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南明第二個政府的鬥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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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幾種原因。
第一,是當時江西的南明軍隊,非常複雜。
此疆彼界,不能在戰鬥中取得必要的聯絡。
(1)是趙應選等統率的“滇軍”,又号“舊軍”。
據《明紀》:“初,崇祯末,命中書舍人張同敞調雲南兵,及抵江西,兩京已相繼失,因退還吉安。
(楊)廷麟留與共守,用客禮待之。
其将趙應選、胡一青頻立功。
”[33] (2)是赴援的“粵軍”。
據《明紀》:“時有廣東兵,亦以赴援至。
”[34]又雲:“楊廷麟入贛州,與萬元吉同守,副将吳之蕃以廣東兵五千至。
”又雲:“丁魁楚亦遣兵四千&hellip&hellip先後至贛,營于城外。
”[35] (3)是永甯王慈炎所招降的“蠻兵”。
據《明紀》:“永甯王慈炎招降汀、贛間連子峒張安兵數萬,複建昌,入撫州。
”[36]又雲:“楊廷麟赴贛州招張安等四營為兵,号龍武新軍。
”[37] (4)是黃道周所号召的“義勇軍”。
據《明紀》:“黃道周以虛聲鼓動忠義士,所至遠近響應,得義旅九千餘人。
”[38] 這些各種軍隊,隻有黃道周所領導的義勇軍在湖東敵後活動,結果為漢奸出賣,全軍覆沒于婺源。
道周亦被俘,不屈而死。
據《明紀》:“黃道周由廣信出衢州,婺源知縣僞緻降書,道周信之,進至婺源,猝遇大清兵,戰敗&hellip&hellip諸軍潰走,道周被執。
”[39] 此外新軍(蠻兵)與舊軍(滇軍粵軍)不和,抵消了不少的力量,吉安之失,就是這個原因。
據《明紀》:“新軍張安者,骁勇善戰,(萬)元吉以新軍足恃也,蔑視雲南、廣東軍、二軍皆解體,然安卒故淫掠,所過殘破,至是大清兵逼吉安,諸軍皆内攜,新軍又在湖西,城中軍不戰敗,城遂破。
”[40]此外,如建昌之失,亦由于“客兵内應”。
第二,是由于湖南何騰蛟擁十三鎮之多的軍隊而沒有馳援江西。
假使當時何騰蛟而以一軍由湘鄂邊界出贛西北,以襲敵人之背,則必然可以轉移江西方面戰局的形勢,然而何騰蛟終以諸鎮驕橫,不聽指揮,未能援救江西。
據《明紀》:“王遣使征兵,騰蛟發郝永忠精騎五千往迎,永忠不肯前。
久之,始抵郴州。
”[41] 第三,也就是最重要的原因,則是由于鄭芝龍等的投降政策,他們按兵福建不動,有意的使江西戰局失敗,以達到其圖降的陰謀。
據《明紀》:“楊廷麟、劉同升等請王出江右,何騰蛟請出湖廣。
原任知州金堡言:&lsquo騰蛟可恃,芝龍不足恃,宜棄閩就楚。
&rsquo王大喜&hellip&hellip十一月王親行,&hellip&hellip鄭鴻逵為禦營左先鋒,出浙江。
鄭采為禦營右先鋒,出江西。
&hellip&hellip十二月甲申,王發福州,駐建甯。
鄭鴻逵、鄭采各擁數千,号數萬。
既出關,托候饷,仍駐不行。
”[42]又雲:“江楚迎王疏相繼至,王決意出汀州入贛,與湖南為聲援。
鄭芝龍不欲王行,令軍民數萬人,遍道呼号,擁王不得行,遂駐延平。
”[43] 不僅如此,當吉安失守,贛州危急,新城知縣帥“民兵千餘,出城拒擊”之時,而“鄭采兵駐新城,采聞大兵至,即奔入關。
&hellip&hellip大兵遂取撫州。
”[44]同樣當精兵陷紹興,魯王航海的時候,“鄭鴻逵駐關外,傳大清兵至,徒跣疾行,三日而抵浦城,後至者紛紛言兵嘩”。
而“鄭芝龍部将奪民舟”而逃。
實際上,“是時芝龍已懷異志,密通款于大清,假言海寇至,撤兵回安平鎮,航海去。
守關将士皆随之,仙霞嶺二百裡間,空無一人”。
[45] 這樣,于是清兵一面圍贛州,“兩廣、雲南軍不戰而潰,他營亦悄悄散去。
城中僅郭維經及汪起龍部卒四千餘人,城外僅水師後營二千餘人,參将謝志良擁衆萬餘駐雩都不進。
