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中原人民反對鞑靼統治者的鬥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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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禦史李昌言:&lsquo嘗經平涼府、靜、會、定西等州,見西番僧佩金字圓符,絡繹道途,馳騎累百,傳舍至不能容,則假館民舍,因迫逐男子,奸污婦女。
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馬至八百四十餘匹。
&hellip&hellip驿戶無所控訴,台察莫得誰何。
&rsquo” 此外對于漢人的集會結社之禁止,更為嚴厲,甚至宗教團體亦被解散,僧徒亦被勒還俗。
如至大元年,禁白蓮教社。
至治二年,重申禁白蓮佛事及禁民間集衆祈神。
同年括江南僧有妻者為民,同時并盡毀道教經典,幹涉人民信仰之自由。
這樣,元代政府便從物質的統治達到精神的統治,從而完成其種族主義之最高的任務。
三 鞑靼統治者對漢族人民的經濟收奪 其次說到封建的收奪。
第一,土地的收奪。
鞑靼在征服中原以後,曾大規模進行土地的收奪。
首先是鞑靼貴族圈占牧場,其次是寺院的侵占,最後,江南豪族亦乘時兼并。
首先說到牧場的圈占。
鞑靼初入中原時,諸王貴族,多侵占民田以為牧場。
《元史》卷一三四《千奴傳》雲:至元三十一年,“東平、大名諸路,有諸王牧馬草地與民相間,互相侵冒,&hellip&hellip連歲争訟,不能定。
乃命千奴治之,其訟遂息”。
又《薩吉思傳》雲:“元帥野速答爾據民田為牧地。
”《阿哈馬傳》雲:“民有附郭美田,辄取為己有。
” 亦有侵占公地如學田等為牧場者。
《王構傳》雲:“學田為牧地所侵者,理而歸之。
”他們稱牧場為草場,專供畜牧,不耕不稼,因而對于農業盡了不少破壞的任務。
《續文獻通考》卷一《田賦考》雲:“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頃,不耕不稼,謂之草場,專放孽畜。
”又《姜彧傳》雲:以彧“知濱州,時行營軍士多占民田為牧地,縱牛馬壞民禾稼”。
除牧場以外,貴族還占有大量的賜田。
這些賜田,與牧場不同,多為江南稻田,其總數達一萬五千五百九十二頃。
其中賜田多者達五千頃,次之一千五百頃,最少者亦十頃。
其次說到寺院的收奪。
“(元代)崇尚釋教,&hellip&hellip設官分職而領之于帝師。
&hellip&hellip帥臣以下,亦必僧俗并用。
”[13]故僧侶在元代實為統治者之一個構成部分。
元代并有廣教總管府,專掌僧尼之政。
所以元代寺院遍天下。
據《元史》卷十六《世祖本紀》雲:“(至元二十八年)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區,僧尼二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八人。
”這些寺院占有廣大的土地。
據統計,從世祖中統二年(1261)到順帝至正十四年(1354)九十三年間,總計占有土地二三九五〇〇頃。
其中一部分系來自皇帝賞賜,如世祖賜田六〇〇頃,成宗千頃,仁宗一三九〇頃,泰定帝千頃,文宗一四一〇頃。
又賜田之數,有時駭人聽聞。
如文宗一次賜益都大承天護經寺一六二〇九〇頃,順帝一次賜山東大承天護經寺一六二〇〇頃。
其另一部分,則由僧侶自由強占民田。
如《釋老傳》雲:“楊琏真伽者,世祖用為江南釋教總統&hellip&hellip攘奪盜取,&hellip&hellip田二萬三千畝,私庇平民不輸公賦者二萬三千戶。
