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的豪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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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鄉中閱視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麗合法相者,載還後宮。

    擇視可否,乃用登禦。

    (《後漢書》卷一○上《皇後紀序》) 這些中大夫掖庭丞相工等很容易與豪族聯絡,或受賄賂。

    《皇後紀》所載諸後及貴人,十九出于豪家,還有許多是公主的女兒。

    如明帝馬後,是馬援女。

    章帝窦後,是窦融曾孫女,泚陽公主女;章帝梁貴人是舞陰長公主侄女。

    獻帝伏後是陽安公主女。

    隻靈帝何後,家裡本是屠者,以金帛賄遺主者,得以當選入宮,想來何氏必很有錢。

     如光武帝陰後,即陰麗華。

    素有美名,光武在未納她之前,常自歎說:“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

    ”陰氏在西漢已有幾代很富。

    宣帝時候有位陰子方,大概是陰後的曾祖。

    從他起就“暴至巨富。

    田有七百餘頃,輿馬仆隸,比于邦君”(《後漢書》卷三二《陰識傳》)。

    陰後的前母兄陰識,有子弟宗族賓客千餘人。

    陰氏既為外戚,封侯者凡四人。

     據錢大昭《後漢書補表》,外戚恩澤侯凡八十九人。

    外戚在東漢政治上勢力之大,遠過于宗室。

    如窦氏、梁氏,都兩度選後,尤為貴盛,這兩族的詳細情形,後面再說。

     宦官成為豪族,是東漢後期的事。

    宦官封侯,始于和帝時候首謀誅梁冀的鄭衆。

    順帝陽嘉四年(公元135年)“初聽中官得以養子為後世襲封爵”(《後漢書》卷六《順帝紀》)。

    養子有時是乞來的,有時是賣來的。

    桓帝延熹八年(公元165年)劉瑜上疏:“今中官邪孽,比肩裂土。

    皆競立胤嗣,繼體傳爵。

    或乞子疏屬,或賣兒市道。

    ”(《後漢書》卷八七《劉瑜傳》) 順帝之許養子,恐怕隻是已成事實之公認。

    因為安帝元初元年(公元114年)鄭衆死去,衆的養子闳就嗣封了。

     宦官的勢力,如桓帝時候的曹節、王甫等: 割裂城社,自相封賞。

    父子兄弟,被蒙尊榮。

    素所親厚,布在州郡。

    或登九列,或據三司。

    不惟祿重位尊之責,而苟營私門,多蓄财貨。

    繕修第宅,連裡竟巷。

    盜取禦水,以作魚釣。

    車馬服玩,拟于天家。

    郡公卿士,杜口吞聲,莫敢有言。

    州牧郡守,承順風旨,辟召選舉,釋賢取愚。

    故蟲蝗為之生,夷寇為之起。

    (《後漢書》卷一○八《曹節傳》) 靈帝時候,張讓、趙忠等十常侍,“封侯貴寵。

    父兄子弟,布列州郡,所在貪殘,為人纛害”,竟成為引起黃巾之亂的直接原因。

    當時有人上書說: 竊惟張角所以能興兵作亂,萬人所以樂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親賓客典據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

