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治群之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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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蠻夷傾慕我大宋的教化而來,理當恭恭敬敬,如今竟然如此狂妄恣意,不是你引導不至于如此嚴重,再不改正我當禀明聖上!”陪同使臣害怕了,因此稍稍收斂了些。

    高麗使者分派見面禮給杭州官員,書函使用甲子年号,蘇轼推辭了禮品,說:“高麗向我大宋朝稱臣,卻不使用我們的年号,我怎麼敢接受?”高麗使者急忙換了書函使用大宋年号熙甯,這樣蘇轼才接受了對方的禮品,當時人都認為蘇轼做得得體。

     蘇轼在杭州做了三年知州,官吏百姓對他敬愛有加,等到他卸任,仍然稱呼他學士而不稱姓氏。

    熙甯七年,改任密州知州。

    九月離開杭州時,朝廷正實行手實法,讓百姓自報财産以定民戶等級,又允許百姓告發虛報的人。

    司農寺又派人去各個州,對不立即實行的以違反诏令論罪。

    蘇轼對提舉官說:“違反诏令的定罪,如果出自朝廷,誰敢不服從?現在出自司農寺,這是擅自制定法令,該當何罪?”提舉官吃驚地說:“先生且慢慢推行新法。

    ”不久,朝廷也知道這法令有害于百姓,便撤銷了它。

     熙甯八年冬天,蘇轼寫了一篇《杞菊賦》,序文說:“我做官十九年,家裡一天比一天窮困,改任密州的時候廚房已經揭不開鍋了。

    ”從蘇轼及第到如今,剛好十九年,做官能越做越窮,這哪是别人能比得了的? 蘇轼從密州改任徐州知州。

    熙甯十年,黃河在澶州曹村(在今天開縣西南,這是黃河河道南北分流的開始之地)決口,而徐州正好首當其沖。

    從開直河起,水位暴漲,田地房屋多被毀壞,終于導緻決堤。

    北邊河道斷流,河道向南遷移,向東彙流到梁山張澤泺(在壽張縣東南梁山腳下,就是古代的钜野澤,向下遊與汶水、濟水彙合成為泺水。

    宋代河水決堤,彙入其中,綿延數百裡,後來黃河改道,時間久了就泥沙淤積,變成平地)分成兩道,一道彙合于南清河(就是古代的泗水),注入淮河;另一道彙合北清河(就是古代的濟水),流入大海,沿途一共淹沒了四十五個郡縣。

    這的确是巨大的洪災,竟正好在蘇轼當政徐州的時候出現,大約上天也想用極其複雜的問題來考驗蘇轼的能力吧! 黃水彙集于徐州城下,水位上漲得不到排洩,城牆快要被浸壞崩塌了,富裕的百姓争着出城避水。

    蘇轼說:“富人如果出城,百姓都人心動搖,我和誰守城?我在這裡,水一定不會沖塌城牆。

    ”又把富人重新趕進城去。

    蘇轼穿着草鞋,拄着拐杖,親自到武衛營去,大聲對卒長呼喊:“河水将要沖壞城牆,事情緊急,你們雖是禁軍,也應該給我出力。

    ”卒長說:“太守尚且不躲避泥淖前來,我等小人,應當效命。

    ”卒長操起木棒進入隊伍當中,率領兵卒,穿着短衣,光着腳,拿着畚箕鐵鍬出去,築起東南長堤,從戲馬台開始,直到城牆。

    大堤築好了,洪水流過城下,徐州城裡沒有發生災害,百姓的心裡才踏實了。

    然而大雨日夜下個不停,城牆差三闆的高度就要被淹沒。

    蘇轼搭帳篷住在城上,路過家門也不進去,派官吏在城牆上分段防守,最終保全了這座城。

    這件事被皇帝聽聞,下诏書褒揚了蘇轼。

    蘇轼在徐州上書詳細地論證徐州的重要性和具體設防備的辦法。

    不久,他改任湖州知州,到任才三個月,就發生了“烏台詩案”。

     【評論】 士大夫若能生逢亂世,大權在握,興起有利的舉措,除去積弊的國政,奠定國家穩固的農業基礎,讓百姓安居樂業,難道不是一件榮幸的事情嗎?如果是困守在地位低下的職位,限于職位的權力,不能施展抱負,好比馬車下的馬那樣局促束縛,就會有放棄官職離開的,也有飲酒寫詩不管民生事務的。

    唯獨蘇轼不像他們一樣。

    既然沒辦法阻止新法的施行,那麼就寄希望于在施行新法的時候委曲求全,官員多用一分心思,百姓就多獲得一份利益,也就為國家多保存了一分元氣。

     王安石對于新法的實施,志在必得,随波逐流的人也變本加厲地讨好他。

    唯獨蘇轼當面駁斥提舉,這是什麼樣的膽量。

     手實法是呂惠卿以免役出錢不均為理由,建議實行的。

    其法為:由官府為制定物價标準,讓民戶根據自家田畝、房屋宅地、資産、牲畜,按照标準價格自行折算。

    現錢與生息之錢比價以五當一,不屬于日常使用的器皿、粟米而隐瞞的,允許告發,如果屬實,将其三分之一的錢作為獎賞。

    朝廷預先将手實法的格式傳達給各地百姓,要求農戶按照格式填寫自己的産業情況,然後送交縣官登記入冊,官府按産業多寡将價格劃分成五等,總計一縣老百姓産業的實際數量平均攤派原來所規定的役錢。

    這事好比如今外國的财産稅和個人所得稅,他們施行而不産生弊端是因為外國民權發達,官員不能欺下瞞上,即使政府跟百姓争奪利益,一時之間也不會有什麼大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