”又《續文獻通考》卷六《田賦考》有雲:“白雲宗總撮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诳誘愚俗十萬人。
” 最後說到江南豪族的侵占。
江南豪族站在種族方面,他們也是被壓迫者之一,但因他們富有資财,所以往往能勾結鞑靼人多乞“護持聖書”,倚勢淩虐貧民,隐占官田,及強奪民田。
因為隐占及強奪的結果,所以當時江南豪族,往往擁有萬家以上的佃戶和每年二三十萬的租谷。
《元史》卷二十三《武宗本紀》雲:“江南平垂四十年&hellip&hellip其富室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動辄百千家,有多至萬家者,其力可知。
”《元典章》卷二四租稅條雲:“有更田多富戶每一年有收三二十萬石租子的占着二三千戶佃戶。
”《元典章》卷一九民田條雲:“管軍民殘宋官員有勢力人每強占百姓田宅産業都回了者。
”同書卷十九官田條雲:“亡宋各項系官田土,每歲各有額定子粒,折收物色。
歸附以來,多被權豪勢要之家影占以為己業,佃種或賣與他人作主。
” 由于以上種種的收奪,土地所有遂向着兩極分化。
誠如《元典章》卷三《減私租》條所雲:“富戶每有田地,其餘他百姓每無田地。
”又如《元史》卷二十《成宗本紀》大德六年正月條所雲:“朕聞江南富戶,侵占民地,以緻貧者流離轉徙。
”當時貧富差度極端懸殊。
《元史》卷一九二《鄒伯顔傳》雲:“崇安之為邑,區别其土田,名之曰都者五十。
五十都之田上送官者,為糧六千石。
其大家以五十餘家而兼五千石;細民以四百餘家而合一千石。
大家之田,連跨數都,而細民之糧,或僅升合。
”就崇安一地的土地所有來看,則大家五十戶所占之田為六分之五,而細民四百餘戶所占者僅為六分之一,由此可以推論一般。
第二,高利貸的剝削。
我們知道,當鞑靼人據有中原的時候,同時也在中亞到處覆滅了伊斯蘭教的諸國家,乃至東歐一部分的國家,建立了一個東起黃海西迄黑海的世界帝國。
鞑靼人這一個驚人的征服,把歐洲數個國家和種族的人民,都放在一個統治權力之下,而成為蒙古帝國的臣民,因而打開了歐亞之大陸的商路。
不但西域賈人“佩虎符,馳驿馬”,紛紛來中國;就是歐洲的商人,也接踵而至。
帝國政府,為便利這些遠來的商人,每二十五至三十英裡,設置驿站一所,每三英裡,設一遞鋪,以資供應。
另一方面,由于曆次對南洋的征伐,又打通了東西的海洋商路。
泉州、杭州、慶元、上海、澉浦等處,都為當時外國商人雲集之所,而成為當時遠東之國際都市。
當時的外國商人,來到中國以後,往往以其商業所得,轉而為高利貸之剝削。
據《元史》卷一五二《王珍傳》雲:“大名困于賦調,貸借西域賈人銀八十铤及逋糧五萬斛。
”卷一五五《史天澤傳》雲:“天澤還真定,政煩賦重,貸錢于西北賈人以代輸,累倍其息,謂之羊羔利,民不能給。
”卷一四六《耶律楚材傳》雲:“州郡長吏多借賈人銀以償官,息累數倍,曰羊羔兒利,至奴其妻子,猶不足償。
”卷一五一《王玉傳》雲:“假趙州慶源軍節度副使,有民負西域賈人銀,倍其母,不能償,玉出銀五千兩代償之。
”卷一二六《廉希憲傳》雲:“有西域人,自稱驸馬,營于城外,系富民,誣其祖父嘗借息錢,索償甚急,民訴之行省,(北京行省)希憲命收捕之。
” 不僅西域賈人,挾其雄厚資金,橫行中國,就是元代的貴族官僚,上至諸王、妃主、宰相,也一樣以其封建剝削之所得,轉而投諸高利貸之事業。
《元史》卷二〇五《阿合馬傳》雲:“阿合馬、張惠挾宰相權,為商賈,以網羅天下大利,厚毒黎民,民困無所訴。
”卷一九一《譚澄傳》雲:“及征賦,逃竄殆盡,官為稱貸,積息數倍,民無以償。
” 此外漢人的富豪,也乘貧民之弊,開始高利貸事業。
據卷一七〇《吳鼎傳》雲:“浙有兩富豪曰朱、張家,多貸與民錢。
”卷一七九《賀勝傳》雲:“初,開平人張弼,家富。
弼死,其奴索錢民家,&hellip&hellip毆負錢者至死。
” 第三,徭役繁重。
徭役之最苦民者,為驿馬的供應。
《多桑蒙古史》雲:“此廣大帝國各地之交通,因驿站之設置,郵傳使者往來愈加迅速。
