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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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又有所謂國别史,以研究各别的文化呢?這是因為研究的方法,要合之而見其大,必先分之而緻其精。

    況且研究的人,各有其立場。

    居中國而言中國,欲策将來的進步,自必先了解既往的情形。

    即以迎受外來的文化而論,亦必有其預備條件。

    不先明白自己的情形,是無從定其迎拒的方針的。

    所以我們在今日,欲了解中國史,固非兼通外國史不行,而中國史亦自有其特殊研究的必要。

     人類以往的社會,似乎是一動一靜的。

    我們試看,任何一個社會,在以往,大都有個突飛猛進的時期。

    隔着一個時期,就停滞不進了。

    再閱若幹時,又可以突飛猛進起來。

    已而複歸于停滞。

    如此更互不已。

    這是什麼理由?解釋的人,說節奏是人生的定律。

    個人如此,社會亦然。

    隻能在遇見困難時,奮起而圖功,到認為滿足時,就要停滞下來了。

    社會在這時期就會本身無所發明;對于外來的,亦非消極的不肯接受,即積極的加以抗拒。

    世界是無一息不變的(不論自然的和人為的,都系如此)。

    人,因其感覺遲鈍,或雖有感覺,而行為濡滞之故,非到外界變動,積微成著,使其感覺困難時,不肯加以理會,設法應付。

    正和我們住的屋子,非到除夕,不肯加以掃除,以緻塵埃堆積,掃除時不得不大費其力一樣。

    這是世界所以一治一亂的真原因。

    倘使當其漸變之時,随時加以審察,加以修正,自然不至于此了。

    人之所以不能如此,昔時的人,都以為這是限于一動一靜的定律,無可如何的。

    我則以為不然。

    這種說法,是由于把機體所生的現象和超機現象并為一談,緻有此誤。

    須知就一個人而論,勞動之後,需要休息若幹時;少年好動,老年好靜,都是無可如何之事。

    社會則不然。

    個體有老少之殊,而社會無之。

    個體活動之後,必繼之以休息,社會則可以這一部分動,那一部分靜。

    然則人因限于機體之故,對于外界,不能自強不息地為不斷的應付,正可借社會的協力,以彌補其缺憾。

    然則從前感覺的遲鈍,行為的濡滞,隻是社會的病态(如因教育制度不良,緻社會中人,不知遠慮,不能預燭禍患;又如因階級對立尖銳,緻寄生階級不顧大局的利害,不願改革等;都隻可說是社會的病态)。

    我們能矯正其病态,一治一亂的現象,自然可以不複存,而世界遂臻于郅治了。

    這是我們研究曆史的人最大的希望。

     馬端臨的《文獻通考·序》,把曆史上的事實分為兩大類:一為理亂興亡,一為典章經制。

    這種說法,頗可代表從前史學家的見解。

    一部二十五史,拆開來,所謂紀傳,大部分是記載理亂興亡一類的事實的,志則以記載典章經制為主(表二者都有)。

    理亂興亡一類的事實,是随時發生的,今天不能逆料明天。

    典章經制,則為人預設之以待将來的,其性質較為持久。

    所以前者可稱為動的史實,後者可稱為靜的史實。

    史實确乎不外這兩類,但限其範圍于政治以内,則未免太狹了。

    須知文化的範圍,廣大無邊。

    兩間的現象,除(一)屬于自然的;(二)或雖出于生物,而純導原于機體的,一切都當包括在内。

    它綜合有形無形的事物,不但限制人的行為,而且陶鑄人的思想。

    在一種文化中的人,其所作所為,斷不能出于這個文化模式以外,所以要講文化史,非把昔時的史料,大加擴充不可。

    教育部所定大學課程草案,各學院共同必修科,本有文化史而無通史。

    後又改為通史,而注明當注重于文化。

    大約因為政治的現象,亦不可略,怕改為文化史之後,講授的人全忽略了政治事項之故,用意固甚周詳。

    然大學的中國通史,講授的時間,實在不多。

    若其編制仍與中學以下同,所講授者,勢必不免于重複。

    所以我現在換一個體例。

    先就文化現象,分篇叙述,然後按時代加以綜合。

    我這一部書,取材頗經揀擇,說明亦力求顯豁。

    頗希望讀了的人,對于中國曆史上重要的文化現象,略有所知;因而略知現狀的所以然;對于前途,可以預加推測;因而對于我們的行為,可以有所啟示。

    以我之淺學,而所希望者如此,自不免操豚蹄而祝篝車之诮,但總是我的一個希望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