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昌戰勝破賊錄》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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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遣騎綽路,置汝隊中。
汝遇敵必墜馬,使為所得。
敵帥問我何人,對曰:太平邊帥子,喜聲色,朝廷以兩國講好,使守東京圖樂耳。
已而遣探騎果遇敵,二人被執,兀術問之,對如前。
兀術喜曰:可蹴此城耳。
遂令不用負鵝車炮具行。
翌日,锜行城上,見二人遠來,心知其歸,即缒上。
賊械二人,以文書一卷置于械。
锜取焚之。
”《本傳》略同。
初八日,四太子疏責諸酋前日用兵之失。
諸酋皆答以今次南朝兵馬非日前比,往往以一當百,不容措手足;明日國王臨陣,自可備見。
蓋四太子稱天下兵馬大元帥,越國王也。
即下令曰:順昌城壁如此,可用靴尖踢倒。
來日府衙會食,所得婦女玉帛,悉聽自留,男子三歲以上皆殺之。
且折箭為誓,以激其衆。
《汪書》:“折三箭為誓。
折一箭曰,初九日早飯于府衙。
折二箭曰,敢過車輪之下者皆殺。
折三箭曰,婦人财帛盡以賞軍。
” 然太尉發策戰争,忠義自持,仍以方略授諸将佐。
顧視羯戎,逆天悖道食黩無厭,平時憤激,直欲氣吞此賊以謂不足憂也。
《本傳》:是日“锜遣耿訓以書約戰。
兀術怒曰:劉锜何敢與我戰?以吾力被爾城,直用靴尖趯倒爾!訓曰:太尉非但請與太子戰,且謂太子必不敢濟河,願獻浮橋五所,濟而大戰。
兀術曰:諾。
乃下令明日府治會食。
遲明,锜果為五浮橋于颍河上,敵由之以濟”。
初九日,平明,四太子遂合龍虎大王及三路都統韓将軍、翟将軍人馬還合城下。
甲兵鐵騎,十有餘萬,陣列行布,屹若山壁。
旗幟錯雜,大小有差。
而五色旗各七面,按方分植者,中軍也。
而順昌東西兩門受敵,賊乃睥睨東門,瀕濠待敵。
太尉亦自東門出兵應之。
《汪書》:“九日辰時,扣城西門索戰,謂城上人曰:你隻治得一個日頭。
&hellip&hellip劉出軍五千人接戰,自西門轉向南門,又轉東門及東北角。
始與虜騎往來馳逐,後直沖入虜軍中。
”《聖政》二六:時“锜所部不滿五萬,而可出戰者僅五千”。
城上發鼓,即與交鋒。
轉戰逾時,賊複大衄。
四太子披白袍甲馬,往來指呼,以渠自将牙兵四千策應,皆重铠全裝,虜号鐵浮圖,又号扢義千戶。
其精銳特甚,自用兵以來,所向無前。
《要錄》一三六:“烏珠自将牙兵三千,往來為援。
” 《汪書》:“其所将攻城士卒,号鐵浮屠,又曰鐵塔兵。
被兩重鐵兜牟,周匝皆綴長檐,其下乃有氈枕。
三人為伍以皮索相連,後用拒馬子。
人進一步,移馬子一步,示不反顧。
以鐵騎為左右翼,号拐子馬,皆是女真充之。
自用兵以來,所不能攻之城,即勾集此軍。
” 至是亦為官軍殺傷。
