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 五年計畫之造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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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毋怪執咎無人,不敢一抒籌策,以徇公家之急。
臣愚以為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師不可。
欲整理水師,非設局監造輪船不可。
泰西巧而中國不必安于拙也,泰西有而中國不能微以無也。
雖善作者不必其善成,而善因者究易于善創。
如慮船廠擇地之難,則福建海口羅星塔一帶,開槽浚渠,水清土實,為粵、浙、江蘇所無。
臣在浙時,即聞洋人之論如此。
昨回福州,參以衆論,亦複相同。
是船廠固有其地也。
如慮機器購覓之難,則先購機器一具,巨細畢備,覓雇西洋師匠,與之俱來。
以機器制造機器,積微成巨,化一為百。
機器既備,成一船之輪機,即成一船;成一船,即成一船之兵。
比及五年,成船稍多,可以布置沿海各省,遙衛津沽。
由此更添機器,觸類旁通,凡制造槍炮、炸彈、鑄錢、治水,有适民生日用者,均可次第為之。
惟事屬創始,中國無能赴各國購覓之人,且機器良苦,亦難驟辨,仍須托洋人購覓,寬給其值,但求其良,則亦非必不可得也。
如慮外國師匠要約之難,則先立條約,定其薪水。
到廠後,由局挑選内地各項匠作之少壯明白者,随同學習。
其性慧夙有巧思者,無論官紳士庶一體入局講習,拙者惰者随時更補。
西洋師匠盡心教藝者,總辦洋員薪水全給,如靳不傳授者,罰扣薪水,似亦易有把握。
如慮籌集巨款之難,就閩而論,海關結款既完,則此款應可劃項支應。
不足,則提取厘稅益之。
又臣曾函浙江撫臣馬新贻,新授廣東撫臣蔣益澧,均以此為必不容緩,願湊集巨款以觀其成。
計造船廠、購機器、募師匠,須費三十餘萬兩。
開工集料,支給中外匠作薪水,每月約需五六萬兩。
以一年計之,需費六十餘萬兩。
創始兩年,成船少而費極多。
迨三、四、五年,則工以熟而速,成船多而費亦漸減。
通計五年所費,不過三百餘萬兩。
五年之中,國家損此數百萬之入,合雖見多,分亦見少,似尚未為難也。
如慮船成以後,中國無人堪作船主,看盤、管車諸事,均須雇倩洋人,則定議之初,即先與訂明,教習造船,即兼教習駕駛,船成即令随同出洋周曆各海口。
無論兵弁各色人等,有講習精通,能為船主者,即給予武職千把、都守,由虛銜洊補實職,俾領水師,則材技之士争起赴之,将來講習益精,水師人才固不可勝用矣。
且臣訪聞浙江甯波一帶,現亦有粗知管輪船之人。
如選調入局,船成即令其管駕,似得力更速也。
如慮煤炭薪工按月支給,所費不資,及修造之費為難,則以新造輪船運漕,而以雇沙船之價給之。
漕務畢,則聽受商雇,薄取其值,以為修造之費。
海疆有警,專聽調遣,随賊所在,絡繹奔赴,分攻合剿,克期可至。
大凡水師宜常川任船操練,俾其服習風濤,長其筋力,深其閱曆,然後可恃為常勝之軍。
近觀海口各國所駐兵船,每月操演數次,俨臨大敵。
遇有盜艇,即踴躍攫擊,以試其能。
所以防其惡勞好逸者如此。
且船械機器廢擱不用,則朽鈍堪虞,時加淬厲,則晶瑩益出。
故船成之後,則不妨裝載商貨,借以捕盜而護商,兼可習勞而集費,似歲修經費,無俟别籌也。
至非常之舉,謗議易興,始則憂其無成,繼則議其多費,或更譏其失體,皆意中必有之事。