每二十五至三十英裡,設置驿站一所,同時為館舍,以供頓止,每驿置驿馬四百匹,月以半數供役,半數休息。
驿馬由居民供應。
”[14]其次則為造船。
《元史》卷十《世祖本紀》雲:“以征日本,敕揚州、湖南、贛州、泉州四省,造戰船六百艘。
”又卷一七三《崔緒傳》雲:“江南盜賊相挺而起,凡二百餘所,皆由拘刷水手與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變。
”再次,則為土木徭役。
如卷一八三《王思誠傳》雲:“至元十六年,開壩河,設壩夫戶八千三百七十有七,車戶五千七十,出車三百九十輛,船戶九百五十,出船一百九十艘,壩夫累歲逃亡,十損四五,而連糧之數,十增八九。
&hellip&hellip晝夜奔馳,猶不能給。
壩夫戶之存者一千八百三十二,一夫日連四百餘石,肩背成瘡,憔悴如鬼,甚可哀也。
”又如卷一七五《張珪傳》雲:“比者建西山寺,損軍害民,費以億萬計。
” 第四,官僚貪污橫暴。
《多桑蒙古史》雲:“(仁宗時)其丞相鐵木疊兒,蒙古人也,恃勢貪虐,兇穢滋甚。
内外禦史凡四十餘人,共劾其桀黯奸貪,欺上罔下。
”[15]《元史》卷二十五《仁宗本紀》延祐二年八月雲:“台臣言:蔡九五之變,皆由昵匝馬丁經理田糧,與郡縣橫加酷暴,逼抑至此。
新豐一縣,撤民廬千九百區,夷墓揚骨,虛張頃畝,流毒居民,乞罷經理及冒括田租。
”卷一三〇《徹裡傳》雲:“吾意汝(汀、漳劇盜歐狗之部下)豈反者耶!良由官吏污暴所緻。
”卷一三〇《嶽柱傳》雲:“桂陽州民張思進等嘯聚二千餘衆,州縣不能治&hellip&hellip遣千戶王英往問狀。
英值抵賊巢,論以禍福。
賊曰:&lsquo緻我為非者,兩巡檢司耳,我等何敢有異心哉!&rsquo”由此看來,元代政府,上自丞相,下至州縣巡檢,無不貪污橫暴。
總上所述,可以了然于漢族人民在鞑靼統治下所遭受的災難。
他們一方面被剝奪了兵權,被解決了武裝,被禁止參加政治及一切集會結社;另一方面,又在土地被收奪和高利貸剝削之下,變為一無所有的遊民。
而且再加之以徭役的繁重與官僚的貪污橫暴,以至肩背成瘡,憔悴如鬼,廬舍丘虛,夷墓揚骨。
簡言之,他們不僅失去了一切自由的權利,而且也失去了一切生存的權利。
在這樣情形之下,種族意識自然勃興而發,于是相挺而起,煽而
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馬至八百四十餘匹。
&hellip&hellip驿戶無所控訴,台察莫得誰何。
&rsquo” 此外對于漢人的集會結社之禁止,更為嚴厲,甚至宗教團體亦被解散,僧徒亦被勒還俗。
如至大元年,禁白蓮教社。
至治二年,重申禁白蓮佛事及禁民間集衆祈神。
同年括江南僧有妻者為民,同時并盡毀道教經典,幹涉人民信仰之自由。
這樣,元代政府便從物質的統治達到精神的統治,從而完成其種族主義之最高的任務。
三 鞑靼統治者對漢族人民的經濟收奪 其次說到封建的收奪。
第一,土地的收奪。
鞑靼在征服中原以後,曾大規模進行土地的收奪。
首先是鞑靼貴族圈占牧場,其次是寺院的侵占,最後,江南豪族亦乘時兼并。
首先說到牧場的圈占。
鞑靼初入中原時,諸王貴族,多侵占民田以為牧場。
《元史》卷一三四《千奴傳》雲:至元三十一年,“東平、大名諸路,有諸王牧馬草地與民相間,互相侵冒,&hellip&hellip連歲争訟,不能定。
乃命千奴治之,其訟遂息”。
又《薩吉思傳》雲:“元帥野速答爾據民田為牧地。
”《阿哈馬傳》雲:“民有附郭美田,辄取為己有。
” 亦有侵占公地如學田等為牧場者。
《王構傳》雲:“學田為牧地所侵者,理而歸之。
”他們稱牧場為草場,專供畜牧,不耕不稼,因而對于農業盡了不少破壞的任務。
《續文獻通考》卷一《田賦考》雲:“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頃,不耕不稼,謂之草場,專放孽畜。
”又《姜彧傳》雲:以彧“知濱州,時行營軍士多占民田為牧地,縱牛馬壞民禾稼”。