先槍揭去兜牟,即用刀斧斫臂,至有以手捽扯。
極力鬥敵,自辰至戌,賊正大敗。
遽以拒馬木陳之,少休。
城頭鼓聲不絕,乃出飯羹,坐享戰士。
優遊閑暇如平時。
賊衆望之,驟然披靡。
食已即來,以數隊趣戰鬥。
去拒馬木,深入砍賊,又大破之。
《朱子語類》一三二:“張棟(字彥輔)謂劉信叙(即劉锜)親與他言:順昌之戰,金人十二萬圍了城。
城中兵甚不多。
劉使人下書約戰日,虜人笑。
是日早,虜騎迫城下而陣。
連山鐵陣,甚密不動。
劉先以鐵甲一聯曬庭中,一邊以肉飯犒師。
時使人摸鐵甲,未大熱,又且候。
候甲熱甚,遂開城門,以所犒一隊持斧出,令隻掀起虜騎,砍斷馬腳。
人馬都全裝,一騎到又粘倒數騎。
虜人全無下手處。
此隊歸,以五苓大順散與服之令歇。
又以所犒第三隊出如前。
殺甚多,虜覺得勢敗,遂遁走。
後人問曬甲之事如何?曰,甲熱則虜人在日中皆熱悶矣。
此則在涼處歇方出,時當暑月也。
”《語類》又有一則同記此事而略異,并摘錄如下。
“劉锜分部下兵五千為五隊。
先備暑藥飯食酒肉存在。
先以一幅兜牟與甲置之日下曬,時令人以手摸,看熱得幾何。
如此數次。
其兜牟與甲尚可容手,則未發。
直待熱如火,不可容手,乃喚一隊軍至,令吃酒飯,少定與暑藥,遂各授兵出西門戰。
少頃,又喚一隊上授之出南門。
如此數隊,分諸門,疊出疊入。
虜遂大敗。
”此則視前則所記似較得實。
《本傳》:“锜遣人毒颍上流及草中,戒軍士雖渴死毋得飲于河,飲者夷其族。
敵&hellip&hellip嚴陣以待。
諸酋各居一部。
衆請擊韓将軍。
锜曰,擊韓雖退,兀術精兵尚不可當,法當先擊兀術。
兀術一動,餘無能為矣。
時天大暑,敵遠來疲敝,锜士氣閑暇。
敵晝夜不解甲,锜軍皆番休更食羊馬垣下。
敵人馬饑渴,食水草者辄病,往往困乏。
方晨氣清涼,锜按兵不動。
逮未申間,敵力疲氣索,忽遣數百人出西門接戰。
俄以數千人出南門。
戒令勿喊,但以銳斧犯之。
&hellip&hellip士殊死鬥,入其陣,刀斧亂下。
&hellip&hellip自辰至申,敵敗。
遞以拒馬木障之,小休。
&hellip&hellip食已,撤拒馬木,深入砍敵,又大破之。
” 無何,有誤傳令者,令少卻。
官軍遂稍引後。
賊衆并擁逼濠,而緻(官軍)溺水者二百餘人。
而選鋒統制韓直身被一槍二箭,幾至溺死。
賴有一虞侯挾以上馬而歸。
虞侯與馬皆中箭,被血淋漓,餘勇尚未衰也。
其餘中傷稍輕可者,猶欲再出接戰。
《要錄》一三六:“統制官趙樽、韓直皆被數矢,戰不肯已。
锜遣屬扶歸。
士殊死鬥,入敵陣中斫以刀斧,至有奮手捽之與俱墜于濠者。
敵大敗,殺其衆五千。
” 是日西風怒号,城土吹落;塵霾漲天,咫尺不辨。
賊斃屍倒,馬縱橫枕藉掩入溝壑,間及堕井者,不知幾何。
旗号器甲火麻,葦竹山積。
○方其接戰時,郦瓊、孔彥舟、趙提刀等。
《汪書》:作孔彥舟、趙榮等,《要略》一三六同。
皆單騎列陣外。
有河北簽軍告官軍曰:我輩前是左護軍,本無鬥志。
所可殺者,止是兩拐子馬。
