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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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世有所謂“文字之獄”者,其端實始于宋。
小人中傷君子,求其罪而不可得,則吹求及于文字,巧合傅會,使人主不由不信,而其人亦無以自白。
此風既開,遷谪之人,雖欲嘯歌吟詠,享文字上之自由,亦不可得矣。
文忠一生尤罹此苦。
其至友文同(字與可,梓潼人,與公為中表兄弟。
)至以“北客若來休問事,西湖雖好莫題詩”十四字為諄囑也。
蓋自安石秉政,變更成法,文忠心不謂然,口不敢言,緣詩人之義托事以諷,庶幾有補于國。
讒人見之,取其文字,日夜羅織,欲置之死,文忠不知也。
元豐二年七月,知湖州時,中丞李定、禦史何大正、舒亶,上疏論文忠自熙甯以來作為文章,怨謗君父,交通戚裡(指與王诜往來事),逮赴禦史台獄。
诏定與大正等雜治之,定等媒蘖,以為诽謗誣慢,有四可殺。
太皇太後曹氏方病,聞之,急語神宗寬其獄,帝曰:“謹受教。
”吳克申救甚力,帝亦憐之。
安石之兄安禮從容白帝曰:“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言語罪人,轼以才自奮,謂爵祿可立取,顧碌碌如此,其心不能無觖望,今一旦緻于理,恐後世謂陛下不能容才。
”帝曰:“朕固不深譴也,行為卿贳之,第去,勿漏言。
轼方賈怨于衆,恐言者緣以害卿也。
” 當日鍛煉成罪,所據為鐵案者,以文忠到湖州《謝表》其中有:“愚不識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指為謗讪。
又有詩“赢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指為譏青苗。
“讀書萬卷不讀律,緻君堯舜終無術”,指為刺課士。
“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指為斥鹽政。
“豈是聞韶解忘味,迩來三月食無鹽”,指為非鹽禁。
“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指謂有不臣之心。
人言可畏,一至于此。
舒亶又言:“驸馬都尉王诜輩,公為朋比,如盛僑、周邠固不足論;若司馬光、張方平、範鎮、陳襄、劉摯皆略能誦說先王之言,而所懷如此,可置而不誅乎?”諸人之意,蓋又欲藉此以陷群賢。
帝不從,但貶文忠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弟轍及诜皆坐谪貶,張方平、司馬光、範鎮等二十二人俱坐罰銅。
方獄之急也,長子邁主送食,與之期:“送食惟菜與肉,有不測,則撤二物而送魚。
”邁謹守逾月,會有事他往,托所親代,誤進魚羹。
文忠大駭,知不免,賦詩與弟訣,有“魂飛湯火命如雞”之句,流入禁中。
神宗讀之,凄然感動,遂得曲赦,以詩得罪者,終以詩免死也。
【批評】 反對東坡者,鍛煉周納,體無完膚,固是過當。
東坡下筆時,亦不免恃才狂放,至與人以可乘之隙。
吾固不欲輕恕何、舒諸人,而借題托諷,以文為戲,則亦非明哲保身之道。
(王應麟亦謂:“東坡文章好譏刺。
”又宋人小說稱:“東坡在元祐時,以高才狎侮公卿,率有标目,獨于司馬溫公,不敢有所輕重。
一日,相與論免役、差役利害不合,及歸舍,方卻巾舒帶,辄連呼曰:&lsquo司馬牛,司馬牛。
&rsquo”) 神宗始終憐愛東坡,逮獄時,密遣小黃門至獄視之。
