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外患與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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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當他任大理寺丞(年三十七,登進士第後十年)時,他已看見國家隐伏的危機,上書朝廷,倡言改革。
書中最精警的一段道: 聖人之有天下也,文經之,武緯之,此二道者,天下之大柄也&hellip&hellip相濟而行,不可斯須而去焉。
&hellip&hellip《道經》曰:“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又曰:“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亂。
”聖人當福而知禍,在治而防亂。
&hellip&hellip我國家自真宗皇帝之初,猶有舊将舊兵,多經戰敵,四夷之患,足以禦防。
今天下休兵餘二十載。
昔之戰者,今已老矣。
今之少者,未知戰事。
人不知戰,國不慮危,豈聖人之意哉?而況守在四夷,不可不慮。
古來和好,鮮克始終。
&hellip&hellip今自京至邊,并無關崄。
其或恩信不守,釁端忽作,戎馬一縱,信宿千裡。
若邊少名将,則懼而不守,或守而不戰,或戰而無功,再扣澶淵,豈必尋好?未知果有幾将,可代長城?伏望聖慈&hellip&hellip與大臣論武于朝,以保天下。
先命大臣密舉忠義有謀之人,授以方略,委以邊任;次命武臣密舉壯勇出群之士,任以武事,遷其等差&hellip&hellip列于邊塞,足備非常。
&hellip&hellip至于塵埃之間,豈無壯士?豈複唐之武舉,則英雄之輩,願在彀中。
此聖人居安慮危之備,備而無用,國家之福也。
除了國防整頓外,仲淹于官吏的選任、人才的儲養、直谏之獎勵、文風浮薄之救正、君德之修省,皆有所規陳。
但他這封富于預言性的奏書竟未曾發生一點實際的影響。
慶曆三年,當元昊使來,西事大定之後,仲淹被召入朝為樞密副使,旋任參知政事。
一時朝野傾心屬目。
他于就職的次月,上了一封“萬言書”,條陳興革事宜十項。
這十項中除關于民生的兩項(厚農桑,減徭役)外,其餘大旨不出天聖三年的建議的範圍,不過比從前更為周詳,更為具體罷了。
現在把其中比較最重要的六項歸入四綱領,節述如下。
(一)關于國防建設的,恢複唐朝的府兵制:“先于畿内并近輔州府召募強壯之士,充京畿衛士,約五萬人,以助正兵,足為強盛,三時務農&hellip&hellip一時教戰。
&hellip&hellip俟京畿近輔召募衛兵已成次第,然後諸道仿此漸可施行。
” (二)關于民生的。
(甲)厚農桑:“請每年秋,降敕下諸路轉運司,令轄下州軍吏民各言農桑可興之利,可去之害,或合開河渠,或築堤堰坡塘之類,并委本州運選官計定工料,每歲于二月間興役,半月而罷,仍具功績聞奏。
”(乙)減徭役:省并戶口虛少的縣份,使這些縣民繁重的徭役可以減輕。
(因人民須服役于縣衙,縣多戶少,則役重。
) (三)關于科舉制度的:“請諸路州郡有學校處奏舉通經有道之士,專于教授,務在興行。
&hellip&hellip重定外郡發解條約:須是履行無惡藝業及等者方得解薦,更不彌封試卷。
&hellip&hellip其考較進士:以策論高、詞賦次者為優等,策論平、詞賦優者為次等。
諸科:經旨通者為優等,墨義通者為次等。
&hellip&hellip進士,諸科,并以優等及第者放選任官,次等及第者守本科選限。
” (四)關于用人行政的。
(甲)明黜陟:是時成例,“文資三年一遷,武職五年一遷,謂之磨勘。
&hellip&hellip雖愚暗鄙猥,人莫齒之,而&hellip&hellip坐至卿監丞郎者比比皆是”。
仲淹請嚴定考績之法,使無功不擢,有善必賞。
(乙)抑僥幸:自真宗以後,恩蔭愈濫,“兩省至知雜禦史以上,每遇(三年)南郊并(每年)聖節(皇帝生日)各奏子充京官,少卿監奏一子充試銜&hellip&hellip其大兩省等官&hellip&hellip複更(例外)每歲奏薦,假有任學士以上官,經二十年者則一家兄弟子孫出京官二十人。
