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九 對于洋務之一般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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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移轉此觀念,于是激烈者主張廢止科舉;緩和者主張修正科舉,在考試科目中,加入洋務科目。
宗棠則主張将谙習洋務者之登進,别為一種考試: &hellip&hellip登進之初,必先由學臣考取錄送,咨部行司注冊,然後分發各海口效用差委,補署職官,乃憑考核。
立法之初,應由海疆督、撫饬委海關道及候補道員專司察驗考生三代籍貫,具冊開報:一呈送督、撫,一由督、撫咨送學政。
其願就文、武兩途,由各考生自行呈明注冊,聽候學政考試,分别去取,移明督、撫傳驗,會同出榜曉示,一面饬司注冊,由司饬考生本籍州、縣傳知各考生知照;其流寓各考生,即呈由寄籍各州、縣開列加結具文,申送備案。
其取中文、武兩科藝事各生,均由各考生自呈願就何項差使,填注試卷面,旁钤用文科藝事、武科藝事戳記,以便識别。
大約藝事以語言、文字、制造三者為要。
能通中、西語言文字,則能兼中、西之長,旁推交通,自成日新盛業。
其有取于語言、文字者,為其明制造之理與數,雖不能親手制器,尚可口授匠師令其制造也。
其能制造而不谙文理者,即以武科開列,以之充當末弁,深其曆練,究勝于趨跄應對,以弓箭槍炮得差缺補署之流也。
至于取中額數,以應考名數為斷。
大約學額十名,取錄藝事兩三名。
于學額無所損,而于人才則大有益。
省虛文而收實效,自強之策,固無有急于此者。
&hellip&hellip 宗棠所謂藝事,以為“系形而下者之稱。
然志道據德,依仁遊藝,為形而上者所不廢。
經稱工執藝事以谏,其有位于朝,與百爾并無同異。
”注843中國人心理每是古非今,故文人學士欲發表其新異之思想或主張,必須托之于古,以為于古有征,即可間執反對者之口。
康有為之作《孔子改制考》,無非思借重孔子亦嘗變法之說,以達其變法之目的而已。
然辦理洋務,尤有一最困難之問題:即當時之政治制度,不合于洋務,非改弦更張不可。
顧中國政治社會最反對變更所謂祖宗成法,以為大逆不道。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系被迫設置,其始猶以為臨時機關,敷衍洋人。
乃日複一日,無形中反在政治上占一最重要之地位,浸假而超越軍機處之上。
各國之交涉,固集中于此;即模仿外國之軍備與商務,亦特設海防股與總稅務司,不歸之兵、戶兩部,而集中于此。
其間又分設辦理南北洋通商事務大臣,為京外辦理洋務之中心。
南洋由兩江總督兼任。
(掌中外交涉之總務。
專轄上海入長江以上各口。
其閩、粵、浙三府則兼顧。
)北洋由直隸總督兼任。
(掌北洋洋務海防之政令,凡津海、東海、山海各關政悉歸統治。
)中日台灣事件,中法越南事件發生,朝野一緻要求編練海軍,宗棠應诏陳言,竟主張建樹辦理海軍之中心,修正現行制度。
其扼要之言曰:“慎選賢能,總提大綱,名曰海防全政大臣,或名曰海部大臣。
凡一切有關海防之政,悉由該大臣統籌全局,奏明辦理。
畀以選将、練兵、制船、造炮之全權。
特建衙署,駐紮長江,南拱閩粵,北衛畿輔。
該大臣或駐署辦事,或周曆巡閱,因時制宜,不為遙制。
另擇副臣,居則贊襄庶務,出則留守督工。
權有專屬,責無旁貸。
”後清廷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中之海防股(原掌南北洋海防之事。
凡長江水師;沿海炮台、船廠;購置輪船、槍炮、藥彈、創造機器、電線、鐵路,及各省礦務,均屬之)劃出,特設管理海軍事務衙門,且将辦理鐵路等洋務仍悉歸管轄(其機關名礦務鐵路總局),以醇親王主其事而副之以鴻章,正如宗棠之主張。