    百姓之冤,無所告訴,故謀議不軌,聚為盜賊。

    宜斬十常侍懸頭南郊,以謝百姓;又遣使者布告天下,可不須師旅而大寇自消。

    (《後漢書》卷一○八《張讓傳》) 親身篡漢的曹氏,正是中常侍曹騰、曹嵩之後,可知宦官的勢力,足以亡漢。

    依《後漢書補表》,宦者侯凡七十九人。

     高級官吏同地方豪族,很難分開。

    如前面舉出的二十八将,都可為此類豪族的例。

     豪族的所在地域,差不多遍及全國。

    陶希聖《中國政治思想史》第三冊列舉了不少: 北海有大姓公孫丹。

    河東有大姓馬氏。

    清河有大姓趙綱。

    漁陽有大姓陽球。

    京兆世族張純第五倫。

    汝南名族袁闳。

    颍川著姓韓稜。

    家世衣冠如郭躬。

    上黨雄豪陳龜。

    弘農世族楊震。

    犍為公子張綱。

    山陽豪族王龔。

    洛陽有财三千萬之種嵩。

    下邳有曆世著名之陳球。

    敦煌有家世二千石之蓋勳。

    太原有世為冠蓋之王允。

    “趙魏豪右,往往屯聚”。

     此外我們可以補充的還有很多。

    如“西州豪右并兼”見于《陳寵傳》(《後漢書》卷七六),左雄“稍遷冀州刺史,州部多豪族,好請托”(《後漢書》卷九一《左雄傳》)。

    又如: 王丹,京兆下邳人也。

    哀平時仕州郡。

    王莽時,連征不至。

    家累千金。

    &hellip&hellip前将軍鄧禹西征關中,軍糧乏。

    丹率宗族上麥二千斛。

    (《後漢書》卷九一《王丹傳》) 趙熹&hellip&hellip後拜懷令。

    大姓李子春先為琅邪相。

    豪猾并兼,為人所患。

    熹下車聞其二孫殺人,事未發覺,即窮诘其奸,收拷子春,二孫自殺。

    京師為請者數十,終不聽。

    時趙王良疾病将終。

    車駕親臨王問所欲言。

    王曰:“素與李子春厚。

    今犯罪,懷令趙熹欲殺之。

    願乞其命。

    ”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

    更道它所欲。

    ”王無複言。

    既薨。

    帝追感趙王,乃贳出子春。

    (《後漢書》卷五六《趙熹傳》) 可知大姓之力足以交通侯王,為他乞命。

     豪族有的曆數百年不衰,如: 廉範,字叔度。

    京兆杜陵人。

    趙将廉頗之後也。

    漢興,以廉氏豪宗,自苦徑徙焉。

    &hellip&hellip範世在邊,廣田地。

    積财粟,悉以赈宗族朋友。

    (《後漢書》卷六一《廉範傳》) 廉範是明帝時人,上距廉頗三百餘年。

    又如江東陸氏,在三國時候有吳丞相陸遜,以連營一炬破劉備著名。

    遜的兒子抗,為吳大司馬荊州牧。

    抗的兒子陸機、陸雲在晉以文學顯。

    朱、張、顧、陸,并為大族。

    陸氏在光武時候,已是豪族,見《陸續傳》(《後漢書》卷一一一): 陸續,字智初。

    會稽吳人也。

    世為族姓。

    祖父闳,字子春,建武中為尚書令。

    美姿貌。

    喜著越布單衣。

    光武見面好之,自是常敕會稽郡獻越布。

     陸續的孫陸康,是陸遜的從祖,即是懷橘遺親的陸續的父親。

    從陸闳到陸遜,也二百多年了。

     又如涿郡崔氏,章帝時候有崔骃,被大将軍窦憲辟為掾屬,與其他故刺史二千石相比。

    骃的高祖父崔朝昭帝時官到侍禦史。

    朝的兒子舒,曆任四郡太守。

    舒的兒子發,在王莽時官到大司空。

    發是骃的伯祖父。

    骃的兒子瑗,是大政論家崔寔的父親,官到濟北相。

    《後漢書》卷八二《崔瑗傳注》引《華峤書》: 瑗愛士,好賓客,盛修肴膳。

    或言其太奢。

    瑗聞之,怒敕妻子曰:“吾并日而食,以供賓客。

    而反以獲譏,士大夫不足養如此。

    後勿過菜具,無為諸子所蚩。

    ”終不能改,俸祿盡于賓飨也。

     可知當時一般人并不特别優待賓客。

    崔寔這一支并不富,但寔的從兄崔烈,在靈帝公開賣官爵的時候,以五百萬錢買得司徒。

    靈帝後來還說“悔不小靳,可至千萬”。

    崔烈曾曆位郡守九卿,到此落了個“銅臭”的名兒。

    崔氏若從昭帝時崔朝算起,到漢末也約有三百年。

     四、豪族與經濟&mdash&mdash小民之困頓 豪族的依附有政治的與經濟之别。

     經濟的依附很早就有,依照東漢初桓譚的話,當時已經有自由人依附豪商及高利貸者而為他們奔走了! 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貸。

