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處理中國曆史上的民族關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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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即使在鮮卑人、契丹人、女真人統治半個中國的時期,在蒙古人、滿洲人統治整個中國的時期,漢人仍然在中國史上起着主導作用。
這樣說,并不違背民族平等的原則。
民族同化與民族融合的問題 在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的問題上,也有些不同的意見。
最一般的情況是在論述曆史上的民族關系時,人們總是盡量避免使用同化這個名詞,而以融合代替同化。
例如有人把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民族同化說成是民族大融合,把遼金元時期的民族同化也說成是民族大融合。
好像自古以來中國各族之間就隻有相互融合,不曾有過落後部族或民族同化于先進民族的史實;然而他們所說的“民族大融合”,其結局又往往是某些比較落後的部族或民族消失本部族或民族的特點,融合于漢族的汪洋大海中。
像這樣的情況,如果照列甯的說法,就不能說是融合,隻能說是同化。
列甯曾經這樣說過:關于“同化的問題,即喪失民族特性,變成另一個民族的問題。
”[4]很明白,凡喪失本民族的特性變成另一民族,列甯就稱之為同化。
上面所說的“古代的民族融合”,正是列甯所說的同化。
“任何一種科學,每當有新解釋提出時,總不免要在這個科學的術語上發生革命。
”[5]當馬克思列甯對民族關系提出新解釋時,同化和融合這兩個科學術語,也就具有不同的含義。
照馬克思、列甯的說法,在階級社會的曆史時期,隻有民族同化,沒有、也不可能有民族融合。
同化是大的、生産力高的民族使小的、生産力低的民族同化于自己。
像滾雪球一樣,大民族越滾越大,小民族就滾得沒有了。
這就是為什麼在中國史上許多小的部族或民族陸續消失了,而漢族卻越來越大的原因。
至于嚴格意義的民族融合,那就不是以一個大的、生産力高的民族為主體而使其他的民族同化于它,而是在國際共産主義的基礎之上的各民族的平等的融合和高度的統一。
這種融合的結果,不是一個大民族在其他民族消失它們的民族特點的情況之下擴大自己,而是形成一個既非甲民族又非乙民族而是一個從來沒有的新民族,但這要在共産主義在世界範圍内取得勝利以後很長的時期内才有實現的可能。
民族融合能不能在階級社會出現呢?照列甯的說法是不可能的。
列甯在《關于民族問題的批評意見》一文中說:“正如人類隻有經過被壓迫階級專政的過渡時期才能達到階級的消滅一樣,人類隻有經過一切被壓迫民族完全解放的過渡時期,即他們有分離自由的過渡時期,才能達到各民族的必然融合。
”[6] 按照斯大林的說法,民族融合不但不能在階級社會實現,就是社會主義在一個國家的勝利的時期,也不能實現。
他在《民族問題和列甯主義》一文中說:“列甯不是把民族差别消亡和民族融合的過程歸入社會主義在一個國家内勝利的時期,而是僅僅歸入無産階級專政在全世界範圍内實現以後的時期,就是說,歸入社會主義在一切國家内勝利的時期,即世界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已經奠定的時期。
”[7] 民族融合為什麼不能在階級社會實現呢?因為實現民族融合的最主要的前提條件是消滅民族對民族的壓迫剝削,而這在階級社會是不可能的。
民族融合為什麼在社會主義在一個國家内取得勝利的時期還不能完全實現呢?因為要實現民族融合不僅要消滅民族壓迫和民族國家的壁壘,而且要消滅各民族在經濟方面和生活方面的差别,形成各民族利害一緻的經濟中心,還要求消滅民族語言、文化等精神生活方面的差别,形成民族間的共同語言,照《共産黨宣言》上說,還要許多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學形成一個世界的文學。
而這在社會主義在一個國家内勝利的時期隻能提供一種可能性,并替這種可能性準備現實的條件,不可能完全實現。
關于這個問題,斯大林曾經作過說明。
