相。
豪猾并兼,為人所患。
熹下車聞其二孫殺人,事未發覺,即窮诘其奸,收拷子春,二孫自殺。
京師為請者數十,終不聽。
時趙王良疾病将終。
車駕親臨王問所欲言。
王曰:“素與李子春厚。
今犯罪,懷令趙熹欲殺之。
願乞其命。
”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
更道它所欲。
”王無複言。
既薨。
帝追感趙王,乃贳出子春。
(《後漢書》卷五六《趙熹傳》) 可知大姓之力足以交通侯王,為他乞命。
豪族有的曆數百年不衰,如: 廉範,字叔度。
京兆杜陵人。
趙将廉頗之後也。
漢興,以廉氏豪宗,自苦徑徙焉。
&hellip&hellip範世在邊,廣田地。
積财粟,悉以赈宗族朋友。
(《後漢書》卷六一《廉範傳》) 廉範是明帝時人,上距廉頗三百餘年。
又如江東陸氏,在三國時候有吳丞相陸遜,以連營一炬破劉備著名。
遜的兒子抗,為吳大司馬荊州牧。
抗的兒子陸機、陸雲在晉以文學顯。
朱、張、顧、陸,并為大族。
陸氏在光武時候,已是豪族,見《陸續傳》(《後漢書》卷一一一): 陸續,字智初。
會稽吳人也。
世為族姓。
祖父闳,字子春,建武中為尚書令。
美姿貌。
喜著越布單衣。
光武見面好之,自是常敕會稽郡獻越布。
陸續的孫陸康,是陸遜的從祖,即是懷橘遺親的陸續的父親。
從陸闳到陸遜,也二百多年了。
又如涿郡崔氏,章帝時候有崔骃,被大将軍窦憲辟為掾屬,與其他故刺史二千石相比。
骃的高祖父崔朝昭帝時官到侍禦史。
朝的兒子舒,曆任四郡太守。
舒的兒子發,在王莽時官到大司空。
發是骃的伯祖父。
骃的兒子瑗,是大政論家崔寔的父親,官到濟北相。
《後漢書》卷八二《崔瑗傳注》引《華峤書》: 瑗愛士,好賓客,盛修肴膳。
或言其太奢。
瑗聞之,怒敕妻子曰:“吾并日而食,以供賓客。
而反以獲譏,士大夫不足養如此。
後勿過菜具,無為諸子所蚩。
”終不能改,俸祿盡于賓飨也。
可知當時一般人并不特别優待賓客。
崔寔這一支并不富,但寔的從兄崔烈,在靈帝公開賣官爵的時候,以五百萬錢買得司徒。
靈帝後來還說“悔不小靳,可至千萬”。
崔烈曾曆位郡守九卿,到此落了個“銅臭”的名兒。
崔氏若從昭帝時崔朝算起,到漢末也約有三百年。
四、豪族與經濟&mdash&mdash小民之困頓 豪族的依附有政治的與經濟之别。
經濟的依附很早就有,依照東漢初桓譚的話,當時已經有自由人依附豪商及高利貸者而為他們奔走了! 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貸。
中家子弟,為之保役。
趨走與臣仆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
(同上,《崔骃傳》) 依附大地主的更多,如前面所說役屬賓客數百家的馬援,就是好例。
重要的依附恐怕還是這種因為比上述的中家子弟更像臣仆了。
自由人所以不得已而依附地主的情形,桓帝時候,有前面舉出的豪族崔寔,作了一部《政論》,其中有一段說得很詳細: 始暴秦隳壞法度,制人之财,既無綱紀,而乃尊獎并兼之人,烏氏以牧豎緻财,寵比諸侯;寡婦清以攻丹殖業,禮以國賓。
于是狡猾之萌,遂肆其意。
上家累钜億之赀,戶地侔封君之土。
行苞苴以亂執政,養劍客以威黔首,專殺不辜,号無市死之子。
生死之奉,多拟人主。
故下戶踦岖,無所躊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率妻孥,為之服役。
故富者席餘而日熾,貧者蹑短而歲踧。
曆代為虜,尤不贍于衣食。
生有終身之勤,死有暴骨之憂。
歲小不登,流離溝壑,嫁妻賣子。
其所以傷心腐藏,失生人之樂者,蓋不可勝陳。
(《全後漢文》,崔寔) 自由農生活的困苦,是從戰國以來就如此的。
《漢書·食貨志》引有李悝為農夫作的預算: 令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歲收畝一石半,為粟百五十石。
除什一之稅十五,餘百三十五石。
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為粟九十石,餘有四十五石。
石三十,為錢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嘗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餘千五十。
衣,人率用錢三百,五人終歲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
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
此農夫所以常困,有不勸耕之心,而令粜至于甚貴者也。
總之是入不敷出。
西漢的情形,《食貨志》又引文帝時晁錯的話說: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
