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 西征中之采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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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外時之采運,在當日頗成嚴重之問題。
按新疆、甘肅間之交通,在甘肅當以肅州為中心點,其西即為嘉峪關。
新疆以哈密為中心點,其間又以安西為一段落。
肅州以東至蘭州省城,凡一千四百二十裡。
肅州、安西間,約五百六十裡。
安西、哈密間,約一千裡。
至更由哈密而西,則分兩路: 北路 至巴裡坤、古城、烏魯木齊、伊犁。
南路 至辟展、吐魯番、庫車、阿克蘇、喀什噶爾。
但當時之形勢,僅能至古城一帶為止,其餘均已不在清廷勢力範圍之内。
故出兵方向,以北路為先,而由安西出嘉峪關,至哈密,須環繞沙漠。
由哈密至巴裡坤、古城,又須逾越天山,不但路程遙遠,抑且跋涉困難。
于是采運問題,宗棠與關系方面發生三種争議: (一)宗棠之意,哈密軍糧,可在涼州、肅州、敦煌一帶采運;巴裡坤、古城軍糧,應在烏裡雅蘇台、科布多一帶采運。
但都統景廉等以所轄部隊原駐巴古,如此将有妨其本身軍食,借詞烏、科之糧運至古城,每石需銀十餘兩,勞費太甚,要求仍從關内采運。
清廷亦以是責宗棠。
宗棠則以為:“關内采糧,由涼州起,曆甘州、肅州,以至安西,計程一千五百六十裡,合糧料價值,車馱駝隻運腳,及各項費用計算,每糧料百斤,實須銀十一兩七錢有奇。
&hellip&hellip由烏科采運至巴古,需銀十餘兩之多,僅與由涼州采運至安西所費腳價相等。
而由烏科采運至古城,一石計重三百餘斤,較由涼州運安西,計重百斤之腳價,已少三分之二。
況由安西逾哈密,轉運巴古,計二十六站,一千九百八十七裡,每百斤又須加運腳過倍。
”“現在巴古糧價雖長至每石四兩二錢,然以一石三百三十斤計算,隻一兩餘可得一百斤,較由關内采運至巴古,又何如也。
萬無舍賤食貴,舍近求遠,舍易就難之理。
”注536 (二)宗棠之意,糧台必緊設前敵之後。
出關之兵若赴南路,自以就肅州設糧台為宜;當時系趨北路,則宜設巴裡坤、古城。
而保恒遽欲設糧台于肅州。
宗棠乃以為如此“則偏于南路,北距古城二千九百六十裡,台司支應,何由察諸軍之糧食赢縮,而各協其宜。
東北距科布多四千三百餘裡,距烏裡雅蘇台近六千裡,台辦采運,何由察腳價之低昂遲速,而盡得其實。
無論軍行北路,糧台設于南站,為從前未有之事”。
注537 (三)宗棠之意:“西北轉運,以駝隻為宜。
為其食少運重,又能過險也。
駝行口内,食糧不過三斤,晝牧夜行,可省草束。
且一夫管牽五駝,日需口食又省。
若行口外,則食草不食料。
如遇勞乏,但喂料一升,加鹽少許,仍即複故。
”而保恒遽在肅州采購車騾三千頭,欲将出關運輸,創為以車易駝。
宗棠痛駁之,以為:“天山嶺脊,石徑荦确,向無轍迹。
重載糧車,聯幫銜接,較之單車空車,尚可參用人力。
從容過險者,艱難特甚,事必不行。
即使艱阻所不辭,勞費所不惜,而肅運之糧,亦必無顆粒到巴城。