    中家子弟,為之保役。

    趨走與臣仆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

    (同上,《崔骃傳》) 依附大地主的更多,如前面所說役屬賓客數百家的馬援,就是好例。

    重要的依附恐怕還是這種因為比上述的中家子弟更像臣仆了。

    自由人所以不得已而依附地主的情形,桓帝時候,有前面舉出的豪族崔寔,作了一部《政論》,其中有一段說得很詳細: 始暴秦隳壞法度,制人之财,既無綱紀,而乃尊獎并兼之人,烏氏以牧豎緻财,寵比諸侯;寡婦清以攻丹殖業,禮以國賓。

    于是狡猾之萌,遂肆其意。

    上家累钜億之赀,戶地侔封君之土。

    行苞苴以亂執政,養劍客以威黔首,專殺不辜,号無市死之子。

    生死之奉,多拟人主。

    故下戶踦岖,無所躊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率妻孥,為之服役。

    故富者席餘而日熾,貧者蹑短而歲踧。

    曆代為虜,尤不贍于衣食。

    生有終身之勤,死有暴骨之憂。

    歲小不登,流離溝壑,嫁妻賣子。

    其所以傷心腐藏,失生人之樂者,蓋不可勝陳。

    (《全後漢文》,崔寔) 自由農生活的困苦,是從戰國以來就如此的。

    《漢書·食貨志》引有李悝為農夫作的預算: 令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歲收畝一石半,為粟百五十石。

    除什一之稅十五,餘百三十五石。

    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為粟九十石,餘有四十五石。

    石三十,為錢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嘗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餘千五十。

    衣,人率用錢三百,五人終歲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

    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

    此農夫所以常困,有不勸耕之心,而令粜至于甚貴者也。

     總之是入不敷出。

    西漢的情形,《食貨志》又引文帝時晁錯的話說: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

    百畝之收,不過百石。

    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

    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無日休息。

    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

    勤苦如此,尚複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

    當具,有者半價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

     照舊是入不敷出。

    元帝時候,兼并更甚,農夫更苦。

    貢禹說: 農夫父子,暴露中野,不避寒暑,捽草把土,手足胼胝。

    已奉谷租,又出槀稅。

    (師古曰:槀,禾稈也。

    )鄉部私求,不可勝供。

    (師古曰:言鄉部之吏,又私有所求,不能供之。

    )故民去本逐末,耕者不能半。

    貧民雖賜之田,猶賤賣以賈。

    (師古曰:賣田與人而更為商賈之業。

    )窮則起為盜賊。

    何者?末利深而惑于錢也。

    (《後漢書》卷七二《貢禹傳》) 東漢以後,小農困苦的情形如故。

    崔寔祖父崔骃,和帝時與班固、傅毅齊名,作了一篇《博徒論》。

    其中有博徒譏笑農夫的一段,很生動,也很凄慘: 博徒見農夫戴笠持耨,以芸蓼荼,面色骊黑,手足胼胝,膚如桑樸,足如熊蹄,蒲望隴畝,汗出調泥,乃謂之曰:“子觸熱耕耘,背上生鹽,胫如燒椽,皮如領革,錐不能穿,步行狼跋,蹄戾胫酸。

    謂子草木,支體屈伸;謂子禽獸;形容骸人。

    何受命之薄,禀性不純!”(《全後漢文》,崔骃) 農人要比于草木禽獸了。

    但是勞苦如此,還沒有活路,隻好另打主意。

    上面貢禹指出來的兩條路:一條,賣了地業商,對于小農,這是夢想,地賣掉還不夠還債呢。

    另一條,為盜賊,這倒容易,隻是被捉時受不了,地方上官吏很多。

    非到萬不得已,這條路也不能走。

    小農走的,是另外兩條道路,一是投附豪家,一是作仰賴官家廪給的流浪者,就是作盜賊的預備軍。

     通漢代流民都很多,大半都是遭遇天災人禍而離村的農民。

    政府沒有辦法,隻好給他們飯吃,即所謂廪給;或設法送他們回本鄉。

    西漢時候,據《漢書·石奮傳》的記載,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關東流民有二百萬口之多。

