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宗繼統考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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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柴氏髫龁之幼兒乎?此所謂“金匮之約”之大破綻一也。
且太祖既遵母命,立約傳位于其弟矣,此盛德事,亦國家大事,何故将此約深藏固秘,惟恐天下有聞?直至太祖死時,太宗不之知,趙普不敢洩,而待太祖身後三年餘之久,當太宗既已迫死其侄,又将迫死其弟之際,始顯露天日乎?此其破綻二也。
将謂太祖初有傳弟之意,而未完全決定,故在其生時不欲公開作正式表示乎?則金匮之藏,如其有之,乃太宗繼統合法之惟一證據。
趙普既為署名此約之人,縱有所畏而不敢洩之于太祖在生之時,果何所畏而不敢宣之于太宗即位之際?(據《宋史·本紀》太宗于太平興國元年十月即位,趙普于十二月來朝。
)使當此際而宣之,太宗發而昭示天下,既明己身得位之正,又見趙普調護之勤,其德趙普而所以寵任之者當何如?以趙普之熱中趨勢,見利忘義,時又失相居外,郁郁不自聊,果何所因竟坐棄此結主之良機,而蹉跎至于五六年之久?此其破綻三也。
金匮之約最初載于鹹平二年之重修《太祖實錄》,而《實錄》言太宗亦預聞之。
果爾,則太宗即位時,正宜舉其得位以正之惟一證據,昭示天下,而載之初修之《太祖實錄》。
今太宗即位,即位時既無宣示此約之事,初修本《太祖實錄》亦無此約之記載,則知太宗預聞之說為妄也。
李焘亦辨之曰:“按太宗初疑趙普有異論,及普上章自訴,且發金匮,得普所書,乃釋然。
若(太宗)同于床下受顧命,則親見普書矣,又何俟普上章自訴,且發金匮乎?”是則金匮之約之傳說,就其最初出現而未經李焘删改之形式,又多一虛妄之迹,此其破綻四也。
傳說中金匮之約與關涉此約之事,無一而非秘密者。
金匮之約,秘約也。
趙普開寶六年之自訴,太祖藏之金匮,亦一秘密文件也。
趙普太平興國六年之自訴,亦密奏也。
何取乎秘密如此之多?蓋凡僞托之事,如作僞之時與所僞托之時相去不遠,必利于秘密不利于公開。
因所僞托者若為公開之事,則必有能反證之人,如所僞托者為秘密之事,而得知此秘密者又為作僞者本人或作僞者所利之人,則無人能反證矣。
今秘密所關者,除死無對證之杜太後與太祖外,不出趙普與太宗二人。
而二人者決不緻反證金匮
且太祖既遵母命,立約傳位于其弟矣,此盛德事,亦國家大事,何故将此約深藏固秘,惟恐天下有聞?直至太祖死時,太宗不之知,趙普不敢洩,而待太祖身後三年餘之久,當太宗既已迫死其侄,又将迫死其弟之際,始顯露天日乎?此其破綻二也。
将謂太祖初有傳弟之意,而未完全決定,故在其生時不欲公開作正式表示乎?則金匮之藏,如其有之,乃太宗繼統合法之惟一證據。
趙普既為署名此約之人,縱有所畏而不敢洩之于太祖在生之時,果何所畏而不敢宣之于太宗即位之際?(據《宋史·本紀》太宗于太平興國元年十月即位,趙普于十二月來朝。
)使當此際而宣之,太宗發而昭示天下,既明己身得位之正,又見趙普調護之勤,其德趙普而所以寵任之者當何如?以趙普之熱中趨勢,見利忘義,時又失相居外,郁郁不自聊,果何所因竟坐棄此結主之良機,而蹉跎至于五六年之久?此其破綻三也。
金匮之約最初載于鹹平二年之重修《太祖實錄》,而《實錄》言太宗亦預聞之。
果爾,則太宗即位時,正宜舉其得位以正之惟一證據,昭示天下,而載之初修之《太祖實錄》。
今太宗即位,即位時既無宣示此約之事,初修本《太祖實錄》亦無此約之記載,則知太宗預聞之說為妄也。
李焘亦辨之曰:“按太宗初疑趙普有異論,及普上章自訴,且發金匮,得普所書,乃釋然。
若(太宗)同于床下受顧命,則親見普書矣,又何俟普上章自訴,且發金匮乎?”是則金匮之約之傳說,就其最初出現而未經李焘删改之形式,又多一虛妄之迹,此其破綻四也。
傳說中金匮之約與關涉此約之事,無一而非秘密者。
金匮之約,秘約也。
趙普開寶六年之自訴,太祖藏之金匮,亦一秘密文件也。
趙普太平興國六年之自訴,亦密奏也。
何取乎秘密如此之多?蓋凡僞托之事,如作僞之時與所僞托之時相去不遠,必利于秘密不利于公開。
因所僞托者若為公開之事,則必有能反證之人,如所僞托者為秘密之事,而得知此秘密者又為作僞者本人或作僞者所利之人,則無人能反證矣。
今秘密所關者,除死無對證之杜太後與太祖外,不出趙普與太宗二人。
而二人者決不緻反證金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