百畝之收,不過百石。
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
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無日休息。
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
勤苦如此,尚複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
當具,有者半價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
照舊是入不敷出。
元帝時候,兼并更甚,農夫更苦。
貢禹說: 農夫父子,暴露中野,不避寒暑,捽草把土,手足胼胝。
已奉谷租,又出槀稅。
(師古曰:槀,禾稈也。
)鄉部私求,不可勝供。
(師古曰:言鄉部之吏,又私有所求,不能供之。
)故民去本逐末,耕者不能半。
貧民雖賜之田,猶賤賣以賈。
(師古曰:賣田與人而更為商賈之業。
)窮則起為盜賊。
何者?末利深而惑于錢也。
(《後漢書》卷七二《貢禹傳》) 東漢以後,小農困苦的情形如故。
崔寔祖父崔骃,和帝時與班固、傅毅齊名,作了一篇《博徒論》。
其中有博徒譏笑農夫的一段,很生動,也很凄慘: 博徒見農夫戴笠持耨,以芸蓼荼,面色骊黑,手足胼胝,膚如桑樸,足如熊蹄,蒲望隴畝,汗出調泥,乃謂之曰:“子觸熱耕耘,背上生鹽,胫如燒椽,皮如領革,錐不能穿,步行狼跋,蹄戾胫酸。
謂子草木,支體屈伸;謂子禽獸;形容骸人。
何受命之薄,禀性不純!”(《全後漢文》,崔骃) 農人要比于草木禽獸了。
但是勞苦如此,還沒有活路,隻好另打主意。
上面貢禹指出來的兩條路:一條,賣了地業商,對于小農,這是夢想,地賣掉還不夠還債呢。
另一條,為盜賊,這倒容易,隻是被捉時受不了,地方上官吏很多。
非到萬不得已,這條路也不能走。
小農走的,是另外兩條道路,一是投附豪家,一是作仰賴官家廪給的流浪者,就是作盜賊的預備軍。
通漢代流民都很多,大半都是遭遇天災人禍而離村的農民。
政府沒有辦法,隻好給他們飯吃,即所謂廪給;或設法送他們回本鄉。
西漢時候,據《漢書·石奮傳》的記載,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關東流民有二百萬口之多。
東漢如桓帝永興元年(公元153年)流民有數十萬戶(《後漢書》卷七《桓帝紀》)。
而且從章帝起,就下诏實覈受廪人。
诏中說: 流民欲歸本者,縣其實廪令足還到。
聽過止官亭,無雇舍宿。
長吏親躬,無使貧弱遺脫,小吏豪右,得容奸妄。
诏書既下,勿得稽留。
刺史明加督察,尤無狀者。
(《後漢書》卷三《章帝紀》) 由此可知廪給有種種私弊。
此後諸帝常有廪給流民的诏書。
如和帝诏: 流民所過郡國,皆實廪之。
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
又欲就賤還歸者,複一歲田租更賦。
(《後漢書》卷四《和帝紀》) 我們要知道章、和兩帝還是東漢盛時,流民已成為诏書上的大問題了。
就區域說,僅和帝一朝所赈貸的已達數州數十郡。
和帝在位共十七年,據《後漢書·和帝紀》,赈貸凡下列各地: 永元五年,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冗。
開倉赈廪三十餘郡。
永元六年,遣谒者分行廪貸三河、兖、冀、青州貧民。
永元八年,诏赈貸并州四郡貧民。
永元十二年,赈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谷。
永元十四年,赈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谷各有差。
永元十五年,诏赈貸颍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
地域幾遍天下,此外未注明地域的赈貸尚有多次。
但是流民有加無減。
和安以後,據王符《潛夫論·浮侈篇》所記,洛陽的“虛僞遊手”,人數百倍于農夫。
其中有技術的能作些手工藝術品,或作些小兒玩具泥車瓦狗之類。
這些人大半是離村的農民,所營的生業都非久計。
大概比待廪的流民差不甚多。
後來在黃巾的大暴動中,流民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司徒楊賜至于認為“簡别流民,各護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誅其渠帥,可不勞而定”(《後漢書》卷八四《楊賜傳》)。
可以為證。
五、豪族與經濟&mdash&mdash豪人之富奢 小農的第二條路,是依附豪族。
被依附的豪族,仲長統稱作“豪人”,在他所著的《昌言》中,描寫豪人生活很詳細: 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布于州郡,田畝連于方國。
