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時代漢奸及傀儡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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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著等的混合内閣。

    更後便進一步發展為文彥博、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範純仁等人的政權,這就是曆史家所歌頌的“元祐之政”。

    自宋代南渡以後,由于南方殘存的大生産的勢力之加入,遂使小生産在政治的地位逐漸削弱。

     在兩宋時代,不但有内政方面的紛争,而且也有對遊牧民族之南侵的和戰的國策的鬥争。

    我們試一翻閱兩宋的曆史,主和派則有李邦彥、張邦昌、唐恪、耿南仲、劉豫、胡安國、汪伯彥、秦桧、董宋臣之流。

    主戰派則有李綱、種師道、呂好問、吳價兄弟、呂文德、嶽飛、韓侂胄、鄭清之、文天祥等文吏或武官。

     三 從依賴政策到投降政策 宋代的主和派為甚麼要主和?很顯然地他們是想憑借外力,來推翻他人的政權,以鞏固他們的統治。

    這種事實,在中國曆史上,是屢見不鮮的。

    我們常常可以看見,每當中原的社會經濟秩序發生變動,社會的利害沖突銳化的時候,便招緻邊境民族的侵入。

    雖然每一次這樣的侵入,都有其客觀條件之曆史的必然,然而其中有不少的次數,卻是王朝的内部的敗類,為了支持個人的或集團的利益而引緻的。

    為了鎮壓或消滅自己的政敵或農民叛變,他們便不惜引入外力,甘願與外力勾結,妥協以至于投降。

    他們企圖用外力來解決國内的矛盾,然而結果卻是千篇一律,不但國内矛盾不能解決,反而加上了一個種族矛盾。

    宋代的曆史就在這種交織中發展,諸遊牧民族就在宋代政治不一緻,不統一的隙縫中,獲得其突飛猛進之發展。

    結果是宋代的政派并倒,鞑靼帝國出現。

     宋代遊牧民族之侵入,固然有其客觀的原因,然而使這些遊牧民族之得以順利地向中國内部進展,深入以至長期地鞏固下去,則當時内部的不團結與漢奸對外的投降政策,替遊牧民族肅清了侵略的道路。

     所謂客觀的原因,就是經濟上的原因。

    我們知道,自漢唐以來,中國西北東北方面遊牧種族的生活必需品,大部分都仰給于中原,無論采取奪掠的形式抑或是交換的形式,而其取給于中原,則是同一的。

    宋代統一中原後,一方面駐兵西北以防守遊牧民族之侵襲;另一方面,其商業交通,卻完全轉向于東南之海洋方面。

    這樣對于遊牧民族,幾乎是施行經濟的封鎖。

     交換關系既已中斷,于是遊牧民族便不能不加緊其對中國物品掠奪之軍事行動。

    所以遊牧民族的南侵,在最初,與其說是政治的意義,毋甯說是單純的掠奪意義。

    從這每次議和條件中,可以看出。

    據《宋史》所載: 宋真宗時,宋遼和議,宋歲貢遼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

     仁宗時,宋遼和議,宋歲貢遼銀增十萬兩,絹增十萬匹。

     仁宗時,西夏獻地請和稱臣,但要求宋年賜銀、絹、茶等二十餘萬。

     徽宗時,宋金和議,宋年貢金銀二十萬兩,絹二十萬匹,外加燕京代稅錢百萬缗。

     欽宗時,除此歲貢外,金又索金五百萬兩,銀五千萬兩,牛馬萬頭,絹帛百萬匹。

     以後高宗、孝宗、甯宗時,宋對金之歲貢,疊有增加。

    自然在徽宗以後,他們對中國的軍事掠奪,已漸次失去其原意;他們已把單純的軍事掠奪,轉化為疆土占領與政治收奪了。

     從主觀方面說來,石敬瑭為支持其封建的割據,割燕雲十六州與契丹,以遐一日“兒皇帝”之榮寵,使契丹在内地獲得其軍事上之根據,又為侵入之基礎。

    這與幾年前殷汝耕之冀東僞組織,有其同樣的曆史意義。

    但是假使當時宋代的政府乘契丹勢力尚未鞏固之時,加以打擊,未始不可将契丹驅逐于燕雲之外;然而不此之圖,他們的對外政策,一開始便是依賴主義,他們卻有一種幻想,希望女真替他打退契丹,收複失地,而自己卻空出手來拼命搜刮農民,以其搜刮之一部作為貢奉獻女真。

    女真利用中國的金錢,擊潰契丹,但卻将燕雲十六州據為己有,而建國曰金。

    然而即使如此,假使宋朝的内部一緻團結,共同赴敵,則尚可以建威以消金人之萌;然而不此之圖,卻仍然貫徹其妥協投降政策,不斷供給敵人以金錢與糧食,使敵人坐大于河北。

    殆至1127年,金人攻陷汴京,北宋君臣,毫無抵抗;康王更倉皇南渡,以求偏安。

     康王南渡以後,宋朝尚擁有江南廣大的領土與人民,假使利用現有的物力與人力,從事抵抗,則宋代的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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