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 新疆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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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據藩司崇保詳稱:“查得道光二十七年(1847),甘肅口内外駐防滿洲、蒙古旗、綠營官兵應需俸饷,紅白賞恤等項銀四百一十五萬二千三百五十三兩三錢九分九厘四絲一忽,内先一年預撥銀一百四十萬兩外,銀二百七十五萬二千三百五十三兩三錢九分九厘四絲一忽,由部臣照依估撥預撥完數。

    ”以此準之,甘肅、新疆實饷五百餘萬兩之數,雖無可考,而一歲之中,預撥正撥四百一十五萬有奇,則有數可稽也。

    臣竊度南北兩路,如行清丈之法,就畝征賦,仿什一之制,而從寬定額,民收十數分,官征其一,以給軍食,尚可有餘。

    修渠導流,以備旱潦;改鑄制錢,以便民用;設局征厘,以裕課稅;創設義塾,教之識字;選調匠師,教之藝事。

    自季春至今,次第經理,甫有端緒,容俟各處函牍到齊,即日具奏。

    此外南北兩路物産,尚有藥材、皮張、吐魯番之棉花、和阗之玉、庫車之金、銅、鋁、鐵均應設籌及之,是新疆利源,非無可開也。

    甘肅地處邊陲,土曠人稀,瘠苦甲于天下。

    承平時,錢糧征收,不及東南一大郡,此其明征。

    亂後孑黎,皮骨僅存,氣息僅屬,雖頻年拊循休養,漸有起色,究之緻力多而成功少者,時地實有以限之。

    通省舊設額兵太多,全恃各省協款接濟,自中原軍興,各省未能兼顧。

    于是回禍起,新疆淪陷,甘肅全省,名雖僅存,實則亡矣。

    幸值聖明在上,洞矚無遺,移東南之餘财,救西北之奇厄;親賢夾輔,内外一心,先關内而後關外,次第圖之,乃有今日,不可謂非幸也。

    此時所當亟籌者,善後之策。

    善後之策,當規久遠,利鈍所系,非僅一時。

    以甘肅與新疆并論,新疆利源可開,流亦可節,甘肅則開源為難,而節流尚有可議。

    從前額兵之多者,一則轄疆與蒙部回番雜處,兵少恐啟戎心;一則新疆需由内地撥兵換防,兵少難敷調派也。

    若以現在局勢而言,蒙部回番,已就钤束,防營可以漸減。

    前奏改行饷為坐饷,圖節勇饷,為複甘肅制兵之漸。

    新疆南北,如置行省,換防之制,可以永停,預撥估撥饷銀四百數十萬兩,俟伊犁收還,每歲約可節省百數十萬兩。

    後此利源日增,饷更可減。

    部臣可随時察酌,而任甘肅、新疆之事者,可随時陳奏,特恐非微臣所及見耳。

    此統籌甘肅節省饷需以規久遠之大略也。

     谕旨:宜于萬難措施之中,求一可進可退之計。

    臣愚竊以為新疆歲需饷銀二百數十萬兩,甘肅歲需饷銀二百數十萬兩,本是承平時部臣預撥估撥常例。

    茲當全隴澄清,西域收複之時,照常指撥,于部章并無不合,承撥各省當亦無詞。

    況承平時應撥數目内,又可節省百餘萬兩。

    此後經理得宜,節省或當不止此數,實于國家經出之費,不無小補;當亦部臣與疆圻諸臣所樂聞也。

    臣于新疆拟辦各事,皆以利民裕國為主,行省之改與否,尚未奏奉明旨。

    而所籌者,無論改省與否,兩不相妨,可行則行,可止則止,進退尚屬綽然。

    過蒙聖明矜諒,示以轉圜之機,若不披瀝直陳,上纾慈念,更何以自處。

    至愚衷有未盡者,不得不及時陳明,仰祈垂察。

    &hellip&hellip 清廷诏以: &hellip&hellip事關創始,必須熟籌于事前,乃可收效于日後。

    刻下伊犁未經收還,一切建置事宜,尚難遽定。

    其餘南北各城,應如何經理之處,即着左宗棠悉心籌畫,次第興辦。

    總期先實後名,俟諸事辦有眉目,然後設官分職,改設郡縣,自可收一勞永逸之效。

    所有辦理情形,并着随時詳細具奏。

    &hellip&hellip注493 事逾半年許,前自喀什噶爾逃竄帝俄境界之安集延各酋目,糾衆窺邊,喀什噶爾與葉爾羌一帶雜居之種人,頗為所煽動。

    宗棠于報告防剿折中,又謂:“新疆地方因俗施治,政教未行,愚回信奉其汗比條勒,已成锢習。

    非革除舊俗,漸以華風,望其長治久安,事有難言。

    ”诏謂:“新疆地方,愚回锢習未除,自應規畫久遠,移其風俗,俾就範圍。

    該大臣所拟改設郡縣,應如何辦理之處,并着妥籌具奏。

    ”注494 宗棠乃并案奏陳其意見: &hellip&hellip竊惟新疆南北各城,頻年辦理善後事宜,均有端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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