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南明第二個政府的鬥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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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二個政府還有廣大的領土人民與軍隊
清統治者之侵入中原,雖然利用明朝末年社會内部矛盾之決裂,減少了他在征服過程中的若幹困難,但也不是一個一往直前的進軍。
在其征服中原之每一步的進展中,都曾經遭遇着當時南明政府和人民的武裝抵抗。
清統治者首先遇到的,是“闖賊”李自成所領導的“流寇”在河北山陝一帶所展開的鬥争。
其次,是福王政府的督師史可法所領導的官兵在蘇皖一帶的抵抗,雖然前者由于多爾衮與吳三桂所組織的明清聯軍之進攻,由于甯南侯左良玉在楚西一帶之夾擊而趨于潰散;後者,由于馬士英的妥協投降政策,由于左良玉的叛變,由于江北四鎮将領之叛變與迎降而趨于瓦解,但這兩個集團所領導的鬥争,尤其是前者的鬥争,确曾給清統治者以有力的打擊,從而充分的表現了當時南明政府與人民在反抗外族侵略的鬥争中之堅強不屈的精神。
史可法與李自成所領導的鬥争,雖然在主觀的動機上各不相同;而在客觀上,則都盡了抵抗外族侵略的曆史任務。
假如史可法之陳兵淮、揚,是為了鞏固東南而抗戰;則李自成之據守關、陝,便是為着保衛西北而鬥争。
所以這兩個集團,他們在當時,雖然彼此互相敵視,對立;而在清統治者看來,則他們同是明朝人民所組織的武裝集團,因而也就同是他的敵人。
他對于“稱兵犯阙,手毒君親”的“闖賊”,固然表示“同仇”;但同時對于“擁号稱尊”的福王,又何嘗不認為是“俨為勁敵”呢? 就因為如此,所以拉攏一個中原勢力,打倒另一個中原勢力,阻止中原的民族戰線之形成,以達到其各個擊破的陰謀,便是清統治者入關以後征服中原的一貫策略。
至于拉攏哪一個,打擊哪一個,在清統治者看來,那是沒有關系的。
自然,他最希望的,是與福王政府“戮力同心”,“連兵河朔,問罪秦中”,但假如這一誘降政策不成功的話,他也可以“釋彼(闖賊)重誅,命為前導”“簡西征之銳,轉旗東征”。
他可以聯合福王打“闖賊”,也可以利用“闖賊”打福王,所以多爾衮說:“兵行在即,可西可東。
” 可是清統治者拉攏“闖賊”的結果,是五十萬“流寇”在潼關的迎擊;然而他誘降福王政府的結果,則是馬士英等妥協派之遣使投降。
除了白金十萬兩,币帛數萬匹,敬謹奉獻于敵人之外,還允許割地賠款。
這樣,清統治者的目的達到了。
這樣,李自成便不能不退出山陝走死于通城山谷之間;史可法便不能不“鞠躬緻命”于揚州之役。
這樣,福王政府,便不能不與“闖賊”李自成并倒了。
假使我們暫置順逆不論,則李自成與史可法實同為明末抵抗外族侵略鬥争中的英雄;若馬士英開口“先帝”,閉口“社稷”,而首之以妥協,繼之以逃竄,終之以投降,則直是民族千古的罪人。
南明第一個政府的鬥争,雖然因為客觀上的矛盾和主觀上的錯誤,在一年之中,便歸于失敗。
但是中原的民族鬥争,并不因此而終止。
反之,在這一失敗的鬥争中,他們學會了許多鬥争的經驗。
他們很快地集中力量于福建與浙江,組織了南明第二個政府,在長江以南,展開了第二階段的抗清鬥争。
第二個政府所領導的鬥争,一共支持了一年零兩個月,從順治二年(1645)閏六月到順治三年八月,便被滿清消滅了。
第二個政府所占領的曆史時間,較之第一個政府雖然相差不多;但他在這短短的時間内,卻做出了第一個政府所沒有做過的許多艱苦的鬥争。
自然這種進步,決不是偶然的,而是第二個政府所處的曆史環境,較之第一個政府時代,更為危急,更為艱苦,因而也就更容易激發中原人民抗敵救亡的熱情,客觀環境的變化,推動了主觀的鬥争,這是必然的事情。
我們知道,在第一個政府的時代,正是清兵入關之初,當時一方面李自成雖退出河北,然而他“卷土西秦,方圖報複”。
這個勢力,固然是明朝“不共戴天之恨”,也是清朝“除惡未盡之憂”。
另一方面,福王政府所領導的江北四鎮,雖然按兵淮揚;然而大河以南,開歸徐泗一帶,還在南明政府的手裡。
