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水窗春呓》(記曾國藩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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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冬,予遊杭州,于故書肆購得《水窗春呓》二卷,不著撰人。

    中頗記鹹同間人物與事故。

    作者與曾文正甚接近,而觀察亦别具眼光,不随流俗。

    所記曾事,雖寥寥數則,實為曾傳之最佳而最重要資料。

    自曾氏之殁,為之譜傳者不一,而皆出其門生故吏手,推崇拜之心,盡褒揚之力,曾氏面目遂在儒家聖賢理想之籠罩下而日晦。

    昔陳懷沖(已故)撰《中國近百年史》(中華書局版),謂曾始辦團練,殺戮甚夥,時人有“曾剃頭”之号。

    予嘗讀而疑之,心念《論語》中“子為政,焉用殺?”之語,意謂文正豈有讀《論語》不熟者?今覽此書乃無惑也。

    中記副将李金旸者,年未三十,勇悍絕倫,嘗戰敗陷賊中,旋逃歸。

    所屬營長某控其通賊。

    二人并解至東流大營。

    文正力辯李冤,謂營官誣告統領上司,判即正法。

    是日李來谒,盛稱中堂明見萬裡,感激至于泣下。

    文正旋忽傳令:李金旸雖非通賊,既打敗仗,亦有應得之罪,着以軍法從事,即派親兵營哨官綁至東門處斬。

    聞者無不駭愕。

    文正手段之辣,有如此者。

     作者有一巧妙之觀察曰:“文正一生每三變:書字(1)初學柳誠懸;(2)中年學黃山谷;(3)晚年學李北海而參劉石庵,故挺健之中,愈饒妩媚。

    其學問(1)初為翰林詞賦;(2)既與唐鏡海太常遊,究心儒先語錄;(3)後又為六書之學,博覽乾嘉訓诂諸書,而不以宋人注經為然。

    又(1)在京時以程朱為依歸;(2)至出辦團練軍務,又變而為申韓。

    嘗自稱欲著《挺經》,言其剛也。

    (3)鹹豐七年在江西軍中丁外艱,聞訃奏報後即奔喪回籍,朝議頗不謂然。

    左恪靖(宗棠)在駱文忠(秉璋)幕中,肆口诋毀,一時嘩然和之。

    &hellip&hellip(文正)出山後一以柔道行之,以至成此巨功,毫無沾沾自喜之色。

    嘗戲謂予曰,他日有為吾作墓志者,銘文吾已撰:&lsquo不信書,信運氣。

    公之言,告萬世。

    &rsquo&hellip&hellip文正嘗言,吾學以禹墨為體,莊老為用。

    可知其所趨向矣。

    ” 文正之以老莊為用,書中有一佳證。

    “辛酉祈門軍中賊氛日逼,勢甚急。

    時李肅毅(鴻章)已回江西寓所,幕府僅一程尚齋,奄奄無生氣,時對予曰:&lsquo死在一堆何如?&rsquo衆委員亦将行李置舟中為逃避計。

    文正一日忽傳令曰:&lsquo賊勢如此,有欲暫歸者,支給三月薪水,事平仍來營,吾不介意。

    &rsquo衆聞之,感且愧,人心遂固。

    ”此非老氏所謂“将欲取之,必固與之”之一絕例乎?文正之以禹、墨為體,吾于書中亦得一旁證:“文正夫人&hellip&hellip在安慶署中,每夜姑婦兩人紡綿紗,以四兩為率,二鼓後即歇。

    一夜不覺(已)至三更,劼剛(曾紀澤)世子已就寝矣。

    夫人曰:今為爾說一笑話,以醒睡魔可乎?有率其婦紡至夜深者,子怒詈,謂紡車聲聒耳,不得眠,欲擊碎之。

    父在房中應聲曰,吾兒,可将爾母紡車一并擊碎為妙。

    翌日早餐,文正為笑述之,坐中無不噴飯。

    ”富貴易改常度,觀婦可以知夫,吾故以此為旁證。

    嗚呼,今之從政者何如? 上引文正“一生三變”條中,謂文正自稱欲著《挺經》。

    《挺經》者何?此非曾讀《庚子西狩叢談》者不知。

    《叢談》乃曾紀澤婿吳永所述,而劉焜為之筆記者也。

    吳永曾居李鴻章幕府。

    鴻章為之述文正舊事有雲:“我老師(文正)的秘傳心法,有十九條《挺經》。

    這真是精通造化、守身用世的寶訣。

    我試講一條與你聽。

    一家子,有老翁請了貴客,要留他在家午餐。

    早間就吩咐兒子前往市上備辦肴蔬果品。

    日已過巳,尚未還家。

    老翁心慌意急,親至村口看望。

    見離家不遠,兒子挑着菜擔,在水塍上與一個京貨擔子對着。

    彼此不肯讓,就釘住不得過。

    老翁趕上前婉語曰:老哥,我家中有客,待此具餐,請你往水田裡稍避一步,待他過來,你老哥也可過去,豈不兩便麼?其人曰:你教我下水,怎麼他下不得呢?老翁曰:他身子矮小,水田裡恐怕擔子浸着濕,壞了食物,你老哥身子高長些,可以不緻沾水。

    因為這個理由,所以請你避讓的。

    其人曰:你這擔内,不過是菜蔬果品,就是浸濕,也還可以将就用的,我擔中都是京廣貴貨,萬一着水,便一文不值。

    這擔子身分不同,安能教我讓避!老翁見抵說不過,乃挺身就近曰:來,來,然則如此辦理,待我老頭兒下了水田,你老哥将貨擔交付給我,我頂在頭上,請你空身從我兒旁邊岔過,再将擔子奉還,何如?當即俯身解襪脫履,其人見老翁如此,作意不過,曰:既老丈為此費事,我就下了水田讓爾擔過去。

    當即下田避讓。

    他隻挺了一挺,一場競争,就此消解,這便是《挺經》中開宗明義的第一條。

    ”吳氏續述雲,鴻章語“至此而止,竟不複語,予俟之良久,不得已始請示第二條。

    公含笑揮手曰:這此一條,夠了,夠了,我不說了”。

    惜哉,此十九條秘傳心法,文正一生之處世哲學