按肅州、安西,越哈密二十四站,計程雖止二千二百餘裡,而道路綿長,又多戈壁,車馱駝隻,均須就水草柴薪之便,憩息牧飲,不能按站而行,中間人畜疲乏,又須停住養息。
即催趱迫促,斷非三十餘日,不能到巴。
計每騾一頭,須啖料八斤,一車一夫口食,日須兩斤。
蘭州以西,料豆缺産,喂養用青稞、大麥、粟谷等充之,畜食之料,即人食之料也。
車行三十餘日,計一車運載之糧,至多不過六百斤,兩騾喂養,即耗去五百數十斤,車夫口食,亦須六七十斤,而車糧已罄,安有餘糧達巴裡坤乎?即達巴裡坤,而車騾之喂養,車夫之口食,又将安出?”注538 但此次争議,終于因清廷以宗棠督辦新疆軍務,将兵事饷事統歸一人主持,而告解決。
當開始進攻天山北路時,其儲存之糧,計有肅州運抵安西、哈密者一千萬斤,由哈密運抵古城者四百餘萬斤,由在山諾爾運抵古城者四百餘萬斤,由歸化、包頭運抵巴裡坤者五百餘萬斤,由甯夏察罕廟運抵巴裡坤者一百餘萬斤。
而由歸、包越五千裡以運抵巴裡坤之糧,每石平均僅合銀八兩内外,由在山諾爾運抵古城之糧,每石平均僅合銀七兩五錢,宗棠頗引為意外之滿意。
其後進攻南路,複地愈廣,當地糧産足供軍食,停止遠道饋運。
注539宗棠之言曰: &hellip&hellip西路用兵,必先将糧料轉運,料理妥協,節節貫注,乃免他虞。
至臨陣決勝,制敵出奇,則猶其後焉者也。
&hellip&hellip 又曰: &hellip&hellip糧運兩事,為西北用兵要着,事之利鈍遲速,機括全系乎此。
千鈞之弩,必中其機會而後發,否則失之疾,與失之徐亦無異也。
&hellip&hellip注540 “聖人論政,以足食為先。
如不得已,則以去兵為急。
事理昭然,今豈必異于古。
”西北為自然環境所限,既不能足食,自不能足兵。
故宗棠西征,力避用衆,更不求速效,陳之廟堂,告之友朋,措辭不嫌切直。
此蓋為宗棠在西北用兵一貫之方針,始終信守弗渝者。
注541
按新疆、甘肅間之交通,在甘肅當以肅州為中心點,其西即為嘉峪關。
新疆以哈密為中心點,其間又以安西為一段落。
肅州以東至蘭州省城,凡一千四百二十裡。
肅州、安西間,約五百六十裡。
安西、哈密間,約一千裡。
至更由哈密而西,則分兩路: 北路 至巴裡坤、古城、烏魯木齊、伊犁。
南路 至辟展、吐魯番、庫車、阿克蘇、喀什噶爾。
但當時之形勢,僅能至古城一帶為止,其餘均已不在清廷勢力範圍之内。
故出兵方向,以北路為先,而由安西出嘉峪關,至哈密,須環繞沙漠。
由哈密至巴裡坤、古城,又須逾越天山,不但路程遙遠,抑且跋涉困難。
于是采運問題,宗棠與關系方面發生三種争議: (一)宗棠之意,哈密軍糧,可在涼州、肅州、敦煌一帶采運;巴裡坤、古城軍糧,應在烏裡雅蘇台、科布多一帶采運。
但都統景廉等以所轄部隊原駐巴古,如此将有妨其本身軍食,借詞烏、科之糧運至古城,每石需銀十餘兩,勞費太甚,要求仍從關内采運。
清廷亦以是責宗棠。
宗棠則以為:“關内采糧,由涼州起,曆甘州、肅州,以至安西,計程一千五百六十裡,合糧料價值,車馱駝隻運腳,及各項費用計算,每糧料百斤,實須銀十一兩七錢有奇。
&hellip&hellip由烏科采運至巴古,需銀十餘兩之多,僅與由涼州采運至安西所費腳價相等。
而由烏科采運至古城,一石計重三百餘斤,較由涼州運安西,計重百斤之腳價,已少三分之二。
況由安西逾哈密,轉運巴古,計二十六站,一千九百八十七裡,每百斤又須加運腳過倍。
