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時代漢奸及傀儡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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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未必即結束于異族之手。

    乃不此之圖,而當時民族敗類,卻反而主張投降到底,受金冊封,而為其臣屬。

    他們按年繳納歲貢以求支持其偏安江左之殘局。

    這些貴族隻看見自己的利益,而忘記國家與民族。

    他們南渡以後,由于統治地域的縮小,益加強其剝削的程度。

    于是一般農民在歲貢與軍費的浩大負擔之下,變為窮無所歸。

    據《宋史》的記載,當時歲貢為銀絹各二十萬。

    運費總額達八千萬貫,官僚薪傣之開支為錢一千六百九十六萬貫,金一萬四千八百七十兩,銀六十二萬兩。

    這些巨額的開支,當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據《宋史》記載,當時農民除負擔田賦以外,還有稱為“加耗”的田賦附加稅,有丁口稅和許多苛捐雜稅。

    此外還有所謂“和買”,這種“和買”最初是政府出錢收買,以後便變成無代價的貢物。

    在這種苦痛的負擔之下,當時農民的生活,便陷于極端的悲慘,據《宋史》記載:“勢官富姓,占田無限;兼并冒僞,習以成俗,重禁莫能止焉。

    ”又說北宋既如此,南渡以來,更進展矣。

    “強宗巨室,阡陌相望,且多無稅之田。

    ”(卷一七三)又說:“亂亡之後,田廬荒廢,诏有能占田而倍入租者與之,于是腴田悉為豪戶所占,流民至無所歸。

    ”(卷二九五《謝绛傳》)同時,封建貴族及官僚把礦山在“收歸國有”的美名之下據為自己所有,據《宋史·食貨志》所載,宋代有金、銀、銅、鐵、鉛、錫等礦區冶金所、礦務所二百餘所,在皇祐年間(1050年前後),政府所收的礦稅,年額為金15095兩,銀219829兩,銅5100834斤,鐵72412000斤,鉛98151斤,錫330695斤,水銀2200斤,後來到元豐年間,更有增加。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當時宋朝民族敗類為甚麼主張投降,因為他們深深知道,假使抗戰,則社會經濟秩序必然多少有些變動,尤其民不聊生,這對于他們的投降政權,是難保沒有危險的。

    為了繼續支持其對江南農民的壓榨,為了繼續利用投降政權以擴大其自己的私圖,他們不得不投到敵人的懷抱,轉而假借敵人的威脅以敲詐民衆。

    沒有民衆基礎之投降的南宋政府,是宋朝亡國的根本原因。

     四 從張邦昌劉豫的傀儡政權到秦桧的漢奸政府 現在,我們轉向具體的曆史事實,宋代的投降派是如何反對當時的抗戰派,最後是如何把抗戰派抑壓下去,而貫徹其亡國滅種的主張。

     在宋朝投降派中,雖然有不少的人物,然而起重大作用的,則為劉豫、張邦昌與秦桧。

    這三個曆史上的民族敗類,雖同為投降派,但卻以不同的姿态出現于當時的曆史舞台。

    劉豫則以傀儡政權而出現,張邦昌則以敵探出現,秦桧則以政治漢奸而出現。

    不管他們怎樣出現,而其同為漢奸則一也。

    這正與今日他們的後輩王克敏、梁鴻志、汪精衛等之漢奸活動的形式,如出一轍。

    不管他們的作風如何不同,而其同為出賣祖國,出賣民族則一也。

     據《宋史·劉豫傳》雲:“劉豫字彥遊,景州阜城人也。

    世業農,至豫始舉進士,元符中登第。

    &hellip&hellip政和二年召拜殿中侍禦史&hellip&hellip宣和六年,判國子監,除河北提刑&hellip&hellip建炎二年正月,用悫薦除知濟南府&hellip&hellip是冬,金人攻濟南&hellip&hellip因遣人啖豫以利&hellip&hellip遂蓄反謀,殺其将關勝,率百姓降金。

    百姓不從,豫缒城納款。

    &hellip&hellip” 《張邦昌傳》雲:“欽宗即位&hellip&hellip金人犯京師,朝廷議割三鎮,俾康王及邦昌為質于金以求成。

    會姚平仲夜斫金營,斡離不怒責邦昌,邦昌對以非出朝廷意。

    &hellip&hellip既而康王還,金人複質肅王以行,仍命邦昌為河北路割地使。

    初,邦昌力主和議,不意身自為質。

    及行,乃要欽宗署禦批無變割地議,不許。

    又請以玺書付河北,亦不許。

    時粘罕兵又來侵,上書者攻邦昌私敵,社稷之賊也。

    ” 由此,我們知道,劉豫、張邦昌皆為公開賣國之傀儡漢奸,并不假借任何幌子,以求掩飾。

    所以金兵入汴後,隻承認“異姓”如張邦昌者“堪為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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