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 西征中之采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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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道凡二: (一)由山西永甯州之軍渡,渡黃河,在陝西之吳堡上陸,再由吳堡至綏德州,由綏德州至各地。

     (二)由歸化城西南之托克托,經黃河南下,在吳堡或吳堡以北之葭州上陸,再由吳堡或葭州(過吳堡)至綏德州,由綏德州至各地。

     此兩路均系分别運輸山西、歸化之糧食,在宗棠用兵陝北、甘北時用之。

    注507 甘北對東北之運道,亦凡二: (一)由上海海運至天津上陸,再由天津經歸綏,向西經蒙古草地至甯夏。

     (二)由和林格爾、歸化、薩拉齊,經蒙古草地至甯夏。

     此兩路,前者系運饷銀、軍火,後者系運糧食,在宗棠用兵甘北而陝北運道梗阻時用之。

    注508 至新疆對東方之運道凡二: (一)河西。

    由涼州、甘州、肅州、安西州,以達哈密,再由哈密北至巴裡坤,南至吐魯番。

     (二)口北。

    由歸化、包頭、甯夏,經過蒙古草地,至巴裡坤。

    (甯夏之糧,先由黃河水運至包頭,再一并陸運。

    ) 此二路均系運糧食,而由東南來之饷銀、軍火,亦均由河西出關。

    注509 宗棠嘗言:“用兵先顧饷道,轉運必取多途,一路有阻,全軍俱困。

    ”又言:“用兵西北,必多籌運道,以備不虞。

    ”注510故宗棠自銜命西征,即多方注意于選擇運道,疏通運道。

    如上所記,既已得一輪廓,再綜括一述其運輸之所以不便。

     就水運言,漢水在夏秋常泛濫,丹江、淅川在冬季常枯涸。

    嘉陵江、白水江,礁多水淺,入冬更水落石出。

    且諸水對于由南而北之航行,均系逆流上溯,行舟必須推挽。

    故既非終年可通航,而行程又極纡緩。

    又漢水而外,隻能用淺小之船,故運量甚微。

    至黃河上遊,下水隻能行羊皮筏。

    而當日之軍運,均系上水,不能利用,且羊皮筏運量亦較小,渭河亦因上水而不能利用。

    注511 就陸運言,在關内所經,多峻岅崎岖,夏有水潦,冬有水凝,無論用人力或獸力,均運量不大,且不能迅速。

    又當頻年戰亂之餘,人夫車馱,極度減少,而騾非陝甘所産,來自河南,均屬購雇兩難。

    至出關經沙漠,過蒙古,曆草地,自以用駝為上計。

    但駝在夏季,須歇廠四個月(每年五月至八月),且戰時或逃或亡,不能多得,故利用之程度,亦受限制。

    又沙漠草地,人煙稀少,于行旅尤感困難。

    注512 西北運輸,既如是不便,于是運費随之擴大,往往高出物價數倍,此又用兵西北所最感之痛苦。

     宗棠西征時,辦理采運,設有相當機構: 在上海設采辦轉運局,大部分饷銀與全部軍火,均由此集中啟運。

     在漢口設後路糧台,接轉上海運來之軍品,亦自采運軍糧,并接待過境之新兵與退伍兵。

     在襄陽設水陸轉運總局,上海、漢口運來之軍品,均在此按種類重量,及前途運道通塞情形,分别水陸轉運。

     在潼關與荊紫關各設陸運分局,接轉襄陽運道來之軍品,以達西安。

     在西安設西征糧台,專任向各省關催解協饷,并為協饷得專折奏事。

     在西安設駐陝軍需局,所有西征軍品,均在此集中分配發運。

     此外在平涼、秦州、蘭州等處,各設軍裝局,在産糧各地,設采運局。

    安定等處設督催局,則為接收存儲及運轉駐陝軍需局所發之軍品。

    注513 及大軍出關,又在關内設立: 肅州軍裝局,綜持出關部隊軍品之儲存分配(由駐陝軍需局運來)。

     甘肅州營屯局(駐甘、肅州),分别綜持甘、涼、安、肅道境内之采購糧料事宜。

     官車騾局(駐肅州),綜持出關部隊之轉運事宜。

    注514 在關外設立: 哈密督催糧運總局; 哈密軍裝制辦總局; 古城屯采總局; 采運局十二所(安西、玉門、敦煌、巴裡坤、奇台、吉布庫、濟木薩、吐魯番、喀喇沙爾、庫爾勒、布吉爾、庫車); 柴草局二十五所(安西、小宛、布隆吉、四家灘、白墩子、紅柳園、大泉驿、馬蓮井、庫車、托和鼐、阿克蘇、渾巴什、薩依裡克齊蘭台、瑪納巴什、卡納克沁、屈爾蓋察巴克、圖木舒克、雅哈庫圖克、英吉沙爾、雅滿雅爾、牌索巴特、英阿瓦特、龍口橋、玉代裡克、黑孜堡); 柴草站四十七所(玉門屬五、哈密屬十六、巴裡坤屬五、吐魯番屬七、咯庫屬九、察爾齊禮木台、玉爾滾、拜城、賽裡木河、色爾等處各一)。

     在口北購糧時,又曾在歸化設北路采運總局,包頭、甯夏設分局。

    注515 用兵設立糧台,本屬常事,宗棠則視之極鄭重。

    實因糧台規模大,開支多,不得其人,每易成為弊薮。

    故宗棠主張,多設局而少設台。

    但如西安之西征糧台,其權責亦隻為向各省關催解協饷,所有解到饷銀,系歸駐陝軍需局收支。

    即使如此,而當袁保恒交卸督辦時,猶虧短二千餘兩,幾成巨累。

    至宗棠對于各局,限令按期報告,旬報不逾旬外三日,月報不逾月外十日,俾如有奸弊,容易覺察。

    注516抑宗棠于台局人員,雖督責甚嚴,然獎勵亦優。

    宗棠持有一卓特之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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