他說:“在我們國家中,民族壓迫早已消滅了,但是由此決不應該得出結論說:民族差别已經消失了,我國各民族已經消滅了。
在我們這裡,在我們國家中,民族國家壁壘如邊防、關稅早已取消了,但是由此決不應該得出結論說:各民族已經融合起來了,各種民族語言已經消失了,這些民族語言已經被我們一切民族的某種共同語言代替了。
”[8] 民族融合是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是進步的現象,我們應該歡迎它。
但是,不能因為歡迎這種進步的現象就把它提前塞進曆史,就把階級社會的民族關系,一律說成是民族融合。
如果把階級社會曆史時期的民族關系,都說成是融合,那麼就會掩蓋階級社會的民族關系的本質,也會模糊階級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曆史時期的民族關系的本質的差異,同時也不符合曆史事實。
中國史上常常有“歸化”、“向化”和“化外”之民的紀錄。
這裡所“歸”的和所“向”的文化,當然是指漢族文化,而所謂“化外”之民,則是指的沒有同化于漢族的人民。
不僅在封建社會隻能有民族同化的事,在資本主義社會也隻能有民族同化。
列甯說:“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發展在全世界給我們提供了一些沒有充分發展的民族運動的例子,提供了一些由若幹小民族或損害某些小民族組成大民族的例子,提供了一些民族同化的例子。
”[9]列甯的這段話指出了民族同化的根源,不僅僅是政治接觸和文化往來的結果,而是一定的社會經濟在民族關系方面的表現形式。
隻要把民族同化這個問題提到曆史範疇以内,就可以看出從民族形成經過民族同化到民族融合是民族關系發展的曆史過程,而民族融合實際上就是民族消亡。
同化是不是不可以用呢?我看是可以用的。
馬克思、恩格斯、列甯也常常使用民族同化這個名詞。
例如馬克思在論印度時說:“相繼征服過印度的那些阿拉伯人、土耳其人、鞑靼人和莫卧兒人,總是不久就被印度人同化了。
”[10]恩格斯在論暴力的作用時也說,文明較低的征服者“為被征服的本地人民所同化”。
[11]列甯在說到資本主義時代的民族關系時也是說“民族同化”。
[12]由此看來,同化這個名詞是用不着回避的。
同化基本上是帶有強制性的,自願的是例外。
在階級社會曆史時期存在着這樣的現象是不足為奇的。
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說,階級社會的國家是各民族人民的大牢獄,隻有社會主義的國家才成為各民族人民的大家庭。
在民族牢獄中,大民族強制小民族同化于自己,難道還有什麼奇怪。
由于封建社會的閉塞性,居住在中原地區和邊陲地區的民族之間的自然聯系不夠密切,再加上落後民族的保守性,就使得民族之間的自然同化不很容易。
具體的曆史事實指出,當中國的封建主義在中原地區取得了支配地位以後,那些交通阻塞的邊陲地區就成了落後的氏族制、奴隸制、農奴制的避亂所,居住在那裡的落後部族和民族,他們依靠崇山峻嶺,依靠沙漠作為屏障,堅持與文明世界的隔絕,而以保存祖傳下來的原始生活方式感到自豪。
這些落後部族或民族的頭腦,正像恩格斯所說的瑞士山民的頭腦一樣,簡直是“花崗石堡壘,要想開化他們,那是千難萬難的事”,[13]因此強制就成了必要。
當然,這裡所謂強制,并不是說一個民族用暴力去消滅另一個民族的特點,隻是說用各種強制的手段,來創造有利于同化的條件。
封建主義的文明,通過商業的交換和文化的影響向邊陲地區的伸展,無疑地會加速少數民族被同化的過程,因為它創造了一種條件使落後地區的部族或民族更容易接觸較高的經濟和文化。
落後的部族或民族通過征服或和平的遷徙而移居中原地區,也無異把自己轉移到更容易被同化的環境之中,但這種條件的創造,大半是通過帶有強制性手段,有時是通過戰争。
在中國史上,強制移民的史實是不勝枚舉的。
或者把中原地區的漢人移到落後的邊陲,例如秦始皇徙五十萬人于當時的南越,漢武帝徙七十餘萬人于當時的河南地;或者把邊陲地區的落後部族或民族移到文化較高的中原,例如漢武帝先後徙東瓯、粵越于江淮之間,漢武帝、和帝先後徙廪君于江夏。
不論是哪一種移民,其結果都是加速同化的過程,但移民也是帶有強制性的。
還有直接用命令推行同化政策的。
例如王莽強制匈奴單于改用漢式單名,金世宗強制漢人學女真文,清世祖強制漢人剃發易服等等,都是屬于這一類的。