仍接次升朝”。
仲淹請廢聖節恩蔭之例,其餘恩蔭的優待,亦大加減損。
仲淹任參知政事不滿一年,便在怨謗叢集之下,不安于位而去。
他所提出的改革方案中:複府兵一項因其他大臣一緻反對,談不到實施;變科舉一項,已完全實行,但他去職後不久,舊制又被恢複;其他各項,若不是未及着手,便是才開了一點端緒,便因他的去職而停息。
他去職後,出巡西北邊,其後曆知州郡,八年而殁(公元一○五三),谥文正。
仲淹字希文,二歲喪父,其母攜他改嫁長山(在今山東)朱氏。
初從朱姓,名說。
至二十九歲,始複本姓,定今名。
年二十一,中“學究”科。
繼後讀書于長山的山寺中。
這時他的生活很清苦,每日煮一鍋粥,劃為四塊,早晚取兩塊,加上幾莖齑菜和一些鹽便算一餐。
年二十三,得知自己的身世,立即帶着琴劍,離開朱家。
其母派人追及他,他說:“十年後,等我中了第,再來迎接母親。
”他投入南京(宋以商丘為南京)的府立學舍,在學舍中更加貧乏,有時連粥也不飽,夜間被蓋不夠,就和衣而睡。
真宗巡幸南京學舍,生徒皆往觀看,他獨不出。
南京留守的兒子和他同學,見他的情形和留守談及。
留守命人送了他好些肴馔,他收下,卻一直等到腐敗也不一動。
留守的兒子問故,他說:“并非不感謝厚意,可是食粥已久,安之若素,一旦享受了這嘉肴,以後吃粥還吃得下麼?”年二十七,登進士第。
初仕為廣德軍司理參軍(法官),常為斷獄事和郡長官争是非。
長官每盛怒臨他,他一點也不搖動,歸去便把和長官往來辯論的話記在屏風上,等到滿任,整副屏風都寫滿了。
後來知開封府時,有一宦官,倚勢作威,中外畏懼,他獨抗疏彈劾;自知此事危險,疏上之後,囑咐諸兒子,他若不幸,以後他們不可做官,但在他墓旁設館,教書度日。
他雖顯貴,常以儉約表率家人。
非宴客,食不重肉。
每夜就寝前,自計一日間自奉的費用和所做的事,若覺得兩者可以相當,便熟睡,否則終夜不安,次日必設法做一有益于人的事以為抵補。
他為次子娶婦,聽說婦家以紗羅給她做帷幔,便怒道:“羅绮豈是做帷幔之物?我家一向清儉,怎得亂我家法?若敢拿來我家,必定把它當衆燒掉。
”他的起人景慕的遺聞轶事,可以寫一本書,這裡所選擇的隻代表他的不移于貧賤,不淫于富貴,不屈于威武的性格,即孟子所謂“大丈夫”的性格。
仲淹死後八年,當仁宗嘉祐五年,王安石(時年四十)自江東提點刑獄,任滿應召,赴阙也上了一封“萬言書”。
他也覺得國家的現狀非變革不可,但他認為變法的先決問題是人才的問題。
照他的人才的标準,這時無論在中央或在地方,在位或在野,都缺乏人才。
“今以一路數千裡之間,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緩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職事者甚少,而不才苟簡貪鄙下人至不可勝數。
&hellip&hellip朝廷每一令下,其意雖善,在位者猶不能推行,使膏澤加于民,而吏辄緣之為奸,以擾百姓。
”為什麼人才這樣缺乏呢?他以為由于“教之、養之、取之、任之”不得其道。
什麼是“教之”之道呢?他以為國家應自都城以至鄉鎮,遍設學校,凡優秀的青年都取入學校,由國家供養;嚴選教師,教以“朝廷禮樂刑政之事”。
所謂“刑政”之事,包括軍事。
“先王之時,士之所學者,文武之道也。
士之才有&hellip&hellip大小。
&hellip&hellip至于武事則随其才之大小無有不學者也。
故其大者居則為六官之卿,出則為六軍之将也。
其次則比、闾、族、黨之師,亦皆率兩師旅之帥也。
”什麼是“養之”之道呢?他以為國家于取入學校和仕于政府的士人,應當“饒之以财,約之以禮(自婚、喪、祭、養、燕享,以至服食器用皆有定制),裁之以法”。
什麼是“取之”之道呢?他說“取人必于鄉黨,于庠序,使衆人推其所謂賢能,書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試之以事),誠賢能也,然後随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
至于“任之”之道,則任期要久,職責要專,并待以嚴格的考績之法。
簡單的說:要變法,積極方面當從政治和軍事教育的普及化做起;消極方面當首先廢除以文辭和記誦取士的科舉制度。