”“現在巴古糧價雖長至每石四兩二錢,然以一石三百三十斤計算,隻一兩餘可得一百斤,較由關内采運至巴古,又何如也。
萬無舍賤食貴,舍近求遠,舍易就難之理。
”注536 (二)宗棠之意,糧台必緊設前敵之後。
出關之兵若赴南路,自以就肅州設糧台為宜;當時系趨北路,則宜設巴裡坤、古城。
而保恒遽欲設糧台于肅州。
宗棠乃以為如此“則偏于南路,北距古城二千九百六十裡,台司支應,何由察諸軍之糧食赢縮,而各協其宜。
東北距科布多四千三百餘裡,距烏裡雅蘇台近六千裡,台辦采運,何由察腳價之低昂遲速,而盡得其實。
無論軍行北路,糧台設于南站,為從前未有之事”。
注537 (三)宗棠之意:“西北轉運,以駝隻為宜。
為其食少運重,又能過險也。
駝行口内,食糧不過三斤,晝牧夜行,可省草束。
且一夫管牽五駝,日需口食又省。
若行口外,則食草不食料。
如遇勞乏,但喂料一升,加鹽少許,仍即複故。
”而保恒遽在肅州采購車騾三千頭,欲将出關運輸,創為以車易駝。
宗棠痛駁之,以為:“天山嶺脊,石徑荦确,向無轍迹。
重載糧車,聯幫銜接,較之單車空車,尚可參用人力。
從容過險者,艱難特甚,事必不行。
即使艱阻所不辭,勞費所不惜,而肅運之糧,亦必無顆粒到巴城。
按肅州、安西,越哈密二十四站,計程雖止二千二百餘裡,而道路綿長,又多戈壁,車馱駝隻,均須就水草柴薪之便,憩息牧飲,不能按站而行,中間人畜疲乏,又須停住養息。
即催趱迫促,斷非三十餘日,不能到巴。
計每騾一頭,須啖料八斤,一車一夫口食,日須兩斤。
蘭州以西,料豆缺産,喂養用青稞、大麥、粟谷等充之,畜食之料,即人食之料也。
車行三十餘日,計一車運載之糧,至多不過六百斤,兩騾喂養,即耗去五百數十斤,車夫口食,亦須六七十斤,而車糧已罄,安有餘糧達巴裡坤乎?即達巴裡坤,而車騾之喂養,車夫之口食,又将安出?”注538 但此次争議,終于因清廷以宗棠督辦新疆軍務,将兵事饷事統歸一人主持,而告解決。
當開始進攻天山北路時,其儲存之糧,計有肅州運抵安西、哈密者一千萬斤,由哈密運抵古城者四百餘萬斤,由在山諾爾運抵古城者四百餘萬斤,由歸化、包頭運抵巴裡坤者五百餘萬斤,由甯夏察罕廟運抵巴裡坤者一百餘萬斤。
而由歸、包越五千裡以運抵巴裡坤之糧,每石平均僅合銀八兩内外,由在山諾爾運抵古城之糧,每石平均僅合銀七兩五錢,宗棠頗引為意外之滿意。
其後進攻南路,複地愈廣,當地糧産足供軍食,停止遠道饋運。
注539宗棠之言曰: &hellip&hellip西路用兵,必先将糧料轉運,料理妥協,節節貫注,乃免他虞。
至臨陣決勝,制敵出奇,則猶其後焉者也。
&hellip&hellip 又曰: &hellip&hellip糧運兩事,為西北用兵要着,事之利鈍遲速,機括全系乎此。
千鈞之弩,必中其機會而後發,否則失之疾,與失之徐亦無異也。
&hellip&hellip注540 “聖人論政,以足食為先。
如不得已,則以去兵為急。
事理昭然,今豈必異于古。
”西北為自然環境所限,既不能足食,自不能足兵。
故宗棠西征,力避用衆,更不求速效,陳之廟堂,告之友朋,措辭不嫌切直。
此蓋為宗棠在西北用兵一貫之方針,始終信守弗渝者。
注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