按“兩”字下脫去“翼”字,《要錄》并同此誤,遂不可通。
今據《本傳》校補。
故官軍力為破之。
皆四太子平日所倚仗者,十損七八。
○當其敗衄時,城上見有官軍歸城,軍馬自塞而北,複渡河而去。
賊初涉濠,耀兵張勢,雲吓城。
既而官軍歸城,直欲奪取釣橋,望城放箭。
箭落如雨,至有用響箭與窄柳箭者。
城上悉以破胡弓及神臂弓臨下射之。
人馬自退,從東而南,轉而之西,連亘西北。
薄城而營,長十五裡,闊十餘裡。
《汪書》:“血戰自辰至申,虜乃敗走。
&hellip&hellip劉亦斂兵入城。
兀術大怒,親擁三千餘騎直扣東門射城上人,(矢)着城上炮架皆滿。
又被城上軍以勁弩射走。
兀術既大敗,乃移寨于城西&hellip&hellip自西南至西北約十餘裡。
” 至晚發雷(按:謂敵營中發聲如雷),聲振山谷。
(《本傳》作“每暮鼓聲震山谷”,點竄之誤。
)父老皆言是生以未來之或聞。
然賊營中嗥呼喧嘩,自夜達旦。
時有金人傍城屬耳以聽。
城中肅然,雞犬無聞。
以是自見勝負之兆。
四太子帳前以甲兵環衛,持燭照坐。
賊徒皆分番假寐馬上,深懼官軍夜擊之至。
○初十日,大雨傾注。
賊于營外埋鹿角栅,栅外開小濠,深闊各五尺許。
正爾督工,雨亦稍止。
太尉出百餘騎撓之,賊衆悉皆挂甲挽弓以護。
雨後大作,官軍劫之,晝夜不得休息。
《要錄》一三六:“是夕大雨,平地水深尺餘。
锜遣兵劫之。
上下皆不甯處。
” 十一日早,十賊發雷,聽如昨日。
此次與前次之發雷,蓋皆以火藥造成之轟炸聲。
是時金人已有火藥,而尚無火炮。
太尉遍詣諸營,撫勞官軍,及安慰中傷之人。
蓋家至戶到,人人皆得其歡心。
且雖被傷中,猶欲抵死報答太尉。
俄報四太子作筏系橋甚急(原注
汝遇敵必墜馬,使為所得。
敵帥問我何人,對曰:太平邊帥子,喜聲色,朝廷以兩國講好,使守東京圖樂耳。
已而遣探騎果遇敵,二人被執,兀術問之,對如前。
兀術喜曰:可蹴此城耳。
遂令不用負鵝車炮具行。
翌日,锜行城上,見二人遠來,心知其歸,即缒上。
賊械二人,以文書一卷置于械。
锜取焚之。
”《本傳》略同。
初八日,四太子疏責諸酋前日用兵之失。
諸酋皆答以今次南朝兵馬非日前比,往往以一當百,不容措手足;明日國王臨陣,自可備見。
蓋四太子稱天下兵馬大元帥,越國王也。
即下令曰:順昌城壁如此,可用靴尖踢倒。
來日府衙會食,所得婦女玉帛,悉聽自留,男子三歲以上皆殺之。
且折箭為誓,以激其衆。
《汪書》:“折三箭為誓。
折一箭曰,初九日早飯于府衙。
折二箭曰,敢過車輪之下者皆殺。
折三箭曰,婦人财帛盡以賞軍。
” 然太尉發策戰争,忠義自持,仍以方略授諸将佐。
顧視羯戎,逆天悖道食黩無厭,平時憤激,直欲氣吞此賊以謂不足憂也。
《本傳》:是日“锜遣耿訓以書約戰。
兀術怒曰:劉锜何敢與我戰?以吾力被爾城,直用靴尖趯倒爾!訓曰:太尉非但請與太子戰,且謂太子必不敢濟河,願獻浮橋五所,濟而大戰。
兀術曰:諾。
乃下令明日府治會食。
遲明,锜果為五浮橋于颍河上,敵由之以濟”。