其後之陸、海軍部,農工商部與郵傳部亦即由此蛻化而出。
注844
欲移轉此觀念,于是激烈者主張廢止科舉;緩和者主張修正科舉,在考試科目中,加入洋務科目。
宗棠則主張将谙習洋務者之登進,别為一種考試: &hellip&hellip登進之初,必先由學臣考取錄送,咨部行司注冊,然後分發各海口效用差委,補署職官,乃憑考核。
立法之初,應由海疆督、撫饬委海關道及候補道員專司察驗考生三代籍貫,具冊開報:一呈送督、撫,一由督、撫咨送學政。
其願就文、武兩途,由各考生自行呈明注冊,聽候學政考試,分别去取,移明督、撫傳驗,會同出榜曉示,一面饬司注冊,由司饬考生本籍州、縣傳知各考生知照;其流寓各考生,即呈由寄籍各州、縣開列加結具文,申送備案。
其取中文、武兩科藝事各生,均由各考生自呈願就何項差使,填注試卷面,旁钤用文科藝事、武科藝事戳記,以便識别。
大約藝事以語言、文字、制造三者為要。
能通中、西語言文字,則能兼中、西之長,旁推交通,自成日新盛業。
其有取于語言、文字者,為其明制造之理與數,雖不能親手制器,尚可口授匠師令其制造也。
其能制造而不谙文理者,即以武科開列,以之充當末弁,深其曆練,究勝于趨跄應對,以弓箭槍炮得差缺補署之流也。
至于取中額數,以應考名數為斷。
大約學額十名,取錄藝事兩三名。
于學額無所損,而于人才則大有益。
省虛文而收實效,自強之策,固無有急于此者。
&hellip&hellip 宗棠所謂藝事,以為“系形而下者之稱。
然志道據德,依仁遊藝,為形而上者所不廢。
經稱工執藝事以谏,其有位于朝,與百爾并無同異。
”注843中國人心理每是古非今,故文人學士欲發表其新異之思想或主張,必須托之于古,以為于古有征,即可間執反對者之口。
康有為之作《孔子改制考》,無非思借重孔子亦嘗變法之說,以達其變法之目的而已。
然辦理洋務,尤有一最困難之問題:即當時之政治制度,不合于洋務,非改弦更張不可。
顧中國政治社會最反對變更所謂祖宗成法,以為大逆不道。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系被迫設置,其始猶以為臨時機關,敷衍洋人。
乃日複一日,無形中反在政治上占一最重要之地位,浸假而超越軍機處之上。
各國之交涉,固集中于此;即模仿外國之軍備與商務,亦特設海防股與總稅務司,不歸之兵、戶兩部,而集中于此。
其間又分設辦理南北洋通商事務大臣,為京外辦理洋務之中心。
南洋由兩江總督兼任。
(掌中外交涉之總務。
專轄上海入長江以上各口。
其閩、粵、浙三府則兼顧。
)北洋由直隸總督兼任。
(掌北洋洋務海防之政令,凡津海、東海、山海各關政悉歸統治。
)中日台灣事件,中法越南事件發生,朝野一緻要求編練海軍,宗棠應诏陳言,竟主張建樹辦理海軍之中心,修正現行制度。
其扼要之言曰:“慎選賢能,總提大綱,名曰海防全政大臣,或名曰海部大臣。
凡一切有關海防之政,悉由該大臣統籌全局,奏明辦理。
畀以選将、練兵、制船、造炮之全權。
特建衙署,駐紮長江,南拱閩粵,北衛畿輔。
該大臣或駐署辦事,或周曆巡閱,因時制宜,不為遙制。
另擇副臣,居則贊襄庶務,出則留守督工。
權有專屬,責無旁貸。
”後清廷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中之海防股(原掌南北洋海防之事。
凡長江水師;沿海炮台、船廠;購置輪船、槍炮、藥彈、創造機器、電線、鐵路,及各省礦務,均屬之)劃出,特設管理海軍事務衙門,且将辦理鐵路等洋務仍悉歸管轄(其機關名礦務鐵路總局),以醇親王主其事而副之以鴻章,正如宗棠之主張。
其後之陸、海軍部,農工商部與郵傳部亦即由此蛻化而出。
注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