    東漢如桓帝永興元年(公元153年)流民有數十萬戶(《後漢書》卷七《桓帝紀》)。

     而且從章帝起,就下诏實覈受廪人。

    诏中說: 流民欲歸本者,縣其實廪令足還到。

    聽過止官亭,無雇舍宿。

    長吏親躬,無使貧弱遺脫,小吏豪右,得容奸妄。

    诏書既下,勿得稽留。

    刺史明加督察,尤無狀者。

    (《後漢書》卷三《章帝紀》) 由此可知廪給有種種私弊。

    此後諸帝常有廪給流民的诏書。

    如和帝诏: 流民所過郡國,皆實廪之。

    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

    又欲就賤還歸者,複一歲田租更賦。

    (《後漢書》卷四《和帝紀》) 我們要知道章、和兩帝還是東漢盛時,流民已成為诏書上的大問題了。

    就區域說,僅和帝一朝所赈貸的已達數州數十郡。

    和帝在位共十七年,據《後漢書·和帝紀》,赈貸凡下列各地: 永元五年,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冗。

    開倉赈廪三十餘郡。

     永元六年,遣谒者分行廪貸三河、兖、冀、青州貧民。

     永元八年,诏赈貸并州四郡貧民。

     永元十二年,赈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谷。

     永元十四年,赈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谷各有差。

     永元十五年,诏赈貸颍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

     地域幾遍天下,此外未注明地域的赈貸尚有多次。

    但是流民有加無減。

    和安以後,據王符《潛夫論·浮侈篇》所記,洛陽的“虛僞遊手”,人數百倍于農夫。

    其中有技術的能作些手工藝術品,或作些小兒玩具泥車瓦狗之類。

    這些人大半是離村的農民,所營的生業都非久計。

    大概比待廪的流民差不甚多。

    後來在黃巾的大暴動中,流民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司徒楊賜至于認為“簡别流民,各護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誅其渠帥,可不勞而定”(《後漢書》卷八四《楊賜傳》)。

    可以為證。

     五、豪族與經濟&mdash&mdash豪人之富奢 小農的第二條路,是依附豪族。

     被依附的豪族,仲長統稱作“豪人”,在他所著的《昌言》中,描寫豪人生活很詳細: 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布于州郡,田畝連于方國。

    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龍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

