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 茶務之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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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此項私茶系由山西出口,應由山西巡撫饬設局卡,以清其源,始免偷漏,一至古城,則形勢散漫,難期周密。
基此原因,仍請試辦票制。
附陳辦法八項,對于上述各問題,均予以解決。
茲節錄其中六項: (一)試辦之初,以督印官茶票代引,不分何省商販,均準領票運銷,不複責成總商。
惟恐散而無稽,遇有零星欠課,無憑追繳,不得不預防其弊。
茲拟陝、甘兩省,凡商販領票,均令先納正課,始準給票。
或一時不能搭齊,準覓的實保戶或本地殷商的保,取具“屆期欠課不繳,惟保戶着賠”切結備案,亦準一律領票。
(二)甘肅行銷口外之茶,以湖南所産為大宗,湖北次之,四川、江西又次之。
近時,陝西石泉亦産茶,然味苦性寒,品劣價減,蒙番不之尚也。
茶字不見六經。
《禹貢》:三邦底貢厥名,隸于荊州。
先儒以名即古茗字。
後人加草于名,故為茗。
是兩湖産茶,由來舊矣。
茲既因東、西兩櫃茶商無人承充,應即添設南櫃,招徕南茶商販,為異時充商張本。
(按東櫃茶商均籍山西與陝西。
西櫃則皆回民充商,而陝西籍尤衆。
) (三)按茶務正課,每引征銀三兩;外征養廉銀四錢三分六厘,捐助銀七錢三分二厘八毫,西、莊、甘各司征收九成改折銀二兩七錢,官禮銀二錢四分。
内如捐助一條,本系雍正初,征準噶爾時,茶商捐銀十二萬兩,六年分繳之款。
事平,仍接續征收,遂成課額。
其他各款,多應外銷,名目既繁,易滋流弊。
承平時,商力已苦難支。
試辦之初,不大加厘剔,正課勢必虛懸。
且陝甘厘局,茶斤已與百貨同征。
若于正課外,加入雜課,又加入厘稅,是一物三征,雜課、厘稅所定,翻多于正課,于事體非宜。
姑弗論成本過昂,商累已甚也。
茲拟将雜課并歸厘稅項下征收。
其行銷内地者,照納正課銀三兩外,于行銷地面,仿照厘局章程,在陝甘境内行銷,均各一起一驗,完納稅厘。
大率每引以收銀一兩數錢為度,至多不得過二兩。
由陝西藩司、甘肅藩司按照各厘局現行章程,分别酌議增減,以歸劃一,而免重征。
其出口之茶,則另于邊境所設局卡,加完厘一次,以示區分而昭平允。
雜課既歸厘局征收,所有各項名色概予删除,以清款目,而杜影射。
是雜課雖蠲,仍于厘稅項下完繳,課額不緻虛懸,而茶務得歸簡易。
中飽之弊,庶可免矣。
(四)官茶行銷口外,西訖回、番、海、藏,北達蒙古各旗。
按引征課,本有定章。
即内地行銷茶斤,如陝西西安、同州、鳳翔、漢中各府,皆有額引。
其湖茶私入陝境,本幹例禁。
乾隆、嘉慶年間,先後将陝西茶引一千零三十二道悉數撥歸甘商帶銷完課。
于是陝西各府所行,皆無引私茶。
湖販日益充斥,浸假溢占甘引。
甘商受困,實基于此。
楊嶽斌所以有在陝開設總分茶店,化私為官之請也。
而所拟三等協濟茶課,既
惟此項私茶系由山西出口,應由山西巡撫饬設局卡,以清其源,始免偷漏,一至古城,則形勢散漫,難期周密。
基此原因,仍請試辦票制。
附陳辦法八項,對于上述各問題,均予以解決。
茲節錄其中六項: (一)試辦之初,以督印官茶票代引,不分何省商販,均準領票運銷,不複責成總商。
惟恐散而無稽,遇有零星欠課,無憑追繳,不得不預防其弊。
茲拟陝、甘兩省,凡商販領票,均令先納正課,始準給票。
或一時不能搭齊,準覓的實保戶或本地殷商的保,取具“屆期欠課不繳,惟保戶着賠”切結備案,亦準一律領票。
(二)甘肅行銷口外之茶,以湖南所産為大宗,湖北次之,四川、江西又次之。
近時,陝西石泉亦産茶,然味苦性寒,品劣價減,蒙番不之尚也。
茶字不見六經。
《禹貢》:三邦底貢厥名,隸于荊州。
先儒以名即古茗字。
後人加草于名,故為茗。
是兩湖産茶,由來舊矣。
茲既因東、西兩櫃茶商無人承充,應即添設南櫃,招徕南茶商販,為異時充商張本。
(按東櫃茶商均籍山西與陝西。
西櫃則皆回民充商,而陝西籍尤衆。
) (三)按茶務正課,每引征銀三兩;外征養廉銀四錢三分六厘,捐助銀七錢三分二厘八毫,西、莊、甘各司征收九成改折銀二兩七錢,官禮銀二錢四分。
内如捐助一條,本系雍正初,征準噶爾時,茶商捐銀十二萬兩,六年分繳之款。
事平,仍接續征收,遂成課額。
其他各款,多應外銷,名目既繁,易滋流弊。
承平時,商力已苦難支。
試辦之初,不大加厘剔,正課勢必虛懸。
且陝甘厘局,茶斤已與百貨同征。
若于正課外,加入雜課,又加入厘稅,是一物三征,雜課、厘稅所定,翻多于正課,于事體非宜。
姑弗論成本過昂,商累已甚也。
茲拟将雜課并歸厘稅項下征收。
其行銷内地者,照納正課銀三兩外,于行銷地面,仿照厘局章程,在陝甘境内行銷,均各一起一驗,完納稅厘。
大率每引以收銀一兩數錢為度,至多不得過二兩。
由陝西藩司、甘肅藩司按照各厘局現行章程,分别酌議增減,以歸劃一,而免重征。
其出口之茶,則另于邊境所設局卡,加完厘一次,以示區分而昭平允。
雜課既歸厘局征收,所有各項名色概予删除,以清款目,而杜影射。
是雜課雖蠲,仍于厘稅項下完繳,課額不緻虛懸,而茶務得歸簡易。
中飽之弊,庶可免矣。
(四)官茶行銷口外,西訖回、番、海、藏,北達蒙古各旗。
按引征課,本有定章。
即内地行銷茶斤,如陝西西安、同州、鳳翔、漢中各府,皆有額引。
其湖茶私入陝境,本幹例禁。
乾隆、嘉慶年間,先後将陝西茶引一千零三十二道悉數撥歸甘商帶銷完課。
于是陝西各府所行,皆無引私茶。
湖販日益充斥,浸假溢占甘引。
甘商受困,實基于此。
楊嶽斌所以有在陝開設總分茶店,化私為官之請也。
而所拟三等協濟茶課,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