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 出師未捷身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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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孤拔早已在鎮海口外陣亡。
此役我艦南瑞、南琛,頗著勞績,兩船即宗棠在南洋大臣任内向德國訂購者也。
注633旋奉準銷差,拟回裡休養,乃交代方畢,遽爾長逝。
是為七月二十七日,年七十有四。
志決身殲,古今有同感焉。
卒之前一日,口授遺折: 竊臣衰病日劇,籲開天恩,寬予假期,回籍調理。
七月二十五日欽奉谕旨,當即具折叩謝,随将欽差大臣關防,及臣所部恪靖各營,移交督臣楊昌濬接收。
本拟刻日就道,乃自本月中旬,加患腰痛,起坐維艱。
近兩日中,手足瘛疭,熱痰上湧,屢瀕于危,自顧衰孱,知必不起。
伏念臣以一介書生,蒙文宗顯皇帝特達之知,曆事三朝,累承重寄,内參樞密,外總師幹,雖馬革裹屍,亦複何恨!惟此次越事和戰,實中國強弱之一大關鍵。
臣督師南下,迄未大伸撻伐,張我國威,遺恨生平,不能瞑目!加以頻年以來,渥蒙皇太後、皇上恩禮之隆,叩辭阙廷,甫及一稔,竟無由再觐天顔,犬馬之報,猶待于來生,禽鳥之鳴,倍哀于将死。
方今西域粗安,東洋思逞,歐洲各國,環視眈眈,若不并力補牢,先期求艾,再有釁隙,誠恐積弱愈甚,振奮愈難,求如今日而不可得。
伏乞皇太後、皇上于諸臣海軍之議,速賜乾斷,期于必成。
凡鐵路、礦務、船炮各政,及早舉行,以策富強之效。
然君心為萬事之本,臣尤伏願皇上益勤典學,無忘萬幾,日近正人,廣納谠論,移不急之費,以充軍實,養有用之材,以濟時艱,上下一心,實事求是,則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
喘息涕淚,言語無擇,謹口授遺折,上陳。
&hellip&hellip注634 猶懔懔乎外侮之日亟,硁硁乎富強之是求,憂國與愛國之誠,并溢乎言表,不能不謂為社稷臣矣。
不幸與越南亡之同年,朝鮮半失于日,後越南亡之一年,緬甸全淪于英,中國四裔,澌滅殆盡。
使宗棠而在,不知更将若何痛心也。
宗棠自鴉片戰争而還,積憤已久,力排和議,殆常思得間以與外敵一戰為快。
前次伊犁事件,可有一戰之機,卒因約成而未遂。
此次越南事件,已開一戰之端,複以媾和而中止。
時彭玉麟亦以七十歲之高年,在廣東督師,戮力殺敵,與宗棠夙有同情,嘗提供五可戰之說,力阻和議,所謂“幾回抗議動天顔,堅執硁硁一念頑”者即自明其立場。
今遽止于此,兩老當共引為不勝遺憾。
今且引兩種文件,以見當日和戰大勢: 南北洋大臣互商和議,國荃嘗有複函緻鴻章,略謂:“竊以自法事初起,蔓延至今,焦頭爛額之效,亦略可睹矣。
曲突徙薪,執事固早策及之,早從公言,豈有今日之事?事棘矣,幸彼族複有求成之意,而一切均仍前約,可見再加十二萬年,不過仍是此一本盤古老帳。
斡旋之任,非公而誰?内意雖尚遊移,仍望公婉導而贊成之也。
