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盧道隆、吳德仁記裡鼓車之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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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内侍盧道隆上其造法。

    徽宗大觀元年(一一○七)内侍吳德仁複修改盧法上之。

    [12]又宋江少虞《皇朝類苑》記宋代有蘇弼者亦嘗重修此車。

    [13]蘇氏年代,史無可征;然江書作于紹興十五年(一一四五),蘇氏當在其前也。

    《元史·輿服志》無記裡鼓車之稱述;然《元史》倉卒戰書,諸多阙漏,不能據是遂謂當時記裡鼓車已亡;元楊維桢有《記裡鼓車賦》[14]一篇,于此車尚有極明确之觀念也。

    明清以來,此車已不為天子儀仗所用,遂乃絕迹于人間矣。

     盧、吳二氏之記裡鼓車造法,并見于宋嶽珂《愧郯錄》及《宋史》[15]中。

    二書所載除一二訛漏外,餘全相同。

    然其叙述極不明晰,不完備;近西儒之讀《宋史》者,嘗苦其難解。

    [16]愚既譯A.C.Moule氏之《宋燕肅、吳德仁指南車造法考》,嘗師其圖解指南車之法,以研究記裡鼓車,頗覺其造法大綱,尚可推尋。

    茲述吾研究所得之結果如次。

     二、盧、吳二氏記裡鼓車之造法 《宋史》記盧道隆之造法雲: 獨轅,雙輪。

    箱上為兩重,各刻木為人,執木槌。

    足輪各徑六尺。

    圍一丈八尺。

    足輪一周而行地三步。

    以古法六尺為步,三百步為裡,用較今法,五尺為步,三百六十步為裡。

    立輪一,附于左足,徑一尺三寸八分,圍四尺一寸四分,出齒十八,齒間相去二寸三分。

    下平輪一,其徑四尺一寸四分,圍一丈二尺四寸二分,齒間相去與附立輪同。

    立貫心軸一,其上設銅旋風輪一,出齒三,齒間相去一寸二分。

    中(立)[17]平輪一,其徑四尺,圍一丈二尺,出齒百,齒間相去與旋風輪等。

    次安小平輪一,其徑三寸少半寸,圍一尺,出齒十,齒間相去一寸半。

    上平輪一,其徑三尺少半尺,圍一丈,出齒百,齒間相去與小平輪同。

    其中平輪轉一周,車行一裡,下一層木人擊鼓;上平輪轉一周,車行十裡,上一層木人擊镯。

    凡用大小輪八,合二百八十五齒,互相鈎,犬牙相制;周而複始。

     按文中所記小平輪,及上平輪之徑圍,俱有差誤。

    “三寸少半寸”一語,亦殊費解。

    如解作二寸五分;則周圍當合七寸五,與“圍一尺”及“齒間相去一寸半”俱不合;如解作三寸又半寸,或三寸半稍不足,則與圍一尺之說尚可相通,惟與齒距寸半之說,仍未能相符。

    “徑三尺少半尺”語,亦同一費解。

    雖然,就足輪直徑及各輪齒數計算[18],構造原法已可推尋。

    文以上二語之訛誤,原則上并無重要關系。

    茲試将全釋述如下,以明諸齒輪之作用。

     如下圖,(甲)為車之左足輪,其直徑六尺。

    (甲)輪内向緊附一同心(即《宋史》之立輪)輪(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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