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 抽厘助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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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在事官紳薪水之需,臣饬總辦局務裕麟悉心斟酌,稍令寬餘;俾得潔己奉公,無虞拮據;亦以養其廉恥,杜絕侵欺。

    仍不時訪察商旅公評,時申儆惕。

    其客貨經由之地,水次分泊師船,陸路派撥練勇,令其就近往來巡護。

    其商賈輻辏之區,專駐水陸練勇,以資鎮壓。

    俾知出厘金以少佐軍儲,即可借厘金而保全資本。

    自設卡局以來,商賈安心貿易,廛肆如常,軍饷得資接濟。

    &hellip&hellip 由是湖南每年可得厘金八九十萬兩至一百一二十萬兩不等,兵饷始覺稍舒。

    其後宗棠在各省,舉辦或整理厘金,要不離乎此辦法與旨趣。

     浙江厘金,亦為宗棠所創始經營。

    同治元年(1862),在衢州設牙厘總局,征收鹽、茶厘稅,以次推行于浙東各郡。

    稅率初定值百抽一,繼增至值百抽六、七。

    二年(1863),紹興克複,浙東肅清,複設立鹽、茶厘局,抽收厘捐。

    并改定稅率:浙東為值百抽九,浙西為值百抽四、五。

    均兩起兩驗(浙西原為一起一驗),起厘各抽百分之三與一·五,驗厘各抽百分之一·五與○·七五。

    三年(1864)二月,克複杭州省城,旋于四月将牙厘總局移設省城。

    繼克湖州,全省肅清,就嘉興、湖州、紹興、甯波、台州、衢州、溫州與處州八府屬,各設一府局,于所屬要津分别設卡,以待行商,見貨抽厘。

    杭州府屬歸總局直轄,金華府屬僅有一卡,嚴州府與杭州相近,由總局兼辦,均不别設府局。

    青田雖屬處州,而距溫州為近,故隸于溫州府局。

    此皆為因地制宜之特殊辦法。

    此時所征厘金,系綜百貨。

    惟以絲為輸出國外之大宗貨物,外商得于此享受子口半稅之權利,為彌補漏卮計,奏定先捐後售之辦法:凡鄉絲到行銷賣,先由行戶扣繳每斤二角之厘捐。

    捐出賣戶,不涉行商。

    俟商販起運,再将零星捐票倒換護照,憑以逢卡蓋驗,不再收捐。

    收捐貨币:茶葉及洋藥以銀兩,絲繭以銀元;其餘百貨以制錢;于是彼此折合,不無高擡低抑之弊。

    解款府局與蘭溪經解總局,各卡解由府局彙解總局。

    其期為按旬逢三,月凡三次。

    辦厘之第一年,共收銀一百三十七萬一千三百六十兩;以後在宗棠任内之數年,平均為二百零五萬七千零四十兩。

    注719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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