前者楊石帥(昌濬)來電,亦以事勢日緊,須早求收束為言,荃告以執事之心,早系菩薩舍身救人之心,蓋恪靖相國有轉圜之言,内意似可望動。
石帥覆信,謂曾以此意餂太沖,太沖未之答也。
” 聞總理衙門電緻張制軍(之洞),謂法人現有議和之說,皇太後以兵連禍結,贻累民生,亦欲俯如所請。
谕令疆吏大臣,主和、主戰,其各抒己見入告,以待朝廷采擇。
前日督撫兩院,及彭雪琴欽憲、藩臬兩司,會同商議,各憲皆以議和為上策,惟彭欽憲默默無言,議尚未畢,即行引退。
按昌濬系幫辦宗棠軍務,且與宗棠為數十年至交,宜以宗棠之意旨為意旨。
之洞與玉麟同主廣西軍務,而之洞平日對外,又素慷慨激昂,乃兩人卒皆背道而馳,附和和議。
宗棠、玉麟,一以不答為答,一以無言為言,已有千裡同心之妙。
而宗棠之忽焉長逝,在玉麟尤當有吾道益孤之恨。
林世焘挽宗棠詩雲:“絕口不言和議事,千秋獨有左文襄。
”允為蓋棺定論。
若謂尚有第二人,則殆惟玉麟足當之矣。
注635 抑我國自有海軍,與外國作戰,先後僅二次。
第一次即為中法戰役,第二次則為中日戰役。
中法戰役中之海軍,乃宗棠所創辦福建船政之結果。
(參閱五十五節)而初度作戰,便遭覆沒。
中日戰役中之海軍,乃李鴻章所創辦,北洋艦隊之結果,亦初度作戰,便遭覆沒。
兩公均以平定内亂起家,并均以對外作戰失敗,喪其英名,後先同揆,可為浩歎。
中法戰役時,福建船政局所造船九艘,皆為法艦所擊毀,船政設施,亦多遭損失,九艘中之六艘,曰揚武,曰濟安,曰飛雲,曰福星,曰振威,曰伏波,皆在宗棠規定第一批所建十五艘之列。
更有一艘名大雅者,則當同治十三年(1874)落成未久,即遇風沉台灣海峽。
至是,十五艘中,僅存八艘。
宗棠之始去福州省城,船政方始,宗棠之重至福州省城,船政已毀,可謂奇巧。
注636
此役我艦南瑞、南琛,頗著勞績,兩船即宗棠在南洋大臣任内向德國訂購者也。
注633旋奉準銷差,拟回裡休養,乃交代方畢,遽爾長逝。
是為七月二十七日,年七十有四。
志決身殲,古今有同感焉。
卒之前一日,口授遺折: 竊臣衰病日劇,籲開天恩,寬予假期,回籍調理。
七月二十五日欽奉谕旨,當即具折叩謝,随将欽差大臣關防,及臣所部恪靖各營,移交督臣楊昌濬接收。
本拟刻日就道,乃自本月中旬,加患腰痛,起坐維艱。
近兩日中,手足瘛疭,熱痰上湧,屢瀕于危,自顧衰孱,知必不起。
伏念臣以一介書生,蒙文宗顯皇帝特達之知,曆事三朝,累承重寄,内參樞密,外總師幹,雖馬革裹屍,亦複何恨!惟此次越事和戰,實中國強弱之一大關鍵。
臣督師南下,迄未大伸撻伐,張我國威,遺恨生平,不能瞑目!加以頻年以來,渥蒙皇太後、皇上恩禮之隆,叩辭阙廷,甫及一稔,竟無由再觐天顔,犬馬之報,猶待于來生,禽鳥之鳴,倍哀于将死。
方今西域粗安,東洋思逞,歐洲各國,環視眈眈,若不并力補牢,先期求艾,再有釁隙,誠恐積弱愈甚,振奮愈難,求如今日而不可得。
伏乞皇太後、皇上于諸臣海軍之議,速賜乾斷,期于必成。
凡鐵路、礦務、船炮各政,及早舉行,以策富強之效。
然君心為萬事之本,臣尤伏願皇上益勤典學,無忘萬幾,日近正人,廣納谠論,移不急之費,以充軍實,養有用之材,以濟時艱,上下一心,實事求是,則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