他認為這是逼切的需要,他警告仁宗以下面一類故事。
昔晉武帝,過目前而不為子孫長遠之謀。
當世在位亦皆偷合苟容,而風俗蕩然,棄禮養,捐法制。
上下同失,莫以為非。
有識者固知其将必亂矣。
而其後
書中最精警的一段道: 聖人之有天下也,文經之,武緯之,此二道者,天下之大柄也&hellip&hellip相濟而行,不可斯須而去焉。
&hellip&hellip《道經》曰:“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又曰:“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亂。
”聖人當福而知禍,在治而防亂。
&hellip&hellip我國家自真宗皇帝之初,猶有舊将舊兵,多經戰敵,四夷之患,足以禦防。
今天下休兵餘二十載。
昔之戰者,今已老矣。
今之少者,未知戰事。
人不知戰,國不慮危,豈聖人之意哉?而況守在四夷,不可不慮。
古來和好,鮮克始終。
&hellip&hellip今自京至邊,并無關崄。
其或恩信不守,釁端忽作,戎馬一縱,信宿千裡。
若邊少名将,則懼而不守,或守而不戰,或戰而無功,再扣澶淵,豈必尋好?未知果有幾将,可代長城?伏望聖慈&hellip&hellip與大臣論武于朝,以保天下。
先命大臣密舉忠義有謀之人,授以方略,委以邊任;次命武臣密舉壯勇出群之士,任以武事,遷其等差&hellip&hellip列于邊塞,足備非常。
&hellip&hellip至于塵埃之間,豈無壯士?豈複唐之武舉,則英雄之輩,願在彀中。
此聖人居安慮危之備,備而無用,國家之福也。
除了國防整頓外,仲淹于官吏的選任、人才的儲養、直谏之獎勵、文風浮薄之救正、君德之修省,皆有所規陳。
但他這封富于預言性的奏書竟未曾發生一點實際的影響。
慶曆三年,當元昊使來,西事大定之後,仲淹被召入朝為樞密副使,旋任參知政事。
一時朝野傾心屬目。
他于就職的次月,上了一封“萬言書”,條陳興革事宜十項。
這十項中除關于民生的兩項(厚農桑,減徭役)外,其餘大旨不出天聖三年的建議的範圍,不過比從前更為周詳,更為具體罷了。
現在把其中比較最重要的六項歸入四綱領,節述如下。
(一)關于國防建設的,恢複唐朝的府兵制:“先于畿内并近輔州府召募強壯之士,充京畿衛士,約五萬人,以助正兵,足為強盛,三時務農&hellip&hellip一時教戰。
&hellip&hellip俟京畿近輔召募衛兵已成次第,然後諸道仿此漸可施行。
” (二)關于民生的。
(甲)厚農桑:“請每年秋,降敕下諸路轉運司,令轄下州軍吏民各言農桑可興之利,可去之害,或合開河渠,或築堤堰坡塘之類,并委本州運選官計定工料,每歲于二月間興役,半月而罷,仍具功績聞奏。
”(乙)減徭役:省并戶口虛少的縣份,使這些縣民繁重的徭役可以減輕。
(因人民須服役于縣衙,縣多戶少,則役重。
) (三)關于科舉制度的:“請諸路州郡有學校處奏舉通經有道之士,專于教授,務在興行。
&hellip&hellip重定外郡發解條約:須是履行無惡藝業及等者方得解薦,更不彌封試卷。
&hellip&hellip其考較進士:以策論高、詞賦次者為優等,策論平、詞賦優者為次等。
諸科:經旨通者為優等,墨義通者為次等。
&hellip&hellip進士,諸科,并以優等及第者放選任官,次等及第者守本科選限。
” (四)關于用人行政的。
(甲)明黜陟:是時成例,“文資三年一遷,武職五年一遷,謂之磨勘。
&hellip&hellip雖愚暗鄙猥,人莫齒之,而&hellip&hellip坐至卿監丞郎者比比皆是”。
仲淹請嚴定考績之法,使無功不擢,有善必賞。
(乙)抑僥幸:自真宗以後,恩蔭愈濫,“兩省至知雜禦史以上,每遇(三年)南郊并(每年)聖節(皇帝生日)各奏子充京官,少卿監奏一子充試銜&hellip&hellip其大兩省等官&hellip&hellip複更(例外)每歲奏薦,假有任學士以上官,經二十年者則一家兄弟子孫出京官二十人。
仍接次升朝”。
仲淹請廢聖節恩蔭之例,其餘恩蔭的優待,亦大加減損。
仲淹任參知政事不滿一年,便在怨謗叢集之下,不安于位而去。
他所提出的改革方案中:複府兵一項因其他大臣一緻反對,談不到實施;變科舉一項,已完全實行,但他去職後不久,舊制又被恢複;其他各項,若不是未及着手,便是才開了一點端緒,便因他的去職而停息。
