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 茶務之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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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新化好。

    ”言新化真茶,尚不如安化草之易售。

    上冬,拆庫存陳茶一封試看,果皆草也。

    山、陝商販不能辦真茶,即高價所采,亦多是粗葉,亦攙有雜草。

    但得真茶七八分,即稱上品。

    至新芽初出,如谷雨前摘者,即小淹亦難得。

    每斤黑茶,至賤亦非二三百文,不可得也。

     近時,海口暢銷紅茶。

    紅茶不能攙草,又必新出嫩芽,始能踩成條索,其價亦實較行銷西北之茶貴可數倍。

    此次湖茶之圖暢銷西北,蓋以頭茶、二茶、新嫩、陽芽均售海口;而三茶及剪園茶無可銷之路,不若仍作黑茶,可以獲利也。

    除安化茶不計外,湖南、北、江西之茶,何可勝紀。

    如果黑茶銷路通暢,即頭、二番新茶亦有改作黑茶者。

    即安化現作紅茶出售者,亦将漸改黑茶。

    而海市一日不絕,茶利亦一日不絕,中土之利也。

     陝西銷茶之多,非盡銷之陝境,蓋侵入甘境出口者實多。

    本地所銷之茶,不過香片、珠蘭等等名色,未成封者(此未做成封之茶,乃私茶也)。

    其價每斤貴至數錢,分上、中、下三等完厘。

    以成本計之,蓋較包茶、磚茶為輕矣。

    其已做成封之茶,則無所分别,隻能按引抽厘,照正雜課計之,每引已暗減數錢,又奏減湖南、北厘銀十成之八,本尚不重耳。

    &hellip&hellip注754 資江流域,為湖南黑茶之主要産地,而小淹尤為茶市之中心,宗棠早歲居此八年,耳熟能詳,不謂晚年乃猶得本所知識,施諸西北茶務也。

     案經清廷核準,即于同治十二年(1873)起實行。

    綜括宗棠之辦法,為以票代引,減定課額,随票完納,沿途各省驗票放行,不再征稅。

    每票配茶五十引,計成封正茶四千斤,每一百斤為一包,分裝四十包;另加副茶每包二十五斤,凡一千斤,以備彌補諸種損失。

    每票征稅銀一百五十兩,厘金七十二兩,是為往時正雜兩課之和,後又加厘金二十一兩六錢,于是甘肅境内之官茶,每票合繳稅厘二百四十三兩六錢。

    運銷新疆,先于過肅州出境時,每票加征厘金二十兩(嗣經茶商呈奉宗棠核準,改在哈密交納),抵新後,另征每票稅銀八十兩,後又加厘金二十兩,于是新疆境内之官茶,每票合繳稅厘三百六十三兩六錢。

    此第一次所發茶票,凡八百三十五張。

    領票者,僅有東櫃與南櫃,而尤以南櫃為多。

    南櫃領袖為湖南籍道員朱昌琳。

    結果在甘肅省庫,誠獲得二十萬三千四百零六兩之收入,在茶商則以銷路未能如宗棠理想中之暢遂,賠累不堪。

    其故自因戰後地方元氣未複,與夫湖南人士不善經商,而最大之症結,仍在走私之猖獗。

    在陝甘境内,雖稽緝甚嚴,然窮山僻徑,随處可通,不但蘭州以東,盡領私茶,即在甘州、涼州亦多侵灌;在歸化方面,則官吏受每年數萬元陋規之誘惑,更坐視私茶經過蒙古草地,再運新疆之古城子,源源不絕,宗棠亦無如何也。

    注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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