清兵所占領的地方,不過是河北、山東;而在山東淪陷區域内,尚有不少的人民自動組織的義勇軍,他們“結寨自固”,仍然作零星的抵抗。
故就當時的客觀形勢而言,第一個政府所處的曆史環境還是進則可以渡河而戰,退亦可以拒河而守。
然而到第二個政府的時代,則敵人一面已擊潰李自成,“撫定”山、陝,入據武漢,進逼湘、贛;另一方面,已肅清豫、皖、蘇、魯之南明勢力,渡江而南,占領南京,進窺閩浙。
在這一時代,南明所保有的領土,較之第一個政府時代,已經大大的縮小了。
其次,就兵力上說,第一個政府時代,在武漢方面,左良玉尚擁兵百萬,在淮、揚一帶,四鎮的兵力,亦不在百萬以下,此外,除四川督剿“流寇”的軍隊不計,在湖南的何騰蛟,在江西的袁繼鹹,都各擁重兵。
合計當時各方所有的兵力,當不在三百萬以下。
然而到第二個政府時代,在武漢方面,則左良玉的軍隊,十分之九,已經叛降清朝,隻有某部将馬進忠、王元成所領的殘餘部隊,竄入湘北嶽州一帶,為章曠所收編。
在江西方面,則袁繼鹹已經被俘北去,隻有趙應選、胡一青等所帶領的少數滇軍扼守吉安,“孤懸上流,兵力單薄”。
江北四鎮,除黃得功戰死蕪湖以外,大半叛降清朝,或潰散江南,成為遊勇。
此外,隻有鄭鴻逵、鄭采等所統率的少數閩軍,在鎮江陷落以後,向福建潰退。
所以在第一個政府崩潰的時候,南明的主力軍可以說完全被敵人所擊潰,因之第二個政府,也就不能依靠閩軍的支持,而為閩軍首領鄭芝龍所支配。
雖然,這不是說,第二個政府就完全失去了抵抗清兵的物質基礎,或是失去了抵抗清兵侵略的能力。
實際上,在第二個政府成立的時候,除了還擁有長江以南廣大的人力與物力以外,還出現了兩種新的力量;第一,是江南人民義勇軍的蜂起;第二,是“闖賊”李自成的殘部與政府軍的合流,這些力量,假使政府指揮得宜,較之第一政府時代的戰鬥力量,當更為強大。
南明第二個政府短期崩潰的原因,不在于客觀環境之惡化,而是在于主觀上犯了不少嚴重的錯誤;而這些主觀上的錯誤,就恰恰客觀地提供敵人以勝利的前提條件,以緻結局又不能不追随第一個政府之後,走上崩潰的前途。
二 可惜社會内部的軋轹還沒有消解 我們知道,南明第一個政府的覆滅,原因甚多,而主要的是由于它沒有克服社會内在的矛盾,因而給敵人以各個擊破的機會。
但是不幸,到第二個政府的時代,社會内部的矛盾雖然因為李自成之走死而部分的和
在其征服中原之每一步的進展中,都曾經遭遇着當時南明政府和人民的武裝抵抗。
清統治者首先遇到的,是“闖賊”李自成所領導的“流寇”在河北山陝一帶所展開的鬥争。
其次,是福王政府的督師史可法所領導的官兵在蘇皖一帶的抵抗,雖然前者由于多爾衮與吳三桂所組織的明清聯軍之進攻,由于甯南侯左良玉在楚西一帶之夾擊而趨于潰散;後者,由于馬士英的妥協投降政策,由于左良玉的叛變,由于江北四鎮将領之叛變與迎降而趨于瓦解,但這兩個集團所領導的鬥争,尤其是前者的鬥争,确曾給清統治者以有力的打擊,從而充分的表現了當時南明政府與人民在反抗外族侵略的鬥争中之堅強不屈的精神。
史可法與李自成所領導的鬥争,雖然在主觀的動機上各不相同;而在客觀上,則都盡了抵抗外族侵略的曆史任務。
假如史可法之陳兵淮、揚,是為了鞏固東南而抗戰;則李自成之據守關、陝,便是為着保衛西北而鬥争。
所以這兩個集團,他們在當時,雖然彼此互相敵視,對立;而在清統治者看來,則他們同是明朝人民所組織的武裝集團,因而也就同是他的敵人。
他對于“稱兵犯阙,手毒君親”的“闖賊”,固然表示“同仇”;但同時對于“擁号稱尊”的福王,又何嘗不認為是“俨為勁敵”呢? 就因為如此,所以拉攏一個中原勢力,打倒另一個中原勢力,阻止中原的民族戰線之形成,以達到其各個擊破的陰謀,便是清統治者入關以後征服中原的一貫策略。
至于拉攏哪一個,打擊哪一個,在清統治者看來,那是沒有關系的。
自然,他最希望的,是與福王政府“戮力同心”,“連兵河朔,問罪秦中”,但假如這一誘降政策不成功的話,他也可以“釋彼(闖賊)重誅,命為前導”“簡西征之銳,轉旗東征”。
他可以聯合福王打“闖賊”,也可以利用“闖賊”打福王,所以多爾衮說:“兵行在即,可西可東。
