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宗繼統考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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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可謂目無太祖。

    此豈能無所希合與倚藉?由窦偁所希合與倚藉者觀之,則此時太宗與其兄侄間之真情可睹矣。

     二 然太宗為繼統事終造出一名正言順之法令根據,即所謂“金匮之約”是也。

    此事據李焘《長編》所記,大略如下:(《宋史》及《東都事略》并大緻相同) (1)太祖建隆二年六月,皇太後疾革,問上曰:“汝自知所以得天下乎?”上曰:“此皆祖考及太後餘慶也。

    ”後曰:“不然!政由柴氏使幼兒主天下,群心不附故耳。

    若周有長君,汝安得至此?汝與光義皆我所生,汝後當傳位汝弟。

    四海至廣,能立長君,社稷之福也。

    ”上頓首曰:“敢不如太後教?”因謂趙普曰:“汝同記吾言,不可遺也。

    ”普即就榻前為誓書,于紙尾署曰:“臣普記。

    ”上藏其書于金匮,命謹密宮人藏之。

    (李焘自注雲:“司馬光《紀聞》,稱太後欲傳位于弟,謂太宗及秦王廷美也,今從正史及新錄。

    ”) (2)太祖開寶六年八月,普既出鎮河陽,上書自愬雲:“外人謂臣輕議皇弟開封府尹。

    皇弟忠孝全德,豈有間然?矧昭憲太後大漸之際,臣實預聞顧命。

    知臣者君,願賜昭鑒。

    ”上手封其書,藏之金匮。

     (3)太宗太平興國六年九月,如京使柴禹錫等告秦王廷美驕恣,将有陰謀竊發。

    上召問普,普對曰:“臣願備樞軸,以察奸變。

    ”退後密奏:“臣開國舊臣,為權幸所沮,因言昭憲顧命及先朝自愬之事。

    ”上于宮中訪得普前所上章,并發金匮,遂大感悟。

     考太祖崩時,年僅五十,《東都事略·本紀》及《宋史·本紀》所載并同。

    溯建隆二年(即太祖即位之第二年),杜太後死時,太祖年僅三十五,而皇子德昭年已十一。

    (按:德昭以太平興國四年為太宗所迫自殺,《宋史》本傳不詳其卒年,據《東都事略》卒年二十九,則杜太後死時年十一,《長編》作十歲,誤。

    )假太祖以下壽,則爾時德昭已三十六歲,較太宗之年三十七歲即位不過少一歲,較太祖之三十四歲成帝業猶長二歲。

    即太祖卒時,德昭已二十六歲,亦不為幼弱。

    彼杜太後者,何能抑亦何忍,預斷其甫創帝業,榮及己身之壯子,命必遠促于下壽,而他日可能繼位之孫,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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