楊廷麟調廣西狼兵逾嶺,亦不即赴”。
[46]于是贛州失陷。
同時,“清兵抵仙霞關,長驅直入”,[47]遂入福建。
唐王及後被逾于汀州,鄭芝龍奉表迎降于平安,其子成功恸哭而谏,不從,遂率所部入海。
于是南明第二個政府遂又被清所颠覆,而閩、浙、皖、贛又相繼淪陷。
(重慶《中蘇文化》第八卷第一期,1941年1月25日出版) 注解: [1] 《明紀·唐王始末》(以下簡稱《明紀》),第10&mdash11頁。
[2] 同上書,第12&mdash13頁。
[3] 《明紀》,第14頁。
[4] 《明紀》,第11、17頁。
[5] 同上。
[6] 《明紀》,第2頁。
[7] 同上書,第3頁。
[8] 同上書,第9頁。
[9] 同上書,第11&mdash12頁。
[10] 《明紀》,第15頁。
[11] 同上書,第19頁。
[12] 《明紀》,第15頁。
[13] 同上書,第3頁。
[14] 同上書,第21頁。
[15] 同上書,第3頁。
[16] 同上書,第2&mdash3頁。
[17] 《明紀》,第15頁。
[18] 同上書,第3頁。
[19] 《明紀》,第4頁。
[20] 同上書,第4頁。
[21] 同上書,第4頁。
[22] 同上書,第9頁。
[23] 同上書,第4頁。
[24] 《明紀》,第4頁。
[25] 同上書,第7&mdash8頁。
[26] 同上書,第5頁。
[27] 同上書,第7頁。
[28] 同上書,第21頁。
[29] 《明紀》,第5頁。
[30] 《明紀》,第8頁。
[31] 同上書,第19頁。
[32] 《明紀》,第6頁。
[33] 同上書,第16頁。
[34] 《明紀》,第6頁。
[35] 同上書,第20頁。
[36] 同上書,第6頁。
[37] 同上書,第15頁。
[38] 同上書,第7頁。
[39] 同上書,第13頁。
[40] 同上書,第16頁。
[41] 《明紀》,第19頁。
[42] 同上書,第13頁。
[43] 同上書,第15頁。
[44] 同上書,第16&mdash17頁。
[45] 同上書,第20頁。
[46] 《明紀》,第21頁。
[47] 同上書,第22頁。
第一,是當時江西的南明軍隊,非常複雜。
此疆彼界,不能在戰鬥中取得必要的聯絡。
(1)是趙應選等統率的“滇軍”,又号“舊軍”。
據《明紀》:“初,崇祯末,命中書舍人張同敞調雲南兵,及抵江西,兩京已相繼失,因退還吉安。
(楊)廷麟留與共守,用客禮待之。
其将趙應選、胡一青頻立功。
”[33] (2)是赴援的“粵軍”。
據《明紀》:“時有廣東兵,亦以赴援至。
”[34]又雲:“楊廷麟入贛州,與萬元吉同守,副将吳之蕃以廣東兵五千至。
”又雲:“丁魁楚亦遣兵四千&hellip&hellip先後至贛,營于城外。
”[35] (3)是永甯王慈炎所招降的“蠻兵”。
據《明紀》:“永甯王慈炎招降汀、贛間連子峒張安兵數萬,複建昌,入撫州。
”[36]又雲:“楊廷麟赴贛州招張安等四營為兵,号龍武新軍。
”[37] (4)是黃道周所号召的“義勇軍”。
據《明紀》:“黃道周以虛聲鼓動忠義士,所至遠近響應,得義旅九千餘人。
”[38] 這些各種軍隊,隻有黃道周所領導的義勇軍在湖東敵後活動,結果為漢奸出賣,全軍覆沒于婺源。
道周亦被俘,不屈而死。
據《明紀》:“黃道周由廣信出衢州,婺源知縣僞緻降書,道周信之,進至婺源,猝遇大清兵,戰敗&hellip&hellip諸軍潰走,道周被執。
”[39] 此外新軍(蠻兵)與舊軍(滇軍粵軍)不和,抵消了不少的力量,吉安之失,就是這個原因。
據《明紀》:“新軍張安者,骁勇善戰,(萬)元吉以新軍足恃也,蔑視雲南、廣東軍、二軍皆解體,然安卒故淫掠,所過殘破,至是大清兵逼吉安,諸軍皆内攜,新軍又在湖西,城中軍不戰敗,城遂破。
”[40]此外,如建昌之失,亦由于“客兵内應”。
第二,是由于湖南何騰蛟擁十三鎮之多的軍隊而沒有馳援江西。