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龍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
榮樂過于封君,勢力侔于守令。
财賂自營,犯法不坐。
刺客死士,為之投命。
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敗,寄死不斂,冤枉窮困,不敢自理。
雖亦由網禁疏闊,蓋分田無限,使之然也。
(《損益篇》) 豪人之室,連棟數百。
膏田滿野,奴隸千群,徒附萬計。
船車賈販,周于四方,廢居積貯,滿于都城。
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
(《理亂篇》) 所謂“而有千室名邑之役”、“徒附萬計”,都是來投靠的家族或個人。
小農單獨生産,結果雖是入不敷出。
但把土地集合到大地主經營之下,而由依附的小農耕種,結果便不相同。
因為田廣人多,可以有種種生産及分配上的便利。
耕牛種子,都不至于缺乏。
又可依照土地之宜選擇作物。
如崔寔《四民月令》(《全後漢文》有輯本)所記大地主的情形,作物除了黎稷稻麥等以外,有胡麻、大小蔥、苜蓿、蕪菁、瓜、瓠、葵、豆、蓼、芥、藍、韭等數十種。
樹木有竹漆桐梓松柏雜木。
他們可以試用種種新耕作方法,如趙過的代田法,氾勝之區種法等。
又在魏晉以後,水碓的地位非常重要,這種新生産工具在東漢或已發明,可惜書阙有間,不能詳考。
隻在《太平禦覽》八二九引《桓譚新論》有這麼一段: 宓犧之制杵舂,萬民以濟。
及後人加功,因延力借身重以踐椎,而利十倍杵舂。
又複設機關,用驢騾牛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
桓譚是東漢開國時人,那麼東漢的大地主一定是利用水碓。
又《後漢書》卷一一七《西羌傳》“因渠以溉,水舂河漕”。
章懷太子賢注“水舂即水碓也”。
亦可為證。
大地主更有一樁便宜事,是可以農而兼商。
漢朝雖禁二業,實際恐怕無甚結果,上引仲長統的兩段話可以看出大地主不但兼大商人,且與大牧畜主為三位一體。
在《四民月令》中,亦記有大地主囤積貨物買賤賣貴的方法: 二月,可粜粟黍大小豆麻麥子等。
三月,可粜黍買布。
四月,可粜穬(大麥之無皮毛者)及大麥、敝絮。
五月,可粜大小豆、胡麻,籴穬大小麥,收敝絮及布帛。
六月,可粜大豆,籴穬小麥,收缣縛。
(本條見唐鴻學輯本《四民月令》) 七月,可粜大小麥豆(唐輯本作粜大小豆,籴麥),收缣縛。
八月,粜種麥,籴黍。
十月,賣缣帛敝絮,籴粟豆麻子。
十一月,籴杭(編者注:今作粳)稻粟豆麻子。
一年中有九個月要做生意。
交易的都是衣食必需品。
夏天收布絮缣帛,冬天賣出,自然是大賺錢,糧食在春天大宗賣出,四月麥一熟立刻買進來。
他家裡自己也織布帛,田地的農産物一定有很多剩餘,大概都加入出賣。
農地的耕作,大概以地主家的男子及依附的小農為主。
奴隸多數隻作手工業,如織布帛等,恐怕隻有少數參加農事。
上引《昌言》“奴隸千群,徒附萬計”,千萬兩字不可泛泛看過,從事手工業及服役家事的奴隸在量上是不及從事農作的徒附的,也許有十倍之差罷。
奴隸是完全不自由人,可以買賣;徒附則是半自由人。
富豪役使着奴隸徒附,得到很多的收入,自然要享受很豐富的生活。
自己家裡是“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樂,列乎深堂”(《昌言·理亂篇》)。
“且其徒附仆妾,皆服文采”(《潛夫論·浮侈篇》)。
至于成為風俗。
蔡邕《女誡》: 而今之務在奢麗,志好美飾。
帛必薄細,采必輕淺。
或一朝之晏,再三易衣;從慶移坐,不因故服。
(《全後漢文》,蔡邕) 衣服穿得如此講究,食住自然都與此相稱。
此外人生大事的嫁娶送終,也都盡奢華之能事: 其嫁娶者,車骈數裡,缇維竟道。
騎奴侍童,夾谷并引。
(《潛夫論·浮侈篇》) 謝承《後漢書》記東京大族袁氏嫁女,正是如此: 送女奢華。
奴婢百人,皆被羅縠。
辎光路。
送終的更不得了: 今京師貴戚,郡縣豪家,生不極養,死乃崇喪。
或至金縷玉匣,檽梓楩柟。
良家造茔,黃土緻藏。
多埋珍寶偶人車馬。
造起大冢,廣植松柏。
廬舍祠堂,務崇華侈。
(《潛夫論·浮侈篇》) 崔寔《政論》有同樣說法: 法度既堕,輿服無限。
婢妾皆戴填揥之飾,而被織文之衣。
乃送終之家,亦大無法度。
至用檽梓黃腸,多藏寶貨。
飨牛作倡,高墳大寝。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而俗人多之,鹹曰健子。
天下跂慕,恥不相逮。
(《全後漢文》,崔寔) “飨牛作倡”是宰了牛請倡優來歌舞,這種風俗,西漢已有(見《鹽鐵論·散不足篇》);東漢恐怕更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