喘息涕淚,言語無擇,謹口授遺折,上陳。
&hellip&hellip注634 猶懔懔乎外侮之日亟,硁硁乎富強之是求,憂國與愛國之誠,并溢乎言表,不能不謂為社稷臣矣。
不幸與越南亡之同年,朝鮮半失于日,後越南亡之一年,緬甸全淪于英,中國四裔,澌滅殆盡。
使宗棠而在,不知更将若何痛心也。
宗棠自鴉片戰争而還,積憤已久,力排和議,殆常思得間以與外敵一戰為快。
前次伊犁事件,可有一戰之機,卒因約成而未遂。
此次越南事件,已開一戰之端,複以媾和而中止。
時彭玉麟亦以七十歲之高年,在廣東督師,戮力殺敵,與宗棠夙有同情,嘗提供五可戰之說,力阻和議,所謂“幾回抗議動天顔,堅執硁硁一念頑”者即自明其立場。
今遽止于此,兩老當共引為不勝遺憾。
今且引兩種文件,以見當日和戰大勢: 南北洋大臣互商和議,國荃嘗有複函緻鴻章,略謂:“竊以自法事初起,蔓延至今,焦頭爛額之效,亦略可睹矣。
曲突徙薪,執事固早策及之,早從公言,豈有今日之事?事棘矣,幸彼族複有求成之意,而一切均仍前約,可見再加十二萬年,不過仍是此一本盤古老帳。
斡旋之任,非公而誰?内意雖尚遊移,仍望公婉導而贊成之也。
前者楊石帥(昌濬)來電,亦以事勢日緊,須早求收束為言,荃告以執事之心,早系菩薩舍身救人之心,蓋恪靖相國有轉圜之言,内意似可望動。
石帥覆信,謂曾以此意餂太沖,太沖未之答也。
” 聞總理衙門電緻張制軍(之洞),謂法人現有議和之說,皇太後以兵連禍結,贻累民生,亦欲俯如所請。
谕令疆吏大臣,主和、主戰,其各抒己見入告,以待朝廷采擇。
前日督撫兩院,及彭雪琴欽憲、藩臬兩司,會同商議,各憲皆以議和為上策,惟彭欽憲默默無言,議尚未畢,即行引退。
按昌濬系幫辦宗棠軍務,且與宗棠為數十年至交,宜以宗棠之意旨為意旨。
之洞與玉麟同主廣西軍務,而之洞平日對外,又素慷慨激昂,乃兩人卒皆背道而馳,附和和議。
宗棠、玉麟,一以不答為答,一以無言為言,已有千裡同心之妙。
而宗棠之忽焉長逝,在玉麟尤當有吾道益孤之恨。
林世焘挽宗棠詩雲:“絕口不言和議事,千秋獨有左文襄。
”允為蓋棺定論。
若謂尚有第二人,則殆惟玉麟足當之矣。
注635 抑我國自有海軍,與外國作戰,先後僅二次。
第一次即為中法戰役,第二次則為中日戰役。
中法戰役中之海軍,乃宗棠所創辦福建船政之結果。
(參閱五十五節)而初度作戰,便遭覆沒。
中日戰役中之海軍,乃李鴻章所創辦,北洋艦隊之結果,亦初度作戰,便遭覆沒。
兩公均以平定内亂起家,并均以對外作戰失敗,喪其英名,後先同揆,可為浩歎。
中法戰役時,福建船政局所造船九艘,皆為法艦所擊毀,船政設施,亦多遭損失,九艘中之六艘,曰揚武,曰濟安,曰飛雲,曰福星,曰振威,曰伏波,皆在宗棠規定第一批所建十五艘之列。
更有一艘名大雅者,則當同治十三年(1874)落成未久,即遇風沉台灣海峽。
至是,十五艘中,僅存八艘。
宗棠之始去福州省城,船政方始,宗棠之重至福州省城,船政已毀,可謂奇巧。
注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