假使當時何騰蛟而以一軍由湘鄂邊界出贛西北,以襲敵人之背,則必然可以轉移江西方面戰局的形勢,然而何騰蛟終以諸鎮驕橫,不聽指揮,未能援救江西。
據《明紀》:“王遣使征兵,騰蛟發郝永忠精騎五千往迎,永忠不肯前。
久之,始抵郴州。
”[41] 第三,也就是最重要的原因,則是由于鄭芝龍等的投降政策,他們按兵福建不動,有意的使江西戰局失敗,以達到其圖降的陰謀。
據《明紀》:“楊廷麟、劉同升等請王出江右,何騰蛟請出湖廣。
原任知州金堡言:&lsquo騰蛟可恃,芝龍不足恃,宜棄閩就楚。
&rsquo王大喜&hellip&hellip十一月王親行,&hellip&hellip鄭鴻逵為禦營左先鋒,出浙江。
鄭采為禦營右先鋒,出江西。
&hellip&hellip十二月甲申,王發福州,駐建甯。
鄭鴻逵、鄭采各擁數千,号數萬。
既出關,托候饷,仍駐不行。
”[42]又雲:“江楚迎王疏相繼至,王決意出汀州入贛,與湖南為聲援。
鄭芝龍不欲王行,令軍民數萬人,遍道呼号,擁王不得行,遂駐延平。
”[43] 不僅如此,當吉安失守,贛州危急,新城知縣帥“民兵千餘,出城拒擊”之時,而“鄭采兵駐新城,采聞大兵至,即奔入關。
&hellip&hellip大兵遂取撫州。
”[44]同樣當精兵陷紹興,魯王航海的時候,“鄭鴻逵駐關外,傳大清兵至,徒跣疾行,三日而抵浦城,後至者紛紛言兵嘩”。
而“鄭芝龍部将奪民舟”而逃。
實際上,“是時芝龍已懷異志,密通款于大清,假言海寇至,撤兵回安平鎮,航海去。
守關将士皆随之,仙霞嶺二百裡間,空無一人”。
[45] 這樣,于是清兵一面圍贛州,“兩廣、雲南軍不戰而潰,他營亦悄悄散去。
城中僅郭維經及汪起龍部卒四千餘人,城外僅水師後營二千餘人,參将謝志良擁衆萬餘駐雩都不進。
楊廷麟調廣西狼兵逾嶺,亦不即赴”。
[46]于是贛州失陷。
同時,“清兵抵仙霞關,長驅直入”,[47]遂入福建。
唐王及後被逾于汀州,鄭芝龍奉表迎降于平安,其子成功恸哭而谏,不從,遂率所部入海。
于是南明第二個政府遂又被清所颠覆,而閩、浙、皖、贛又相繼淪陷。
(重慶《中蘇文化》第八卷第一期,1941年1月25日出版) 注解: [1] 《明紀·唐王始末》(以下簡稱《明紀》),第10&mdash11頁。
[2] 同上書,第12&mdash13頁。
[3] 《明紀》,第14頁。
[4] 《明紀》,第11、17頁。
[5] 同上。
[6] 《明紀》,第2頁。
[7] 同上書,第3頁。
[8] 同上書,第9頁。
[9] 同上書,第11&mdash12頁。
[10] 《明紀》,第15頁。
[11] 同上書,第19頁。
[12] 《明紀》,第15頁。
[13] 同上書,第3頁。
[14] 同上書,第21頁。
[15] 同上書,第3頁。
[16] 同上書,第2&mdash3頁。
[17] 《明紀》,第15頁。
[18] 同上書,第3頁。
[19] 《明紀》,第4頁。
[20] 同上書,第4頁。
[21] 同上書,第4頁。
[22] 同上書,第9頁。
[23] 同上書,第4頁。
[24] 《明紀》,第4頁。
[25] 同上書,第7&mdash8頁。
[26] 同上書,第5頁。
[27] 同上書,第7頁。
[28] 同上書,第21頁。
[29] 《明紀》,第5頁。
[30] 《明紀》,第8頁。
[31] 同上書,第19頁。
[32] 《明紀》,第6頁。
[33] 同上書,第16頁。
[34] 《明紀》,第6頁。
[35] 同上書,第20頁。
[36] 同上書,第6頁。
[37] 同上書,第15頁。
[38] 同上書,第7頁。
[39] 同上書,第13頁。
[40] 同上書,第16頁。
[41] 《明紀》,第19頁。
[42] 同上書,第13頁。
[43] 同上書,第15頁。
[44] 同上書,第16&mdash17頁。
[45] 同上書,第20頁。
[46] 《明紀》,第21頁。
[47] 同上書,第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