除牧場以外,貴族還占有大量的賜田。
這些賜田,與牧場不同,多為江南稻田,其總數達一萬五千五百九十二頃。
其中賜田多者達五千頃,次之一千五百頃,最少者亦十頃。
其次說到寺院的收奪。
“(元代)崇尚釋教,&hellip&hellip設官分職而領之于帝師。
&hellip&hellip帥臣以下,亦必僧俗并用。
”[13]故僧侶在元代實為統治者之一個構成部分。
元代并有廣教總管府,專掌僧尼之政。
所以元代寺院遍天下。
據《元史》卷十六《世祖本紀》雲:“(至元二十八年)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區,僧尼二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八人。
”這些寺院占有廣大的土地。
據統計,從世祖中統二年(1261)到順帝至正十四年(1354)九十三年間,總計占有土地二三九五〇〇頃。
其中一部分系來自皇帝賞賜,如世祖賜田六〇〇頃,成宗千頃,仁宗一三九〇頃,泰定帝千頃,文宗一四一〇頃。
又賜田之數,有時駭人聽聞。
如文宗一次賜益都大承天護經寺一六二〇九〇頃,順帝一次賜山東大承天護經寺一六二〇〇頃。
其另一部分,則由僧侶自由強占民田。
如《釋老傳》雲:“楊琏真伽者,世祖用為江南釋教總統&hellip&hellip攘奪盜取,&hellip&hellip田二萬三千畝,私庇平民不輸公賦者二萬三千戶。
”又《續文獻通考》卷六《田賦考》有雲:“白雲宗總撮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诳誘愚俗十萬人。
” 最後說到江南豪族的侵占。
江南豪族站在種族方面,他們也是被壓迫者之一,但因他們富有資财,所以往往能勾結鞑靼人多乞“護持聖書”,倚勢淩虐貧民,隐占官田,及強奪民田。
因為隐占及強奪的結果,所以當時江南豪族,往往擁有萬家以上的佃戶和每年二三十萬的租谷。
《元史》卷二十三《武宗本紀》雲:“江南平垂四十年&hellip&hellip其富室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動辄百千家,有多至萬家者,其力可知。
”《元典章》卷二四租稅條雲:“有更田多富戶每一年有收三二十萬石租子的占着二三千戶佃戶。
”《元典章》卷一九民田條雲:“管軍民殘宋官員有勢力人每強占百姓田宅産業都回了者。
”同書卷十九官田條雲:“亡宋各項系官田土,每歲各有額定子粒,折收物色。
歸附以來,多被權豪勢要之家影占以為己業,佃種或賣與他人作主。
” 由于以上種種的收奪,土地所有遂向着兩極分化。
誠如《元典章》卷三《減私租》條所雲:“富戶每有田地,其餘他百姓每無田地。
”又如《元史》卷二十《成宗本紀》大德六年正月條所雲:“朕聞江南富戶,侵占民地,以緻貧者流離轉徙。
”當時貧富差度極端懸殊。
《元史》卷一九二《鄒伯顔傳》雲:“崇安之為邑,區别其土田,名之曰都者五十。
五十都之田上送官者,為糧六千石。
其大家以五十餘家而兼五千石;細民以四百餘家而合一千石。
大家之田,連跨數都,而細民之糧,或僅升合。
”就崇安一地的土地所有來看,則大家五十戶所占之田為六分之五,而細民四百餘戶所占者僅為六分之一,由此可以推論一般。
第二,高利貸的剝削。
我們知道,當鞑靼人據有中原的時候,同時也在中亞到處覆滅了伊斯蘭教的諸國家,乃至東歐一部分的國家,建立了一個東起黃海西迄黑海的世界帝國。
鞑靼人這一個驚人的征服,把歐洲數個國家和種族的人民,都放在一個統治權力之下,而成為蒙古帝國的臣民,因而打開了歐亞之大陸的商路。
不但西域賈人“佩虎符,馳驿馬”,紛紛來中國;就是歐洲的商人,也接踵而至。
帝國政府,為便利這些遠來的商人,每二十五至三十英裡,設置驿站一所,每三英裡,設一遞鋪,以資供應。
另一方面,由于曆次對南洋的征伐,又打通了東西的海洋商路。
泉州、杭州、慶元、上海、澉浦等處,都為當時外國商人雲集之所,而成為當時遠東之國際都市。
