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 遺恨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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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興人亡政息之感。
按宗棠在福建年餘,頗實施今日所謂強力政治。
舉其荦荦大者:于吏治,曰禁革各衙門陋規,僅鹽商循例認繳者,每年裁去不下銀七八萬兩。
然于攤捐,為請準豁免,于正當開支,仍明給津貼,不令賠墊。
注639于軍制,曰裁兵加饷,汰去不可練之兵四成有餘,挑留可練之兵五成有餘。
即以四成有餘之饷,加給五成有餘之兵,并停止武職捐輸,以清其源。
注640于地方治安,曰剿辦土匪,誅夷者不下三千人,又捕殺洋盜百餘人。
注641于鹽務,曰廢引改票,未改制前,如同治元年(1862)報收銀二十一萬兩,二年(1863)報收銀六萬兩,改制後一年内,報收銀六十萬三千四百餘兩。
注642于稅厘,曰剔除中飽,認真稽征,整理後一年餘,較前一年長收一百二十一萬七千九百餘兩。
注643此皆效驗之彰著者。
其下手處,乃在調整人事,先以弟子周開錫及大廷會辦福建軍需稅厘局,嗣即以大廷任福建鹽法道,而追革才識庸暗之前任潘駿章。
又奏革老朽貪鄙之福建布政使張铨慶、督糧道周揆源,而以開錫署布政使。
及大廷與明燈分别調補台灣兵備道與台灣鎮總兵,更複以獻綸補鹽法道,獻綸亦宗棠幕中親信也。
注644而宗棠之作為,如上所述,自為一般不肖官吏,地方紳士,以及無賴之徒所嫉首痛心,不啻斷絕其生路。
方幸宗棠之調督陝甘,而宗棠既奏請責成繼任之大廷、明燈,照常整頓台灣事務,複奏請令開錫久于其布政使署任,臨行猶不肯放松一步。
開錫為政,精勤強固,大廷、明燈在台,亦裁陋規(明燈裁陋規每年約銀五萬兩),辦土匪,察吏肅軍,其嚴正一如宗棠。
此種态勢,當然為反對者所側目。
于是宗棠去職不久,即有人指摘宗棠及其左右之言行,編成竹枝詞,而尤集矢于引用湖南人,排斥他省人。
事聞于清廷,命英桂按治。
宗棠亦奏請察核查辦,結果自非事實,而诽謗者之來源與用心,固已昭然若揭。
已而吳棠莅任,一反宗棠所為,宗棠改革各項,本奏準有案,然其時文宗後那拉氏當政,吳棠固有寵于那拉氏,亦遂敢全部推翻,無所顧忌。
開錫先被擠而去,大廷、明燈亦知幾引退。
雖宗棠指示勉留,并拟争之于朝,終不可得,一腔熱血,盡付東流,可勝慨哉。
注645 不出宗棠所料,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借口台灣生番殺死琉球水手,以為即殺其僑民,遽以兵一萬五千人抵台,分三路深入,踞牡丹社,轉以糖果餌生番,其意叵測。
清廷派沈葆桢馳往巡視,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以宗棠嘗總督閩浙,向問應付方略,宗棠自憾未嘗親至台灣,遜辭以謝,僅就所聞日本大舉之内募以聞: &hellip&hellip此事起于六年(1867),合衆國商船遇礁撞破,船主羅妹及其衆上岸逃生,生番殺之,并掠其餘資。
該國領事李讓禮,愬台灣鎮道,求辦生番,以儆将來,意在收斂殘屍,救回活夷,求中國收其地,設兵管守,永杜番害,未嘗别有要挾也。
台灣鎮劉明燈、台灣道吳大廷鑒其無他,即與定議,又令生番曉事頭人卓杞笃,與李讓禮商議善後諸事。
李讓禮遂與生番連和,自具申
按宗棠在福建年餘,頗實施今日所謂強力政治。
舉其荦荦大者:于吏治,曰禁革各衙門陋規,僅鹽商循例認繳者,每年裁去不下銀七八萬兩。
然于攤捐,為請準豁免,于正當開支,仍明給津貼,不令賠墊。
注639于軍制,曰裁兵加饷,汰去不可練之兵四成有餘,挑留可練之兵五成有餘。
即以四成有餘之饷,加給五成有餘之兵,并停止武職捐輸,以清其源。
注640于地方治安,曰剿辦土匪,誅夷者不下三千人,又捕殺洋盜百餘人。
注641于鹽務,曰廢引改票,未改制前,如同治元年(1862)報收銀二十一萬兩,二年(1863)報收銀六萬兩,改制後一年内,報收銀六十萬三千四百餘兩。
注642于稅厘,曰剔除中飽,認真稽征,整理後一年餘,較前一年長收一百二十一萬七千九百餘兩。
注643此皆效驗之彰著者。
其下手處,乃在調整人事,先以弟子周開錫及大廷會辦福建軍需稅厘局,嗣即以大廷任福建鹽法道,而追革才識庸暗之前任潘駿章。
又奏革老朽貪鄙之福建布政使張铨慶、督糧道周揆源,而以開錫署布政使。
及大廷與明燈分别調補台灣兵備道與台灣鎮總兵,更複以獻綸補鹽法道,獻綸亦宗棠幕中親信也。
注644而宗棠之作為,如上所述,自為一般不肖官吏,地方紳士,以及無賴之徒所嫉首痛心,不啻斷絕其生路。
方幸宗棠之調督陝甘,而宗棠既奏請責成繼任之大廷、明燈,照常整頓台灣事務,複奏請令開錫久于其布政使署任,臨行猶不肯放松一步。
開錫為政,精勤強固,大廷、明燈在台,亦裁陋規(明燈裁陋規每年約銀五萬兩),辦土匪,察吏肅軍,其嚴正一如宗棠。
此種态勢,當然為反對者所側目。
于是宗棠去職不久,即有人指摘宗棠及其左右之言行,編成竹枝詞,而尤集矢于引用湖南人,排斥他省人。
事聞于清廷,命英桂按治。
宗棠亦奏請察核查辦,結果自非事實,而诽謗者之來源與用心,固已昭然若揭。
已而吳棠莅任,一反宗棠所為,宗棠改革各項,本奏準有案,然其時文宗後那拉氏當政,吳棠固有寵于那拉氏,亦遂敢全部推翻,無所顧忌。
開錫先被擠而去,大廷、明燈亦知幾引退。
雖宗棠指示勉留,并拟争之于朝,終不可得,一腔熱血,盡付東流,可勝慨哉。
注645 不出宗棠所料,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借口台灣生番殺死琉球水手,以為即殺其僑民,遽以兵一萬五千人抵台,分三路深入,踞牡丹社,轉以糖果餌生番,其意叵測。
清廷派沈葆桢馳往巡視,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以宗棠嘗總督閩浙,向問應付方略,宗棠自憾未嘗親至台灣,遜辭以謝,僅就所聞日本大舉之内募以聞: &hellip&hellip此事起于六年(1867),合衆國商船遇礁撞破,船主羅妹及其衆上岸逃生,生番殺之,并掠其餘資。
該國領事李讓禮,愬台灣鎮道,求辦生番,以儆将來,意在收斂殘屍,救回活夷,求中國收其地,設兵管守,永杜番害,未嘗别有要挾也。
台灣鎮劉明燈、台灣道吳大廷鑒其無他,即與定議,又令生番曉事頭人卓杞笃,與李讓禮商議善後諸事。
李讓禮遂與生番連和,自具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