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黨碑及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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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忠沒未及葬,二惇(章惇、安惇)、二蔡(蔡京與弟卞)禁元祐之學,文忠與司馬光等皆追削官爵,子孫不許官京師。

    崇甯、大觀間(均徽宗年号),凡文辭墨迹皆毀之,海内誦習傳說,稱毘陵先生而不名。

    (放翁題跋《蘇氏易傳》雲:“此本先君宣和中入蜀時所得也,方禁蘇氏學,故謂之毘陵先生雲。

    ”)政和(亦徽宗年号)間,忽弛其禁,求文忠墨迹甚銳。

    (時寶箓宮設醮,道士伏章,久而方起,上問其故,答曰:“适至帝所,值奎宿奏事,方畢,始達。

    ”上問:“奎宿何神?”答曰:“即本朝蘇轼也。

    ”上大驚,乃贈轼龍圖閣待制。

    語見張端義《貴耳集》。

    按此蓋道士之托諷,明嘉靖中方士托乩仙以逐嚴嵩,蓋師此道士之故智耳。

    )南渡後,趙汝愚當國,盡馳其禁,和議起,秦桧又禁之。

    紹興(高宗年号)之末,又馳之,鄭丙諸人為忌朱子,又啟之,則由元祐黨案,一變為慶元黨案矣。

    此兩宋治亂存亡之所關也。

     元祐黨籍,或謂之元祐黨人,或謂之元祐奸黨,崇甯元年九月,蔡京定之:待制以上官,文忠為首,宰執以文彥博為首,徽宗禦書,刻于端禮門,京又自書一通,頒行州縣,刻之。

    三年六月,京又将上書人及己所不喜者作附麗人,添入黨籍,仍以文忠列待制以上首,而宰執以司馬光居首,文忠之弟文定列執政中,蘇門諸賢,如秦觀、張耒、黃庭堅、王鞏、李格非、晁說之、家願,亦均在禁中。

    初刻碑或謂百二十人,或謂九十八人,重刻碑三百九人,史書所記人數多寡不一,姓名各異,蓋緣毀碑之後(崇甯五年星變,毀朝堂石刻,其外處亦令除毀),雖有翻刻,不無傳聞失實處耳。

    (按:三百九人事迹,莫備于龔頤正之《列傳譜述》一百卷,所阙者隻四人,蓋龔氏去北宋不遠,文獻有征,采輯尚易,惜其書已佚,不可得見矣。

    ) 黨中諸賢多有墓草已宿者,京之意蓋欲污蔑諸賢,使其子孫亦有餘辱,抑豈知公論之在人心者,終不可泯。

    至于摩挲遺刻,曆數姓名,粲然若繁星之麗天,雖其子孫亦以祖父得與洓水、眉山聯名為榮,曾不以為辱也。

    嗚呼!愛憎之私,果足以掩是非之公耶?碑之所列,德業無聞者居多,然賴此碑之存,而天下後世知其為君子之黨,乃至刻工安民亦得與之并傳,何其幸也。

     元祐之碑固章、蔡成之,而蜀黨、洛黨之争則由來已久,其事之得失,張溥(字天如,華亭人,明季複社黨魁)論之詳矣。

    其言曰: “元祐之初,正人登進,程頤以崇政殿說書召,蘇轼以翰林學士召,鹹拔擢不次,在帝左右。

    未幾以言論不合,賈易、朱光庭等劾轼,胡宗愈、孔文仲、顧臨等劾頤,洛蜀交攻,遂分二黨。

    六、七年間,廢罷不一,終宣仁清明之世,竟未施用,海内惜之。

     唐長慶(穆宗年号)、太和(文宗年号)之召黨也,始于李宗闵、李逢吉、牛僧孺惡李德裕、李紳而排之,目以為黨,傾軋報複垂四十年。

    宋慶曆之有黨也,始于賈昌朝、陳執中、王拱辰、錢明逸惡範仲淹、富弼等而排之,目以為黨,飛章抵毀,一網立盡。

     此皆小人結約,急為身謀,功名累心而恩怨自迫,明知君子有益于國,而深畏其不利于已,是以背公論,聚死黨,奮發橫溢而不顧也。

    轼與頤合志同方,出處不異,熙豐之際,或堅卧山林,或放逐湖海,一朝遇主,攜手偕行。

     方冀其一心奉公,更化善政,司馬光未竟之業,諸賢力贊其成,而口語參商,攻讦競起,初不聞有國家大政,争若新法;仕塗抵巘,怨若牛李也。

    右頤者诋轼曰&lsquo謗讪&rsquo,右轼者诋頤曰&lsquo矯激&rsquo,在兩賢本無罪可指,而言路亦非積憾為仇,特以師友之故,辭色不下,嘲侮小嫌,诟谇靡已,即盈朝之上書,猶家人之室鬥耳。

    迨章惇、蔡京專國反政,頤、轼之徒,貶竄接路,端門之碑,姓名并列,此固向所攘臂勃谿,忿詢角立者,小人斥為一黨而并擊之。

     治世不同福,亂世則同禍,諸賢當此,亦當自悔其籓籬之不固,而水火之必傷也。

    蜀、洛之議,呂公著等所痛,章惇所快也,元祐君子之失,未有大于此者。

    ” 【批評】 元祐黨籍碑,今世所傳皆南宋人所翻三百九人之本,一在靜江府,為梁焘曾孫律所重勒,有“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