    榮樂過于封君,勢力侔于守令。

    财賂自營,犯法不坐。

    刺客死士,為之投命。

    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敗,寄死不斂,冤枉窮困,不敢自理。

    雖亦由網禁疏闊,蓋分田無限,使之然也。

    (《損益篇》) 豪人之室,連棟數百。

    膏田滿野,奴隸千群,徒附萬計。

    船車賈販,周于四方,廢居積貯,滿于都城。

    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

    (《理亂篇》) 所謂“而有千室名邑之役”、“徒附萬計”,都是來投靠的家族或個人。

     小農單獨生産,結果雖是入不敷出。

    但把土地集合到大地主經營之下,而由依附的小農耕種,結果便不相同。

    因為田廣人多,可以有種種生産及分配上的便利。

    耕牛種子,都不至于缺乏。

    又可依照土地之宜選擇作物。

    如崔寔《四民月令》(《全後漢文》有輯本)所記大地主的情形,作物除了黎稷稻麥等以外,有胡麻、大小蔥、苜蓿、蕪菁、瓜、瓠、葵、豆、蓼、芥、藍、韭等數十種。

    樹木有竹漆桐梓松柏雜木。

    他們可以試用種種新耕作方法,如趙過的代田法,氾勝之區種法等。

    又在魏晉以後,水碓的地位非常重要,這種新生産工具在東漢或已發明,可惜書阙有間,不能詳考。

    隻在《太平禦覽》八二九引《桓譚新論》有這麼一段: 宓犧之制杵舂,萬民以濟。

    及後人加功,因延力借身重以踐椎,而利十倍杵舂。

    又複設機關,用驢騾牛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

     桓譚是東漢開國時人,那麼東漢的大地主一定是利用水碓。

    又《後漢書》卷一一七《西羌傳》“因渠以溉,水舂河漕”。

    章懷太子賢注“水舂即水碓也”。

    亦可為證。

     大地主更有一樁便宜事,是可以農而兼商。

    漢朝雖禁二業,實際恐怕無甚結果,上引仲長統的兩段話可以看出大地主不但兼大商人,且與大牧畜主為三位一體。

    在《四民月令》中,亦記有大地主囤積貨物買賤賣貴的方法: 二月,可粜粟黍大小豆麻麥子等。

     三月,可粜黍買布。

     四月,可粜穬(大麥之無皮毛者)及大麥、敝絮。

     五月,可粜大小豆、胡麻,籴穬大小麥,收敝絮及布帛。

     六月,可粜大豆,籴穬小麥,收缣縛。

    (本條見唐鴻學輯本《四民月令》) 七月,可粜大小麥豆(唐輯本作粜大小豆,籴麥),收缣縛。

     八月,粜種麥,籴黍。

     十月,賣缣帛敝絮,籴粟豆麻子。

     十一月,籴杭(編者注:今作粳)稻粟豆麻子。

     一年中有九個月要做生意。

    交易的都是衣食必需品。

    夏天收布絮缣帛,冬天賣出,自然是大賺錢,糧食在春天大宗賣出,四月麥一熟立刻買進來。

    他家裡自己也織布帛,田地的農産物一定有很多剩餘,大概都加入出賣。

     農地的耕作,大概以地主家的男子及依附的小農為主。

    奴隸多數隻作手工業,如織布帛等,恐怕隻有少數參加農事。

    上引《昌言》“奴隸千群,徒附萬計”,千萬兩字不可泛泛看過,從事手工業及服役家事的奴隸在量上是不及從事農作的徒附的,也許有十倍之差罷。

    奴隸是完全不自由人,可以買賣;徒附則是半自由人。

     富豪役使着奴隸徒附,得到很多的收入,自然要享受很豐富的生活。

    自己家裡是“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樂,列乎深堂”(《昌言·理亂篇》)。

    “且其徒附仆妾,皆服文采”(《潛夫論·浮侈篇》)。

    至于成為風俗。

    蔡邕《女誡》: 而今之務在奢麗,志好美飾。

    帛必薄細,采必輕淺。

    或一朝之晏,再三易衣;從慶移坐,不因故服。

    (《全後漢文》,蔡邕) 衣服穿得如此講究,食住自然都與此相稱。

    此外人生大事的嫁娶送終,也都盡奢華之能事: 其嫁娶者,車骈數裡,缇維竟道。

    騎奴侍童,夾谷并引。

    (《潛夫論·浮侈篇》) 謝承《後漢書》記東京大族袁氏嫁女,正是如此: 送女奢華。

    奴婢百人,皆被羅縠。

    辎光路。

     送終的更不得了: 今京師貴戚,郡縣豪家,生不極養,死乃崇喪。

    或至金縷玉匣,檽梓楩柟。

    良家造茔,黃土緻藏。

    多埋珍寶偶人車馬。

    造起大冢,廣植松柏。

    廬舍祠堂,務崇華侈。

    (《潛夫論·浮侈篇》) 崔寔《政論》有同樣說法: 法度既堕,輿服無限。

    婢妾皆戴填揥之飾,而被織文之衣。

    乃送終之家,亦大無法度。

    至用檽梓黃腸,多藏寶貨。

    飨牛作倡,高墳大寝。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而俗人多之,鹹曰健子。

    天下跂慕,恥不相逮。

    (《全後漢文》,崔寔) “飨牛作倡”是宰了牛請倡優來歌舞,這種風俗,西漢已有(見《鹽鐵論·散不足篇》);東漢恐怕更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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