不然者,恐已斃于獄吏之手矣。
王诜亦貴戚中之賢者,方東坡自湖赴獄,親朋皆絕與交通,道出廣陵,诜往見之,台吏不許通。
或曰:“公與轼相知久,其所往來文字書問,宜焚之勿留,不然且獲罪。
”诜曰:“欺君負友,吾不忍為,以忠義分譴,則所願也。
” 熙甯中,有宣州汪輔之者,以職方郎中為廣南轉運使,時蔡确為禦史,摭其《謝上表》“清時有味,白首無能”二句,言涉譏讪,坐降知虔州卒,此以文字羅織之始。
後确在安州,嘗遊車蓋亭(今湖北安陸縣西北),賦詩十章。
知漢陽軍吳處厚箋釋其語,上之,以為譏讪,确遂流竄新州而死。
請君入甕,天道好還,人苦不自知耳。
元祐群小皆以此術誣東坡,競傳衣缽。
元符、崇觀之間,其術益熾,流入南渡,韓、史輩概以此術排善類,桧賊一言不合,辄緻士大夫死非命,至不可計,皆諷禦史所為也。
朱元晦亦受此害,當憂患時,其見文忠手翰,無不歎賞寶重。
論議一變者,多緣自蹈世患而後知公之所以為難,蓋托公自傷而已。
後世有所謂的“文字獄”,它的發端其實就源于北宋。
小人想毀謗中傷君子,苦于尋求不到罪狀,便對君子所作文章詩歌吹毛求疵,牽強附會,讓皇帝不由得不相信,而那被中傷的君子也無法為自己辯解。
這個風氣一開,被貶谪的官員即使想吟詩作文,享受文字上的自由樂趣,也不能夠了。
蘇轼一生尤其遭受這種苦難。
他的好朋友文同(字與可,梓潼人,與蘇轼是中表兄弟)甚至用“北客若來休問事,西湖雖好莫題詩”這十四個字諄諄告誡他。
自從王安石當政以來,舊的法律改變,蘇轼心裡不認同,嘴上卻不敢說出來,便依靠詩人以詩諷刺的傳統寫出諷刺詩,希望會對國家有些益處。
那些愛進讒言的小人看見蘇轼這些詩,挑選出其中對他們有利的部分,日日夜夜羅織罪狀,想将蘇轼置于死地,蘇轼本人卻并不知情。
元豐二年七月,蘇轼在湖州任知州,中丞李定和禦史何大正、舒亶,一起上書說蘇轼自從熙甯以來所做的文章,裡面怨恨诽謗皇帝,勾結皇親國戚(指蘇轼跟王诜往來一事),因此将蘇轼逮捕,投進禦史台的監獄。
皇帝下
小人中傷君子,求其罪而不可得,則吹求及于文字,巧合傅會,使人主不由不信,而其人亦無以自白。
此風既開,遷谪之人,雖欲嘯歌吟詠,享文字上之自由,亦不可得矣。
文忠一生尤罹此苦。
其至友文同(字與可,梓潼人,與公為中表兄弟。
)至以“北客若來休問事,西湖雖好莫題詩”十四字為諄囑也。
蓋自安石秉政,變更成法,文忠心不謂然,口不敢言,緣詩人之義托事以諷,庶幾有補于國。
讒人見之,取其文字,日夜羅織,欲置之死,文忠不知也。
元豐二年七月,知湖州時,中丞李定、禦史何大正、舒亶,上疏論文忠自熙甯以來作為文章,怨謗君父,交通戚裡(指與王诜往來事),逮赴禦史台獄。
诏定與大正等雜治之,定等媒蘖,以為诽謗誣慢,有四可殺。
太皇太後曹氏方病,聞之,急語神宗寬其獄,帝曰:“謹受教。
”吳克申救甚力,帝亦憐之。
安石之兄安禮從容白帝曰:“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言語罪人,轼以才自奮,謂爵祿可立取,顧碌碌如此,其心不能無觖望,今一旦緻于理,恐後世謂陛下不能容才。
”帝曰:“朕固不深譴也,行為卿贳之,第去,勿漏言。
轼方賈怨于衆,恐言者緣以害卿也。
” 當日鍛煉成罪,所據為鐵案者,以文忠到湖州《謝表》其中有:“愚不識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指為謗讪。
又有詩“赢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指為譏青苗。
“讀書萬卷不讀律,緻君堯舜終無術”,指為刺課士。