然臣愚竊有說焉:防海必用海船,海船不敵輪船之靈捷。
西洋各國與俄羅斯、咪利堅,數十年來,講求輪船之制,互相師法,制作日精。
東洋日本始購輪船拆視,仿造未成。
近乃遣人赴英吉利,學其文字,究其篆數,為仿制輪船張本。
不數年後,東洋輪船亦必有成。
獨中國因頻年軍務繁興,未暇議及。
雖前此有代造之舉,近複奉谕購雇輪船,然皆未為了局。
彼此同以大海為利,彼有所挾,我獨無之,譬如渡河,人操舟而我結筏,譬猶使馬,人跨駿而我騎驢,可乎?均是人也,聰明睿知相近者性,而所習不能無殊。
中國之睿知,運于虛;外國之聰明,寄于實。
中國以義理為本,藝事為末;外國以藝事為重,義理為輕。
彼此各是其是,兩不相喻,姑置弗論可耳。
謂執藝事者舍其精,講義理者必遺其粗,不可也。
謂我之長,不如外國,借外國導其先,可也。
謂我之長,不如外國,讓外國擅其能,不可也。
此事理之較著者也。
如拟創造輪船,即豫慮難成而自阻,然則治河者慮合龍之無期,即罷畚築,治軍者慮蒇役之無日,即罷征調乎?如慮糜費之多,則自道光十九年(1839)以來,所糜之費已難數計。
昔因無輪船,緻所費不可得而節矣,今仿造輪船,正所以預節異時之費,而尚容靳乎?天下事,始有所損者,終有所益。
輪船成,則漕政興,軍政舉,商民之困纾,海關之稅旺。
一時之費,數世之利也。
縱令所制不及各國之工,究之慰情勝無,倉卒賴有所恃。
且由鈍而巧,由粗而精,尚可期諸異日,孰如羨魚而無網也。
計閩、浙、粵東三省通力合作,五年之久,費數百萬,尚非力所難能。
疆臣誼在體國奉公,何敢惜小費而忘至計。
至以中國仿制輪船,或拟失體,則尤不然。
無論禮失而求諸野,自古已然。
即以槍炮言之,中國古無範金為炮,施放藥彈之制,所謂炮者,以車發石而已。
至明中葉,始有佛郎機之名。
國初,始有紅衣大将軍之名。
當時,得其國之器,即被以其國之名。
謂佛郎機者,即法蘭西音之轉。
謂紅衣者,即紅夷音之轉,蓋指紅毛也。
近時洋槍、開花炮等器之制,中國仿洋式制造,亦皆能之。
炮可仿制,船獨不可仿制乎?安在其為失體也。
臣自道光十九年(1839)海上事起,凡唐宋以來史傳、别錄、說部及國朝志乘、載記、官私各書,有關海國故事者,每涉獵及之,粗悉梗概。
大約火輪兵船之制,不過近數十年事,于前無征也。
前在杭州時,曾覓匠仿造小輪船,形模粗具,試之西湖,馳行不速。
以示洋将德克碑、稅務司日意格,據雲大緻不差,惟輪機須從西洋購覓,乃臻捷便。
因出法國制船圖冊相示,并請代為監造,以西法傳之中土。
适發逆陷漳州,臣入閩督剿,未暇及也。
嗣德克碑歸國,繪具圖式船廠圖冊,并将購覓輪機,招延洋匠各事宜,逐款開載,寄由日意格轉送漳州行營。
德克碑旋來漳州接見,臣時方赴粵東督剿,未暇定議。
德克碑辭赴暹羅,屬日意格候信。
彼此往返講論,漸得要領。
日意格聞臣由粵凱旋,拟來閩面訂一切。
臣原拟俟其來閩商妥後,再具折詳陳請旨。
因日意格尚未前來,适奉購雇輪船寄谕,應先将拟造輪船緣由,據實馳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
至設局、開廠、購料、興工一切事宜,極為繁重,俟奉到谕旨允行後,再當條舉件系,恭呈禦覽,合并聲明。
&hellip&hellip 折中所反複說明者,無非歸結于自造輪船之必要與可能,以祛大衆之疑慮。
蓋懷之三年,始披瀝一陳。
宗棠此議,立為清廷采納,降旨宣示: &hellip&hellip中國自強之道,全在振奮精神,破除耳目近習,講求利用實際。
該督現拟于閩省擇地設廠,購置機器,募雇洋匠,試造火輪船隻,實系當今應辦急務。
所需經費,即着在閩海關稅内酌量提用。