初九日,平明,四太子遂合龍虎大王及三路都統韓将軍、翟将軍人馬還合城下。
甲兵鐵騎,十有餘萬,陣列行布,屹若山壁。
旗幟錯雜,大小有差。
而五色旗各七面,按方分植者,中軍也。
而順昌東西兩門受敵,賊乃睥睨東門,瀕濠待敵。
太尉亦自東門出兵應之。
《汪書》:“九日辰時,扣城西門索戰,謂城上人曰:你隻治得一個日頭。
&hellip&hellip劉出軍五千人接戰,自西門轉向南門,又轉東門及東北角。
始與虜騎往來馳逐,後直沖入虜軍中。
”《聖政》二六:時“锜所部不滿五萬,而可出戰者僅五千”。
城上發鼓,即與交鋒。
轉戰逾時,賊複大衄。
四太子披白袍甲馬,往來指呼,以渠自将牙兵四千策應,皆重铠全裝,虜号鐵浮圖,又号扢義千戶。
其精銳特甚,自用兵以來,所向無前。
《要錄》一三六:“烏珠自将牙兵三千,往來為援。
” 《汪書》:“其所将攻城士卒,号鐵浮屠,又曰鐵塔兵。
被兩重鐵兜牟,周匝皆綴長檐,其下乃有氈枕。
三人為伍以皮索相連,後用拒馬子。
人進一步,移馬子一步,示不反顧。
以鐵騎為左右翼,号拐子馬,皆是女真充之。
自用兵以來,所不能攻之城,即勾集此軍。
” 至是亦為官軍殺傷。
先槍揭去兜牟,即用刀斧斫臂,至有以手捽扯。
極力鬥敵,自辰至戌,賊正大敗。
遽以拒馬木陳之,少休。
城頭鼓聲不絕,乃出飯羹,坐享戰士。
優遊閑暇如平時。
賊衆望之,驟然披靡。
食已即來,以數隊趣戰鬥。
去拒馬木,深入砍賊,又大破之。
《朱子語類》一三二:“張棟(字彥輔)謂劉信叙(即劉锜)親與他言:順昌之戰,金人十二萬圍了城。
城中兵甚不多。
劉使人下書約戰日,虜人笑。
是日早,虜騎迫城下而陣。
連山鐵陣,甚密不動。
劉先以鐵甲一聯曬庭中,一邊以肉飯犒師。
時使人摸鐵甲,未大熱,又且候。
候甲熱甚,遂開城門,以所犒一隊持斧出,令隻掀起虜騎,砍斷馬腳。
人馬都全裝,一騎到又粘倒數騎。
虜人全無下手處。
此隊歸,以五苓大順散與服之令歇。
又以所犒第三隊出如前。
殺甚多,虜覺得勢敗,遂遁走。
後人問曬甲之事如何?曰,甲熱則虜人在日中皆熱悶矣。
此則在涼處歇方出,時當暑月也。
”《語類》又有一則同記此事而略異,并摘錄如下。
“劉锜分部下兵五千為五隊。
先備暑藥飯食酒肉存在。
先以一幅兜牟與甲置之日下曬,時令人以手摸,看熱得幾何。
如此數次。
其兜牟與甲尚可容手,則未發。
直待熱如火,不可容手,乃喚一隊軍至,令吃酒飯,少定與暑藥,遂各授兵出西門戰。
少頃,又喚一隊上授之出南門。
如此數隊,分諸門,疊出疊入。
虜遂大敗。
”此則視前則所記似較得實。
《本傳》:“锜遣人毒颍上流及草中,戒軍士雖渴死毋得飲于河,飲者夷其族。
敵&hellip&hellip嚴陣以待。
諸酋各居一部。
衆請擊韓将軍。
锜曰,擊韓雖退,兀術精兵尚不可當,法當先擊兀術。
兀術一動,餘無能為矣。
時天大暑,敵遠來疲敝,锜士氣閑暇。
敵晝夜不解甲,锜軍皆番休更食羊馬垣下。
敵人馬饑渴,食水草者辄病,往往困乏。
方晨氣清涼,锜按兵不動。
