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課徒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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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勤奮,倍他時。

    聞其母夫人嘗戲語之雲:“兒不力學,先生将舍汝去矣。

    ”彼誤以為誠然,故如此,其癡益可念也。

    宗棠鑒此,已心諾之,來命雖殷,成言敢食,且辭少就多,避寒就暖,寸心可念,十喙難辭。

    &hellip&hellip注129 陶夫人母子求師之笃,與宗棠行止之宜,并足稱焉。

    逾年,複申之以婚姻,其事成于陶夫人之堅請,與賀熙齡之力勸,宗棠之态度,則見于其覆熙齡一書: &hellip&hellip長女姻議,辱荷師命諄諄,宗棠何敢複有異說。

    然其中委曲極多,此議始于戊戌(道光十八年&mdash&mdash1838)之秋,旋複中止。

    今夏王師璞為述文毅夫人之意,必欲續成前議,并代達一切。

    宗棠初頗不以為然,蓋實有礙難處措之勢也。

    &hellip&hellip知者以為童蒙之求我,不知者必且疑宗棠之就此館,及今日之欲辭此館,皆隐有求系求援之意。

    竊維君子之處事也,與其欲人之我諒,不如示人以無可疑。

    且此間人各有心,難期協一,訂姻之後,尤難自處。

    &hellip&hellip但聞文毅夫人催備納采禮物甚急,足征其用意之誠。

    宗棠既有俟我師一決之約,自不能複有他說,許之卻之,一聽我師之命而已。

    但成否兩議,意在速決。

    蓋此議知之者多,而宗棠又現館此間,過于遲延,殊無以相處耳。

    注130 以師生而進為翁婿,可謂一時嘉話。

    然在此書中,可見宗棠所求自處者,如何鄭重。

    
八年而後,陶桄成婚,宗棠乃去職。

    越一載,赴長沙省城,就朱文公祠,設館授徒,桄仍受學。

    此外從遊者,有黃冕三子,黃瑜、黃上達、黃濟,及周開錫。

    注131為時雖僅一年,然于未來功業,雅有關系。

    開錫先于鹹豐八、九年(1858&mdash1859)間,在小淹陶氏,課宗棠諸外孫,嗣從宗棠戎幕,為得力之一人。

    黃濟當宗棠西征時,方官四川資州知州,宗棠當令助運軍米。

    此為宗棠教讀之第三次,名為設館授徒,實仍為桄之故,于是又辭雲貴總督林則徐之招(參閱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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