宋代著名的詩人陸遊有一首詩提到在女真人統治下的漢人同化于女真人的情況。
詩雲:“上源驿中捶畫鼓,漢使作客胡作主,舞女不記宣和裝,廬兒盡能女真語。
”[14] 在幾個民族雜居地區或者接壤的地區,也有自然同化,但自然同化也
這樣說,并不違背民族平等的原則。
民族同化與民族融合的問題 在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的問題上,也有些不同的意見。
最一般的情況是在論述曆史上的民族關系時,人們總是盡量避免使用同化這個名詞,而以融合代替同化。
例如有人把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民族同化說成是民族大融合,把遼金元時期的民族同化也說成是民族大融合。
好像自古以來中國各族之間就隻有相互融合,不曾有過落後部族或民族同化于先進民族的史實;然而他們所說的“民族大融合”,其結局又往往是某些比較落後的部族或民族消失本部族或民族的特點,融合于漢族的汪洋大海中。
像這樣的情況,如果照列甯的說法,就不能說是融合,隻能說是同化。
列甯曾經這樣說過:關于“同化的問題,即喪失民族特性,變成另一個民族的問題。
”[4]很明白,凡喪失本民族的特性變成另一民族,列甯就稱之為同化。
上面所說的“古代的民族融合”,正是列甯所說的同化。
“任何一種科學,每當有新解釋提出時,總不免要在這個科學的術語上發生革命。
”[5]當馬克思列甯對民族關系提出新解釋時,同化和融合這兩個科學術語,也就具有不同的含義。
照馬克思、列甯的說法,在階級社會的曆史時期,隻有民族同化,沒有、也不可能有民族融合。
同化是大的、生産力高的民族使小的、生産力低的民族同化于自己。
像滾雪球一樣,大民族越滾越大,小民族就滾得沒有了。
這就是為什麼在中國史上許多小的部族或民族陸續消失了,而漢族卻越來越大的原因。
至于嚴格意義的民族融合,那就不是以一個大的、生産力高的民族為主體而使其他的民族同化于它,而是在國際共産主義的基礎之上的各民族的平等的融合和高度的統一。
這種融合的結果,不是一個大民族在其他民族消失它們的民族特點的情況之下擴大自己,而是形成一個既非甲民族又非乙民族而是一個從來沒有的新民族,但這要在共産主義在世界範圍内取得勝利以後很長的時期内才有實現的可能。
民族融合能不能在階級社會出現呢?照列甯的說法是不可能的。
列甯在《關于民族問題的批評意見》一文中說:“正如人類隻有經過被壓迫階級專政的過渡時期才能達到階級的消滅一樣,人類隻有經過一切被壓迫民族完全解放的過渡時期,即他們有分離自由的過渡時期,才能達到各民族的必然融合。
”[6] 按照斯大林的說法,民族融合不但不能在階級社會實現,就是社會主義在一個國家的勝利的時期,也不能實現。
他在《民族問題和列甯主義》一文中說:“列甯不是把民族差别消亡和民族融合的過程歸入社會主義在一個國家内勝利的時期,而是僅僅歸入無産階級專政在全世界範圍内實現以後的時期,就是說,歸入社會主義在一切國家内勝利的時期,即世界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已經奠定的時期。
”[7] 民族融合為什麼不能在階級社會實現呢?因為實現民族融合的最主要的前提條件是消滅民族對民族的壓迫剝削,而這在階級社會是不可能的。
民族融合為什麼在社會主義在一個國家内取得勝利的時期還不能完全實現呢?因為要實現民族融合不僅要消滅民族壓迫和民族國家的壁壘,而且要消滅各民族在經濟方面和生活方面的差别,形成各民族利害一緻的經濟中心,還要求消滅民族語言、文化等精神生活方面的差别,形成民族間的共同語言,照《共産黨宣言》上說,還要許多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學形成一個世界的文學。
而這在社會主義在一個國家内勝利的時期隻能提供一種可能性,并替這種可能性準備現實的條件,不可能完全實現。
關于這個問題,斯大林曾經作過說明。
他說:“在我們國家中,民族壓迫早已消滅了,但是由此決不應該得出結論說:民族差别已經消失了,我國各民族已經消滅了。
在我們這裡,在我們國家中,民族國家壁壘如邊防、關稅早已取消了,但是由此決不應該得出結論說:各民族已經融合起來了,各種民族語言已經消失了,這些民族語言已經被我們一切民族的某種共同語言代替了。