“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指為斥鹽政。
“豈是聞韶解忘味,迩來三月食無鹽”,指為非鹽禁。
“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指謂有不臣之心。
人言可畏,一至于此。
舒亶又言:“驸馬都尉王诜輩,公為朋比,如盛僑、周邠固不足論;若司馬光、張方平、範鎮、陳襄、劉摯皆略能誦說先王之言,而所懷如此,可置而不誅乎?”諸人之意,蓋又欲藉此以陷群賢。
帝不從,但貶文忠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弟轍及诜皆坐谪貶,張方平、司馬光、範鎮等二十二人俱坐罰銅。
方獄之急也,長子邁主送食,與之期:“送食惟菜與肉,有不測,則撤二物而送魚。
”邁謹守逾月,會有事他往,托所親代,誤進魚羹。
文忠大駭,知不免,賦詩與弟訣,有“魂飛湯火命如雞”之句,流入禁中。
神宗讀之,凄然感動,遂得曲赦,以詩得罪者,終以詩免死也。
【批評】 反對東坡者,鍛煉周納,體無完膚,固是過當。
東坡下筆時,亦不免恃才狂放,至與人以可乘之隙。
吾固不欲輕恕何、舒諸人,而借題托諷,以文為戲,則亦非明哲保身之道。
(王應麟亦謂:“東坡文章好譏刺。
”又宋人小說稱:“東坡在元祐時,以高才狎侮公卿,率有标目,獨于司馬溫公,不敢有所輕重。
一日,相與論免役、差役利害不合,及歸舍,方卻巾舒帶,辄連呼曰:&lsquo司馬牛,司馬牛。
&rsquo”) 神宗始終憐愛東坡,逮獄時,密遣小黃門至獄視之。
不然者,恐已斃于獄吏之手矣。
王诜亦貴戚中之賢者,方東坡自湖赴獄,親朋皆絕與交通,道出廣陵,诜往見之,台吏不許通。
或曰:“公與轼相知久,其所往來文字書問,宜焚之勿留,不然且獲罪。
”诜曰:“欺君負友,吾不忍為,以忠義分譴,則所願也。
” 熙甯中,有宣州汪輔之者,以職方郎中為廣南轉運使,時蔡确為禦史,摭其《謝上表》“清時有味,白首無能”二句,言涉譏讪,坐降知虔州卒,此以文字羅織之始。
後确在安州,嘗遊車蓋亭(今湖北安陸縣西北),賦詩十章。
知漢陽軍吳處厚箋釋其語,上之,以為譏讪,确遂流竄新州而死。
請君入甕,天道好還,人苦不自知耳。
元祐群小皆以此術誣東坡,競傳衣缽。
元符、崇觀之間,其術益熾,流入南渡,韓、史輩概以此術排善類,桧賊一言不合,辄緻士大夫死非命,至不可計,皆諷禦史所為也。
朱元晦亦受此害,當憂患時,其見文忠手翰,無不歎賞寶重。
論議一變者,多緣自蹈世患而後知公之所以為難,蓋托公自傷而已。
後世有所謂的“文字獄”,它的發端其實就源于北宋。
小人想毀謗中傷君子,苦于尋求不到罪狀,便對君子所作文章詩歌吹毛求疵,牽強附會,讓皇帝不由得不相信,而那被中傷的君子也無法為自己辯解。
這個風氣一開,被貶谪的官員即使想吟詩作文,享受文字上的自由樂趣,也不能夠了。
蘇轼一生尤其遭受這種苦難。
他的好朋友文同(字與可,梓潼人,與蘇轼是中表兄弟)甚至用“北客若來休問事,西湖雖好莫題詩”這十四個字諄諄告誡他。
自從王安石當政以來,舊的法律改變,蘇轼心裡不認同,嘴上卻不敢說出來,便依靠詩人以詩諷刺的傳統寫出諷刺詩,希望會對國家有些益處。
那些愛進讒言的小人看見蘇轼這些詩,挑選出其中對他們有利的部分,日日夜夜羅織罪狀,想将蘇轼置于死地,蘇轼本人卻并不知情。
元豐二年七月,蘇轼在湖州任知州,中丞李定和禦史何大正、舒亶,一起上書說蘇轼自從熙甯以來所做的文章,裡面怨恨诽謗皇帝,勾結皇親國戚(指蘇轼跟王诜往來一事),因此将蘇轼逮捕,投進禦史台的監獄。
皇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