至海關結款雖完,而庫儲支绌,仍須将此項扣款按年解赴部庫,閩省不得辄行留用。
如有不敷,準由該督提取本省厘稅應用。
左宗棠務當揀派妥員,認真講求,必盡悉洋人制造、駕駛之法,方不緻虛糜帑項。
所陳各條,
臣愚以為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師不可。
欲整理水師,非設局監造輪船不可。
泰西巧而中國不必安于拙也,泰西有而中國不能微以無也。
雖善作者不必其善成,而善因者究易于善創。
如慮船廠擇地之難,則福建海口羅星塔一帶,開槽浚渠,水清土實,為粵、浙、江蘇所無。
臣在浙時,即聞洋人之論如此。
昨回福州,參以衆論,亦複相同。
是船廠固有其地也。
如慮機器購覓之難,則先購機器一具,巨細畢備,覓雇西洋師匠,與之俱來。
以機器制造機器,積微成巨,化一為百。
機器既備,成一船之輪機,即成一船;成一船,即成一船之兵。
比及五年,成船稍多,可以布置沿海各省,遙衛津沽。
由此更添機器,觸類旁通,凡制造槍炮、炸彈、鑄錢、治水,有适民生日用者,均可次第為之。
惟事屬創始,中國無能赴各國購覓之人,且機器良苦,亦難驟辨,仍須托洋人購覓,寬給其值,但求其良,則亦非必不可得也。
如慮外國師匠要約之難,則先立條約,定其薪水。
到廠後,由局挑選内地各項匠作之少壯明白者,随同學習。
其性慧夙有巧思者,無論官紳士庶一體入局講習,拙者惰者随時更補。
西洋師匠盡心教藝者,總辦洋員薪水全給,如靳不傳授者,罰扣薪水,似亦易有把握。
如慮籌集巨款之難,就閩而論,海關結款既完,則此款應可劃項支應。
不足,則提取厘稅益之。
又臣曾函浙江撫臣馬新贻,新授廣東撫臣蔣益澧,均以此為必不容緩,願湊集巨款以觀其成。
計造船廠、購機器、募師匠,須費三十餘萬兩。
開工集料,支給中外匠作薪水,每月約需五六萬兩。
以一年計之,需費六十餘萬兩。
創始兩年,成船少而費極多。
迨三、四、五年,則工以熟而速,成船多而費亦漸減。
通計五年所費,不過三百餘萬兩。
五年之中,國家損此數百萬之入,合雖見多,分亦見少,似尚未為難也。
如慮船成以後,中國無人堪作船主,看盤、管車諸事,均須雇倩洋人,則定議之初,即先與訂明,教習造船,即兼教習駕駛,船成即令随同出洋周曆各海口。
無論兵弁各色人等,有講習精通,能為船主者,即給予武職千把、都守,由虛銜洊補實職,俾領水師,則材技之士争起赴之,将來講習益精,水師人才固不可勝用矣。
且臣訪聞浙江甯波一帶,現亦有粗知管輪船之人。
如選調入局,船成即令其管駕,似得力更速也。
如慮煤炭薪工按月支給,所費不資,及修造之費為難,則以新造輪船運漕,而以雇沙船之價給之。
漕務畢,則聽受商雇,薄取其值,以為修造之費。
海疆有警,專聽調遣,随賊所在,絡繹奔赴,分攻合剿,克期可至。
大凡水師宜常川任船操練,俾其服習風濤,長其筋力,深其閱曆,然後可恃為常勝之軍。
近觀海口各國所駐兵船,每月操演數次,俨臨大敵。
遇有盜艇,即踴躍攫擊,以試其能。
所以防其惡勞好逸者如此。
且船械機器廢擱不用,則朽鈍堪虞,時加淬厲,則晶瑩益出。
故船成之後,則不妨裝載商貨,借以捕盜而護商,兼可習勞而集費,似歲修經費,無俟别籌也。
至非常之舉,謗議易興,始則憂其無成,繼則議其多費,或更譏其失體,皆意中必有之事。
然臣愚竊有說焉:防海必用海船,海船不敵輪船之靈捷。
西洋各國與俄羅斯、咪利堅,數十年來,講求輪船之制,互相師法,制作日精。
東洋日本始購輪船拆視,仿造未成。
近乃遣人赴英吉利,學其文字,究其篆數,為仿制輪船張本。
不數年後,東洋輪船亦必有成。
獨中國因頻年軍務繁興,未暇議及。
雖前此有代造之舉,近複奉谕購雇輪船,然皆未為了局。