逮未申間,敵力疲氣索,忽遣數百人出西門接戰。
俄以數千人出南門。
戒令勿喊,但以銳斧犯之。
&hellip&hellip士殊死鬥,入其陣,刀斧亂下。
&hellip&hellip自辰至申,敵敗。
遞以拒馬木障之,小休。
&hellip&hellip食已,撤拒馬木,深入砍敵,又大破之。
” 無何,有誤傳令者,令少卻。
官軍遂稍引後。
賊衆并擁逼濠,而緻(官軍)溺水者二百餘人。
而選鋒統制韓直身被一槍二箭,幾至溺死。
賴有一虞侯挾以上馬而歸。
虞侯與馬皆中箭,被血淋漓,餘勇尚未衰也。
其餘中傷稍輕可者,猶欲再出接戰。
《要錄》一三六:“統制官趙樽、韓直皆被數矢,戰不肯已。
锜遣屬扶歸。
士殊死鬥,入敵陣中斫以刀斧,至有奮手捽之與俱墜于濠者。
敵大敗,殺其衆五千。
” 是日西風怒号,城土吹落;塵霾漲天,咫尺不辨。
賊斃屍倒,馬縱橫枕藉掩入溝壑,間及堕井者,不知幾何。
旗号器甲火麻,葦竹山積。
○方其接戰時,郦瓊、孔彥舟、趙提刀等。
《汪書》:作孔彥舟、趙榮等,《要略》一三六同。
皆單騎列陣外。
有河北簽軍告官軍曰:我輩前是左護軍,本無鬥志。
所可殺者,止是兩拐子馬。
按“兩”字下脫去“翼”字,《要錄》并同此誤,遂不可通。
今據《本傳》校補。
故官軍力為破之。
皆四太子平日所倚仗者,十損七八。
○當其敗衄時,城上見有官軍歸城,軍馬自塞而北,複渡河而去。
賊初涉濠,耀兵張勢,雲吓城。
既而官軍歸城,直欲奪取釣橋,望城放箭。
箭落如雨,至有用響箭與窄柳箭者。
城上悉以破胡弓及神臂弓臨下射之。
人馬自退,從東而南,轉而之西,連亘西北。
薄城而營,長十五裡,闊十餘裡。
《汪書》:“血戰自辰至申,虜乃敗走。
&hellip&hellip劉亦斂兵入城。
兀術大怒,親擁三千餘騎直扣東門射城上人,(矢)着城上炮架皆滿。
又被城上軍以勁弩射走。
兀術既大敗,乃移寨于城西&hellip&hellip自西南至西北約十餘裡。
” 至晚發雷(按:謂敵營中發聲如雷),聲振山谷。
(《本傳》作“每暮鼓聲震山谷”,點竄之誤。
)父老皆言是生以未來之或聞。
然賊營中嗥呼喧嘩,自夜達旦。
時有金人傍城屬耳以聽。
城中肅然,雞犬無聞。
以是自見勝負之兆。
四太子帳前以甲兵環衛,持燭照坐。
賊徒皆分番假寐馬上,深懼官軍夜擊之至。
○初十日,大雨傾注。
賊于營外埋鹿角栅,栅外開小濠,深闊各五尺許。
正爾督工,雨亦稍止。
太尉出百餘騎撓之,賊衆悉皆挂甲挽弓以護。
雨後大作,官軍劫之,晝夜不得休息。
《要錄》一三六:“是夕大雨,平地水深尺餘。
锜遣兵劫之。
上下皆不甯處。
” 十一日早,十賊發雷,聽如昨日。
此次與前次之發雷,蓋皆以火藥造成之轟炸聲。
是時金人已有火藥,而尚無火炮。
太尉遍詣諸營,撫勞官軍,及安慰中傷之人。
蓋家至戶到,人人皆得其歡心。
且雖被傷中,猶欲抵死報答太尉。
俄報四太子作筏系橋甚急(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