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後漢的盛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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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宦官的等級遠較閹人為高,怕是絕對不能用閹人的。

    但到後來,刑罰濫了,士大夫亦有受到宮刑的(如司馬遷受宮刑後為中書谒者令,即其好例);又有生來天閹的人;又有貪慕權勢,自宮以進的,不都是俘虜或罪人。

    于是其人的能力和品格,都漸漸提高,而可以用為宦官了。

    後漢鄧太後臨朝後,宮中有好幾種官,如中常侍等,都改用閹人,宦官遂成為閹人所做的官的代名詞。

    雖然閹人的地位實已提高,然其初既是俘虜和罪人,社會上自然總還将他當作另一種人看待,士大夫更瞧他不起。

    此時的士大夫和貴族,都是好名的,都是好交結的。

    這一者出于戰國之世貴族好養士,士人好奔走的習慣,一則出于此時選舉上的需要,在第七章中,業經說過了。

    當時的宦官,多有子弟親戚,或在外面做官暴虐,或則居鄉恃勢驕橫。

    用法律裁制,或者激動輿論反對他,正是立名的好機會。

    士大夫和宦官,遂勢成水火。

    這一班好名譽好交結的士大夫,自然也不免互相标榜,互相結托。

    京城裡的大學,遊學者衆多,而且和政治接近,便自然成為他們聚集的中心。

    結黨以營謀進身,牽引同類,淆亂是非,那是政治上的一個大忌。

    當時的士大夫,自不免有此嫌疑。

    而且用了這一個罪名,則一網可以打盡,這是多麼便利,多麼痛快的事!宦官遂指當時反對他們的名士為黨人,勸桓帝加以禁锢,後因後父窦武進言,方才把他們赦免。

    167年,桓帝崩,無子,窦後和武定策禁中,迎立了章帝的玄孫靈帝。

    太後臨朝。

    窦武是和名士接近的,有恩于窦氏的陳蕃,做了太傅,則其本身就是名士中人。

    謀誅弄權的宦官,反為所害。

    太後亦被遷抑郁而死。

    靈帝年長,不徒不知整頓,反更崇信宦官,聽其把持朝政,濁亂四海。

    而又一味聚斂奢侈。

    此時亂源本已潛伏,再天天給他制造爆發的機會,遂成為不可收拾之局了。

     大傷後漢的元氣的是羌亂。

    中國和外夷,其間本來總有邊塞隔絕着的。

    論民族主義的真谛,先進民族本來有誘掖後進民族的責任,不該以隔絕為事。

    但是同化須行之以漸。

    在同化的進行未達相當程度時,彼此的界限是不能遽行撤廢的。

    因為文化的不同就是生活的相異,不能使其生活從同,顧欲強使生活不同的人共同生活,自不免引起糾紛。

    這是五胡亂華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後漢時的羌亂,業已導其先路了。

    今青海省的東北境,在漢時本是羌人之地。

    王莽攝政時,諷羌人獻地,設立了一個西海郡。

    既無實力開拓,邊塞反因之撤廢,羌人就侵入内地。

    後漢初年,屢有反叛,給中國征服了,又都把他們遷徙到内地來。

    于是降羌散居今甘肅之地者日多。

    安帝時,遂釀成大規模的叛亂。

    這時候,政治腐敗,地方官無心守土,都把郡縣遷徙到内地。

    人民不樂遷徙,則加以強迫驅遣,流離死亡,不可勝數。

    派兵剿辦,将帥又腐敗,曆時十餘年,用費達二百四十億,才算勉強結束。

    順帝時又叛,兵費又至八十餘億,桓帝任用段颎,大加誅戮,才算鎮定下來。

    然而西北一方,凋敝已甚,将帥又漸形驕橫,隐伏着一個很大的亂源了。

     遇事都訴之理性,這隻是受過優良教育的人,在一定的範圍中能夠。

    其餘大多數人,和這一部分人出于一定範圍以外的行為,還是受習慣和傳統思想的支配的。

    此種習慣和傳統的思想,是沒有理由可以解說的,若要仔細追究起來,往往和我們别一方面的知識沖突,所以人們都置諸不問,而無條件加以承認,此即所謂迷信。

    給迷信以一種力量的則為宗教。

    宗教鼓動人的力量是頗大的。

    當部族林立之世,宗教的教義,亦隻限于一部族,而不足以吸引别部族人。

    到統一之後就不然了。

    各種小宗教,漸漸混合而産生大宗教的運動,在第十八章中說過。

    在漢時,上下流社會,是各别進行的。

    在上流社會中,孔子漸被視為一個神人,看當時内學家(東漢時稱緯為内學)尊崇孔子的話,便可見得。

    但在上流社會中,到底是受過良好教育,理性較為發達,不容此等迷信之論控制,所以不久就被反對迷信的玄學打倒。

    在下流社會,則各種迷信,逐漸結合,而形成後世的道教。

    在漢時是其初步。

    其中最主要的是張角的太平道和張修的五鬥米道。

    道教到北魏時的寇謙之,才全然和政府妥協,前此,則是很激烈的反對政府的。

    他們以符咒治病等,為煽動和結合的工具。

    張修造反,旋即平定。

    張魯後來雖割據漢中,隻是設立鬼卒等,閉關自守,實行其神權政治而已,于大局亦無甚關系。

    張角卻聲勢浩大。

    以公元184年起事。

    他的徒黨,遍于青、徐、幽、冀、荊、揚、兖、豫八州,即今江蘇、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山東、河南、河北各省之地。

    但張角似是一個隻會煽惑而并沒有什麼政治能力的人,所以不久即敗。

    然此時的小亂事,則已到處蔓延,不易遏止了,而黃巾的餘黨亦難于肅清。

    于是改刺史為州牧,将兩級制變成了三級制,便宜了一部分的野心家,即仍稱刺史的人以及手中亦有兵權的郡守。

    分裂之勢漸次形成,靜待着一個機會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