他去職後,出巡西北邊,其後曆知州郡,八年而殁(公元一○五三),谥文正。
仲淹字希文,二歲喪父,其母攜他改嫁長山(在今山東)朱氏。
初從朱姓,名說。
至二十九歲,始複本姓,定今名。
年二十一,中“學究”科。
繼後讀書于長山的山寺中。
這時他的生活很清苦,每日煮一鍋粥,劃為四塊,早晚取兩塊,加上幾莖齑菜和一些鹽便算一餐。
年二十三,得知自己的身世,立即帶着琴劍,離開朱家。
其母派人追及他,他說:“十年後,等我中了第,再來迎接母親。
”他投入南京(宋以商丘為南京)的府立學舍,在學舍中更加貧乏,有時連粥也不飽,夜間被蓋不夠,就和衣而睡。
真宗巡幸南京學舍,生徒皆往觀看,他獨不出。
南京留守的兒子和他同學,見他的情形和留守談及。
留守命人送了他好些肴馔,他收下,卻一直等到腐敗也不一動。
留守的兒子問故,他說:“并非不感謝厚意,可是食粥已久,安之若素,一旦享受了這嘉肴,以後吃粥還吃得下麼?”年二十七,登進士第。
初仕為廣德軍司理參軍(法官),常為斷獄事和郡長官争是非。
長官每盛怒臨他,他一點也不搖動,歸去便把和長官往來辯論的話記在屏風上,等到滿任,整副屏風都寫滿了。
後來知開封府時,有一宦官,倚勢作威,中外畏懼,他獨抗疏彈劾;自知此事危險,疏上之後,囑咐諸兒子,他若不幸,以後他們不可做官,但在他墓旁設館,教書度日。
他雖顯貴,常以儉約表率家人。
非宴客,食不重肉。
每夜就寝前,自計一日間自奉的費用和所做的事,若覺得兩者可以相當,便熟睡,否則終夜不安,次日必設法做一有益于人的事以為抵補。
他為次子娶婦,聽說婦家以紗羅給她做帷幔,便怒道:“羅绮豈是做帷幔之物?我家一向清儉,怎得亂我家法?若敢拿來我家,必定把它當衆燒掉。
”他的起人景慕的遺聞轶事,可以寫一本書,這裡所選擇的隻代表他的不移于貧賤,不淫于富貴,不屈于威武的性格,即孟子所謂“大丈夫”的性格。
仲淹死後八年,當仁宗嘉祐五年,王安石(時年四十)自江東提點刑獄,任滿應召,赴阙也上了一封“萬言書”。
他也覺得國家的現狀非變革不可,但他認為變法的先決問題是人才的問題。
照他的人才的标準,這時無論在中央或在地方,在位或在野,都缺乏人才。
“今以一路數千裡之間,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緩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職事者甚少,而不才苟簡貪鄙下人至不可勝數。
&hellip&hellip朝廷每一令下,其意雖善,在位者猶不能推行,使膏澤加于民,而吏辄緣之為奸,以擾百姓。
”為什麼人才這樣缺乏呢?他以為由于“教之、養之、取之、任之”不得其道。
什麼是“教之”之道呢?他以為國家應自都城以至鄉鎮,遍設學校,凡優秀的青年都取入學校,由國家供養;嚴選教師,教以“朝廷禮樂刑政之事”。
所謂“刑政”之事,包括軍事。
“先王之時,士之所學者,文武之道也。
士之才有&hellip&hellip大小。
&hellip&hellip至于武事則随其才之大小無有不學者也。
故其大者居則為六官之卿,出則為六軍之将也。
其次則比、闾、族、黨之師,亦皆率兩師旅之帥也。
”什麼是“養之”之道呢?他以為國家于取入學校和仕于政府的士人,應當“饒之以财,約之以禮(自婚、喪、祭、養、燕享,以至服食器用皆有定制),裁之以法”。
什麼是“取之”之道呢?他說“取人必于鄉黨,于庠序,使衆人推其所謂賢能,書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試之以事),誠賢能也,然後随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
至于“任之”之道,則任期要久,職責要專,并待以嚴格的考績之法。
簡單的說:要變法,積極方面當從政治和軍事教育的普及化做起;消極方面當首先廢除以文辭和記誦取士的科舉制度。
他認為這是逼切的需要,他警告仁宗以下面一類故事。
昔晉武帝,過目前而不為子孫長遠之謀。
當世在位亦皆偷合苟容,而風俗蕩然,棄禮養,捐法制。
上下同失,莫以為非。
有識者固知其将必亂矣。
而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