彼此同以大海為利,彼有所挾,我獨無之,譬如渡河,人操舟而我結筏,譬猶使馬,人跨駿而我騎驢,可乎?均是人也,聰明睿知相近者性,而所習不能無殊。
中國之睿知,運于虛;外國之聰明,寄于實。
中國以義理為本,藝事為末;外國以藝事為重,義理為輕。
彼此各是其是,兩不相喻,姑置弗論可耳。
謂執藝事者舍其精,講義理者必遺其粗,不可也。
謂我之長,不如外國,借外國導其先,可也。
謂我之長,不如外國,讓外國擅其能,不可也。
此事理之較著者也。
如拟創造輪船,即豫慮難成而自阻,然則治河者慮合龍之無期,即罷畚築,治軍者慮蒇役之無日,即罷征調乎?如慮糜費之多,則自道光十九年(1839)以來,所糜之費已難數計。
昔因無輪船,緻所費不可得而節矣,今仿造輪船,正所以預節異時之費,而尚容靳乎?天下事,始有所損者,終有所益。
輪船成,則漕政興,軍政舉,商民之困纾,海關之稅旺。
一時之費,數世之利也。
縱令所制不及各國之工,究之慰情勝無,倉卒賴有所恃。
且由鈍而巧,由粗而精,尚可期諸異日,孰如羨魚而無網也。
計閩、浙、粵東三省通力合作,五年之久,費數百萬,尚非力所難能。
疆臣誼在體國奉公,何敢惜小費而忘至計。
至以中國仿制輪船,或拟失體,則尤不然。
無論禮失而求諸野,自古已然。
即以槍炮言之,中國古無範金為炮,施放藥彈之制,所謂炮者,以車發石而已。
至明中葉,始有佛郎機之名。
國初,始有紅衣大将軍之名。
當時,得其國之器,即被以其國之名。
謂佛郎機者,即法蘭西音之轉。
謂紅衣者,即紅夷音之轉,蓋指紅毛也。
近時洋槍、開花炮等器之制,中國仿洋式制造,亦皆能之。
炮可仿制,船獨不可仿制乎?安在其為失體也。
臣自道光十九年(1839)海上事起,凡唐宋以來史傳、别錄、說部及國朝志乘、載記、官私各書,有關海國故事者,每涉獵及之,粗悉梗概。
大約火輪兵船之制,不過近數十年事,于前無征也。
前在杭州時,曾覓匠仿造小輪船,形模粗具,試之西湖,馳行不速。
以示洋将德克碑、稅務司日意格,據雲大緻不差,惟輪機須從西洋購覓,乃臻捷便。
因出法國制船圖冊相示,并請代為監造,以西法傳之中土。
适發逆陷漳州,臣入閩督剿,未暇及也。
嗣德克碑歸國,繪具圖式船廠圖冊,并将購覓輪機,招延洋匠各事宜,逐款開載,寄由日意格轉送漳州行營。
德克碑旋來漳州接見,臣時方赴粵東督剿,未暇定議。
德克碑辭赴暹羅,屬日意格候信。
彼此往返講論,漸得要領。
日意格聞臣由粵凱旋,拟來閩面訂一切。
臣原拟俟其來閩商妥後,再具折詳陳請旨。
因日意格尚未前來,适奉購雇輪船寄谕,應先将拟造輪船緣由,據實馳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
至設局、開廠、購料、興工一切事宜,極為繁重,俟奉到谕旨允行後,再當條舉件系,恭呈禦覽,合并聲明。
&hellip&hellip 折中所反複說明者,無非歸結于自造輪船之必要與可能,以祛大衆之疑慮。
蓋懷之三年,始披瀝一陳。
宗棠此議,立為清廷采納,降旨宣示: &hellip&hellip中國自強之道,全在振奮精神,破除耳目近習,講求利用實際。
該督現拟于閩省擇地設廠,購置機器,募雇洋匠,試造火輪船隻,實系當今應辦急務。
所需經費,即着在閩海關稅内酌量提用。
至海關結款雖完,而庫儲支绌,仍須将此項扣款按年解赴部庫,閩省不得辄行留用。
如有不敷,準由該督提取本省厘稅應用。
左宗棠務當揀派妥員,認真講求,必盡悉洋人制造、駕駛之法,方不緻虛糜帑項。
所陳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