” 可是清統治者拉攏“闖賊”的結果,是五十萬“流寇”在潼關的迎擊;然而他誘降福王政府的結果,則是馬士英等妥協派之遣使投降。
除了白金十萬兩,币帛數萬匹,敬謹奉獻于敵人之外,還允許割地賠款。
這樣,清統治者的目的達到了。
這樣,李自成便不能不退出山陝走死于通城山谷之間;史可法便不能不“鞠躬緻命”于揚州之役。
這樣,福王政府,便不能不與“闖賊”李自成并倒了。
假使我們暫置順逆不論,則李自成與史可法實同為明末抵抗外族侵略鬥争中的英雄;若馬士英開口“先帝”,閉口“社稷”,而首之以妥協,繼之以逃竄,終之以投降,則直是民族千古的罪人。
南明第一個政府的鬥争,雖然因為客觀上的矛盾和主觀上的錯誤,在一年之中,便歸于失敗。
但是中原的民族鬥争,并不因此而終止。
反之,在這一失敗的鬥争中,他們學會了許多鬥争的經驗。
他們很快地集中力量于福建與浙江,組織了南明第二個政府,在長江以南,展開了第二階段的抗清鬥争。
第二個政府所領導的鬥争,一共支持了一年零兩個月,從順治二年(1645)閏六月到順治三年八月,便被滿清消滅了。
第二個政府所占領的曆史時間,較之第一個政府雖然相差不多;但他在這短短的時間内,卻做出了第一個政府所沒有做過的許多艱苦的鬥争。
自然這種進步,決不是偶然的,而是第二個政府所處的曆史環境,較之第一個政府時代,更為危急,更為艱苦,因而也就更容易激發中原人民抗敵救亡的熱情,客觀環境的變化,推動了主觀的鬥争,這是必然的事情。
我們知道,在第一個政府的時代,正是清兵入關之初,當時一方面李自成雖退出河北,然而他“卷土西秦,方圖報複”。
這個勢力,固然是明朝“不共戴天之恨”,也是清朝“除惡未盡之憂”。
另一方面,福王政府所領導的江北四鎮,雖然按兵淮揚;然而大河以南,開歸徐泗一帶,還在南明政府的手裡。
清兵所占領的地方,不過是河北、山東;而在山東淪陷區域内,尚有不少的人民自動組織的義勇軍,他們“結寨自固”,仍然作零星的抵抗。
故就當時的客觀形勢而言,第一個政府所處的曆史環境還是進則可以渡河而戰,退亦可以拒河而守。
然而到第二個政府的時代,則敵人一面已擊潰李自成,“撫定”山、陝,入據武漢,進逼湘、贛;另一方面,已肅清豫、皖、蘇、魯之南明勢力,渡江而南,占領南京,進窺閩浙。
在這一時代,南明所保有的領土,較之第一個政府時代,已經大大的縮小了。
其次,就兵力上說,第一個政府時代,在武漢方面,左良玉尚擁兵百萬,在淮、揚一帶,四鎮的兵力,亦不在百萬以下,此外,除四川督剿“流寇”的軍隊不計,在湖南的何騰蛟,在江西的袁繼鹹,都各擁重兵。
合計當時各方所有的兵力,當不在三百萬以下。
然而到第二個政府時代,在武漢方面,則左良玉的軍隊,十分之九,已經叛降清朝,隻有某部将馬進忠、王元成所領的殘餘部隊,竄入湘北嶽州一帶,為章曠所收編。
在江西方面,則袁繼鹹已經被俘北去,隻有趙應選、胡一青等所帶領的少數滇軍扼守吉安,“孤懸上流,兵力單薄”。
江北四鎮,除黃得功戰死蕪湖以外,大半叛降清朝,或潰散江南,成為遊勇。
此外,隻有鄭鴻逵、鄭采等所統率的少數閩軍,在鎮江陷落以後,向福建潰退。
所以在第一個政府崩潰的時候,南明的主力軍可以說完全被敵人所擊潰,因之第二個政府,也就不能依靠閩軍的支持,而為閩軍首領鄭芝龍所支配。
雖然,這不是說,第二個政府就完全失去了抵抗清兵的物質基礎,或是失去了抵抗清兵侵略的能力。
實際上,在第二個政府成立的時候,除了還擁有長江以南廣大的人力與物力以外,還出現了兩種新的力量;第一,是江南人民義勇軍的蜂起;第二,是“闖賊”李自成的殘部與政府軍的合流,這些力量,假使政府指揮得宜,較之第一政府時代的戰鬥力量,當更為強大。
南明第二個政府短期崩潰的原因,不在于客觀環境之惡化,而是在于主觀上犯了不少嚴重的錯誤;而這些主觀上的錯誤,就恰恰客觀地提供敵人以勝利的前提條件,以緻結局又不能不追随第一個政府之後,走上崩潰的前途。
二 可惜社會内部的軋轹還沒有消解 我們知道,南明第一個政府的覆滅,原因甚多,而主要的是由于它沒有克服社會内在的矛盾,因而給敵人以各個擊破的機會。
但是不幸,到第二個政府的時代,社會内部的矛盾雖然因為李自成之走死而部分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