當時的外國商人,來到中國以後,往往以其商業所得,轉而為高利貸之剝削。
據《元史》卷一五二《王珍傳》雲:“大名困于賦調,貸借西域賈人銀八十铤及逋糧五萬斛。
”卷一五五《史天澤傳》雲:“天澤還真定,政煩賦重,貸錢于西北賈人以代輸,累倍其息,謂之羊羔利,民不能給。
”卷一四六《耶律楚材傳》雲:“州郡長吏多借賈人銀以償官,息累數倍,曰羊羔兒利,至奴其妻子,猶不足償。
”卷一五一《王玉傳》雲:“假趙州慶源軍節度副使,有民負西域賈人銀,倍其母,不能償,玉出銀五千兩代償之。
”卷一二六《廉希憲傳》雲:“有西域人,自稱驸馬,營于城外,系富民,誣其祖父嘗借息錢,索償甚急,民訴之行省,(北京行省)希憲命收捕之。
” 不僅西域賈人,挾其雄厚資金,橫行中國,就是元代的貴族官僚,上至諸王、妃主、宰相,也一樣以其封建剝削之所得,轉而投諸高利貸之事業。
《元史》卷二〇五《阿合馬傳》雲:“阿合馬、張惠挾宰相權,為商賈,以網羅天下大利,厚毒黎民,民困無所訴。
”卷一九一《譚澄傳》雲:“及征賦,逃竄殆盡,官為稱貸,積息數倍,民無以償。
” 此外漢人的富豪,也乘貧民之弊,開始高利貸事業。
據卷一七〇《吳鼎傳》雲:“浙有兩富豪曰朱、張家,多貸與民錢。
”卷一七九《賀勝傳》雲:“初,開平人張弼,家富。
弼死,其奴索錢民家,&hellip&hellip毆負錢者至死。
” 第三,徭役繁重。
徭役之最苦民者,為驿馬的供應。
《多桑蒙古史》雲:“此廣大帝國各地之交通,因驿站之設置,郵傳使者往來愈加迅速。
每二十五至三十英裡,設置驿站一所,同時為館舍,以供頓止,每驿置驿馬四百匹,月以半數供役,半數休息。
驿馬由居民供應。
”[14]其次則為造船。
《元史》卷十《世祖本紀》雲:“以征日本,敕揚州、湖南、贛州、泉州四省,造戰船六百艘。
”又卷一七三《崔緒傳》雲:“江南盜賊相挺而起,凡二百餘所,皆由拘刷水手與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變。
”再次,則為土木徭役。
如卷一八三《王思誠傳》雲:“至元十六年,開壩河,設壩夫戶八千三百七十有七,車戶五千七十,出車三百九十輛,船戶九百五十,出船一百九十艘,壩夫累歲逃亡,十損四五,而連糧之數,十增八九。
&hellip&hellip晝夜奔馳,猶不能給。
壩夫戶之存者一千八百三十二,一夫日連四百餘石,肩背成瘡,憔悴如鬼,甚可哀也。
”又如卷一七五《張珪傳》雲:“比者建西山寺,損軍害民,費以億萬計。
” 第四,官僚貪污橫暴。
《多桑蒙古史》雲:“(仁宗時)其丞相鐵木疊兒,蒙古人也,恃勢貪虐,兇穢滋甚。
内外禦史凡四十餘人,共劾其桀黯奸貪,欺上罔下。
”[15]《元史》卷二十五《仁宗本紀》延祐二年八月雲:“台臣言:蔡九五之變,皆由昵匝馬丁經理田糧,與郡縣橫加酷暴,逼抑至此。
新豐一縣,撤民廬千九百區,夷墓揚骨,虛張頃畝,流毒居民,乞罷經理及冒括田租。
”卷一三〇《徹裡傳》雲:“吾意汝(汀、漳劇盜歐狗之部下)豈反者耶!良由官吏污暴所緻。
”卷一三〇《嶽柱傳》雲:“桂陽州民張思進等嘯聚二千餘衆,州縣不能治&hellip&hellip遣千戶王英往問狀。
英值抵賊巢,論以禍福。
賊曰:&lsquo緻我為非者,兩巡檢司耳,我等何敢有異心哉!&rsquo”由此看來,元代政府,上自丞相,下至州縣巡檢,無不貪污橫暴。
總上所述,可以了然于漢族人民在鞑靼統治下所遭受的災難。
他們一方面被剝奪了兵權,被解決了武裝,被禁止參加政治及一切集會結社;另一方面,又在土地被收奪和高利貸剝削之下,變為一無所有的遊民。
而且再加之以徭役的繁重與官僚的貪污橫暴,以至肩背成瘡,憔悴如鬼,廬舍丘虛,夷墓揚骨。
簡言之,他們不僅失去了一切自由的權利,而且也失去了一切生存的權利。
在這樣情形之下,種族意識自然勃興而發,于是相挺而起,煽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