”[8] 民族融合是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是進步的現象,我們應該歡迎它。
但是,不能因為歡迎這種進步的現象就把它提前塞進曆史,就把階級社會的民族關系,一律說成是民族融合。
如果把階級社會曆史時期的民族關系,都說成是融合,那麼就會掩蓋階級社會的民族關系的本質,也會模糊階級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曆史時期的民族關系的本質的差異,同時也不符合曆史事實。
中國史上常常有“歸化”、“向化”和“化外”之民的紀錄。
這裡所“歸”的和所“向”的文化,當然是指漢族文化,而所謂“化外”之民,則是指的沒有同化于漢族的人民。
不僅在封建社會隻能有民族同化的事,在資本主義社會也隻能有民族同化。
列甯說:“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發展在全世界給我們提供了一些沒有充分發展的民族運動的例子,提供了一些由若幹小民族或損害某些小民族組成大民族的例子,提供了一些民族同化的例子。
”[9]列甯的這段話指出了民族同化的根源,不僅僅是政治接觸和文化往來的結果,而是一定的社會經濟在民族關系方面的表現形式。
隻要把民族同化這個問題提到曆史範疇以内,就可以看出從民族形成經過民族同化到民族融合是民族關系發展的曆史過程,而民族融合實際上就是民族消亡。
同化是不是不可以用呢?我看是可以用的。
馬克思、恩格斯、列甯也常常使用民族同化這個名詞。
例如馬克思在論印度時說:“相繼征服過印度的那些阿拉伯人、土耳其人、鞑靼人和莫卧兒人,總是不久就被印度人同化了。
”[10]恩格斯在論暴力的作用時也說,文明較低的征服者“為被征服的本地人民所同化”。
[11]列甯在說到資本主義時代的民族關系時也是說“民族同化”。
[12]由此看來,同化這個名詞是用不着回避的。
同化基本上是帶有強制性的,自願的是例外。
在階級社會曆史時期存在着這樣的現象是不足為奇的。
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說,階級社會的國家是各民族人民的大牢獄,隻有社會主義的國家才成為各民族人民的大家庭。
在民族牢獄中,大民族強制小民族同化于自己,難道還有什麼奇怪。
由于封建社會的閉塞性,居住在中原地區和邊陲地區的民族之間的自然聯系不夠密切,再加上落後民族的保守性,就使得民族之間的自然同化不很容易。
具體的曆史事實指出,當中國的封建主義在中原地區取得了支配地位以後,那些交通阻塞的邊陲地區就成了落後的氏族制、奴隸制、農奴制的避亂所,居住在那裡的落後部族和民族,他們依靠崇山峻嶺,依靠沙漠作為屏障,堅持與文明世界的隔絕,而以保存祖傳下來的原始生活方式感到自豪。
這些落後部族或民族的頭腦,正像恩格斯所說的瑞士山民的頭腦一樣,簡直是“花崗石堡壘,要想開化他們,那是千難萬難的事”,[13]因此強制就成了必要。
當然,這裡所謂強制,并不是說一個民族用暴力去消滅另一個民族的特點,隻是說用各種強制的手段,來創造有利于同化的條件。
封建主義的文明,通過商業的交換和文化的影響向邊陲地區的伸展,無疑地會加速少數民族被同化的過程,因為它創造了一種條件使落後地區的部族或民族更容易接觸較高的經濟和文化。
落後的部族或民族通過征服或和平的遷徙而移居中原地區,也無異把自己轉移到更容易被同化的環境之中,但這種條件的創造,大半是通過帶有強制性手段,有時是通過戰争。
在中國史上,強制移民的史實是不勝枚舉的。
或者把中原地區的漢人移到落後的邊陲,例如秦始皇徙五十萬人于當時的南越,漢武帝徙七十餘萬人于當時的河南地;或者把邊陲地區的落後部族或民族移到文化較高的中原,例如漢武帝先後徙東瓯、粵越于江淮之間,漢武帝、和帝先後徙廪君于江夏。
不論是哪一種移民,其結果都是加速同化的過程,但移民也是帶有強制性的。
還有直接用命令推行同化政策的。
例如王莽強制匈奴單于改用漢式單名,金世宗強制漢人學女真文,清世祖強制漢人剃發易服等等,都是屬于這一類的。
宋代著名的詩人陸遊有一首詩提到在女真人統治下的漢人同化于女真人的情況。
詩雲:“上源驿中捶畫鼓,漢使作客胡作主,舞女不記宣和裝,廬兒盡能女真語。
”[14] 在幾個民族雜居地區或者接壤的地區,也有自然同化,但自然同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