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折公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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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府州《折可存墓志銘》以一九三九年出土于陝西府谷縣,今存府谷縣署。

    折可存名氏不見《宋史》,惟《三朝北盟會編》卷二五引續觱撰《李翼行狀》,載宣和七年十二月金人圍崞縣,可存及其伯兄可與并預城守。

    城陷,可與被執,敵誘降,罵曰:“我八十年世守之家,甯肯負國,敗壞家聲?無知畜類,不若亟殺我。

    ”敵擊之,損一目,罵愈甚,遂遇害。

    而可存則得免雲。

    據《志》,可存非納降則就俘矣。

    《志》所謂“仲兄今節制承宣公”者,即折可求也。

    方可與等守崞縣時,可求則以府州守臣,統麟府兵二萬往援太原,未至,與金人戰于交城,師大潰,後崞縣之陷才數日耳。

    此時守太原者,即《志》所稱“帥太原,辟(可存為)河東第二将”之張孝純也。

    孝純死守太原久,力竭被執,亦罵賊不屈,然金人委曲柔之,竟降志為劉豫丞相。

    此為南宋初一大怪事,詳于《會編》。

    可求後亦于建炎二年以麟、府、豐三州降金,事見《宋》《金史》本紀。

    據《志》可存葬于庚戌,即建炎四年,後可求之降二年。

    《志》即作于此時,宜其不書宋年号也。

    所謂“今節制承宣公”乃可求入金後之官爵,承宣即承宣使,舊稱觀察留後。

    《宋史·職官志》雲,“政和七年易觀察留後為承宣使”,蓋其後金人亦仿之。

    而《四庫提要序》錄《檆溪居士集》駁《宋志》雲:“集中賜董先辭免新除承宣使恩命不允诏,有頃因留務之職,易以使名之語,知承宣使之名,乃始于紹興,不始于政和。

    ”予未得睹《檆溪集》,然據此《志》可決《宋志》不誤,而《提要》誤也。

    《志》載可存于平方臘、擒宋江二役,均曾立功。

    然二役之其他公私記載,無見可存名者,殆其功非赫赫欤?據方勺《青溪寇軌》,方臘之亂,“朝廷遣領樞密院童貫、常德軍節度使譚稹二中貴率禁旅,及京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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