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 遺恨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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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任,并無結報。

    侵吞款項,不知若幹,非廉明鎮道徹底清厘,何從窮其底蘊。

    現據吳大廷禀,拟将道署陋規、樟腦、洋藥等項,悉數歸公,永革節壽陋規,以昭清白。

    劉明燈亦毅然以裁陋規、革節壽為請,是皆正本清源之策。

    所不容已者,惟陋規既已裁革,則必别籌津貼,以資辦公,庶廉吏可為,乃收正己率屬之效也。

     閩省文武锢習,以辦案索兵費為取盈之計,近時内地嚴加懲戒,此風稍正。

    台郡則遠隔大洋,肆無忌憚,民俗挾仇械鬥,勝者辄占敗者室家田産,謂之禁厝。

    地方官不為按治,先勒索勇糧夫價,及其臨鄉,則置正兇于不問,或捕捉案外一兩人,聊以塞責。

    民忿官之貪庸也,乃相率結會私鬥,浸成巨案。

    諺曰:“十年一大反,五年一小反”,大概由此。

    必賴廉正明幹之道員,時以洗冤澤物為心,嚴操守,勤訪治,孜孜奉公,不敢暇逸,庶幾惠澤下究,人心固結,乃收長治久安之效也。

     台灣生番,性雖蠻野,卻極馴順,地方官如能清悫自持,以簡佚之道處之,最易見德。

    從前生番獻水沙連六社之地,請得剃發,比于内地民人,疆臣以聞,而部議格之。

    生番鞅鞅失望,卒緻遊民句番私墾,徒長械鬥之風,浸且藏垢納污,終為逋逃之薮,至今台人言之,猶有餘憾。

    夫馭邊氓之道,與内地殊,此輩山獸河魚,但能順其性而撫之,勿有擾害,積漸自然,自可無事。

    無論生番輸款内附,供糧當差,于國家有益無損,即令稍有所費,亦當羁縻弗絕,以示恩信。

    何有擯絕不受,坐視客民強占虐使,留為肇釁之端。

    況近自洋人入駐要口以來,遊曆内山,習知形勢,設我棄而人取之,尤于事體非宜。

    現當生齒繁盛,遊民輻辏之時,似宜弛墾荒之令,并聽生番剃發,齒于編氓,所有番社情事,願内附者,聽之,但勿強為招緻,于事理似無不可。

     至台郡雖屬産米之區,近因番舶搬運頗多,地方官紳士民時有蓋藏空虛之慮,禁止勢有不能,則當立社倉,廣謀儲積,似不可緩。

     凡此均應由該鎮道察看情形,随時籌辦者。

    臣原拟于諸務就緒後,東渡一行,今去閩有日,無暇及此。

    幸劉明燈、吳大廷皆實心任事,相信有素,必能綢缪未雨,為東南奠此岩疆。

     以上所陳,可否仰懇皇上天恩,敕下該鎮道察看地方情形,随時會銜陳奏,責成妥為辦理,不勝感幸之至。

    &hellip&hellip 奉旨:“所陳各條,均屬因時制宜之策,總兵劉明燈、道員吳大廷,既經該督遴選派辦,必須實力籌辦,以挽頹風,不得以該督遠行,玩忽于繼,并着吳棠(按吳棠為繼任之閩浙總督)、徐宗幹(按宗幹為當時之福建巡撫)随時督饬該鎮道等認真厘剔,所有一切情形,或詳由該督撫奏聞,或徑由該鎮道會銜陳奏,均着斟酌事之輕重緩急辦理。

    生番既以不得内附為恨,自宜相機駕馭,羁縻弗絕,其社倉積儲等事,亦應綢缪未雨,及早興辦。

    吳棠未到任之先,英桂(按英桂系當時之福州将軍,暫兼閩浙總督)、徐宗幹責無旁貸,必當善成該督之志也。

    ”注638足征當日清廷亦認整理台灣為必要。

    惜繼宗棠後者,一反宗棠在福建所為,不能不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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